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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尺水酒店老总讲述“不拜财神拜清官”真相

(2009-08-13 16: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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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

一尺水

不拜财神拜清官

杂谈

    就最近媒体广泛关注的广西阳朔一尺水酒店“不拜财神拜清官”事件及引此引出的酒店员工被抓,阳朔县最近动作连连,在阳朔县政府网站推出了《县委县政府制止一尺水国际大酒店违约行为顺应民心》、《我县向离退休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一尺水事件”真相》、《将房屋分割出售就是变相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解读一尺水国际大酒店土地出让事实过程》、《律师谈一尺水国际大酒店违约行为》、《我们支持阳朔政府的决策》等一系列文章。这些文章综合起来,中心思想就是:一尺水大酒店搞产权式酒店经营违约,政府不给其办理手续合法;一尺水大酒店“不拜财神拜清官”以及集体上访反映领导问题违法,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阳朔公安抓人有理;阳朔干部群众对政府处理开发商很欢迎。

    作为一名律师,在社会上混了几十年,笔者的生活经验是,民不与官斗。除非万不得已,没有人想跟官员叫板,跟政府对簿公堂。而同样应归为民的商人,尤其不会与官斗,他们更习惯的方式是花钱去搞关系,摆平遇到的问题。阳朔一尺水大酒店投资人与阳朔县领导的较劲,在笔者看来,完全是一个异数。他们不但起诉政府,制造“不拜财神拜清官”的闹剧恶心地方官员,还在县委书记接受拟提拔公示过程之中,集体上访抗议,“毁”领导前程,居然不怕政府和领导随时给他们穿小鞋,比如查个偷税啦,查个企业出资不到位啦,查你个扰乱社会秩序啦……一个企业要被找出点什么问题来加以收拾,实在太容易了。因此,笔者相信,阳朔县政府虽然通报了所谓“一尺水事件”的“真相”,真相肯定不会那样简单。

    实际上,笔者是自“不拜财神拜清官”的事件甫一曝出,即对之保持关注,并为这家企业的命运揪着心的。鬼使神差,一直为之揪心的这家酒店老板梁沛农先生,最后竟然来到北京,找了笔者担任代律师。

   作为梁沛农先生的律师,笔者认真听取过梁沛农先生关于一尺水大酒店与阳朔县有关部门和领导之间过节的陈述。

    为与阳朔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大量信息保持平衡,以便关注“不拜财神拜清官”事件的读者能够更好地作出自己的判断,经征求梁沛农先生同意,笔者特将梁沛农先生陈述的内容发布于此。(陈述内容为速记人员根据梁沛农先生的叙述录入。为录入信息的内容忠实于梁沛农先生的陈述,笔者保留了梁沛农先生广西普通话陈述的原貌,只给陈述加了个标题和署名。见附件)

 

附“不拜财神拜清官”酒店老总梁沛农的陈述:

 

             “不拜财神拜清官”事件来龙去脉

                      梁沛农

 

     我是2006年下半年参与对阳朔公告的一块政府招待所土地公告拍卖,公告出来以后我们就按公告的内容要3000万的土地资本金,2000万启动资金,我们就按照他的条件去参加竞买缴款。他拍卖的内容就是这块地是酒店综合用地,使用是50年。我们得到了这个消息以后,我们去向阳朔的房管所咨询酒店综合用地能不能搞产权式酒店,他们的答复只要有四证、手续齐全,就可以搞产权式酒店。后又到其他部门和阳朔的产权式酒店了解都可以搞产权式酒店,所以我们就向阳朔土地部门按拍卖公告交钱。

    当我们去报名的时间,去向土地部门申办填表办手续时就遭他们拒绝,理由就是我们转入他们的资金是5000万,他们说拍卖公告是3000万和2000万分开,我们没有分开,他就拒绝了我们。后我们又通过桂林的朋友向阳朔县领导要求,按照拍卖公告条件给我们报名。当天下午土地局局长石宝春把我叫到他办公室:说你拿这块地来做什么呀?我说我们按拍卖公告来建酒店。他说:你认识哪个领导?我说我不认识。你不认识那么容易就拿5000万元来,你认识不认识书记呀?我说我不认识。他说我告诉你,这块地书记非常关心,并且把我叫到这块地上做了重要指示。我说我不清楚。

    后他就说有事要出去,我们第二天再去储备中心,就说局长同意你们报名了,是因为我的朋友给县领导打电话。据我的朋友说,他打电话给县长,说你5000万是要求分两张,人家一张5000万不给人家报名是不对的,他跟我说县长已经打电话给土地局局长了,可以报名了,所以我才得到报名手续。

    我根本不知道里面有什么猫腻,或者这块地有什么安排,或者已经有其他人操作,感觉好象是有人在要这块地。我们时间到了去没有人报名,只有我一家,所以就没有拍卖。后转为挂牌,挂牌十五天后我又到土地储备中心去参加挂牌,当他们在填写手续的时候也说人家报价了,要我报价。我觉得不相信,我还是以最高的3000万竞价报价,结果就是我一家报名,所以我得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半个钟头后阳朔县公证处的一位女同志,很矮小就到我们储备中心拍卖点来说,好啊,祝贺你,我们阳朔欢迎你,你的这块地很好,你加快去想办法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当时他说了这些话后不久就离开了,已经是下午四点半钟。我要求当场办理手续,储备中心韦星光主任说局长办公室没开门,局长不在,你先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当我见到局长开门时,我再叫他签字,下次你来再要。因为合同内容很多,现在填不了,等局长回来跟他汇报,填好交给你,我就离开了。

    第二次储备中心再拍卖一块地,我也去参拍,也是酒店综合用地。当时我就顺便把这个合同领取,当我领到合同时才看到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上填打好的土地出让后增加了,不得分割土地出让和规划用途的条款,合同也在酒店综合用地后,增加有这样的条款,我感觉到以拍卖公告文件和政府批文的用地条款变样。

    当时我就提出异议,请问拍卖公告和政府批复是酒店综合用地,没有附加这个条件,今天为什么要增加,韦星光说我是一个办事员,对增加的条款我也跟领导反映增加是否妥当。但是领导说,这是领导叫这样做的有什么不行,领导没有采纳,对两次的反映没有引起领导的重视,我作为办事员没有办法,只好按领导的指示填上去。至于填写这个内容不影响你搞产权式酒店,不影响你的建设,你要取消很难,等以后有什么情况还是换领导班子以后再提可能有用,现在提没有用。我说那我退钱吗,他说退钱可以,但是保证金不退,因为已经交给财税了,你只好按照这样做了。他耐心做我的工作,他也是无奈,我也无奈。我就问他说领导是谁?但是他说他不好说,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我们大量投资金,报建规,报规划,搞设计,搞钻探,我们就开始建设投资。在建设的过程中是得到建规委的审定委员会允许我们按产权式酒店的模式进行批准建设的,今天建好的酒店也没有违背当时的规划的指标。只因该地块上有六个住户,政府要求我公司将这六钉子户土地纳入总体规划,整体建设。要求我企业先拿出近500万元资金补偿这六个住户,待这六个住户拆迁后再由政府拿土地给我们作为对消。我们没有这个权利去夺占,也没有有意识改变土地用途,是因为有一钉子户是谭峰书记的关系未能拆迁,其他五户已拆除,至今土地没有得到使用,建设中途受阻,困难重重。对337个平方超建是政府同意要求我们建设没有将我们企业的问题处理好,没有做好跟踪的服务。至于这样的情况在阳朔最少不低于200家,超红线建设,为什么政府同意的没落实,没同意的也不去查,应该一视同仁。

    在这里我们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原来的规划和原来各部门的审定委批评的规模,建设投资达到30%时,我们只好向建规委要求办理产权式酒店预售证,当时建规局长李明光说你达到投资规模后可以发证,但是你要经有关部门认可,即监理部门认可,过一个星期后我又去找建规局长,建规局长说你这个酒店模式老板已经找我们谈话了,很难办,看怎么样来解决这个事情。你要想办法把老板搞定,我说老板是谁呀?是县长还是书记?他说肯定是书记吗!他这么说给我这个消息。我就向该项目的指挥长(阳朔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莫永明)反映。他说我跟县长汇报,我要求他们来开协调会,只过了几天时间,指挥长就说已经叫建规局、房管局、土地局在县长办公室作要求了,要求他们尽快给予办理手续,让他们在一个星期内给予办理。当时三局长没有提出反对声音后又过半个月时间,我找指挥长要求加快办理,指挥长答复是,我再通知他们来,跟县长汇报。后又在协调当中,他们就拿出出让合同说,书记不同意办。

    我感觉到很震惊,我又去找建规局局长和房管局莫玄香副局长兼房管所所长,两位领导拿出我的确认书和合同说是领导交给他们的,他没有指明是书记或是他人。你要办预售证可以,你必须将附加的条款(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个字样取消)就可以办理,我意识到了是书记在作梗。我就找了我一些关系和一些朋友向他们说情,但书记说他不了解此事,不懂得这当中的情况,据我朋友反映应该是政府部门跟他有过错造成的。我在无奈之下忍受连续投资,2007年3月21日县政府朱娟屏副县长打来电话说:我公司悬挂广告牌由于有干部群众和代表反对,广告的内容超出土地用途的性质,虽然手续合法,但是也得要支持我们,先把它拆下来,避免代表有意见。当时我坚决不同意,她就说,就拆路中一些明显的几个就可以了。最后还将我680个广告牌非法全部拆除,没有一个文字的通知,也没有一个合法的手续,就将我公司获得批准,获得合法手续并向城管交了钱的广告牌非法全部拆除,引起了全体公司人员愤愤不平,也造成社会巨大的影响。

    我无奈之下向上级部门反映此事。经过协调也无效果,后又向区纪委和桂林市纪委反映,但最终协调说没有领导作梗。我们感觉到把我们企业推来推去,不作为的推卸责任我们诉说的情况。在这当中还接到阳朔县吴副县长亲口说书记交代他,叫他负责跟我公司法人谈,吴副县长说要把你们这个经营模式和销售厅取消,他说看我怎么谈。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他讲得很紧,很严,我已经可以证实是谭峰书记作梗了。我就打报告给政府,请求阳朔县政府给一水国际大酒店按产权式酒店开展业务的报告。当指挥长拿到我报告后,就向各部门(土地、规划、建设、房产、地税、国税、财政)对我的请求提出书面中肯意见,一个多月后指挥长说意见报上来了,由县政府常务会开会决定,后在2008年5月16日,就由阳朔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同意我公司请求阳朔县政府批准“阳朔一尺水国际大酒店”项目按产权式酒店开发业务的报告和请求对原西郎山饭店项目边上住户用地挂牌出让的报告。对这个的批准,我们觉得政府招商引资,扶持企业和考虑到实际的问题给了一个希望的答复。可在我们的耐心等待之后,于2008年9月29日,由谭峰书记在会议结束后宣布说:一尺水公司打来什么产权式的报告给政府,搞什么房地产业务,我们由司法办答复,不同意他的报告要求,他不服给他60天时间去向法制办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就形成了136号不同意的批复,就逼得我们企业上告政府,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我们企业告政府是无奈之举,我们很不愿意跟政府作对,也没有这个意思跟不讲法不讲原则不顾企业的死活的领导做对。只想用法律的武器来支持我们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

    后在11月份,在桂林市中院开庭上代表阳朔方没拿出不允许我们搞产权式酒店的法律依据,只强调合同增加条件,就不准搞产权式酒店和土地价格利润差距太大等阳朔干部群众有意见。还对我公司的土地与其他相隔的土地价格不对称为理由。后在法庭上被认定不作为依据,要求双方协调。合议庭两次到阳朔协调都被朱娟屏副县长代表四大班子不同意合议庭的调解,强调谭峰书记已跟法院院长反映要通过审判委员会来决定,合议庭无权判决。据法官同志说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陆虎雄,已经在审判委员会上强调,一尺水公司的请求上诉是想要用该项目来套资金,才造成阳朔群众有意见,也造成当地政府后续的困难,建议驳回我们的请求,所以我们输掉了官司。

    在判决书落到我们手上,内容也没有一个判决的标准和理由,我们又无奈的向高院起诉,请求广西高院驳回中院的判决,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可在今年3月5日法庭上作为阳朔的辩护人,竟然拿不出法律依据,强调政府的30次会议和之后出现35次会议的效果,是”书记说的算,不是县长说的算”。我们很无奈,我们拒绝了合议庭的调解要求。在开庭前合议庭为了取得事实、公平和公正,要求阳朔县的谭峰书记、历任当时的县长唐天生,现任龙胜县县委书记、土地局局长石宝春、储备中心主任韦星光出庭作证。除唐天生县长接受出证词以外,其余三人拒不出庭,藐视法庭。庭上阳朔代理人也承认历任县长的证词认可,只强调认可不等于算数,还是强调”书记说了算,不是县长说了算”。

    对我们上报的情况,以及我们依法获得的证据一概同样不承认是合法的,我也很费解,这个政府到底是怎么回事。开庭一个多月后谭峰书记又利用党委、政府的公章向广西高院出具请求广西高院依法驳回我企业的上诉要求,维持阳朔县政府、党委以及人大群众的强烈要求,对我们一尺水的广告牌获得被拆除,土地按产权式酒店开展业务,被否认,赔偿钉子户土地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我们已建好的酒店同样没得验收,说是非法的项目,使得高院真假难分,影响了司法的判决。

    在我公司处在这样的强权下感觉到无可奈何,面对这样的不讲诚信,捏造假真据,假事实,以权干扰司法行政,引起我们企业全体员工不满和愤慨,我们需求的是公平的法官,所以我们就将不拜财神拜法官推出酒店大堂进行祭拜,不拜财神拜法官是我们的意愿诉求的表达,并没有干扰影响任何他人,可引起了阳朔县谭峰很不爽,推出种种的百般刁难的帽子,使得我们企业无法进行正常工作,也造成了阳朔各部门对一尺水是是非非模糊了解,我们是一个合法的投资人,我们有权向社会,向公众,向上级部门反映,当我向建规局长李明刚和市容局李光强提出酒店建成后验收的请求时,李局长说你承诺答应我四个条件,今天马上给你验收。我说什么条件你说吧?他说第一条你承诺永远不得将该项目提出产权式酒店。第二,你承诺对已经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谭书记的材料撤回。第三,对上网的帖子申请撤回。第四,要求自愿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我今天不用汇报就给你验收,我很认真负责的回答他,在场的也有我的业务部长做证,我说李局长,我很认真负责的代表公司300名干部职工答复你,不同意你的非法要求。因为四条都是我的合法权益,你不能剥夺。他说,我没有办法,这是领导的要求,那只好由你怎么做就怎么做,我无法解决。

    第二天就是3月3日,我们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样面对这个企业,怎么样能够继续生存下去,怎么样来对付来之凶凶不讲法规,不讲人性,无理对我企业的强加坑害。同时又接到拆除我售楼处的展示大厅房子,在百般无奈之下我公司员工只好向桂林市政府和桂林市党委大门两旁树根下拉出谭峰书记非法作为的横幅,该横幅的拉扯活动并没有影响到任何交通,任何人员进出。在桂林市政府大门前的公安劝阻收了横幅后,我们职工就纷纷回企业。

    7月23日在南宁市拉起横幅,也就是履行我们一个公民的权利,7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阳朔县委书记谭峰公示提拔考核公告,要求对提拔谭峰公示有反应和建议要求的群众,要求在14-24日期间向党委组织部、监察室、干部考察室、区委,以及上级部门反映,我们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认为谭峰书记不仅仅是对我一尺水的作梗坑害,还对其他企业部门、干部群众坑害,作为一个党政领导,县委书记应该为人民服务,应该为建设祖国,建设国家出谋献策,做人民的公仆,得到考核使群众高兴,像谭峰这种人没有资格和条件,也没有得到群众的欢迎,我们义不容辞提出抗议,对他的提拔不是对我一尺水的损失,而是对国家的损失,对社会的侮辱,对群众的侮辱,我们对这次活动也没有影响他人,是在公告期间的时间,也是在规定的时间给予我们的权利,至于阳朔县政府在7月27日新闻发布会给我一尺水这样那样的定性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经得起考验的事实召开的。言论自由,又在有事实,有理由,有反映的情况下进行是得到支持的,不受社会群众,不受法律欢迎,出黑手,出阴招,这样的领导、给拉起横幅反映是应该的,概括起来也就是我们这几年的遭遇诉说:阳朔县委黑书记耍赖,企业投资阳朔后被卖,民告官无奈法院不采,欺上瞒下遭上访不怪,作梗书记被上网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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