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二房东”只会便宜大型中介
网络上有很多谴责二房东哄抬房价、欺诈消费者的文章,之所以成众矢之的,因为经过二房东一倒,似乎人们支付了高于实际的租金。
既然如此,不如简单假设下,如跳过二房东,租房者是否就能以低价租到房子?
多次租房中,深刻感触到,房主一般都倾向于与租户签订长期租约,如一年或两年,并要求租金一次性付清,而不少租户是临时性的,如高考、考研、进修等,他们
往往没有签订长期租房契约的意愿。即使有长期租房意愿,但租房者多数并非生活宽裕,难以一次性付清高额长期租金。而二房东不仅满足了临时性租房需求,而且
也解决了有长期租房需求但有资金困难者的实际尴尬。
从市场供给消息发布角度将,因房主不专门或长期从事租赁事宜,使得租房信息发布相当有限,有租房意愿者也未必能充分享受到租房信息。很容易出现市场结构失衡,有房者租不出房,租房者租不到房。
而专职长期于租房事宜的二房东,通过广泛传播租赁信息,不仅便于买卖双方最合理价筛选,而且节省了大量时间支出。
虽然以“小型分散”特征为主的二房东存在,便利了不少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但其也大量攫取了“我爱我家”、“链家”、“中原”等具备较大规模的竞争对手的利益。对比少数被不法二房东坑害过的消费者,想必这些一直受二房东牵制与威胁的大型中介更是对二房东恨之入骨。
如果二房东被禁止了,一月一付等便利的支付方式没了,面对“我爱我家”等大型垄断中介机构,在不得不承受“押一付三”等严峻现实面前,想必更多的租房将承受更大压力。
看来二房东不仅不能被禁止,反倒要被鼓励。
20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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