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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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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本博克的翻译擂台之四有如下内容:
列位,有以下一句:
另外,原文中的“me”和“him”到底是表达的同一个人还是什么?有点让人迷惑。
居士点评:你同意lena的分析吗?lena认为 -- 这里的him指待的guilty,很形象的。这里就是描写的当时一瞬间的感受吧,我认为没有必要翻译为 “萦绕于心”和“挥之不去”。
居士点评:
QW,你好!你对I could have died. Guilt took the seat next to me, and self-doubt sat next to him. 一句的翻译非常认真。能将我的参考译文拿到课堂上作为翻译课的一个补充材料,很好。你能将已有译文(A) ,加上我的参考译文(B),再加上你自己的译文(C)及其统计/点评(见下),发给学生,孰优孰劣,让他们评判。
【附录三句译文如下:
A.我感到无地自容,真想钻到地下去。内疚和怀疑攫住了我的身心。(拟人)
B.我真是羞恼死了。内疚,攫住了我的左臂;疑虑,拽住了我的右膀。
C.“我真要羞臊死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先是内疚,继而自责。】
结果,你的课堂统计是:
全班33位同学中:
喜欢A的有14位同学,但学生似乎都不喜欢“攫”字,感觉用这字程度太强烈。
喜欢B的有7位同学,他们认为B较好地保留了原文的拟人形象,但读起来觉得不像是地道的中文。
喜欢C的有12位同学,他们觉得三个译文中C读起来最顺,但是否把最后一部分改为“先是内疚,再是怀疑”更好。
你能如此进行翻译课程的教学,我感到新意洋溢。但是,遗憾的是,学术,不能以得票制高低来作最后的评判。
你说得很对 -- B较好地保留了原文的拟人形象,但读起来觉得不像是地道的中文。
但是,问题也就在这里 – 不像是地道的中文。我个人觉得,此译之美,美就美在“不像是地道的中文”。
在我编著的《新世纪大学英汉翻译教程》又如此一个段落:
早在15年前,《译林》与《外国语》举办过一次全国性的译文征文评奖活动。所译的原文是(美)John Updike的短篇Son。译文征文评奖委员会的成员之一,陆谷孙先生在其《朴则近本 ---- 也谈美国短篇小说〈儿子〉的翻译》一文有几段精彩的议论,至今读来感到亲切。如:
音符降下。非常柔和地,他轰击着我们,投下轻鸿般的音符。那是我家的陌路客,我家的樊笼囚。
……在译so gently这个状语时,维系它在原句词序(注:本文视为“语序”)中的位置是否可行,肯定值得商榷。依我看,作家写这样的句子,也许是为了突出“柔和”,从而同后面的“轰击”形成一种奇峭的对比,一种incongruity,制造某种出人意料的修辞效果。倘若这样的分析不是过于牵强,那么把“非常柔和地”维持在句首突出的位置上,纵然不十分符合汉文的规范(但我相信仍在读者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似乎还是可以的。
…there was a muddy undercurrent of discomfort “riling” the deeps of my happiness.
上句摘自马克·吐温的著名幽默短篇Running for Governor。此短篇的译文“竞选州长”被收入我国的中学语文课本。应当承认,凡是被收入中学语文课本的文章,其语言文字均经有关部门的严格“把关”,均属“规范”。
收入语文课本的上句的译文是:
……却有一股不愉快的浑浊的潜流“搅浑”我那快乐心情的深处。
该文的另一句是:
I thought I should burst with amazement!
译文:我觉得我简直诧异得要爆炸了。
读以上两句译文,我们不仅联想到鲁迅先生所信奉的翻译标准(或原则):宁信而不顺。
“翻译腔”跃然纸上!
说句笑话,假如,哪一位中学生在作文里写下了这样的句子,语文教师在摇首兴叹之余,大概不会不以朱笔“斧正”。
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初读译句,确有“冲突”感,和我们惯常的表达习惯发生冲突。再读之下,我们觉得这种表达似乎可以接受,三读之余,我们甚至能够品味到一种由“冲突”衍生出的美。这种美不仅让读者意识到是在读一篇译文,而且能够让略知英语者能够朦胧地感受到原文的表达。
其时,词序问题并不新。
陆教授进而指出:只要有可能,最好在句型和词序的安排方面也不失原文之真。……恰如其分地点带“翻译腔”甚至可以帮助读者猜度原文,揣摩原文风姿,从而加深理解,以收朴则近本之效。
陆教授的话深得翻译之精髓。而译界欲为翻译制定一种机械模式的不乏其人。如:
No one will deny that what we have been able to do in the past five years is especially striking in view of the crisis which we inherited from the previous government. (考虑到上届政府遗留下来的危机,我们在过去五年里所能取得的成绩(是)尤其显著,这是没有人可以否认的)。
《英语理解与翻译100题》一书对此原/译文分析道:这句英语原文中的四个谓语动词分别用了四种不同时态:最先出现的是将来一般时will deny,其次是现在完成时have been able ,再其次是一般现在时is,最后是一般过去时inherited。从这句里英语动词的时态在句中的顺序来看,尚未发生的将来时will deny 位于句首,而已经发生的一般过去时inherited 则位于句末。汉语译文中叙述动作的时间顺序和英语原文适得其反,即把最先发生的inherited 放在最前面最后发生的will deny 放在句末。
分析不可谓不细琐,论证与例句不可谓不相吻,然而原句是否可以有另译呢?如按照原文之语序译:
无人可以否认,我们在过去五年里所取得的成绩尤为显著,特别当我们考虑到上届政府给我们的一副烂摊子的时候。
雕塑作品留一点刀痕斧迹是一种艺术衬托,翻译作品带少许翻译腔又何尝不是一种艺术夸张呢?
再回到我们的擂台句:
I could have died. Guilt took the seat next to me, and self-doubt sat next to him.
我译:我真是羞恼死了。内疚,攫住了我的左臂;疑虑,拽住了我的右膀。
上译在三个方面,尽力挽留了原句之美:
1/ 其拟人修辞 – 汉译之主语乃“内疚”、“疑虑”;
2/ 其比喻修辞 – 原句took the seat / sat next to被转换成了“攫住了我的左臂”、“拽住了我的右膀”
3/ next to的重复 – 我译运用了汉语的排比句。
翻译,一味追求符合汉语表达之习惯,也就在某种意义上失却了思维活力和创意精神。
当然,居士所言,并不期望得到100%的认同,但是,坚信当翻译进入一定层次和境界的时候,译笔也就如此洒脱起来。我们也不能鲁迅先生所信奉的翻译标准(或原则)一棍子打死 -- 宁信而不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