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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的幸福实习生活

(2007-04-30 12:01:44)
标签:

微软亚洲研究院

实习生活

明日之星

盖茨

沈向洋

分类: 人才
院长的幸福实习生活 
    微软亚洲研究院有一项特殊的人才培养项目——“明日之星”实习生项目,这也是教育部与微软亚洲研究院联合建立的产学研教育基地的合作项目之一。该项目面向亚太区高校的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旨在培养高素质的计算机基础研究人才。截至2007年初,已经有接近2500名来自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学生到微软亚洲研究院实习。

 

    从2005年开始,在盖茨的邀请下,微软亚洲研究院每年可以选送10位优秀实习生到盖茨家参加烧烤宴会。这些优秀实习生们不仅可以和盖茨零距离地对话,而且也可以和微软总部的著名科学家及工程师交流。同时,他们也将参观微软公司总部的一些核心部门,以及波音公司和华盛顿大学。为了让这些实习生把访美期间的所见所闻与院内的实习生进行更好的分享,研究院会在他们访美归来之后组织一场隆重的 “实习生日”活动,这也是研究院实习生心目中最引以为豪的节日了。

 

    在2006年研究院“实习生日”上,微软亚洲研究院沈向洋院长与大家分享了他自己当年在美国的实习经历:

 

实习与实习生(Internship & Intern

    在开始讲我的实习生活之前,我想谈谈“实习”这个词的含义。我曾在Wikipedia上看到,“实习”既有“教育”的意思,也有“工作”的意思,两者兼而有之。“实习生”这个词,用我们父辈一代比较民间的说法就是学徒。学徒,就是在我们小时候,父母说你要是再不好好上学,以后就要去学门手艺了,比如做打铁匠、木工之类的。前三年呢,学基本功,一分钱都没有;三年之后呢,提高阶段,给你一点点小钱;再做三年,出师阶段,才开始有了点报酬。

 

    现在的实习生比旧时代的学徒生活已经有了全新的改善,至少在微软亚洲研究院,每个实习生一进来就会提供一定的报酬。研究院在硬件条件上给学生们提供了与员工一样优越的环境,也给同学们创造了与世界一流大师直接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大家不仅可以深入了解研究院所从事着的前沿研究,而且也可以在研究院浓郁的学术气氛中探索自己感兴趣的课题。与此同时,这么多从全国各地涌现出来的优秀实习生汇聚在研究院实习,你可以结识到很多有意思的朋友,他们将会对你今后的学术道路或者人生历程给与很多的帮助。值得一提的是,倘若你实习做得出色的话,在你走的时候,你的导师会答应给你写封份量很重的推荐信。这或许是很多实习生梦寐以求的实习收获了。:)

 

    当然作为一个学生,在你去实习之前,和对方接受你之前,都要想一想他们能教给你什么,你去了想学什么?不要简单地认为我室友去微软亚洲研究院做实习了,我至少也应该去那里做一次。从我个人而言,我觉得每个学生一生当中至少要做一次实习生。对于一个想立志来研究院实习的学生来说,重要的是你是否能将实习这个词从一个名词变成一个动词。任何一个离开研究院的同学都要牢记这句话: “我在微软亚洲研究院实习过!”

 

我的幸福实习生活

    我在博士阶段曾经历过两段比较有意义的实习生活,对我研究生涯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第一次是在研究生三年级后的暑假,我到波士顿一家当时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电脑公司叫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DEC)实习。当时有一位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大师兄Rick Szeliski在那里的剑桥实验室工作,他做计算机视觉技术非常强,现在微软公司雷德蒙总部工作。他当时正好想招实习生,我就奔着他去了。

 

    那么,三个月下来我到底做了些什么工作呢?我当时在一些效果良好的实验基础上,写了两篇比较不错的期刊论文出来。刚开始的时候,Rick叫我做Spline based image registration,就是用Spline函数去做image registration里面的工作。最终,我真正做出了两个很重要的功能,于是后来变成了两篇文章。这就是我第一段实习过程中引以自豪的事情——写了一些程序,最重要的是出了两篇论文,同时还挣了些零用钱。

 

    实习过程中你会遇到很多对你产生重要影响的朋友,这是做实习期间很宝贵的财富。Rick Szeliski后来加盟了微软研究院,也影响了我之后加入微软的决定。我在那里还认识了两个非常厉害的人,一个叫做Demetri Terzopoulos,后来是我博士论文的委员会成员;另外一个人叫Butler Lampson, 这个人则以非同寻常的聪明著称。

 

    紧张工作的同时,实习的日子也是非常愉快的。当时宿舍里面有几个人篮球打得很好,我们经常跑到MIT(麻省理工学院)的体育馆打球。我那个时候正年轻,虽然技术不怎么样,但是速度较快,体质还行,善于过人直冲篮下。虽说我只会右手上篮,但是,我右手上篮的准确度很高,因此他们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单手乔丹”。大家千万不要以为我一只手打篮球就像乔丹这么厉害! :)

 

    自从那次实习回来之后,导师就叮嘱我以后暑假里要好好做研究,不要想着去外面折腾实习的事。结果一不小心,第二年我又做了一次实习生:)。当时苹果公司在做一个产品,我看了介绍之后,就跟他们领导主动请缨,没想到他们还真让我过去了。

 

    我在那里总共做了13个礼拜的实习,也同样使我感到自豪。Ken Turkowski和Eric Chen是我的导师,他们都是非常优秀的工程师。我当时在那里的确显得很有经验,因为我已经在卡内基梅隆大学念完研究生四年级了。我一去就做得非常快,但是基本上整整13个礼拜都在写程序,一篇文章没有写,不过那仍然是非常愉快的事情,因为我看到自己的东西很快能做出来。完成以后,苹果的同事说你的成果一定会做到产品里面去,下一个版本就要出来啦!于是,等到今天了,十几年过去了,都还没有出来。:)

 

    在这段实习经历中,有一点需要向大家提一下的就是,我平均每一个礼拜弄到一件T恤,于是十三个礼拜弄了十三件T恤,而且每件都不一样。那时,只要公司一开Party,我就冲在最前面,厚着脸皮问:“唉,有没有T恤发?”T恤就是这么拿到的,脸皮也是这么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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