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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爱丽丝 |
分类: 原创季节 |
每个人,都有一段放在心里的故事。那些往事,那些曾经的岁月,那些生长于枝头的花蕾,那些有些青涩却仍然记忆犹新的片段。时不时地,在某个寂寞的午夜,拨开覆盖在上面的厚厚的尘土,冒出来,并且以青青的味道,在喉间,唇间,慢慢地化开来,让我享受着在回忆里的同时,又忍受着和往事剥离的疼痛。
爱丽丝,我一直在心中称她为爱丽丝,她是我心中的天使,即使在人生道路上遇到过无数女子的今天,她仍是我心中珍藏的琥珀,美丽而透明。
呵,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可那些画面清晰得就像是发生在昨天的事,我常常会望着窗外的点点繁星,想着当年那个安静沉默的女子,是不是已经成长为娴雅的成熟女子,是不是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呢?她一定很幸福吧,一定在一个遥远的城市,在此刻露出满足的笑容吧,也一定把我忘记了吧,会吗?
1)初遇
九月份,是每个学校开学的季节,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对于学子们来说,这个比喻再恰当不过了。
就是在那样一个秋天,我第一次离开家去那么远的学校报到。说是那么远,其实,现在想来,也算不上远不远的,但在当时,对于年少时候从未离开过家的我来讲,真的感觉路途很漫长。
我的学校是一所中等专业学校,现在,恐怕已经没这类学校的存在了。当年,我求学的那个年代,中专的录取分数还是蛮高的,甚至超出高中的录取线。当时很想早日走上工作岗位,以减轻家里负担的我,是怀着勇士的心理踏入了那所学校的。
父亲帮我办完入学手续,送我到宿舍安住下来以后,便回家乡去了。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游荡,对四周的新鲜与好奇却掩盖不了内心的寂寞,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的面孔,我突然就后悔了自己的选择。如果,上了高中,和昔日的同学在一起,会不会就能避免了此刻的孤独?
有些念头,终归一闪而过,我不是一个没有主见的孩子。“既来之,则安之......”默念着这句话,我开始试着和同学打招呼,于是大家相互认识,点头,微笑。
紧张且严格的军训过后,班主任安排同学们第二天去教室安排座位,迎接新的学习生活。
第二天,吃过早饭,我去教室找好了自己的座位后,就站在走廊上朝远处的操场眺望,那里有一些学长在打篮球,我也是很喜欢体育运动,所以就在想,什么时候也能和他们一起打球多好。
就快上课了,那些学兄们已经穿上外套,拿着球朝教学楼走来的时候,我才转身回到教室。大多数同学都安静地坐在自己的一席之地,我恶作剧般地没回自己那儿,却随意在一个空位上坐下来,看着桌面上用水彩笔写着的三个字母:ALS。我突然就冒出了一个念头,是一个女孩的名字,而我的这个猜测竟然奇迹般地很正确,呵,这是后话了。
当时的我就想,这将是怎样一个曼妙的女孩子,竟有着如此诗意的名字,而且,那娟秀的字迹,映衬着多少个年头的专心致志啊。
我陷于沉思的时候,她正静静地站在我旁边,指着这个座位说:“这个位置我占了,上面还写着我的名字呢。”呵,真的就像是《大学自习室》里面唱的一样的情景。我看着脸有些涨红的她,忽然就调皮地想和她争执一下:“同学,你没看到我现在在这儿坐着呢嘛。”“你看桌面上的字母,就是我的名字拼音的缩写,你这人不讲理啊,这明明是我的座位。”她依然用手指着课桌上的ALS:“爱丽丝,你拼拼是不是?”
我在心里偷笑,原来我的第一感觉是正确的,我果然猜对了她的名字,于是我朝她一笑:“好了,好男不和女孩子计较,就让给你喽。”说完就走回自己的座位。
以前我从没有注意过,原来,女孩子以理据争,稍有生气的样子,也蛮可爱的呢。
2)情书
也许,真的冥冥之中老天是有安排的。这些细节,直到今天在我的记忆里也不曾模糊半分,以至于在后来的很多个日子里,我总是在想:难道仅仅是因为第一次见面时的争执,就让我如此着迷了吗?
我还是不清楚,也许,只是在争执之后,对她的印象要深刻一些。
之后的日子,受好奇心的驱使,我总是悄悄注意着她的一举一动,慢慢的发现,她与别的女孩子的确有很多的不一样。
她好像不大喜欢运动,常一个人寻一处山坡草地,或者是坐在楼顶,或者是窗前,安安静静地看书,写日记。以当年的眼光和印象来看,她在教室里一群叽叽喳喳的东拉西扯声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她似乎很不合群,甚至于,她只跟三两个好友来往,而与更多的人存在着一种隔阂。
但是,她的成绩很好,尤其是英语和演讲。时不时的,她还会写一些短诗,散文之类的文字发在校刊上。她唱歌也好听,虽然不善于舞蹈,可那时候在我心中,她就是一个女神,真的,这样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当时我确实就是这么认为的。
那个年代,流行在笔记本上抄歌词。有一次,她的歌词本几经传阅,就转到了我的手里。我看后在《用爱将心偷》这首歌的下面,画了一个小小的符号。那一首歌,我一直还记得那些歌词:为什么忍心如许,用爱添我忧,剩下我痴痴泪流,未解心里忧,伴着种种苦共甜,为君一生去守......
这首歌似乎解读了我那几年的心情,就在前不久,有一次去别人空间逛的时候,无意之中听到这首歌的纯音乐版,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泪流满面,或许,她一直我在我心中最脆弱的地方存在着,一不留神,就会触动那根最敏感的神经。
当时,我画的那个小小的符号,却被她发现了,只是,也许她并不知道是我所为。那是一个我名字的第一个字母组合起来的图案,像是草书繁体字的“为”字。我以为,她会揣摩得出那个符号代表的便是我,但是没有,也许,她看出来了,只是没给我任何回应。
在每日每日追随着她的目光里,不知不觉,我就像福尔摩斯一样,研究她的每个眼神和动作,我就这样沉溺于自己构筑的世界里,渐渐变得没心思学习,日渐憔悴,经过内心的挣扎,我终于下定决心,写了人生第一封情书。
后来,也就是前段时间,我从她的博客里得知,对于收情书这些事,早在中学时代她就已经习惯了,收到的各种爱慕倾心的表白,或直接或隐秘或委婉,她从来不给予任何回应。
那时候我没有在情书最后落笔我的全名,只写了一个自以为她能看得懂的称谓。她确实猜对了是我写的,两天之后,她的一位好友转告我,说她在校期间要好好学习,不会去想其他的事,还要我以后不要再提了。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平生第一次写情书遭拒绝,我的心里瞬间潮湿。当时回到宿舍,我昏睡了一个下午,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倚着床头我呆坐了很久。我决定要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准备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可事实情况是,我仍然什么都学不进去,但是我强制自己。
3)追随
我知道,还没来得及开始,一切便已经结束,而以后的岁月漫漫,我又该如何面对?那时的我,对未来的一切完全没有概念,心中一片茫然。呵,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也许,年少时的一切都是为以后做积累吧。所以,现在的我,很坦然,坦然面对拥有的,或者失去的。
当时,她没有把我写的情书给更多的人看,也没有因此便不理我。同学依旧是同学,和以前没不同之处,但这些于我来说,又如何能压抑得了心中的眷恋和不舍。
不管离得多远,我总是能一眼就认出她的身影。她喜欢去图书馆,我便也常去那看书,她喜欢去学校后山的庙宇附近享受清静,于是空闲时间,我便也常去爬山。我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一次又一次的遇见,和她几句简单的寒暄。
我知道,感情是很复杂的,爱过伤心也是难免的,却没料到我在我的初恋加暗恋里,会陷得这么深。
中专已经度过了三年,看似漫长,仿佛又很短暂。
在第三年五月份的时候,她坐在第一排的同桌想换个位置,于是,我从最后一组与那个同学调换了一下位置。就这样,在学校最后的时光里,在我刻意为之后,成了她的同桌,也是三年唯一的一次近距离相处,我想以这样的姿态陪她度过最后的在校时光。
那段时间,我学会了弹吉他,虽然我并没有自己的吉他。那时很流行校园民谣,我一次次地抚琴喃喃自语: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给你做了嫁衣,谁看了我写给你的信,谁把它丢在风里......那时候的我,总是沉溺在自己的情绪里,对于遥远的未来,我不敢想象。
现在想起也总会感叹,如果那时就能唱给她自己创作的歌曲,该多好啊。只可惜,那时只是弹唱别人的曲子,在后来的岁月里,独坐一隅,怀抱自己的吉他,唱着为伊人所写的歌,我又怎么能不感伤,不感叹曾经的时光呢?
快毕业的时候,在学校最后的时光里,我终于成了她的同桌,可又能怎么样呢?只不过是越陷越深,因为距离近了,因为同桌会有更多的交流。只有我自己知道,每一次面对着她说话,我都是脸上微笑,心却在流泪。
不管接受不接受,很快,六月就要结束了,马上就进入七月无奈的分离。
想到即将离别,今后,恐怕是再难相见,我常常会恍惚,一个人莫名地忧伤。
那个年代,似乎很流行写毕业寄语,很多同学都买了大大的留言本,相互留言,赠送照片,很是热闹。我也给别的同学写了很多,同学三年,不舍还是有的。当然,我也有给她写,可恨的是,如今我居然一点都不记得自己写了什么。时间,真的可以淡化许多吧,现在,我是不是只能这样苦笑着安慰自己?
我是班里少数没有买毕业寄语本的其中一个。她问了我,说想给我写点留言,于是,我把常用的笔记本给她。她很认真的边想边写,还生怕别的同学看到,第二天,才把笔记本交还给我。
依稀记得大致是说了一些祝福的话,还鼓励我要发扬自己的长处,挖掘潜力,一定会有别样的收获......在许多年后的一天,在校友录遇到,她仍是这样说,说我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她很早就看得出来。呵。
4)分别
接下来的毕业考试后,便是放假。我上学那时候学校是四年制,三年书本,一年实习。
考试过后,好些同学就整理好行李乘车回老家去了。我一直没走,我想送送即将离开的她,与她同行的,还有她的几位老乡。一路上,我帮她拿着行李,强颜欢笑和她们说笑,我知道,每向前走一步,就与离别更近一步。
终究,车还是来了。她登上车门,我把行李递到她手里,只是彼此对望了一眼,什么话都没说。那一眼,饱含深情,在我的意识里,无声胜有声,静默便是千言万语。
之后,车开走了。慢慢地,慢慢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过了好久,我依然矗立在路口,任由风吹,暖暖的风,又怎么能吹得散这七月最无奈的离愁?
为这个下午的风,我曾写过一首歌词:《那个有风的下午》。歌词我依然记得:这是一个有风的下午,我望着你窗前的橡树,猜想你是否已经收到我的情书,好想约你去散步。请你换上那件洁白的衣服,象天使一样翩翩飞舞,让我牵着你的手儿一起飞翔,去那远方天边尽情追逐。一起寻找冬天远去的痕迹,一起聆听春天来临的脚步,为了我们青春尽情的歌唱,就在这一个有风吹过的下午。
我自己用吉他弹奏了这首曲子,那些熟悉的旋律,一直在耳边流淌,在过去,现在,将来......
自此一别,各自天涯,也许再无相见之日。
实习开始了,我与一些同学去了广东,而她则留在了学校。这些都是我到了广东之后,听其他同学说的,我本想给她写信,可是拿起笔却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怎么措辞才合适。
大约几个月后,有一次加班,主管突然通知我说有一封信,要我等下下了班办公室去拿。
当时我以为是家里人写来的,下班后来到办公室,当主管把那封信递给我。看着信封上写着我名字的熟悉的娟秀的字体,我一下子就明白过来是她写来的。
在信中,她说她也是从同学那里了解到我在广东的地址,想着三年的同学,写封信问候一下。她说她留在学校实习,只因喜欢那里的环境比较单纯和宁静。
她写来的信中虽然只是简单的问候,着实让我高兴了好些日子。自然,我也有回信给她。可之后,却再没通信。那一年,我十九岁,而她也才十八岁。
在广东的厂里,有很多很多的女孩子,来自五湖四海,各具特色,可没有谁能够打动我的心。
无数个空闲时间,我总是坐在宿舍楼顶,远望天际,独数思念。她此刻在做什么,会不会,偶尔也会想起我?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实习期满,回到学校拿毕业证。我以为总会再见面,可是,这一次,她没来。回学校的那几天,每个晚上都与弹吉他的好友一起,弹唱到喉咙嘶哑,指尖淌血,我在思念她,可是她能感应到吗?
最后,离开学校的那天,与同学们去KTV,喝酒唱歌,而我的心全然不在那里。我一次又一次地安慰自己,就算她来了,她在,也只不过是一场伤心的离别罢了,又何必呢?
5)遗忘
毕业后,没有工作,于是,我再次去了广东曾经待了一年的那个工厂。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现在,那个场景也总会出现在我眼前,南下的火车上,左右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我倚窗而坐,静静地望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不停地变化着,重复着。外面的山岗,农田,树林,城市,都被火车甩在身后,那情那景,当时的我已经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了世事的无奈与沧桑。
我深深的知道,这一生,几乎不大可能再有机会与她相见了,甚至于,就连关于她的任何消息都将无处可寻。而我,又如何能忘得了她。
坐在火车上,我打开背包,翻出她写给我的留言寄语和当初的那封信件,一遍一遍地细细重温着,重温着那些感觉,那些往事,不知不觉,心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
到了广东,我拼命工作。我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可是,这样的想法仅仅只是我以为而已。
一年了,我依然如故,常常会梦到她,可实际上却得不到她的任何消息。我不想再这样折磨自己了,终于,我做了一个很不理智的决定。要忘记她,那就先把与她有关的一切事物远离我的视线,于是,我含着泪亲手把笔记本和信件烧为灰烬。
那一刻,我下定决心要寻一份近在眼前看得见的爱情和幸福。可是,我错了,我发现她其实早已烙进了我的心底,我这里根本就没法再容得下另一个人。
依稀记得,某个夜晚,我失眠,整整一夜,脑子里全部都是她的影子,我强迫自己不去想她,可越是这样越是想得更甚。我承认了,这个最初让我心动的女孩子,我真的忘不了她。如果两年的时光都不能将她的身影冲淡,我又何苦勉强自己呢?又何必一定要将她忘记呢?
也许,铭记才是最好的遗忘。终于,我不再掂量要不要或是会不会忘记她,只是自此之后我从没再提起她了。也许,此前亦未曾提起过。
又一年过去了,我也离开了那个工作了三年的工厂,义无反顾地回到了故乡。在家乡参加了政府的考试,如果考上了,会有去政府上班的机会。我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那段时间,似乎又进入了一个人生重要的关卡。当我集中精力在复习资料的时候,忽然就觉得似乎没那么想她了。呵。
成绩出来了,还不错,在经过了面试后,就去镇政府报到,然后被派去一个很偏远的小村。那个村子只有四百多人,当时还没通公路。
6)重逢
当我一个人带着不多的行李驻进了那个小山村,才发现,原来打工的岁月里接触到的都是年轻人,只是那几个主管还勉强算得上中年。而在这里男女老少很是热闹。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代,上山下河,与这里的老百姓打成一片。
月底,领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四百元,真的感觉有点少,在广东的时候都领到一千多元了,不过家乡的消费水平也低得多,也算勉强过得去。拿着工资,我乘车去了省会城市买了一把吉他,只剩下回来的车费。
在村里待着,也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做,就常常帮村里人做劳动,闲下来便弹吉他唱歌,填词谱曲。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日子过得真够写意的。呵。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也不存在太多压力。
在那个村子驻了一年多,后来便常驻乡政府了,只有有事的时候才去村子里去。这时,乡镇上有人开了网吧,网络,在2000年前,在我们那可是新事物。
业余时间常去网吧,初上网的时候,什么也不太懂,后来慢慢地熟悉了一些程序,很偶然居然在5460校友录找到了曾经的班级,而她居然是管理员,看来她进入校友录挺早的,这里面,有她的Q号码和家里的固定电话。
我加了她Q,但是一直没见她登陆,终于,又一次看到她上线了,也接受了我的好友邀请,但从说话的口气上总感觉不是她,我也便不再给她留任何消息了。
后来又一次,我写歌写出情绪来了,突发奇想就给她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刚好就是她接的,与她聊了半个多小时,她问我是不是打了很多次这个电话,我说没有,只此一次,她笑了说还真奇怪呢,她刚好从广东回来。我们相互聊了一些这些年的近况。
她说,毕业之后她病了一段时间,一直在家里休息,之前工作一年多就去读书因学费等原因退学,回家休息学习,老待在家里也不行,就想办法出去工作,出去后不久又生病。
当我听到她用极平淡的语气讲述这些的时候,我的心好像被利刃就那么狠狠地戳了一下又一下,这个我一直心爱的女孩子,我居然都不知道她曾经过着这么难熬的日子,我真的心疼她。后来,我问她结婚了没,她说已经结婚了。我真的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我认为,也许她只是要断了我的念想。说实话,如果当时不是她说已经结婚了,我定然就直接奔她家里去找她了。
她没有给我留手机号码。那次电话之后,我们又失去了联系,而我,也似乎已渐渐地融入到现实里的生活,把她藏在了内心最隐秘的地方。然后循着人生的轨迹,恋爱,结婚,生子......
她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我一无所知,而我的现状,相信她也是不知道的。不过,我衷心地希望可以很她幸福,能够每天被所爱亦爱她的人呵护着,每天快乐地生活。
7)永远
我很清楚地知道,人来人往,能留在身边的真的不多,就像她,我们曾经一起走过一段日子,不管是初恋或者暗恋,现在的我都觉得很坦然。
也许,生活本该如此,我呢,只是在该走直线的时候,绕了一个弯。
直至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那些往事翻出来,人有时候是很奇怪的不是吗?也许,我只是想要铭记那段青涩的岁月,那段岁月里的那个少年纯真的爱恋,还有那个在我心里永远优秀的女孩子。很多的时候,我都在想,她现在幸福吗?生活得好吗?
是,我只要她幸福。就像《爱有来生》里面,阿明对阿九说的那样,只要她是幸福的,至于是不是我给的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很多的缘聚缘散,不是想就能留得住,所以,以后的日子,我会珍惜拥有的,把曾经的那段等待和已经苍老的岁月珍藏于心。心存感恩,对一切坦然。
这本来就是一个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的故事。也许,失去的才是最好的,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她,一个名为爱丽丝的女孩,将永远放在我心的最深处,是珍藏在我心口的那个朱砂痣......
8)后记
关于爱丽丝的故事,其实是好久以前主人公就讲给我听的。其实文中好些都是他的原话,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很善感的男子,他说:我一直都在同一个地方流浪,他说:婚姻只是生活的另一种形式。他的灵魂是孤单的,但他是一个有担当的男子,他很明白自己的责任,不管他如何地会在梦里遇见爱丽丝,他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所以,在这里,祝福他们一家,祝福爱丽丝,祝福天下有情人,祝福所有心中有爱的人们都能够沐浴着爱的阳光,幸福快乐地生活着。
关于文中所选的图片,说实话,那种红色我并不太喜欢,也是第一次出现在我博客的除了黑白灰和蓝色之外的第一个其他的色彩。用一支未开放的红玫瑰,只是想要记录他们之间的那段似有似无的情感,那么纯洁,那么美好。其实,我觉得爱丽丝对主人公还是有好感的,不然也不会有从学校飞去广东的那只鸿雁。也许,是阴差阳错吧,过去的一切都是为将来做铺垫的,他的失去是为了拥有现在平静生活。
他说,其实他觉得遇见爱丽丝,是上天给他的恩赐。虽然她不能给予他爱情,可是却给予他除了爱情之外,更多更大的启迪和力量。也许吧,不管中间经过多少的等待,牵挂与思念,终究,她只是他心中的那支红玫瑰,那个给了他最初的心动的,永远的爱丽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