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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震毁了 房贷怎么办——银监会六大银行联合声明

(2008-05-20 09:53:40)
标签:

地震

贷款

房贷

银监会

银行

灾民

财经

视频新闻:众银行表示会妥善处理震后房贷

http://video.sina.com.cn/finance/money/bank/bank_opration/20080519/21116809.shtml

 

房子震毁了 <wbr>房贷怎么办——银监会六大银行联合声明

 

地震毁了很多人的家园。无数的房子瞬间垮掉了。

有的人家的房子压根就塌了。有的虽然房子没塌,可是财产损失惨重,也根本还不起房贷了。

“房子都没了,家都毁了,还还什么贷款!”

确实,看到一个个受灾的场景,每个人都会心生这样的感慨,包括我在内。

在会上,个个行长讲起灾情也很动容,尤其是农行和邮政储蓄,因为网点更加深入县城,受灾尤为严重

农行行长张云刚从灾区回来:“看到灾民那种境地,从个人感情上来说,贷款什么的全免了都是应当应分的”

但是,银行和企业的运转毕竟要遵守契约规则和商业规律。

昨天银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银行的行长悉数参加,共同讨论了这个问题

目前,各银行基本达成如下共识:

1、对银行和信用卡的贷款,可以延期3到6个月

2、在延期期间,不收取利息和滞纳金

3、不计入不良贷款的记录

 

银行业协会已经把综合的“核销”方案上报银监会

对商业银行来讲,以上三条措施,确实体现了人性化的考虑

可是,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即便是延期之后

还会有很多人还不起房贷

而且,要求已经家破人亡的灾民继续承担贷款

也确实于心不忍

现场,新浪财经也向行长们提了这个问题:“能不能灾民的贷款进行减免?”

银行业协会的专职副会长杨再民表态

协会已经提出了关于“贷款核销”的方案,上报银监会,会同央行、财政部等共同协商无法归还的贷款如何“核销”的问题

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应该有全社会各方来共同承担后果

 

房贷险中不包含地震

地震属于不可抗力的灾害

财产保险当中地震都不在可保责任之内

买过房子的朋友应该知道,买房的时候,银行都会要求用户上房贷险

但是,房贷险是不保地震的

如果要保地震,需要投保专门的地震附加险

这种专门的附加险,无论是投保人还是保险公司都并不积极

国家也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投保

因此,投保的人几乎为零

所以,这次灾难留下的房贷问题,都压在了商业银行的头上

 

3到6个月后将研究进一步的具体措施

有了银行3到6个月宽限期的承诺

起码,当前灾民还不用考虑房贷的问题

昨天会后采访各个行长的时候

大家也纷纷表态,下一阶段,会具体考虑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有的搂在人不在,有的人在楼不在,都要怎么处理,我们会加紧研究创新性的方案”中行副行长朱民表示。

房子已经不在了的要怎么处理?

房子还在可是受到严重损坏的要怎么处理?

房子完好可是人员伤亡的怎么处理?

房子和人都还好可是财产损失严重无力偿还贷款的要怎么处理?

相信不久之后,针对不同的问题,会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出台。

3到6个月之后,地震已经过去,可地震带来的问题才刚刚开始

我们希望那个时候能看到进一步切实可行的措施

真正减少灾民的负担

 

后续的情况,新浪财经还会一直跟进下去

 

(另附,关于死者的存款要怎么处理,我们在现场也问了几位银行的行长,他们表示,如果有人可以提供确实的证据,证明是死者的继承人,即可以取走存款。)

 

5月23日跟踪补记:

中国银监会23日宣布,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减轻四川汶川等地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国家有关金融企业呆账核销政策,日前,中国银监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账贷款核销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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