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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于不同语言风格之间:托马斯·哈代《牛群》的语法

(2008-08-23 17: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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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哈代

文化

Between languages: grammar and lexis in Thomas Hardy’s ‘The Oxen’

   Ronald Carter

界于不同语言风格之间:托马斯·哈代《牛群》的语法和词法

   罗纳德·卡特


绪论

    本章拟对托马斯·哈代的一首重要诗作《牛群》作一文体分析。首先着眼
于语法,力图证明哈代选择的语法风格对该诗所要表达的思想至关重要。同时
我们也体会到哈代在整首诗中运用语法有模式可寻,前后谐调,行止有度。其
用词则不然,词语间的和谐似有断裂处。我们认为词法风格彼此相舛、前后失
调是哈代在“界于不同语言风格之间”阶段的特点之一。他试图用适当的措辞
方式,表达传统信仰逐渐动摇的时代所产生的失调感。确定这种词法的不稳定
性之后,我们进而讨论其他几个困于不同语言风格之间的现代诗人的词法风
格,得出相应的结论。全章中,我们一直尝试给出哈代的风格与其所处写作背
景的相通之处。本章利用了我们先前以语法结构为重点对哈代《牛群》一诗所作的分析(参看Carter、Nash著《Seeing Through Language: Guide to 
Styles of English Writing》,1990年版第115-19页),通过对词法以及语法
与词法的关系进行着重分析,希望能在原先论断的基础上,在一些重要方面,
作出进一步的结论。


The Oxen

Christmas Eve, and twelve of the clock.
‘Now they are all on their knees’,
An elder said as we sat in flock
By the embers in hearthside ease.

We pictured the meek mild creatures where
They dwelt in their strawy pen,
Nor did it occur to one of us there
To doubt they were kneeling then.

So fair fancy few would weave
In these years! Yet, feel,
If someone said on Christmas Eve,
‘Come; see the oxen kneel

In the lonely barton by yonder coomb
Our childhood used to know,’
should go with him in the gloom,
Hoping it might be so.
                                       (Thomas Hardy)

语法分析

    《牛群》中的说话人是在回顾过去的一个时间点(“then那时”),那时生活模式显得没那么复杂,宗教信仰还很少被事事坐实的怀疑主义取代,一个族群对仪式的拥护还很稳定。相反,现在(“In these years这年头”)却有自我怀疑、信仰摇摆不定的特点,已与过去观念和信念比较稳定的世界隔绝开来。

牛群

圣诞节前夜,时钟十二点。
“现在它们可都跪下啰,”
我们曾在烧剩烬的炉边
成群安歇,长辈这样说。

我们想象那温顺的牲口
就在铺草的围栏里面, 
我们中间没有谁起念头
怀疑它们没跪在地上。

恁棒的奇想这年头几人
编得出来!不过呢,我想, 
如果有人在今晚说一声
“走吧;去看看那峡谷旁

孤单的农家院子里那些
咱们小时候听说的牛,”
我会跟着他走进茫茫夜,
希望这不是一通胡诌。
                    (托马斯·哈代)


结构

    这首诗特别有趣的地方是语言模式能提供文体反差,有加强过去和现在两世界分野的效果。这个分野反映在该诗的结构上,表现为第一、二诗节(过去)的语言特征与第三、四诗节(现在)形成鲜明的对照,今昔的对比是明显的。这种反差也表现在该诗的从句结构上,笼统地说是由简单结构向复杂结构变换。

句子主从结构

    前两个诗节的句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结构是一个主句后跟一个从句(表明时间、地点或行为方式),而且单个句子最长不超过两个诗行。例如:  

We pictured the meek mild creatures/ where
                   主   句       
They dwelt in their strawy pen         
                      从   句      >

而全诗最后一句的模式与此反差显著,连跨第三、四诗节的最后七行,而且结构比前两个诗节的句子复杂得多。这个句子有以下特点:

1、 主句“Yet, feel”(第10行)与宾语从句“I should go with him in the groom”(第15行)的连接被一个条件从句(第11行)隔断,而这个条件从句里面又嵌入了若干引语从句(第12-14行)。
2、 第14行是一个限定性关系从句,予“峡谷”(the coomb)以更准确的定义,但也使从句结构更形复杂。[*久按:在此之前诗中并未提到峡谷,所以我认为这个定语从句不是修饰“峡谷”,而是远接第12行的“牛”(the oxen),这样也使从句结构更加纠结,所以译诗中将其处理成“牛”的定语,也许更接近诗人的本意。]
3、 这样的从句结构长达五行半,直至第15行,随后又接一个从句——分词从句(第16行)。

前后从句模式相差如此之大,我们有理由认为正好彰显了诗中更有信心的体验(简单的主句+从句结构)和踌躇无着、有些摇摆不定的体验(中断并延长的复杂从句结构)之间的差异。诗的结尾说话人似乎在回眸逐渐消逝的时代,心中五味杂陈,游移于信与不信、知与未知之间。


时态

    不同诗节的过去时态和现在时态之间也有反差。除了第1行(该行无主动词,起码有精省字句、配合内容的目的)和第2行(直接引语),其他从句都用了过去时态(“said”、“pictured”、“dwelt”、“did occur”、“were kneeling”)。不过诗的后半部分中主句的时态则为现在式。这里“I feel”(第10行)承载了说话人抚今思昔所产生的主要反应。


情态

    另一个更有助于表达信心动摇的反差是情态度的不同。诗的前半部分没有情态动词,后半部分却有三个(“would”、“should”、“might”)。这些情态动词的出现,大致反映了一种比较主观的看法,可以与后半部分中说话人所述及的事件在主观程度上等量齐观。在这更复杂的时代,说话人表达了一种比较含糊的观点,即牛群是否会受神力感召,圣诞节时在牛栏里下跪,重现动物于耶稣诞生时下跪的场景。


代词

    类似的一个显著对比模式体现在代词上。前两个诗节用了代词“we”;在后两个诗节中“we我们”被“I我”所取代。这种反差又从文体上反映了群体(“我们”)向孤迥的个体(“我”)的迁移,而个体的孤立,则在一定程度上是说话人生活于“这年头”不确定的环境所致。类似的效果又产生于第1诗节(第3行)的“An elder长辈”与第3诗节(第3行)的“someone有人”之间的对应,在这里确切的一位长辈被含混的“有人”取代。上述分析当然并不意味着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模式或其他模式没有发挥作用。但是显然,谨慎而巧妙的语法模式运用,对体现此诗各部分的分化和对立起了主要作用,因此这样的分析是深入探讨该诗的必要前提。



词法分析

    与细致分析一首诗的语法一样,对一首诗的词汇准确加以分析也并非不可能。英语语法是可以穷尽的。可能的语法组合数量有限。这就使得描述语法变格比较容易。然而,英语词法却是不可穷尽的。诚然,其中有一些紧密结合的词法模式。例如,“hot”与“cold”、“slow”与“fast”是结构对立词;“front”(锋面)、“anti-cyclone”(反气旋)、“depression”(低气压)等词则因都与天气预报有关而彼此结合。但是理论上却有无限的词法可供作家选择,故而很难准确把握并说明一首诗词法模式的特别之处。

    《牛群》有多种词法模式。读者需对特殊的文学和文化关联有敏锐的感受能力才能体会到这些模式。例如,第一诗节中的“elder长辈”、“flock(羊)群”、“meek and mild温顺”等词常常在宗教文本和《圣经》中共同出现,成为一个联合体。(注1)在诗中它们暗示了一个宗教信仰保持完好的群体,同时强化了哈代在前两个诗节中通过所选择的句法构成的固定模式。但是,这些关联并没有延续到诗的后半部分。后半部分包含的一系列词,与前半部分的词没有自动自发的关系。像:

  So fair fancy few would weave
  In these years!
  恁棒的奇想这年头几人
  编得出来!

中的“fancy奇想”这样的词是书面语,含义在各个时期相当固定。“Fancy”是一个与浪漫主义时期的文学讨论有关的词汇,指的是诗人那种创造性比想象力稍弱的创作状态。在《牛群》一诗的后半部分中,这个词与“yonder那边”、“barton农家院子”和“coomb峡谷”等方言用词形成鲜明的对照,而这些词又与诗中其他类似的方言字词没有关联,反响只限于两三个诗行中。它们暗示了所指的群体及其方言、其由本诗开头点出的集体信仰,有助于表达一种被时间侵蚀的归属感,因此被强置于诗的这一部分可能是有意的安排。其总体效果则是不同领域的词并列一处造成的格格不入的不协调感。这种彼此不一致的情况被跨越诗节紧密关联的两个词凸显出来。“gloom茫茫夜”隐喻趋于暗淡的亮光,与“embers烬”关联,比拟那个人们确信无疑、牛群圣诞下跪的时代正渐趋消亡。在信仰逐渐消失、群体的生活模式和秩序瓦解的文本背景下,这样的词轻轻加强了第一、第二诗节中那些有很强宗教意味的字词的反讽效果。
    此诗词法不一致、词汇没有明显模式和协调感,与那些风格前后和谐一致的诗恰成对照。不少诗谨守一种措辞风格——一种刻意区别于日常用语的语言风格。在某些历史时期诗歌有多种用词风格并存消长的情况。譬如文艺复兴时期典雅的抒情诗就与比较口语化、通俗化的玄学诗在用语风格上形成对照;高蹈华美而又戒律森严的多数奥古斯丁王朝诗歌与意在摹拟平易的“日常口语”的某些浪漫主义诗歌在用语风格上形成对照。姑且举一个诗歌用语前后风格协调一致的例子:

  高高在上的金色“早晨”
    凌空展金露璀璨的翅翼;
  欲以面泛红晕软语殷殷
    令迟缓之“春”意乱情迷:
  及至“四月”伊始,唤来
  沉睡于大块之下的芳菲;
  为天地之间复苏的万物
  撒上最鲜艳娇嫩的新绿。

这是托马斯·格雷作于十八世纪的诗《感于时序更迭之趣,因作此颂》开头一节,展示了措辞典正优雅的一种用词风格——那个时代的用词风格往往如此,不同于日常用语。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在十八世纪末挑战的正是这种一味优美的诗歌用语。
    但《牛群》一诗的用词风格,并不仅仅是在两种诗歌风格中择取一种那么简单,准确一点可以说是不同用词风格的混合,因为哈代创用了一种更形驳杂的诗歌风格。这其中有用词前后不协调一致的情况。哈代寻求的,既不是旧诗歌用语的既定模式和确定性,也不是更口语化的日常用语所具有的直接性和表现力。他是“界于不同语言风格之间”,让不同的词法层面共存,达到利用这种词汇风格产生不和谐效果的创作意图。这种诗歌用词的新变被现代主义诗人和批评家埃兹拉·庞德归入“logopoeia”(言艺)一类。他是这么定义“言艺”的:

LOGOPOEIA:“心智在言辞间的舞蹈”,就是说,它不但使用字词的直接意义,而且利用字词的特殊使用习惯和语    境、常用搭配,不但利用字词的普通用法,也利用其反讽用法。它的美感存在于言辞表达,不可能包含在形艺或声艺     中。它是最后来潮,而且可能是最不可捉摸的一类。
                       (T·S·艾略特主编《Literary Essays of Ezra   Pound》,1954年版第25页)

庞德的观点颇有趣。他特别强调诗人利用词间关联的途径、字词所在特殊语境的辨识以及其“表达”怎样为言辞艺术所特有,因此很难完全移译到其他艺术上。“logopoeia”是一种特别现代的方法,在包括庞德本人的现代主义诗人和“界于不同语言风格”的诗人的诗歌中都可以找到。“界于不同语言风格”的诗人有时通过合乎常规的语法与超乎常规的“言艺”用词产生创作张力。
    在哈代这首诗中,前两节与后两节的句法形成鲜明的反差。实现这种反差有赖于诗人对句法模式的选择和掌控。这些句法反差突出了诗人过去和现在所体验的生活方式差异,进一步的反差从而在句法和词法间建立起来。句法可谓秩序;词法可谓碎片。哈代是一个在信仰无着、信心动摇、行动踌躇的时代写作的诗人。他没有靠打破句法来反映这些,在这方面他不同于G·M·霍普金斯、T·S·艾略特、迪伦·托马斯等在取向上更现代主义的诗人,他们对种种常规的背离方式,通常表达的是他们对不能保持完整的社会、文化或精神世界的看法。这些诗人也混合不同的词法层面,艾略特甚至在诗中并置各国文字。他们置过去公认的诗歌语言规范于不顾。哈代则仍界于不同语言风格之间,坚持一种反映其以理性解读世界为己任的句法,同时又展示了一系列不和谐不一致的词法模式。
    哈代的《牛群》堪称一首过渡的诗。它在不同信仰、经验之间,在过去和现在之间,在不同的语言风格之间,也在由维多利亚时代向现代转变的不同世纪之间取得平衡。虽然不能说文体分析可以明确无误地指出这些用意,虽然词法分析不如语法分析精确,但是文体分析可以为进一步深入解读打下基础,并指出解读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语言应用模式。


注释

例见查尔斯·卫斯理(1707-1788)的赞美诗《慈祥基督,温顺而谦和》,哈代及当时的读者对此该都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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