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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镜报德国人司机秩序总编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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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秩序规范生活
下飞机,办完入境手续,在导游的引导下,乘中巴赶到餐馆时,已是晚上7点多钟了。这是一家中餐馆,雕龙画凤,菜也地道。老乡见老乡,话多了些,边吃边聊,待吃完饭已快9点了。
我们刚走出餐馆,一直停靠在餐馆门口的中巴打开了车门。司机用德语向我们问好,招呼我们上车。坐定后,我发现司机换了。到机场去接我们的那位,身材高大面色净白,穿夹克,没系领带。而眼前这位,中等身材,面色红润,也穿夹克,但系着领带。
20多钟后,中巴将我们送到了旅馆门口。
待卸完东西,司机走后,我问导游:“是不我们用餐时间太长,原来的驾驶员有意见……”
导游先是一愣,接着笑了:“不,是超过时间了。”
“超过时间了?游客用餐还有时间规定?”我问。
“不是你们超过时间,是司机超过时间了。”
见我还不明白,导游解释,德国法律规定,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可超过9小时,包括景点参观和用餐时间。第一位司机超过了时间,公司就主动调换了人。
“超过一点儿时间,多干一会儿,就省得换人了……也真刻板。”我嘴上没说,心里犯嘀咕。
第二天,我们从柏林到德累斯顿参观,是到机场接我们的那位司机驾车。
走了约莫两个小时,中巴在高速公路一个临时停车点停住了。
司机转身笑着对我们讲了几句话,导游翻译说:“请大家在车上休息15分钟。”
“在车上休息?离德累斯顿还有多远?”有人问。
“也就10多分钟。”导游回答。
也就10多分钟还休息?再一看,这里既不像中国高速路旁的服务区,可下来方便、洗脸、喝水,甚至购买东西,而是连车也不能下的地方,干吗要在这里休息?
导游说:“德国的交通规则明确规定,司机行车两小时,必须休息15分钟,如果不休息,必须在行4小时后休息45分钟。”
导游好像看透了我们的心思,接着说:“德国的每一部车子,从高档豪华车到普通运输车,从总统、总理乘坐的车,到普通百姓的私家车,无一例外地安装了检测器,可以将行车情况详细地记录下来,交警可以随时抽查。如有违反,将重罚不怠,甚至可以吊销驾驶执照。”
返回柏林后,约第二天上午10点钟走访《每日镜报》编辑部。
当我们搭乘中巴找到《每日镜报》办公楼前时,10点还差20分钟。
柏林一早就变天了北风吹在身上冷飕飕的。我们在门外来回走着,以使自己暖和些。
钢架玻窗大门里,一位身材高大、理着光头的先生站在那里,像在等待谁。
一位同行问翻译:“是不是等我们的?”
翻译看了看门里:“可能是。”
接下来的事更“蹊跷”。公关主管先生介绍,先由他介绍《每日镜报》公关、广告的情况,11点时《每日镜报》的总编来会见我们。公关主管讲到10点45分时,就讲完。大概是碍于面子,主管两次起身到隔壁房间请总编,都没请到。主管涨红了脸,要我们喝矿泉和饮料。11点,门开了,总编若无其事地进来了,根本没提这15分钟的事。
在深入接触中,感到德国“按秩序规范生活”,更多地也是更主要地体现在法制与法治上。
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其法制的核心原则是三权分立,即国家权力中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形成相互独立的机构。议会行使立法权,政府执行行政权,法院等专管司法权。执行行政的政府机构不得随意干预司法部门的司法工作,而应保障司法的独立性。法院办案、开庭审理案,无论涉及谁,法院不必请示哪个人或者哪个部门,有权独立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