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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域遇见香妃【图】

(2009-12-09 12: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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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

诗人

麋鹿

我的西域

香妃

诗歌

文化

在西域遇见香妃

 ——洪烛大型组诗《我的西域》【徐志摩诗歌奖获奖诗集】读后

 

朱必圣

 

   “我要骑一匹已绝种的马:汗血马,去当代地图上没有标明的地方:西域,见一个浑身沾满花粉的人:香妃。请她教我如何与蝴蝶打交道,如何酿蜜,或如何炮制一味比中药还要管用的香水­……”(洪烛:《我心中的西域》,《我的西域》,中国青年出版社,2008年12月)在洪烛的这段文字里,有两位人物,一位是骑绝种马的诗人,另一位是浑身沾满花粉的香妃。诗人和香妃之间既不是姐妹,也不是恋人;他们的真正身份是孤者,诗人是孤独的来访者,香妃是孤独的受访者,两人在西域相遇。

   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有爱情,诗人和香妃在西域相遇并没有产生任何人都期待的爱情故事,不,他们的结合是为了另外一项事业,似乎比爱情更重要的事业。洪烛说,香妃在西域教诗人如何与蝴蝶打交道,教诗人酿蜜,教诗人炮制香水。此间,只字不提他们之间结婚生子过日子的任何事。

   看来,洪烛的西域诗篇并非爱情纪事,而是跟一匹并不存在的马­——汗血马有关,跟一个并非在现实中相遇的人——香妃有关。洪烛说:“西域最浪漫的传奇就是汗血马。浑身汗如血浆,我宁愿相信那是它自身酿造的葡萄酒汁,相信它内心有一座小小火山,通过每一个毛孔渗透出熔化了的岩浆。然而汗血马,在哪里可以见到呢?它是否已彻底灭绝?真正的诗人是一匹汗血马,是人类中的‘汗血者’,他喷洒的激情不是汗,是浓于水的血、不结冰的泪。每一场血汗蒸发之后,都会留下一片盐碱地。在‘口水诗’的时代,我呼唤浑身伤口、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才气的‘汗血诗人’!你们别唾沫四溅地自吹自擂了,有本事就放出点血看看,是怎样的成色?诗可以培养出一个人自身的‘造血功能’,如果你还是块料的话……”

   通过洪烛如此的叙述,我们知道了汗血马其实并非一匹马,而是一个人,是可以奔赴香妃,如香妃那样,知道蝴蝶飞舞,知道酿蜜,知道炮制香水的诗人。所以西域是由一个诗人开始的西域,并非标示在地图上的现实中的西域。

 

我开始羡慕那不需要听众的行吟

与万物貌合神离的游思

花草、鸟兽、神仙,都有不为人知的幸福

若无其事地做这一切的放牧者吧

逐草而食傍水而居,严守大地的秘密

       (洪烛:《大地之歌》)

 

   大地需要秘密,而诗人是这一秘密的守护者。诗人离开城市,离开现实的光芒,涉足一处花草繁茂、蝴蝶纷飞、鸟兽腾跃,而且其自然生命的秘密未曾受到揭示,未在上面筑路,未在上面建楼,未在上面布设街灯的西域,来享受和守护这一秘密。我想,这应该是洪烛《我的西域》大型组诗的由来。

   其实,诗人就是世上拥有最丰富秘密的那一种人,甚至他们饮食秘密来给自己的生命增添光芒。他们不需要世界现实光芒的照耀,相反,现实光芒不仅会杀死秘密,也会杀死诗歌和诗人。而诗人所需要的是生命秘密的光芒,只要在秘密的光芒中,他们才能找到自己的香妃,并开始懂得酿造秘密,就像香妃懂得酿造蜜汁一样。因此,对于洪烛而言,西域不仅只是风光,而是秘密,是大地的秘密,更是诗人生命的秘密。

 

你永远记得那不期而遇的一瞬

一匹麋鹿在你体内四处奔走

心怦怦跳着,也许在寻找出路

或者哪儿都不想去,让你惊惶终生

       (洪烛:《受惊》)

 

   诗人洪烛在《受惊》这首诗歌中,找到了跟现实西域完全不同的东西,这里没有风光和景色,没有地理上的风物以及历史遗迹。但是它有更重要的东西,这东西能够使诗人发现之前从来没有发现过的事物和秘密,它像闪电一样将诗人原本暗淡无光的内心划亮了,虽然这样的辉煌只是瞬间,但这样的瞬间光芒把诗人内在生命的秘密给点着了。

   洪烛说,他“看见的是一匹麋鹿,跨越树林”。麋鹿很特异,原本它是隐藏在秘密中的一匹麋鹿,谁都没发现过它,谁也不曾知晓它的存在或者消亡的消息,但是它出现了,伴随着诗人那一闪电般的激动,它跨越树林。所以,麋鹿的出现只是诗人的一种发现,诗人在麋鹿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受惊的目光。

   虽然在洪烛诗歌的语言中,我们分清楚了哪是一匹跨越树林的麋鹿,哪是一双受惊的眼睛。但是在诗意里,麋鹿和受惊的眼睛是很难区分的,甚至根本没有区分的必要,它既是受惊的眼睛,又是跨越树林的麋鹿。因为,诗人洞悉秘密的方式完全不同于人们现实眼睛所看到的事物,人们肉眼所看到的事物肯定是颠覆主体性的,它以客观的现实性的存在矗立在你的面前。而诗人洞悉秘密的方式更像一场逐猎游戏,在光芒未现之初,这样的游戏就已经开始,直到诗人在感动中仿佛被逐猎的那一事物绊倒了一样,诗人猛然感受到灵魂存在的真实性。

   灵魂的真实,也可以像现实的真实一样,颠覆人们的感觉。不过灵魂的现实,颠覆的不仅只是诗人的情感,更是颠覆诗人的心灵觉悟。因此这一只心灵觉悟中跳跃而出的麋鹿,才使一位普通的诗人成为一位受惊的诗人。

   我认为,凡是诗人都必需对灵魂的存在有所求证,要不然你根本无法确立诗歌存在的理由以及诗意的超越意义。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虽然有“我思”,也因此能够证明“我在”,但直至今天,“我思”并没有真正赋予“我在”任何意义。这个“我在”从未因为“我思”的证明而获得比其他形式的存在更超越的意义,比如一块石头,它也以无比确定的证据而存在着,难道我们的存在只有一块石头存在那样的现实性了吗?除此之外,在存在的意义上没有比一块石头更超越了吗?

   诗人不能受到这样的石头的绊跌,不能倒在现实存在面前,把自己在世界的存在仅仅看作只有现实意义。只要到了你能够轻易将自己的存在跟一块石头的存在,跟楼房、汽车、金钱、权力等等东西的存在区分出来,你才能找到诗意的存在。也就是说,诗人只有走出现实的牢记,你才能获得自由的诗性。

   诗人洪烛在《我的西域》这部诗集的自序《诗人与自然》中写道,在他经历了诗歌灵感几近枯竭的时候,一次西域的远行使他仿佛经历了一次梦境一般,唤醒了他的诗歌写作。他不得不拿起笔,再一次以诗歌来表达他心灵的震撼。我觉得这样的经历,其实质就是与自由诗意的相遇,这样的相遇,如遇见根本不存在的香妃那样,将诗人的情感当作燃料那样点燃了。

   洪烛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像婚姻一样重要。而诗人与自然的关系则是恋爱,除了追求稳固、和谐之外,它的要求甚至更高:还需要保持浪漫的激情。诗人常常把自然当作女神来膜拜,这样才能成为情种或情圣,为其一颦一笑神魂颠倒,写出炽热的情书。”(洪烛:《诗人与自然》)

   我认为,诗人的真正抒情对象不是自然本身,而是内在的生命秘密与情感。诗人洪烛步走西域的时候,自然的神秘性,仿佛暗藏了他的秘密情人那样,激发了他的内在想象与情感。于是他在西域的内部召唤起香妃以及香妃身边的蝴蝶。

 

想不到自己在梦境中,走了那么远的路——

从鄂尔浑河到塔里木河,中间有

沙漠、雪山、戈壁,跑丢了多少马匹……

从此在自己命名的故乡,创造语言

也创造神秘的血统,成为星星的后裔

       (洪浊:《回鹘》)

 

   像这样的诗句显然都出自梦中之笔,在拥有了自由诗性之后,诗人才有可能从“沙漠、雪山、戈壁”中仿佛跑丢了许多马匹一样,在其中创造故乡,创造语言,不仅如此,还创造了神秘的血统,使诗人成为星星的后裔。诗人以这样的诗句颠覆了自己存在的身份,其现实身份消失了,确立了诗意的身份。

   你想,要让沙漠里的香妃教会他与蝴蝶做伴,教会他酿蜜和制造香水,不以星星后裔的身份能行吗?假若只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诗人洪烛仅仅以一个中国文联出版社文学编辑的身份游历西域,他又怎么能遇见香妃呢?

   洪烛直白地说:“北京是我的现实,新疆是我的梦。一个光有现实而没有梦的诗人,是行尸走肉,无法长期保持创作的激情。我是幸运的,找到了自己的梦,而且是最想做的一个梦。我以四十岁的年龄,进入西域,进入这个已做了两千年的美梦——她奇迹般地保持着青春。对于我的诗歌,梦境才是最好的故乡。”

   没错,诗人必须以梦为家。因此,《我的西域》并非是纯粹的自然诗篇,而是包含诗人生命秘密的情感诗篇。

 

就像求救者从地狱里伸出痉挛的手

胡杨的每一根枝条,都长着

看不见的指甲,抓挠得我心疼

当然,它留给我的伤口

也是看不见的——

 

没有谁察觉,我已把

一棵胡杨的影子,移植进体内

它,一会儿揪紧,一会儿放松……

       (洪烛:《胡杨之痛》)

 

   诗歌必须是颠覆一种存在,确立另外一种存在;颠覆现实的,才能确立梦想的。现实是一座囚牢,它囚禁着诗人的自由诗性。诗人必需借助诗性的力量,才能冲破这样的现实囚牢,而成为自然的赤子和自由心灵的赤子。在与自由的心灵内部展开的搏斗中,诗人的心被抓疼了。那一只是地狱之手,虽然看不见它的指甲,但它肯定是来自黑暗。所以诗人必须不断挣脱自己内心的黑暗。这样一种心灵的斗争,洪烛深刻地领会到了,仿佛自己的内心移植了一棵胡杨树一样,一会儿被它揪紧,一会儿被它放松,但这样的争斗要持续一生之久。

   西域之梦显然给了诗人战胜黑暗的力量,庆贺吧!

 

2009年12月9日

在西域遇见香妃【图】 
第二届徐志摩诗歌奖 授  奖  

洪烛诗集《我的西域》授奖评语 

洪烛是一位有文学抱负的青年作家,少年即有文名。20多年来笔耕不辍,新作迭出,且始终保持在一定的质量水准线上,在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群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我的西域》是其近年游历、探访中国西部之后的一部力作,它的厚重、独特,主要基于诗人在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一,对信仰、理想的重塑。这于平民化立场的过度提倡引发的价值混乱、道德失范之现世精神状况无疑是一种反驳的努力,浸透着对自然和历史的尊重;二,集中体现了诗人细致绵密的创作思维特点。敏感、敏锐,穿透力强,和西部的苍茫辽阔恰成对应。所以《我的西域》的成功,既是人力为之,又有某种“天意”;三,诗人对叙事元素与抒情元素的平衡掌控适当。故事不粘滞,颂赞得体——准确勾勒出了现代人的访古朝圣之姿、之态、之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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