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保卫斑马线
文/毕家妈妈
(在这篇博客中,我会提到一些别的国家,会跟中国做比较,但预先声明,这并不意味着我觉得这些国家有多么了不起。我爱我的祖国。生于斯养于斯,我写此文,意思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希望我的祖国更加完善和美好。)
回到成都,每天早上都可以看到晚报上连篇累牍地报道昨晚又有多少醉驾司机被抓获,抓醉驾运动如此声势浩大深入人心,其中一个司机甚至自己主动摇下车窗,对警察说:我喝酒了,拘留我吧!
我们的体制什么时候也可以发动一场同样威力巨大的运动来保卫我们的斑马线呢?
斑马线究竟是什么意思?
成都人的幽默解释是:斑马线不会保你不死,但如果死在斑马线上,有钱赔你。
在澳大利亚,到了斑马线附近,车减速,一旦有人有踏上斑马线的企图,所有车都停下。曾经有一个女朋友考驾照,眼看就要通过了,结果在离RTA办公室几步远的地方,一个行人跨上人行道,不过是一步,考官立刻就对来不及刹车冲了过去的她说:下次再来吧。
刚从东京回到上海的时候,在中山西路和长宁路交界的地方,我曾经狠狠地拍击身边的小汽车的后备箱,或者停下来,站在人行道的中央,对驾驶室里的司机怒目而视——这些车在行人的绿灯亮了之后,仍然步步逼近,到了可以危害我和我的推车里的孩子的地步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但在几次把手击麻和哑语了F词之后,我放弃了我的怒火。当体制不支持我的时候,我不要去一而再再而三地以卵击石,因为我不过是一个精力和勇气都有限的凡人。
杭州一个年轻而朴素的大学生在斑马线上被飚车族撞死了,莫干路上民众自发点缀装饰起了“爱心斑马线”,试图唤醒开车人的良知。事隔不长时间,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又被撞死了,正在一条“爱心斑马线”上。
不言而喻的现实:没有体制的压力和监督,单单依靠人的良心,是不足以保护斑马线,不足以保护人的生命的。
我向兰州砸车的老人致敬。他实实在在地在做着以卵击石的工作。他保护的那条斑马线上现在安装了摄像镜头,据说警察也常常来巡视了,过往的司机应该会有所忌惮吧。
但那条路之外的斑马线呢?我们身边的斑马线呢?我们的孩子和老人和怀孕的妇女每天要穿过无数次的斑马线呢?
我不是一个交通管理专家,我不过在澳大利亚、美国开过车,而且还不是一个技术高超的司机,家住小巷里的时候,还常常求先生下班回来后帮我把车倒进车库里。但我可以将我在一些国家对交通管理的体验和观察放在这里,"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也许什么有愿望并且有权力做出某些改变的人看见了,会觉得有参考的价值:
1. 人车并行时,路权明确。在东京也有红灯时车辆可以转顺手弯的规定,跟上海红灯时大多数路口车辆可以右转一个道理。但是,在东京斑马线上的车辆一定要减速甚至完全停车让道给行人。行人路权大于转弯车辆。
2. 没有红绿灯的时候,“STOP”。在澳大利亚,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会有一个红色路牌,上书“STOP”,车辆到此,一定要STOP,保证轮子完全停下来,哪怕只是几秒钟。这样若有过街行人,车辆可以观察到。这个STOP不仅是个提醒标志,更是严格执法的。我的小姑子曾经半夜12点穿过一个无人的小路口减速而没有完全停车,结果被巡逻的警车从远处看见,过后罚款200澳元。
3. 明确斑马线的意义和用处。斑马线就是让行人安全过马路的地方。不管斑马线设在哪里,是否设有红绿灯,凡是有斑马线的地方,车辆就一定要停车让行人。在澳大利亚,我自己就曾几次紧急刹车,仅仅因为路边寥寥的行人中的某一位表现出有上斑马线的意思。
4. 监督。去浦东机场的路上,在某一处,司机全都减速,因为谁都知道那里有摄像镜头。人是需要监督的。如果知道自己可能处在摄像机镜头下,绝大多数人都会收敛许多吧。而习惯可以成自然
(根据最新研究发现,任何行为重复60次就可以变成不做不舒服的习惯)。
5. 重罚。一次重罚比十次教育启发某些开车人的良心更有效果。
6. (一点不完全相干的话:上海很多路口常常堵塞,上次绿灯还没完全通行的车堵在路口,挡住车流。在澳大利亚,车辆在红灯亮后绝对不可还停在路中间,而判断自己是否在这次绿灯的时候是否能够通过路口的责任在司机。判断错了,你的车停在路中间,或哪怕只是超出了停车线,罚款。)
毕家妈妈写字从不做时评,因为不懂,因为不感兴趣。但作为一个母亲,我不把斑马线话题当作时评,因为这归根结底,涉及到我和你,涉及到所有母亲的心爱的孩子的安全。
保卫我们的斑马线,保护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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