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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入共享是最大的民生

(2009-04-06 15:01:07)
标签:

房产

理财

土地价格

房地产市场

房价

住宅市场

分类: 房地产、经济和社会之事

              土地收入共享是最大的民生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础的资源。土地制度的建立以及土地收入的取得、分配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地价的形成要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土地的价格符合城市发展进程,符合土地开发的持续性,土地的保障性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土地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国家通过提供土地获得持续收益用于公共设施服务和公共管理天经地义。

    目前,房地产市场上高高的房价既是市场失控行为所致,也是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推动的结果。如果与土地价格相联系的话,土地开发也会使地价上升,地价和房价有联系但两种价格所反映的意义是不同的。地价通过房价实现土地价值,房价包含土地价格,土地成本变动相对缓慢,土地价格随着地上物的增值而上涨。从微观上相讲,在同一区域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生活的经营与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土地成本上升缓慢但土地价格会明显上涨,土地所有者一定会通过上调地价获得这一地区频繁的生产生活经营与消费活动所带来的超额利润。从这个意义讲,土地资产是唯一可持续增加社会共享财富的基础源泉。

   在房地产市场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土地开发过程实际上是土地流转与土地增值的过程,是土地资源配置权利的分配过程。土地所有权的变迁、土地用途的变化无不体现在以交易为起点以社会环境变化为终点的全过程。因此,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应该是全面发展,土地不断开发和有效利用所获得的收益无疑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加更多公共设施提供了资金来源。

    土地收入共享是最大的民生。要实现共享,土地价格必然随着区域的成熟而上涨,趋于成熟的地区其地价只有上升而不能下跌,土地只有增值的趋势而不会贬值。通过获得土地收入增加公共财政收入,通过转移支付改善其他相对落后区域的民生;通过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使相对落后区域土地的价值不断挖掘,使地价相对低的区域其地价随着环境建设不断上升,从而使更多区域享受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带来的成果。

    人人都有从土地使用权收益中获益的权利。农村土地转为开发用地、城市拆迁用于再开发用地的时候,原来土地上的农民和居民、农业生产者和生产生活员工同样面临“失地”带来的生活和生存的窘迫。这个时侯土地收益的保障性功能作用的发挥具有重大意义。在土地私有制的时候不但出现土地的“无产”者,也使无产者无权享受土地使用权所带来的收益,这有悖于土地收入共享原则。

    由此我们可以说,土地的有偿使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土地收入由社会分享天经地义。由此我们可以说,土地收入是社会财富蓄水池,是补偿“失地”的农民和居民的重要资本。因此共享土地收入是最大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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