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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生育不合时宜 大月份引产错上加错

(2015-09-08 08: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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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本文首发于腾讯新闻“针尖快评”专栏 2015-09-07

撰文/黄文政、何亚福


背景介绍:云南楚雄一民警妻子怀二胎8月面临被引产

2015年9月7日澎湃新闻网报道:因计划外怀孕二孩,云南楚雄市陈女士腹中8个月大的胎儿正面临引产。 41岁的陈女士已有一个11岁的孩子,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其丈夫系楚雄州公安局在编民警。陈女士称,9月5日,楚雄州公安局分管计生的领导和几位医护人员再到他家表示,如果现在将孩子流掉,今后丈夫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生下来,丈夫一定会被开除公职。

大月份引产已被国家卫计委明令禁止

事实上,国家卫计委2014年7年出台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当地部门动员陈女士大月份引产,显然违反这一规定。

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禁止5个月以上妊娠的人工流产。8个月的胎儿更是已经完全具备人的基本生命特征,如果生下来是可以存活的,这时引产有悖于基本的社会伦理。况且,陈女士已经41岁,如果这次引产,很可能以后没有生育二胎的机会,大月份引产还会对孕妇身体造成严重伤害;这些都可能造成终生遗憾。

《刑法》第49条之规定其实已承认胎儿的生命权

中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刑法对胎儿生命权的保护;而中国继承法也规定尚未出生的胎儿享有财产继承权。2015年7月10日,国家卫计委在回应“全面二胎何时放开”这个问题时表示, 正在按中央的要求“抓紧推进”有关工作。如果陈女士现在被迫引产腹中胎儿,而全面二孩政策在10月份实施,那意味着一个无辜的生命完全被一个可能并不存在的约束给扼杀了。

“一人超生全体受罚” 有悖现代基本文明准则

胎儿父亲面临的巨大压力来自他所就职的公安局, 而这背后是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即,不管单位领导在其他方面的工作多么出色,只要未完成所谓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所有工作成绩就会被“一票否决”。 而且,计划生育考核与整个单位所有人员的执行情况挂钩,所谓“一人超生,全体受罚”。这其实是有悖于现代基本文明准则的惩罚制度。

限制生育不合时宜 大月份引产更是错上加错

公共政策的目标本该是为民谋利。 相较于那些与胎儿家庭无关的热心人士倾心相助来挽救生命,甚至愿意为其父亲提供工作机会来补偿,公共政策不仅没有尽到造福于民的责任,却在逼迫父母结束自己胎儿的生命。这完全是置政府的名誉于不顾,更是有悖于中央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况且,中国现在的生育率早已经处于极低水平,多生孩子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根据中国的性别比和女性年龄别死亡率,中国的生育率更替水平是2.2,也就是每对夫妻平均需要生育至少2.2个孩子才能维持人口最终不衰减。中国的生育率自从1991年以来一直低于更替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在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的生育率仅有1.18、1.04、1.26、1.24,远低于更替水平。即便是1.4的生育率也意味着每代人萎缩36%。更严重的是,在未来10年,中国24至29岁的生育旺盛期女性数量将从7300多万降至4100多万。这意味着,即使全面放开并大力鼓励生育能成功地将生育率提升30%,那也难以避免年出生人口的崩塌。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如此限制生育更是荒谬至极,大月份引产更是错上加错。

热心社会人士已伸出援手

为了拯救陈女士腹中胎儿的生命,很多社会热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携程网创办人梁建章先生表示,他希望能够保住孩子,如果陈女士的丈夫因此被工作单位开除,他可以安排陈的丈夫到携程网昆明分公司上班。其他更多民间人士更是不断联系当事母亲和有关部门,希望能挽救孩子的生命。

虚化计生一票否决制 避免类似悲剧发生

希望陈女士顶住各种压力,勇敢地把孩子生下来。 如果将腹中8个月的胎儿引产,母亲后半辈子都会生活在忏悔中。

同时,也希望国家卫计委和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为何楚雄州公安局和计划生育人员公然违背规定,强迫胎儿父母同意实施大月份引产?

在人口政策做出重大逆转前,虚化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可以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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