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笔耕语丝 |
我好把创作小说比作是在生孩子。除去以前所谈的,这里还有个可笑的现象是:尽管一次次的阵痛折磨得产妇死去活来,在阵痛停歇之间发誓说再不干这种蠢事了。可是当囝囡朗朗啼哭时,她却迫不急待地给孩子起了个可爱的乳名,叫招弟儿或拉弟儿引弟儿什么的。
可见,创作写小说是件痛苦的事,也是件愉快的事,还是件不那么容易就撒手不干的事。所以,写小说的人大都是这样,不了不了又一回,不了不了又一回。
生出的孩子是丑是俊还是中等,这已经是固定下来的事了,不容易再改变。困此,我不太主张硬着头皮去修改自己的作品。与其这样,还不如写篇新的。至于说给孩子擦点胭脂抹点粉之类的小打扮儿也大可不必。我喜欢原始的美、纯朴的美、自然的美。
写小说好在故事情节上下工夫的人,充其量是个小商贩而已。
最好是不要把你小说中人物的长相那么细致地写出来,因为有时候反而会让你费力不讨好。比如说你想夸一个女孩长得好,说她浓眉大眼,可就有人喜欢细眉细眼。再比如,你贬她长着一对虎牙,可就有人喜欢长虎牙的姑娘。
所以我说,最好是留下空白,让读者凭着自己的审美审丑观点,去想像你作品中人物的长相。这样效果反而会好些。不信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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