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走到今天这步专家和媒体的“纵容”难逃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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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和谐交通,和谐出租 |
这些天,滴滴仿佛被绑在了“道德的审判柱”上让全国人民口诛笔伐。没错,滴滴走到今天这一步被大家痛骂也是咎由自取,谁让他仗着财大气粗,狂妄自大,更是目中无法,把一次次约谈当成耳旁风,拿出行这件严肃的事情当成交友的平台而不知道敬畏生命。即便是郑州空姐事件的发生,也没有引起滴滴的高度重视,除了“自罚三杯”的关闭顺风车业务七天和那几条措施,不仅没有使滴滴的业务受损,更没有因为顺风车的关闭而给滴滴公司带去危机,相反还促进了滴滴公司其他产品线的营收,因为谁让“他”是一家独大呢,处处体现着资本的冷漠与傲慢。尤其是当杀害空姐的凶手已经死亡,滴滴还删掉了那份公司出资100万元寻找顺风车司机的帖子和道歉信,也足以可见滴滴当时道歉的诚意所在。
虽然郑州空姐事件后众多媒体和网友对滴滴不负责任的做法给予了严厉地批评,并希望平台能够在保证运营安全的前提下派单,但是很快就因为北京等地打击非法客运的行动给了滴滴“解脱舆论纠缠”的机会并开始通过媒体不断“制造打车难”的话题,还以媒体研讨会等方式让专家出来说话空姐遇害只是“小概率事件”,就不该小题大做等。而此时媒体也是笔锋急转,跟着专家学者们开始发声,要给网约车松绑,并不顾出租汽车空驶率极高的事实,给政府施压,要求政府“依法规范对网约车的执法”。
这些年来,无论是专家、教授还是媒体对于滴滴的保护与青睐可以说是“呵护有加”,除了其因为“互联网+”的自带光环,还有就是不差钱的种种“气势”,就连此次温州女孩遇难后,道歉信中那句“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这句话真的吓倒了许多人,这是“拿钱换命”吗?难怪许多人在评论中直接说,“打出租汽车是要钱,打滴滴是要命”。
正是这些不差钱,才让许多专家、教授“少了情操”,媒体人“少了思考”,跟着滴滴的节拍齐步走,而有些媒体更因为是滴滴的冠名赞助商或是广告提供商就会在发稿件时“留一手”,或是直接按照要求发“公关稿件”。某媒体的文章中提到“越来越细化的行业监管,对网约车的‘新生态’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对网约车而言,应如何在监管和发展中找到平衡?”此文还提到要“拥抱市场、民意和进步”。而另一篇文章更是把专家的观点搬上小标头:网约车对出行、环保、就业等都是利好……其实还有许多类似的文字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因为在一个月前、一年前和两年前的网约车新政出台及开始实施前后及地方实施细则落地等各个时间节点都能看到各种类似的话题与文章,可以说,话题五花八门,公关足以到位,不仅迷惑了许多不明真相的乘客,直接伤害了大家的利益,还伤害了传统的出租汽车行业和广大从业者的利益,既给政府施了压,更是把滴滴这个“任性的巨婴”惯得像个“熊孩子”一样,只要“不给我要的”就给你个样“瞧瞧”。就拿给司机报销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一事,我不知道是滴滴的“发明”,还是“互联网+的惯例”,这种直接抗法的做法并没有得到媒体的批评,只是在新闻中“通报事实”,这种“新闻的冷漠”与“纵容”不是滴滴司机伤人“帮凶的帮凶”吗?!
当有些媒体指责“全国超99%网约车司机不合规”时,当有些媒体发布《网约车包容度排行榜》,并指责有城市政策过于严苛,鼓吹“依法规范网约车执法”的时候,你们考虑过乘客的生命安全吗?对于把“打车难”与“舆论质疑”相提并论,得出“‘舆论友好度’城市”这种前所未有的“新闻创新”时,我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你们的权利,拿着人民群众对舆论监督的信任为给非法客运提供服务的平台站台?请问我们的城市除了打车难、打车贵,看病不难不贵吗?
虽然昨天滴滴的两位直接责任人程维与柳青发表了道歉信,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看,一篇只字未提“诚信与守法”的道歉信写得再漂亮也是没有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我在微博的评论中说,一个不懂得敬畏法律的人怎么能懂得敬畏乘客的生命?!
此次,许多媒体都意识到,“如果说郑州空姐遇害是小概率案件,那整改期内再次发生骇人命案,就不是偶然”了。从郑州空姐李明珠遇害到乐清女孩赵培辰遇难中间相隔只有短短的110天时间,110天,这是巧合吗?不是,110不仅是报警电话,也告诉了我们要预警,因为交通无小事,应该时刻警钟长鸣。
滴滴这些年之所以偏离方向,就是只认钱不认法,以为“没有拿钱办不成的事情”,但是钱和水一样,既可载舟,也可覆舟。靠钱拢住的专家与媒体一时的“赞歌”是“纵容的溺爱”,也是害了滴滴离合法经营越走越远,更不会是企业长青的基石,滴滴要想做大做强还要从新回到起点,想想你们当初为什么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