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宋贯东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定义: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人身保险分为三种: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一、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定义:人寿保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通常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有的人寿保险产品还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责任。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三种: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1、定期寿险
1)、定期寿险定义:定期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定期寿险提供一个固定期间的保障,如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结束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由于定期寿险只提供固定期限的保障,消费者在保险期满后再购买定期寿险可能会因年龄、健康状况等情况的变化而面临保险公司拒保或提高费率等问题。
2)、适合购买群体:一般来说,定期寿险费率比其他寿险产品低,可以用较少的钱获得较高的身故保障;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可灵活选择,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时期的保障需求。
定期寿险比较适合收支节余不多,但要承担较重家庭责任的消费者,例如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刚刚建立家庭的年轻人,若不幸身故,其家庭可能会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身故保险金可以用于分担家庭生活开支、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或偿还贷款等。
2、 终身寿险
1)、终身寿险定义: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险保障。投保后,不论被保险人在什么时间身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适合购买人群:由于保险期间较长,终身寿险带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终身寿险费率比定期寿险高,但保险期间更长。
适合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作为理财工具长期规划家庭财务;也适合高端人士用于投资理财、保全财富、规划遗产税和赠与税等。
3、两全保险
1)两全寿险定义:两全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同时具有保障和储蓄功能。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储蓄功能比终身寿险更为突出。由于两全保险同时包含身故给付和生存给付,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两全保险费率相对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都要高。
2)适合购买人群:两全险一般都有较好的理财功能,更适合用作家庭财务规划。该险种的身故保障功能与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类似,生存保险金可以用于教育金、婚嫁金、养老储备等。
二、健康保险
健康险定义: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以及收入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1、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定义:疾病保险(特指重大疾病)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
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疾病保险的保险金给付与具体医疗费用支出没有直接关系。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定义:医疗保险是指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未给付条件的保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而发生费用时,有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和限额进行补偿。医疗保险又分为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医疗保险两种类型。
1)、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定义: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又称作住院医疗费用保鲜。是指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标准,在其实际支出的范围内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以该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且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总额。
2)、门急诊医疗保险
定义:门急诊医疗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医院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为给付条件的保险。由于门急诊发生的费用较小,发生频率比较高,一般此类产品仅以团体作为销售对象。国内暂时基本没有对个人提供此类产品。
3)、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定义: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也称作补贴性医疗保险。这种医疗保险和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
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入列明的手术、住院医疗等),保险公司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补贴标准,按次、按日或者按项目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4)、意外医疗费用保险:
定义:意外医疗费用保险是指对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进行补偿的医疗保险。该保险一般都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
3、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定义: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又称作失能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收入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4、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定义: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三、意外伤害保险
定义:一般来说,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相对于其他人身保险产品而言,意外伤害保险一般费率比较低,保障金额比较高,购买手续简便。
意外伤害保险按保险风险分类可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两种。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定义: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危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不可保险意外伤害除外,特约保意外伤害时有无特别约定)。最常见的有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学平险。
2、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定义:特定的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或者特定的原因发生的意外为保险风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如建筑工地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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