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言:
以崇祯十七年(西元1644年)山海关之战李自成失败为标志,中国开始陷入满清统治的漫漫长夜。满清统治者不仅在明清鼎革之际对汉民族实施了惨绝人寰的屠杀和人格侮辱、精神奴役,而且在300多年里处心积虑扼杀汉族一切进步苗头,扑灭对独立自由人格的一切追求,致使中国从一个发达国家沦为发展中国家;满清统治给人们精神中注入的奴性,至今尚存。
一个落后的少数民族要统治一个先进的多数民族,无非三条路:第一,如同蒙元那样赤裸裸的压迫,不及百年便在朱元璋领导的伟大民族解放战争中被推翻;第二,主动向多数民族认同,如五胡十六国时期的前秦、北魏;第三,扼杀这个先进多数民族的一切进步苗头,以保持自己的统治,满清选择了这条道路。甚至在西方帝国主义入侵之际,自认为中国统治者而非中国一分子的满清统治集团仍然声称“保大清不保中国,保中国不保大清”,将“宁赠友邦,不与家奴”作为座右铭,无耻地宣扬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即使在抵抗之际,他们考虑更多的往往也是防范汉人。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军两艘轮船刚到,主持镇江军务的京口八旗副都统海龄便下令紧闭城门,先杀13名因不得出城逃难而抗议的民众,继之以全城大肆搜捕,对早晚在街巷中行走的民人纵兵击毙,……如是六天之久,英军方才发起进攻。我可怜的镇江人民!面对西方入侵的挑战,中日两国反应的成效高下判然,有归因于文化差异者,其实,日本统治集团对日本的感情和满清统治集团对中国的感情是一致的吗?正是这种差异,决定了两国统治集团变法图存努力的根本差异,决定了近代史上中日两国的国运。
腐朽糜烂的满清王朝已在伟大辛亥革命中被推翻,遗老遗少们投敌建立的伪满政权也早已在63年前灰飞烟灭;充当了268年寄生虫的八旗部族集团也从1911年开始回归人的生活,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正常的中国公民。然而,不知不觉之间,正常的价值观、荣辱观念似乎遭到了颠覆,戏说历史的辫子戏泛滥成灾,处心积虑扼杀一切进步苗头的满清统治者被涂抹成圣君,岳飞、文天祥被剥夺民族英雄称号,洪承畴、尚可喜之流汉奸屠夫的纪念馆拔地而起,伪满傀儡皇帝溥仪铜像矗立沈阳的城市广场,某电视剧对慈禧、袁世凯、李鸿章大加赞誉,却肆意丑化中山先生……这是对一个国家立国根基的侵蚀动摇,是毁灭败坏一个社会得以立足的基本价值观念,一个领导人,如果他制定、推行的政策导致了这样的结果,无论他的私德何其清正,无论他有别的多少小善,他对国家、对历史的作为就总体而言也只能说是犯罪。
几年来,我遇到的一些事情已经让我切身感受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虽然工作繁忙,看来也不能不抽点时间,略尽绵薄之力。为了维护中国五千年立国根基,为了捍卫社会立足的基本价值观念,为了避免一个民族被别有用心之辈引向堕落和自我毁灭,愿与有志者共勉。
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其潜在危险是什么?如何化解?……让我们共同探索。
我的座右铭是——不带任何条条框框地去发现问题,本着对社会对政府震动最小的原则探寻解决方案。
顾诚先生是我敬仰的历史学者,他的《南明史》积多年功力,堪称佳作,尽管受某种政策所限而对满清屠杀的评述非常“温柔”。在此贴出这本书的节选,以后有时间的话再陆续贴一些相关资料,让我们回顾那个天崩地裂、不堪回首的年代,直面尸山血海。
2008年8月24日
顾诚《南明史》节选:清兵的滥杀无辜百姓
第六章 清廷统治者推行的民族征服和民族压迫政策
第二节 清兵的滥杀无辜百姓
清廷统治者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到多尔衮,都以凶悍残忍著称于史册。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句话对他们不完全适用,因为他们的做法通常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说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后不分军民,不论参与抵抗或未参与抵抗,通通屠杀或掠取为奴婢。努尔哈赤在辽东的屠戮汉民,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连经历了文字狱闹得最厉害的乾隆时期的御用文人纪盷也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透露了他一家在清军屠刀下的遭遇①。多尔衮进关之初,为了取得汉族官绅的支持曾经一度有所收敛。从顺治二年四月遣兵南下开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杀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扬州十日”、“嘉定屠城”因为有专书记载为人们所熟知。此外像1649 年(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 年平南王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充分暴露了满洲贵族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顺治六年正月,多尔衮道貌岸然地说:“君,父也;民,子也。父残其子,情理之所必无。况诛戮所以惩有罪,岂有无故杀人之理?自元年以来洗民谣言无时不有,今将六年矣,无故而屠戮者为谁?民肯从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释。”②几天之后,他就“谕大同城内官吏兵民人等曰:姜瓖自造叛逆大罪,摇惑众人,诱陷无辜,尔等被围城中,无所逃避。止因姜瓖一人作恶,遂致无罪众人同陷死地。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③。同年二月,“兵部以总兵官任珍阵获伪官兵四十九名,俱抚养不杀奏闻。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抚之以示恩,抗者杀之以示惩。如此则人皆感恩畏死求生而来归矣。今平西王等将阵获之人抚而不杀,??此事甚不合理。尔部其移咨平西王吴三桂、墨尔根侍卫李国翰知”④。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顺治八年福临亲政以后,把各地屠戮无辜的责任全部推到多尔衮身上,说:“本朝开创之初,睿王摄政,攻下江、浙、闽、广等处,有来降者,多被诛戮。以致遐方士民,疑畏窜匿。”⑤实际上,清兵的滥杀无辜根源于满洲贵族的迷信武力和民族歧视,多尔衮不过是他们当中的代表人物罢了。在清廷上同多尔衮争夺权利的“辅政叔王”郑亲王济尔哈朗统师出征时表现出同样的野蛮,就是一个证据。只是因为这种疯狂的屠杀政策不仅没有吓倒汉族人民,反而激起更加顽强的抵抗,清廷在屡遭覆师失将之后,才被迫在政策上作出部分调整。
① 纪盷《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一《滦阳续录》三。
② 《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二。
③ 《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二。
④ 《清世祖实录》卷四十二。
⑤ 《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二,顺治十三年元月癸巳日条,又见同卷七月庚午日条。
第三节 强迫汉民剃头改用满族衣制
山海关战役后,多尔衮曾下令沿途各州县官民剃头留辫。进入北京以后,遭到汉族居民的强烈反对,在朝汉族官员遵令剃发的为数寥寥,不过孙之獬等最无耻的几个人①。不少官员观望不出,甚至护发南逃,畿辅地区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尔衮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自知操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顺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谕旨中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 ②次年五月大顺政权和弘光政权相继被摧毁后,多尔衮认为天下大定了,六月悍然下令全国男性官民一律剃发。初五日,即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即遣使谕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傥有不从,以军法从事” ③。十五日谕礼部道:“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 ④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⑤
中国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汉族本身也是由多种民族融合而成的。汉族人士可以当皇帝,少数民族人士当然也可以君临天下。无论是哪一个民族为主体建立的中央政权都决不应该强行改变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这是一个起码的立国原则。多尔衮等满洲贵族陶醉于眼前的胜利当中,自以为可以为所欲为了。他所说的“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完全是强辞夺理,一派胡言。他自己的祖辈和父亲努尔哈赤在反叛明朝以前,世世代代都是明帝国的臣属,以接受明朝廷的封号、官职、敕书为荣;明朝的汉族皇帝从来没有强迫女真族蓄发戴网巾,遵从汉制,难道不是铁一般的事实吗?清廷统治者把不肯放弃本民族长期形成的束发、服制等风俗习惯的汉族官绅百姓视为“逆命之寇”,一律处斩,这种凶残暴行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
本来,清廷统治者特别是处于最高决策地位的多尔衮如果聪明一点(按:多尔衮的封号为睿亲王,睿即满文聪明的汉译,顺治元年清廷文献中还有译为“颖王”⑥的,意思都是“聪明之王”),1645 年(顺治二年)五月弘光朝廷和大顺政权覆亡之际,曾经出现过一个对清廷(也包括整个中国)以较少代价实现统一的机会。当时的情况是,不仅清廷凭借其优势兵力接管南明各府县没有遇到多大的反抗,而且连大顺军余部也以不剃头为条件有意归附清廷⑦。实现统一以后,也没有必要强行勒令剃发改制。满洲贵族当权稍久,仿效者必多,移风易俗,贵在自然。明清之际,中国仍处于封建性农业社会,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和相当一部分官绅地主居住于乡村,他们同朝廷、官府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照章输赋服役,一辈子没有进过城的农民多得很,中央朝廷的更迭对他们来说是天高皇帝远。只要不被朝廷、官府逼急了,就是所谓“承平之世”。一旦严令剃头,“朝廷”的威严直接加到自己的脑袋上,其后果可想而知。剃发令一下,不仅原先准备降清的人立即改弦易辙,连已经归附的州县百姓也纷纷揭竿而起,树帜反清。满洲贵族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野蛮手段强迫汉族百姓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记述在史籍中多如牛毛,由此引起的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许多地方的抗清斗争不始于清廷接管之时,而起于剃发令颁布之日。江阴人民壮烈的据城抗清就是在清朝委派的知县宣布剃发之后,相率“拜且哭曰:头可断,发不可剃”⑧的情况下爆发的。
剃发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动极为重大,它激起了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导致了长期的政局不稳以至生灵涂炭。时人陈确记:“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⑨
① 孙之獬在明朝天启年间投靠太监魏忠贤,成为阉党。崇祯初销毁《三朝要典》时,他抱《要典》哭告太庙,为世人所不齿。清兵占领北京后,他宦兴大发,向多尔衮等人摇尾乞怜,上疏说:“臣妻放足独先,阖家剃发效满制”,得以录用。有的书记载他入朝时想挤入满洲官员班列,满官认为他是汉人不予接受;转入汉班,汉族官员又因为他已经剃发改制加以拒绝。弄得孙之獬进退失据,狼狈不堪。
② 《清世祖实录》卷五。
③ 《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④ 同上。《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中册,第八十五页,记六月十四日“大学士洪承畴为京城汉人剃发事,启皇叔父摄政王曰:今者剃发,应先令官员剃发,民人稍缓。王谕:予为此事思之期年,今思,君犹父也,民犹子也,予非不仁,惟念新旧宜一体故也。”次日(即十五日)下达剃发令。
⑤ 《清世祖实录》卷十九。
⑥ 顺治元年五月十五日摄政郑王吉儿哈朗奏本中即称多尔衮为“摄政颖王”,影印件见《明清档案》第一册,A1—3号。
⑦ 参见顺治二年十一月梅勒章京屯代“为申报地方情形仰祈圣鉴事”揭帖,见《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五一二页。
⑧ 许重熙《江阴城守记》。
⑨ 陈确《告先府君文》,见《陈确集》卷十三。
顺治二年十月,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謤奏言:
近奉剃头之例,四氏子孙又告庙遵旨剃发,以明归顺之诚,岂敢再有妄议。但念孔子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大贤并起而羽翼之。其定礼之大莫要于冠服。??惟臣祖当年自为物身者无非斟酌古制所载章甫之冠,所衣缝掖之服,遂为万世不易之程,子孙世世守之。自汉、唐、宋、金、元以迄明时,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诚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遗规,不忍令其湮没也。即剃头之例,当时原未议及四氏子孙,自四家剃发后,章甫缝掖不变于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变,使天下虽知臣家之能尽忠,又惜臣家未能尽孝,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本等衣冠,统惟圣裁。①
孔闻謤搬出孔子这块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为例,满以为可以为孔家抵挡一阵,保住先世蓄发衣冠。不料碰了个大钉子,“得旨: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謤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圣之时,似此违制,有玷伊祖时中之道。著革职永不叙用”②。同年十一月,多尔衮往京东地区打猎,有人报告丰润县生员张苏之子张东海“不行剃发”。多尔衮当即派人将张东海斩首,其父杖责五十,革去生员名色,庄头和邻里四人分别受杖。③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④。
① 顺治二年十月初三日孔闻謤揭帖,原件藏第一档案馆。《清世祖实录》所载文字已作改易删削。
② 《清世祖实录》卷二十一。
③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中册,第一八六页。
④ 顺治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江宁巡抚周伯达“为缉获留发奸民事”题本,见《明清档案》第六册,A6—69 号。
陕西紫阳县因地处偏僻,重山叠嶂,“向化者稀,人皆带发”。清军击败该处抗清义师后,下令“一寨凡有男子十名者,即著该县收头发三十两解验,方准免剿,编里输纳国课”①。顺治五年,黄州府广济县民胡俊甫因居住乡村,一度患病卧床,没有剃发。知府牛铨(原大顺政权襄阳府尹,丞相牛金星之子)下乡踏勘荒田,胡俊甫不知清朝法度厉害,竟然莽撞地跑到知府大人面前诉说灾荒困苦。深得“时中之道”的牛铨一眼瞥见这个蓄发违制之人,不禁心花怒放,立即解往湖广总督罗绣锦处请功。结果“胡俊甫立正典刑,乡保张赞宇、邻佑张生祖、夏正德各鞭一百”,该县知县郝光辅也以失察罚俸示惩②。顺治十年,刑部擒获了两个没有剃发的人,“供系唱旦戏子,故此留发;在外戏子似此尚多”。顺治皇帝立即颁诏:“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斩,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③
顺治十一年(1654)三月发生的陈名夏案很值得注意。陈名夏自顺治元年冬降清后,一直受到清廷最高统治者多尔衮、福临的信任,官居吏部尚书、内院大学士。大学士宁完我劾奏他“结党怀奸”疏中说:“名夏曾谓臣曰:‘要天下太平,只依我一两事,立就太平。’臣问何事?名夏推帽摩其首云:‘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臣笑曰:‘天下太平不太平,不专在剃头不剃头。崇祯年间并未剃头,因何至于亡国?为治之要,惟在法度严明,使官吏有廉耻,乡绅不害人,兵马众强,民心悦服,天下自致太平。’名夏曰:‘此言虽然,只留头发、复衣冠,是第一要紧事。’臣思我国臣民之众,不敌明朝十分之一,而能统一天下者,以衣服便于骑射,士马精强故也。今名夏欲宽衣博带,变清为明,是计弱我国也。”④接着列举陈名夏结党营私罪状多款。顺治帝命群臣会勘,“名夏辩诸款皆虚,惟留发、复衣冠所言属实”⑤。最后以“诸款俱实”定罪,陈名夏被从宽处以绞刑。很明显,宁完我歪曲了陈名夏的观点。陈名夏并没有要求“变清为明”,叫满洲八旗兵也换上不便于骑射的宽衣博带;他只是出于对爱新觉罗皇室的一片忠心,建议不要改变汉民族的风俗习惯而已。这点连顺治皇帝也心里有数,过了半年对冯铨说:“陈名夏终好!”⑥1658 年(顺治十五年)清军占领四川垫江县,总督李国英派李先品任该县知县。先品拒绝了派兵护送上任,只要求准许他便宜行事,得到李国英的同意。他“以一仆一骑之官,始至则吏民皆蓄发褒衣博带来迎,而伪副将陈瑞云拥卒千人戎服执兵伺道旁,意叵测。先品咸慰劳之,居二日,出示一切冠服听民自便。民皆欢呼。李公闻,大怒,檄问状,立限三日去发,不去即引兵进剿。先品匿其檄,为文以报,略曰:‘职以孑身入不测之地,百无可恃,所恃者人心尔。愚民久乱,闻蓄发则喜,闻剃发则惊,发短心长,为乱必速。故辄奉便宜之令,少缓其期。顷者忽下严檄,谓职养寇,骤议加兵,职一身生死何足言,特虑走险之民旦夕生变,重为幕府忧也。惟公图之。’李公大悟,为缓期,民得无动。”⑦中国有以史为鉴的优良传统。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社会集团当权,都必须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违反了这一原则肯定要引发社会的大动荡。清初满洲贵族的倒行逆施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
① 顺治四年五月二十二日陕西巡抚黄尔性塘报,见《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
② 顺治五年二月湖北巡按曹叶卜揭帖,见《明清档案》第七册,A7—139 号。
③ 《明清史料》甲编,第六本,第五三三一五三四页《列款上闻残本》。参见《清世祖实录》卷七十八。
④《清世祖实录》卷八十二。
⑤ 《清史列传》卷七十九《陈名夏传》。
⑥ 谈迁《北游录》,记闻下《陈名夏》条。
⑦ 乾隆《新繁县志》卷九,流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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