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看官,“比”字在治学途中将发挥如何巨大的作用呢?“比”字,能比出那么多东西来。是的,下面一小节可资参考。你若是对英语或是翻译有兴趣,此文虽然长了些,但是决不会浪费你的时间,如果你有朋友学英语,学翻译,勿忘推荐哦。--
谢谢!
二、翻译研究之入门,始于“比”
中国乃世界第一翻译大国。对于同一篇英语原作,不难找到姊妹篇(或是更多的)译文。这在客观上为我们创造了比较和鉴别(compare
and distinguish)之良机。
“比”是“湖畔品新茗”的享受,更是“润物细无声”的学习。在原作和不同译文之间“左顾右盼”,边读,边品,边想,边悟,而渐入读书之佳境。
刘绍铭先生在《翻译奇谈》中有言:今天在台湾、香港和美国的朋友中,有不少是翻译能手,但相谈之下,却原来没有一个是选过翻译课的。
在我的印象之中,好像确也没有什么翻译大家是从翻译课堂里走出来的。我尝痴想,一个“比”字或许足以让人“无师自通”(succeed
on one’s own),因为,“比”就得穿行译林,跋涉译途,横渡译海。
1989年,执教于浙江台州师专的我,所用教材是徐燕谋主编《英语》第七、八册和杨立民主编College
English第三、四册。案头放着两套教材的不同版本的教参译文。为教学之便,我常常“比读”不同版本的译文。不“比”不知道,一“比”真奇妙,其中之大同、之小异、之优劣、之蹊跷,之高低,就足够我品琢数个春秋。读者兴许要问,我“比读”那些不同版本的译文都“比”出了什么“成果”,请容我一一道来:
1.比,比出了正误(true and
false)
When
there is nothing to be set down but words, it costs little to have
them fine.
译文A:如果除了词以外没有什么可写的话,写得华美一点是不会有多大害处的。
译文B:如果除了堆砌词汇别无可写,那么要搞出一篇满幅华丽辞藻的文章,也费不了很多工夫。
此两译非常有趣。原句中的it costs little to …
含歧义(ambiguity)。cost一词的含义可以是:1/ 带来害处(to cause a
person loss or disadvantage)2/ 费工夫(to involve an outlay or
expenditures of effort)
。从字面意义讲,两译均能成立。但是纵览上下文(a close look at the
context),该句所在的文章通篇都在褒扬通俗语体(familiar
style)而抨击单纯追求辞藻华美的文风。故译文A为误译。
2.比,比出了文采(literary
gift)
Here a
woman is old at thirty and senile at forty.
译文A:在这里,女人一到三十岁就显得苍老,四十岁就衰颓。
译文B:这里的女人三十而衰,四十而老。
从意思传递角度看,二译皆无可厚非。然就遣词而言,译文A只有拖沓(dilatory),译文B不仅保存了原句之简洁,而且琅琅上口。简洁与韵律即文采也。
3.比,比出了理解(comprehension)
I ain’t
got nothing.
译文A:我什么也有得。
译文B:可是俺啥也没有。
两译大相径庭(be poles
apart),孰是孰非?原来,原句中的ain’t相当于have
not加nothing构成双重否定。双重否定相当于肯定 ----
这是译文A的理解,殊不知这里却是一个例外。在英美某些方言(特别是黑人英语)中,双重否定乃是强调否定。因此,译文B才是正确的。细作探究,我们的语言知识也会“水涨船高”(improve
with times)!
4.比,比出了精当(precision)
He pitied
the plumage, but forgets the dying bird.
译文A:他怜惜羽毛,但忘却了那丧命的飞鸟。
译文B:他怜悯羽毛,却忘记了垂死的鸟。
语言常识告诉我们:丧命≠垂死。后者更精确地译出了dying的意思。且译文A的“丧命的飞鸟”表达不确切。既已丧命,“飞”何以言!
5.比,比出了畅洁(fluency)
He liked
to stroll about in Chestnut Street and look at people, and if you
smiled at him he would smile back again.
译文A:他喜欢在栗子街上散步,注视着过往的行人,总是笑容可掬地向每个对他表示尊敬的、微笑的人示意。
译文B:他喜欢漫步切斯特街头,观察行人,倘若你对他微笑,他也会回之以微笑。
前译45个字,后译33个字。字数之多少未必说明什么大问题,但是,出声诵读,或是默读,便能判定孰译更流畅可取。
6.比,比出了“美”(beauty)
…for the
contributions of the workers of all branches of industry in England
availed little among the vast number of strikers.
译文A:……因为英国所有工业部门工人的捐款和罢工人数比起来是太微不足道了。
译文B:……因为英国工业各部门工人的捐款对如此众多的罢工工人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
应当承认,译文A已无懈可击(invulnerable),但是,“微不足道”和“杯水车薪”一经比较,孰优孰劣便一目了然。后者形象中包孕(embody)作者的感情,练达中传递出汉语表达之美。
7.比,比出了译理(translation hows and
whys)
…many a
sturdy girl, leaves Achill for England or Scotland, there they sell
their strong arms to foreign farmers.
译文A:……还有许多健壮的姑娘,都离开阿奇尔到英格兰或苏格兰去,把自己有力的双臂卖给外国农场主。
译文B:…….结实的少女们,都离开阿克尔岛,前往英格兰或苏格兰,去向外国农场主出卖她们强壮的体力。
原句里的sell their strong
arms系一metonymy(换喻;转喻),堪称美句。译文A如此直译:把自己有力的双臂卖给……,美不美?汉语能不能接受?直译与意译,抽象的议论固然不可或缺,但具体译文一“比”,繁复的译理即可“浅出”!
如此比读,萌“曲径通幽”之文思,生“柳暗花明”之乐趣。遂择“比读”之精粹,挥笔成文,题目就唤作“在比较和鉴别中学习翻译”。稿投《中国翻译》并见诸1990年第3期。
8.比,比出了自信(self-confidence)
Let
American confront a novel problem alongside English, and
immediately its superior
imaginativeness and resourcefulness become obvious.
译文A:美语和英语在同时遇到一个新问题时,美语在想象力和丰富性方面的优点便
立刻显示出来。
译文B:让美语跟英语同时面临一个新问题,美语的优越的想象力和应变力就立即
一目了然了。
let一词是原文的关键。它分别在两译中被译成了“……时”和“让……”,皆不理想。let之用于假设,颇为常见。如:Let
aggressors set foot on our sacred land and we’ll wipe them out
completely.
如果侵略者胆敢踏上我国神圣领土,我们定把他们消灭干净。本句中的let即含此义。
改译:如果美语和英语同时面临一个新问题,美语优越的想象力和应变力便即刻显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