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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街头摔倒了:你敢扶吗?

(2007-09-19 1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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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娱乐评论

     最近,有两则新闻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一则是《中学生救助98岁老太成被告 被判赔偿4万多元》,另一则是《男子称扶摔倒老太反被告 法院判其赔4万》。

 

    2006年3月15日,出生于1908年的刘老太太在省城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此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太一方说,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在地的,医药费等损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学生一方说,他们没碰到老太太,是爱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随后,老太太将两名中学生告上了法庭,索赔11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为,刘老太太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名中学生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请求。刘老太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太太于2006年3月15日下午6时左右在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对面公交站牌人行道上摔倒致伤这一事实,两名中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均予认可。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刘老太太系两名中学生侵害致伤,但在刘老太太陈述的受伤时间、地点,两名中学生承认在事发时确存有追逐打闹行为,以及事发后他们积极救助并陪同刘老太太去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到医院,两名学生家长为刘老太太交纳了部分治疗费用等一系列间接证据,已足以认定刘老太太所遭损伤系两名中学生在追逐打闹中疏忽大意所致。 终审法院最后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两名中学生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刘老太太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7358.93元。

 

    2007年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综观这两件事,何其相似。都是当事人看到老人摔倒后,扶起老人并送到医院治疗。结果惹上了官司成为了被告,最后有输掉了官司承担4万元赔款。前一件事已经有了结果:刘老太太从法官手里接过4万多元的赔偿金。及时我们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也宁愿相信刘老太是被两个中学生不小心碰倒的,更宁愿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第二件事还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结果。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断定当事人双方——彭宇和摔倒的老太太,谁说的是真的。但我作为一个不相干者,总有探询真相的冲动。好在报道中有这样的一段:“昨天下午,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陈老先生在庭前说,他也希望今天能看到一个结果,还事实一个公道。但陈老先生失望了,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朋友们,’他大声对着摄像机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说实话,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我比较倾向相信证人陈老先生的说法。不为名不为利,不怕得罪人——摔倒的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陈老先生值得尊敬。这时,我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叫人痛苦的两难境地:街头遇到摔倒的老太太,我该不该搀扶她一下?假如我的母亲摔倒了,我肯定赶紧上去把她扶起来,问问摔伤了没有,亲自送到医院检查一下才放心。

 

    孟子告诉我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之幼以及人之幼。那么,无论从传统的道德感召下,还是作为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公民,一个陌不相识的老太太摔倒在街头,我也应该当成自己的母亲把她搀扶起来,问问摔伤了没有。可她万一诬赖我,要我赔医药费,又该怎么办?我不是富豪,每日为生活奔波,哪有金钱和精力来打这个官司啊?

 

    然而,事实又是草分良莠,人有善恶。从概率上讲,不可能每一个老太太都会诬赖做好事的,其中又有善良的老人,或许善良的还要占大头,要是一律不帮助,看到孤苦的老人无依无靠,在街头上受罪,又违背了做人的底线。真叫人痛苦——做人难,想做好人更难啊。我相信,看了这个报道,想做好事的一定如我一样陷入痛苦的境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完全是个人的艰难抉择——面对摔倒的老太太,帮不帮助全凭一念之差,是受到诬赖还是受到感谢,也全凭个人运气了。可我又觉得,在这个艰难而痛苦的选择上,我们的社会还是有良知的,即好人总要受到好报的。事情发生以后,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在各大网络论坛,都有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

 

    这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是好人多,而现实中好心施展不出来,却折射出一些问题来。如,就拿法院的这个一审判决来说,这种不凭借事实证据、证人证词而依据常理和生活经验为判决标准的做法是不妥当的。这样判决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将沉重打击民众的善良,导致民众爱心萎缩,把想做好事的群体推向反面的阵营。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建议法院二审时能够从维护司法尊严和实践司法终极精神的目的出发,以证据不足为由,推翻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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