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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精神病”成为政府公信力的救命稻草。

(2010-02-25 16:18:30)
标签:

赖清辉

精神病

职能部门

公信力

杂谈

分类: 医者心(杏林漫话)

文/赖清辉

 

别让“精神病”成为政府公信力的救命稻草。

    日前,有两条如同震撼弹的新闻吸引了广大网友的眼球与讨论。当然,我也不例外,也在想说些什么。因为新闻与我们政府职能部门有关,也与我的专业有关。两条新闻者联系在一起的就是临床上称之为“精神病”的疾病。就两起事件的发展过程来看,“精神病”似乎成为我们政府某些部门公信力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新闻一:

    2月22日,甘肃一民警打车300公里拒付车费,还威胁车主。事后,甘肃省公安厅就“打的300公里民警竟拒付车费”事件进行了通报——车费已付,民警被送精神病院。据称那位民警在2008年就得了“精神狂躁症”也就是“精神病”。那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上级机关必然是知情的,可为什么会熟视无睹呢?

    对此事件有质疑称:

    一,精神病患者为何可以冠冕堂皇地出现在警察队伍里呢?

    二,从2008年至今,如此长的时间里,警方完全有机会和充足时间来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为何要等到出了事了,才送到精神病院呢?

    三,在如此长的时间里,为何警方一直隐瞒事实不向公众披露呢?即使是在今年才送精神病院院治疗,在治疗期间他脱逃了,也可以发布“寻警启事”——譬如:“某某警察身患精神病,正在逃脱途中,请知情者告知必有重谢,等等。”

    四,为何要等他出事了,事件影响到警方声誉了,怕牵连到自己了,才突然宣布其为“精神病”呢?

    所以,有媒体戏称当地公安厅的那个通报纯属是对广大群众的一记“马后炮”式忽悠。我想这件事情唯一可以值得我们庆幸的是:好在这名有“精神病”的警察,当时不是在一线执法,否则,无辜的老百姓的利益被“警察精神病患者”侵害了,找谁说理去?想想都十分的后怕!

    新闻二:

    2月19日晚9时左右,河南省泌阳县板桥镇敬老院五保供养人胡炳旺(男,现年60岁)精神病发作,手持菜刀等凶器,先后将5名供养人员杀害致死。泌阳县政法系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胡炳旺在归案的2天后,因精神病发作已经死亡。

    很显然一个年逾花甲的五保老人,在敬老院手持菜刀连杀5名五保老人,用“精神病发作”来解释当然最能推脱相关部门的责任。但是,胡炳旺到底有无精神病并没有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拿“精神病”来说事儿本已勉强得很。更让人吃惊的是,归案后的胡炳旺居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死掉了,而其原因又一次被归结为“精神病发作”。在“精神病”面前,一桩恶行案件,6条老人性命,被罩上了飘渺的迷雾。

    对此事件,网友的质疑声更是不绝于耳,而站在一个医生的角度来说,我所知道的是精神病发作往往会有一个周期性,19日晚精神病发作使5人死亡,在其后的两天里又一次发作将自己致死,这样的精神病岂不来得太猛烈了些?警方控制他后为什么不叫专业的医生先处理,而让他发作致死?

    综述:

    一件是警察打车不给钱还威胁车主是因为警察有“精神病”;一件是因“精神病”杀人又因“精神病”死亡。这样的事件必然会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极大的质疑和高度的不满,而事件的产生又恰恰是发生在我们十分敬畏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必然又更会令人浮想联翩呀!

    我还想问的是:为何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出事了,为何总是喜欢用“精神病”来解释推脱呢?政府部门动不动就用“精神病”说事是不是显得有点太荒唐了呢?我想草草挂出一个“精神病”的幌子来说事的背后,必然会有某些职能部门推不掉的责任!

    所以,在如今,“精神病”似乎已经成为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完美解决各种危机的巧妙钥匙。这是我们社会的沦落,还是社会的悲哀?

    所以,我们更不得不佩服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公关危机的手段是相当的高的。让“精神病”成为政府部门万能的归因,可以轻松应对外界的质疑,那么生命至上的原则将拿什么去验证?政府部门故意的隐瞒和掩盖只能进一步戕害我们这个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伤害的更是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心!

    这两起事件也赤裸裸的暴露出了我们政府的公信力到底何在?岂不让人在笑掉大牙的时候发出一声感叹:今天,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就让我们呐喊一声:让精神病来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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