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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寄递 |
分类: 高考政策与规定 |
近年来,少数高等学校通过个人或中介递送新生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造成丢失、延误或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严重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通知书寄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高等学校、各级邮政部门要对通知书寄递工作予以充分重视。积极协调、相互配合、认真组织寄递工作,确保通知书安全、准确、快速投递。
二、各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三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递有关高等学校。如在寄递中发生问题,要积极配合邮政部门进行核实查找工作。
三、各高等学校要健全通知书寄送管理制度,落实经费,明确责任,完善交接手续。要根据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校章,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寄递,寄递时须使用邮政局监制的信封,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要填写清楚、准确。要积极配合邮政部门做好通知书的寄递工作。
四、各地邮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各地邮政部门在收寄2005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的通知书邮件时,应在信件封面标注通知书字样,并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作业,一律投递到收件人本人,严禁积压、捎转或随意退回。对因收件人姓名有误、地址不详、搬迁等原因造成无法投递的邮件,要协调当地省级招办积极寻找收件人;如确需退回,应由收件人所在当地邮局与有关高等学校商定退回事宜,同时将退回原因等书面报告省邮政局主管部门。
各地邮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为高等学校提供服务,对寄递录取通知书集中的学校要设立专门的收寄点或指定专人上门收寄。
五、成人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入学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寄发的与考生有关的其它邮件,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办理。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所有高等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信息来源:2005-07-01 湖南教育网
http://www.hnedu.cn/web/0/200507/08115409734.html
另一篇:
中国邮政要求确保高考录取通知书寄递准确无误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确保今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准确无误。
针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件交寄的时间相对集中、批量大、范围广、时限要求高的特殊情况,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要求,严格按速递作业频次、时限要求,单独处理高考录取通知书邮件,并由专人负责邮件信息记录及跟踪查询的管理工作,直至邮件妥投,避免延误、丢损问题发生。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要求在投递录取通知书邮件时,严格交接手续,严禁积压,并指派专人,按地址投送给收件人本人,不得作转投处理。对于寄往农村的邮件,要对录取通知书的投递采取特殊措施,特事特办,确保及时、准确投递。当邮件由家人代为签收时,投递人员必须验证身份并做好记录,以防邮件错投、漏投或丢失。
因地址不详、搬迁且收件人无法联系等原因,造成录取通知书无法投出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要求及时与教育部门联系,重新确定后,予以投递,不得轻易退回。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强调,严禁投递录取通知书邮件时搭载其他业务并乱收费,更不得代高校向考生收费。一经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纠正,并消除影响。对违反规定的,集团公司将严肃处理。
目前,全国已基本形成了以特快专递方式为主的高考录取通知书递送服务形式,寄递内容也由单一的录取通知书寄递,逐步扩大到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学生档案寄递等全系列考试类邮件寄递服务。
摘自:新华网 2007年6月15日
信息来源:2007-06-15
教育部官方网站
http://www.mo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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