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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林心如耍大牌者是恶毒栽赃

(2008-12-04 14:02:36)
标签:

杂谈

 

“林心如耍大牌”在网络上炸开了锅。

 

看了达人钧钧两篇关于揭“林心如耍大牌”的文章,很恶心。主办方爪牙的面孔呼之欲出,对于他,一向十分厌恶,他的博文谎言连篇,抄袭成瘾。此次,则是无以复加的雷。将主办方不专业的筹备活动所带来的后果尽泄于林心如的身上。

 

看看“林心如耍大牌”真相是什么?对于林心如山东发布会事情我们不在现场,无从知晓。只能从两个当事人——达人钧钧与林心如一窥原委,从第三者角度来看,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此次新闻发布会的现场照片。看看两者举证了什么样的证据:

 

揭林心如耍大牌者是恶毒栽赃

 

揭林心如耍大牌者是恶毒栽赃

 

此两张照片出处:达人钧钧第一篇抨击林心如之文:独家:林心如"紫薇"故乡耍大牌惹众怒(组图)

 

揭林心如耍大牌者是恶毒栽赃

 

此张照片出自林心如博文

 

我们留心一下,这两份“证据”有着天壤之别。达人钧钧所提出的“证据”,明显避重就轻,渲染等待多时的歌迷的场景,而刻意回避主会场简陋的布置。后面一个艺人的背景板都没有,粗陋之极。即使连第一次举办活动的人也不会如此有幼稚的安排。我们想想,假如我们是当事人——明星会如何想?即使一个三线艺人在各地演出,主会场的布置也不会如此寒碜,更何况是,此是“紫薇”重返“故地”的盛事!主办方并不具备专业筹备活动的经验,连一个草台班子都不如。

 

中国人传统中,一向重礼节,没礼不成方圆,主办方明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看看达人钧钧是如何“笔锋急转”,继续避重就轻,不就事论事,反而挖起林心如“眼袋”之事,转移话题,以“眼袋”说明林心如容颜不再,借以说明林过气,以此为激化耐心等待多久的歌迷爱错了人,与此对敌视林心如,用心何等阴险、恶毒!!!

 

达人钧钧此招无疑是成功的,卓有成效的。成功地将原本是主办方的责任,全部推卸给林心如一方。

 

待林心如出面声明。达人钧钧,急了,像狗一样跳墙。亮出他的绝招——合同范本,其实,这也就是不打自招,他就是主办方的人士。这也不是我随口说的,因为合同范本,一般来说,只有合作方或主办方手上才有。而且,我有此论断,也出自出达人钧钧的博文:我们栏目就只能把林心如的海报撤掉因为林心如原定在这里举行的记者会取消了!这也是我们第一次临时取消记者会……

 

 

  再来看看,达人钧钧的第二篇揭真相的博文,几点“证据”不值一驳。随便举两点。

 

  一、尽管双方签订合同,但从上述可见,主办方在筹备、协调能力上实在欠奉。在遭遇突发天气,也没有第二套应对方案。在大明湖见面,并不只能在室外吧?

 

二、天气问题真的不能成立吗?我从达人钧钧照片中,看到有一个女孩穿着羽绒服,把双手放在衣服里面,可见当时有多冷!

 

揭林心如耍大牌者是恶毒栽赃

 

 

 

 

 

请有心人细思:

 

   此次林心如新闻发布会取消,谁是最大利益失损者?谁想出恶气,制造事端,保持颜面?

 

 

揭林心如耍大牌者是恶毒栽赃

 

这样的粗陋布置,假如我们是当事人——明星会如何想?你愿意出席吗?

得益的只有一方:主办方及达人钧钧。受害人的是林心如及她的歌迷,与广大记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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