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被罚是政府公权力扩大
陈宝存/文
万科将否被罚又成了新的一轮炒作的题材。万科永远是楼市的中心,想沉默都不行。
物价局在计划经济体制转轨中,随着计委的功能转型为发展改革委员会,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弱化,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我们也曾注意到:我原来所在的城市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售价高于周边的商品房项目,据说那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实际是财政部门的集资建房,不过是主办方是开发公司而已。我曾问过那个开发公司的财务总监,我说你是如何核定的价格,他告诉我核价是财政局的事情。
各个城市的管理体制不一样,所以南京地区的核价制到底有何依据我不十分清楚。但是我知道在市场化发展的阶段中,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权利被剥夺,使很多原有审批权利巨大的部门的失落感是很强烈的。极力找寻回归权力的机会也属正常的思维。
作为财经学院的毕业生,我和政府公权力部门打交道甚多,即使是做教师阶段也培养了很多目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学生,而物价部门也有很多我的同学和朋友、学生。说实话,对物价部门的存在意义我们也一直探讨,经济转轨了,物价部门的权利怎么体现?没得可管我们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面对这种困惑,我和朋友们有不太确实符合潮流的对话:我说实际现在的政府审批权利扩大是错误的,审批权是应该极度缩减的,我认为很多部门的存在仅仅是养人,而不是创造价值,市场化的真正目的是小政府、大社会,审批权利最近几年的一步步扩大实际是与市场化改革相逆的东西,这不是潮流,而是逆流。
过度调控已经已经证明是错误的,调控的失效或者产生副作用告诉我们,市场化才是解决财政以及所有经济问题的最佳选择。而不是相反。
财税改革也好,土地出让改革也罢,越改越增加负担,实际还是财政养人的压力。地方政府的很多部门实际是人员超编的,财政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的很多,有很多部门30人的编制,实际70人的规模是很正常的,那么,扩大权力,罚点款是很合理的推论。
如果真的处罚了万科?得益者是否是老百姓?反正万科也是国有股独大,一个盘子里的东西,转移搬家的事,有什么值得庆贺的?不如把这些罚款上缴中央财政,专款专用于保障类住房。
这还不是谈论罚款的正当性。反正有很多的理由支撑管理的举措,即使是错误的,有悖于市场化方向的。
万科企业最近以来因为王石的失策一直是被盯准的对象,处罚万科是人心所向,不好做扭转。毕竟政府决策层面对房价引发的网民对开发企业的仇恨要有相应的反应,那就处罚万科吧!这就是唯一处罚万科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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