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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遗产,忆往事之三

(2025-08-08 15:52:56)
分类: 孝行天下
         过了小年,我就带上准备好足足塞满了两个大箱子的过年礼品,迫不及待奔赴青岛。好多年没有与父母一起过春节,今年就要与父母过一个团圆年,心里那个美啊,一路怀揣着希望,只恨汽车轮子走得慢。到家敲门,给我开门的是我小妹妹的女儿,我来不及进门就迫不及待的大声喊“妈,爸爸,我回来了。”没有回声。心里一沉,有种不好的预感。进门连大衣都没脱,就各个屋子找了一遍,那里还有父母的身影。我就问:“雪,你姥姥姥爷呢?”外甥女冷冷的回了一句:“回老家了。”我一屁股瘫坐到沙发上,心里那个失落啊,感到一阵阵寒意,刺得骨头都疼。
         晚上快十点了,才好不容易等到酒足饭饱回到家里的小妹妹,我赶紧问:“说的好好的,怎么他们走了?这天寒地冻的,他们回去可怎么过啊?”我小妹妹就解释说是我妈妈天天又哭又闹,非要让她过户房子。她坚持就是不给,就为这他们就走了。我问我小妹妹要联系电话,一看表都半夜了,老人这个时候早就睡觉了。等到第二天,打通电话我就问:“妈你们回去住在那里?”我妈妈告诉我他们暂时住在本家一位弟弟家,房子也买好了,等过了年天气暖和,修理好就能搬过去。并且告诉我,让我先不要回去,等他们安置好我再回去。我就问“不是已经说好了等春天暖和后再回去,为什么非要在这寒冬腊月回去。这有多遭罪啊。”我妈妈告诉我他们也是没有办法,一切等见了面再告诉我。
         我真不知道,他们那么大年纪,回去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买了房子,还要修理,家里的锅碗瓢盆,桌椅板凳等等生活用品,都要重新置办,该有多为难啊。在这个春节,住在人家家里,又是什么心情。也许是多年军人家庭南征北战锻炼出来的,春天过后,终于安好了家。我在中秋节坐火车回去,看到标准的胶东农家小院。进大门,院里新铺的水泥地面平整光亮。四间北屋,二间南屋,院里有压水井。进北屋就是厨房,东面两间套房卧室,靠南一溜火炕,占据三分之二面积,里间放着大立橱,外间是半橱,上面放着电视机。还有一个方桌,几把椅子。西面一间,放着一个小床,还有一个立橱,一个半橱。南屋一间放着木头,煤炭等杂物。一间放着食品、蔬菜等生活用品。我妈妈骄傲的对我说:“怎么样,这个家好吧。你们都回来也有地方住。”我看老人高兴,生活安排的也井井有条,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有一些事情还是糊涂点比较好。也许这就是:父母的家,永远是儿女的家;儿女的家再好,也难成为父母的家。
        有一年我回去,村里流传着轰动一时的惨案,成了村头路边人们议论的话题。主角是我们村的姑娘,她嫁到威海,在威海与丈夫开了个木器厂。夫妻同心,经营有方,木器厂生意红红火火,在威海有房、有车、有存款。夫妻和睦,生育一个儿子,一家人生活的是丰衣足食。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大款,也妥妥的属于小康之家。孩子优秀,学习很好,顺利考上大学。为了庆祝儿子高考中举,一家人决定带孩子出去自驾游。公公婆婆在家帮助照看生意,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开车出发去旅游。没想到乐极生悲,在高速公路发生车祸,一家三口全部惨死。女方家父母已经过世,所以全部遗产都由婆婆家接管。我母亲给我说起这个事情,唏嘘不已,为这家人的悲惨遭遇感到惋惜,为女方家感叹十分遗憾。几千万的遗产,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我一听马上就觉得这个事情不对头。就马上问:“妈呀,这个事情我怎么觉得不对啊。女方家虽然父母不在了,但她有哥哥弟弟,姐妹们。属于女方的遗产应该由他们来继承,怎么能全部由她婆婆家继承呢?”
          我这个感觉可不是什么第六、第七感觉,而是从我所知道的法律知识,感到处理的不对。我小时候在我爷爷家读过不少书,有些书里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参加工作后,单位上处理职工死亡后的一些家庭纠纷,我听后也记在心里。当年全国法律知识大赛,我虽然没有获得名次,只得了个纪念奖,那也是答对半数以上才能得到的,最起码说明我还不是一个完全的法盲。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就是《婚姻法》,法律里明确规定,夫妻平等。也就是明确规定,夫妻在家庭里的地位与财产拥有份额应该是平等的。虽然《婚姻法》几次修改,但这个夫妻平等的权利一直没有变。随着私有制的推行,房、车、厂,店,使得一些家庭的财产多起来。在1985年4月又颁布了《继承法》。我母亲说的这个事情,他们是一家三口全部遇难,那么家庭财产的一半为女方所有,第一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在这些人都没有的情况下,兄弟姐妹就应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她名下的遗产,怎么能全部让她婆婆继承呢?
         为了验证我的认知是否对,我又打电话咨询了几位工作与法律有关的朋友,他们让我落实几个问题:一,车祸如何认定,怎么赔付的。二,家里的住房是什么时候买的。家里还要多少存款,还有多少财产。三,工厂是谁的法人,什么形式注册的。有没有股份,股份又是怎么安排的。四,工厂的厂房是自己的,还是租赁的。我就让我母亲去问一问。没想到让我母亲把我训斥了一顿。母亲告诉我,这个事情已经处理完了,我再去追问这些情况,这不就是挑事吗。这个事情女方家已经接受了这个现实,就是再不公平,如果我再教他们去追讨,能不能追的回来?搞不好就要打官司,这个官司能不能打赢?这些事情又会引起什么后果?我母亲就问我“能不能担当起这个责任?”让我考虑清楚再说。
         我考虑再三,觉得我母亲说的有道理。这个事情确实不简单,如果凭着好心去做事,也许会出现不好的结果。现在虽然不是旧社会“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时代,但打官司还是要凭实力。首先请律师,起诉费,调查、取证等就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还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开支。这些钱从那里出?他们都是老老实实的种地农民,绝对拿不出这些钱。我能不能垫的起这些钱,就是打赢了官司,又能不能拿到该得的。万一打输了,后果更是不可想象。再说虽然是一个村住着,但又与我家没有任何亲戚关系,这也不是人家找我帮助拿主意,我何必给自己找麻烦。最后我决定还是放手。这里还有一些事情,也是我不敢管的原因。
         那几年济南流行一种叫做《热宝》的东西,替代了热水袋。我就想到我母亲在农村,虽然冬天有火炕,但也需要这个东西。就买了一个带回家。我母亲好喜欢,邻居来看到也直说好。回来我就到中恒商城买了一箱子,忘记了是三十还是四十个。从邮局寄回去让我母亲给需要的人都送一个,特别是老人,如果不够我再寄。后来我母亲告诉我有的老人说用不起,这个东西需要充电。是啊,这也是我考虑不周,农村老人确实非常困难,舍不得电费也正常。我就想我请客吃饭时少点一个菜,就能拿出点钱帮帮他们。那些年我每年招待朋友都需要十几万。济南好几个酒店都是我的签约单位,那一年博友济南聚会住的酒店就是其中签约酒店之一。也许有人不理解,我干嘛有这笔开支。这都是因为我家帅哥,我每年都协助他多次组织书画交流。交流交流,有来有往,朋友来了我当然要尽尽地主之义。这样我就问我母亲村里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有几位,每人送二百块钱,这样就解决了他们的用电困难。没想到这件事有的村民不但不领情,反而说我是吃饱撑得多管闲事,人家都有儿有女,用不着我去显什么殷勤。我妹妹也多次把我好一顿数落。这也是我最后下决心放弃的原因。
         从这件事情,我更加感到,普法教育非常必要。我们都应该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这样我们才能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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