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豈能展現權力傲慢
(2012-05-24 09: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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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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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4 | 刁卿蕙
文化部選用「牽牛花」為其主視覺logo引發爭議。批評者認為會予人「煙花女子」的聯想,龍應台部長答以「 煙花女子難道不是我們的姐妹嗎? What's wrong?(有何不對?),每種花都有一百種和一千種的解釋,我倒覺得牽牛花很不錯,我很欣賞。」
如果龍女士將此花栽在自家庭院,是個人的品味,旁人無可置喙;但,身為部會首長,事前她未徵詢國人的意見,即逕將此帶多重負面文化意涵的花,大喇喇奉為代表中華民國人文精神的logo,將其個人意志凌駕眾人之上,更以輕忽挑釁的態度回應質疑,在馬政府民氣低落的現時,無疑再深化權力傲慢的印象。
淪落風塵的「姐妹」,有千百種不堪的理由,但畢竟是少數,龍的回應看似平等人道,卻犯了邏輯上「誇大少數」與「訴諸非理性同情」的兩大謬誤。
人類自史前即懂得繪製氏族圖騰,直至今日,商業產品,公司行號 ……乃至國族宗教,logo設計愈加普遍與多樣,以最簡單的視覺符號,建構起文化意義系統,令受眾認同。當此符碼與語言學和語義學結合,則可形成莫大的權力運作。如龍圖騰之營造即可視為中華民族的 logo,超越地域疆界,凝聚華人向心力。
1950年代後的logo設計,強調「少即多」(Less is more),多不具象且脫離文化指涉,這是商品全球化與利益卦帥的必然,以免犯了不同文化消費者的忌諱。如Nike的紅勾商標「Just do it」,挑動的是人類對青春奮發的渴慕。
中華民國以富含語境的牽牛花為其文化logo,合適嗎?此花在西方雖有Morning Glory(清晨榮光)的美名,但其源於希臘的學名ipom oea意為wormlike(似蟲);來自拉丁的科名convolvulaceae則帶in tertwine(糾纏)之意。歐洲鄉下人討厭其覆蓋蔓延性,還叫它「老人睡帽」,「魔鬼勇」(devil's guts)和冥府草(hellweed)。
花本身無辜,但因其某些生物特性,人類遂賦予各類文化象徵。其攀援易活的本領,雖給了人們頑強再生的聯想,但清早盛放,中午即謝,有感之人難掩生命無常的唏噓。「牽牛花」的最大公約花語,其實不是十九世紀維多利亞時代定義的「短暫無報償之愛」,而在於生命的永恒悲劇性──再大的人世榮顯,終將註定殘敗。
龍女士表示「牽牛花是最接近泥土的記憶,是最賤的野花」。擁有草根性的花,所在多有,何以偏要扶東西文化中公認最淺俗攀附者為雅正,忽視其「百千種」負面文化意含,卻只獨沽「強韌草根性,充滿生命力」,並將之詮釋為「台灣人最原鄉的生活體驗及記憶」?如此自製文本,進行偏愛性解讀(Preferred Reading),且依其意識型態強迫全民接受的心態,何能勝任文化掌舵者之大任? 遑論侈言「在華人社會發揮燈塔效應、成為人文思想的堡壘、用文化的思維保障兩岸和平」了。
(作者為旅美時事畫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