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前线】主持人明码标价,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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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明星化程度越高的主持人越是赚钱高手,但几乎绝大多数的电视主持人除电视台的收入外,都存在灰色地带,而大多数电视台对主持人这方面的管理也一直处于混沌状态。
浙江卫视成立主持人经纪机构
8月25日晚,《最爱中国蓝浙江卫视新概念揭幕晚会》直播,浙江卫视频道总监夏陈安同时正式宣布,国内首个电视主持人经纪机构“蓝星制造”成立。据了解,此举系该台一项“主持人艺人化管理”新措施,即必须由电视台出面给主持人做经纪、定出场费、接私活等。此举旨在把主持人艺人化,以后主持人代言或出席商业主持活动,必须通过经纪人,主持人不得私自接活儿。对此做法,各方表示了不同意见。
浙江卫视相关负责人透露,电视主持人本职工作以外的收入一直是灰色地带:“有北京同行透露‘精确报价’,《有报天天读》马斌的‘友情价’是15万元,王小丫的‘起步价’是30万元,毕福剑‘出场费’30万。但这些主持人对外接活一律都是‘个体户’身份,面对各种邀约时不得不占据相当多的精力及时间。”
据悉,曾为节目制片人的夏迎宾目前就是浙江卫视委派的主持人经纪人,所管“艺人主持”包括朱丹、华少、左岩、沈涛等综艺主持以及陈蔚波、何敏、席文、王帅等新闻主播。昨日,夏迎宾告诉记者,目前该项措施的具体条例,如电视台的提成比例、主持人的具体出场价码、惩罚办法等尚未确定,但该措施无疑将终结包括央视、湖南卫视在内的全国各地电视台对主持人经营缺乏管理的无序状态,达到主持人收入透明化的效果,也能更好地推广主持人知名度。
夏迎宾表示:“新措施目的是帮他们更多接活,推广主持人。主持人有了知名度,对节目收视率有好处,也是给电视台创造价值。对于主持人来说,电视台给他们每人配一名助理,处理经纪事务,不让过多的商业活动累坏主持人的身体。
众说纷纭
■央视:不感兴趣
对于“主持人艺人化管理”措施,央视的态度是“不感兴趣”。众所周知,一方面央视明令禁止主持人走穴接私活,另一方面,类似李咏私自代言、毕福剑私自有偿主持婚礼等新闻屡见报端。央视主持人委员会值班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国家级电视台,央视有自己一整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比如主持人不能港台腔,每年都要进行普通话和素质考试等,对于主持人艺人化不会感兴趣。
而湖南卫视总编室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湖南卫视本来就允许主持人自由接触商业活动,但若严格实施“主持人艺人化管理”会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只能控制那些正式签约的台聘主持人、惩罚措施难以执行等等:“很多部聘、栏目聘的主持人,外界看作是湖南卫视的主持人,实际上台里并不好管他们。而且如果主持人私自接活,怎么惩罚是个大难题。”
相比之下,东方卫视主持人对此讳莫如深。曹可凡不愿过多涉及此话题,只是表示主持人接私活与广电总局相关政策是相违背的。
周瑾则称,身为主持人身份,不便对类似管理措施发表看法:“每个台的状态不一样,把主持人当成艺人管理,可能浙江卫视是想更市场些。但这些措施都是台里制定的,主持人没有太多选择,遵守相关规定就是了。”
湖南卫视主持人汪涵表示,其实湖南卫视有一个艺人管理中心,尝试着经纪主持人在外商业活动,只是没有明确制定措施和条例:“就算没有这种管理,很多主持人都有自己的私人助手,这不是什么秘密的事。台里管这些事,我觉得对主持人来说不是坏事,关键是把握好一个度。台里不会强迫你接活,接什么活、接不接、怎么接都会和主持人商量着来,我个人感觉不到这种管理对我有什么困扰。”至于灰色收入的透明化,汪涵也认为毫无关系:“本来这些也都是透明的。圈子里谁不知道谁谁是什么价吗?难道葛优还会不知道冯小刚出场费多少吗?”
而浙江卫视众多国际品牌商业推广活动的“御用主持”朱丹(左图)表态,称自己对新措施没有意见,因为这相当于电视台付出精力帮他们打理了部分事务:“就算没有这项措施,对于我们的收入,台里也能估算出来,不存在什么透明化问题。而且这样一来,我们的收入到底有多少,大家就能清晰看到,会少了很多不切实际的坊间传言,反倒是件好事。”
专家:不是真正的经纪人制
不过,此举并未得到同行的一致认同,有业内人士便表示,对于主持人采取经纪人式管理最大的问题在于只能控制那些正式签约、台里聘请的主持人,很多部聘、栏目聘的“临时工”式的主持人就管不了,而且有些主持人如果不服从管理,仍旧接“私活”怎么惩罚,这也是一个问题。
附:发表在浙江在线上署名万阙歌的文章则表示理解
浙江卫视成立电视主持人经纪机构,把主持人艺人化的做法,可以说是国内同行业首创,难怪各方议论纷纷,意见不一。不过我认为,此举虽然存在一定争议和弊端,但对于各电视台来说,还是不妨一试的。
首先,可以规范主持人的业余行为。主持人是公众人物,台上台下的形象都很重要,可除了央视对主持人有比较系统、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外,其它电视台对主持人的要求都不是特别严,更不要说规范了。比如湖南卫视,一直对主持人比较宽容,只要不影响台里工作,可以自由接触商业活动,甚至可以有自己的商业实体——当年李湘就曾边干主持边开自己的公司。即便央视,管理得那么严,还是多次爆出“接私活”的新闻,比如李咏私自代言某地板品牌,毕福剑为朋友主持婚礼接受20万元红包等。与其堵而不死,给外界造成主持人“不听话”的感觉,不如因势利导,让主持人参与商业活动“合法化”。
其次,符合主持人、电视台双方的利益诉求。电视台要靠经济收入来做后盾,当然应该利用一切可“变现”的优越条件。而主持人就像歌星、笑星们一样,是有很大商业价值的,电视台何为何不利用好这一资源呢?作为主持人,也有参与商业活动,额外增加收入的权利和欲望,电视台应该正视这个问题。电视台成立专门机构,对主持人参与商业活动进行统筹与管理,既严肃了内部纪律制度,又增加了收入,还调动了主持人工作积极性,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此外,也有助于社会各界改变对主持人和电视台的看法。李咏私自代言某地板品牌和毕福剑为朋友主持婚礼接受20万元红包,之所以一度受到各界质疑和批评,一个很大因素是:央视是不允许本台主持人有此类行为的。其实,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任何电视台的主持人都有权参与商业活动,央视也不例外。如果各电视台都大张旗鼓地将主持人艺人化,让主持人参与商业活动得到社会各界认同,对主持人及电视台来说,反到是个好事,人们总不至于再为“李咏私自代言某地板品牌”、“毕福剑为朋友主持婚礼接受20万元红包”之类的新闻大惊小怪,说三道四了。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其被人们争议和接受的过程,主持人艺人化也一样。就像早先的商业文艺演出,都是专业歌舞团、文艺团体的事,谁曾想作为电视台,也能成为商业文艺演出的主办者?这方面,央视的步子迈得最大,得到的实惠也最多——《同一首歌》、《欢乐中国行》等,都是打的“经济牌”。对于主持人艺人化,又何必视如洪水猛兽?真的不该再拿过去的“三从四德”来要求主持人跟电视台签“卖身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