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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现在的交易只局限在设计标志,取名等等方面,这都是因为被现在传递智慧的途径制约住了“
的问题。
目前交易只局限在设计标志,取名是由于一些威客类网站执行的全额付款,永不退款,扣留20%作收入的制度造成的。应该说这个制度只适用于设计标志,取名领域,而更广阔的领域如化工,管理,法律,医学,建筑,电力等等领域是不能采取这个制度的,需要我们创新。这也是一些固守这个制度的网站不能迅速成长的根源。
2。“互联智慧应该是指网络上传输智慧,是虚拟知识的价值化,而非实物交易。如何通过互联网来传递实物?“
知识管理中提到了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显性的知识必须有一个载体,在互联网发明之前,大量的显性知识是通过书籍,磁带,录像带等等载体进行传播。这些也是羽化所说的实物。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出现使人类显性化的知识有了更便捷更简单的载体:电子文档,音频,视频。它们以电子信号“1“和“0“进行传输,威客模式提出之前知识,智慧就以这样的形式进行传输。威客模式不过提出了它们的价值化问题。
3。“如果将这种模式改成交易双方在线上联系、确认合作后,再在线下进行实物交易,那就和阿里巴巴没什么区别。“
威客模式提出通过网络互动问答平台使知识,智慧转变为财富。并没有说交易一定要全部通过互联网进行,由于目前互联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支付手段,带宽,使用者的技术水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线上和线下的结合将是交易的主要特点,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交易将转移到线上完成。阿里巴巴主要关注于企业产品的购销。而威客模式关注的是如何让人的知识智慧经验技能通过解决科学,技术,工作,生活,学习中的问题体现价值。所以他们有很大的不同。
附:羽化的问题
但是现在,怎么互联智慧呢,现在威客模式传递智慧的途径有局限,只能通过网络,非实物的传播,而往往人类的智慧是体现在实物上的,所以现在的交易只局限在设计标志,取名等等方面,这都是因为被现在传递智慧的途径制约住了,可谓,成也网络,败也网络.威客因网络而自由度高,也因网络而涉及面小.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威客必会沦为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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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说的涉及面小,是指威客网上交易的应用范围小而不是说网络接触面小.
如果刘先生想扩大应用范围,涉足实物交易,现在的威客模式又不适合,因为:现在的威客模式是相当浪费资源的。顾主提出一个要求,一大堆威客上交自己的作品,顾主只挑一个,其他的都浪费掉了.在这种模式下如果进行实物交易,那浪费更是惨不忍睹的,因为制作一个实物所消耗的资源更多.所以现在这种模式根本不能进行实物交易,传递智慧的途径被限制住了.
而如果将这种模式改成交易双方在线上联系、确认合作后,再在线下进行实物交易,那就和阿里巴巴没什么区别.
而且,我觉得刘先生所说的互联智慧应该是指网络上传输智慧,是虚拟知识的价值化,而非实物交易,但其实实物也是智慧的一种表现,本身就是最原始的,知识价值化体现,而刘先生并未说明如何通过互联网来传递实物。
所以就现在威客网的模式和刘先生的理论来看,面临的问题相当的严重.
我随想随讲,只是希望能和刘先生交流问题,希望刘先生的威客模式早日发展成熟,如在语气有所得罪,敬请谅解,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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