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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出“粤五条” 落地还需市一级

(2013-03-26 00:30:03)
标签:

广东推出

粤五条

落地还需

市一级

房产

    3月25日,广东版“国五条”推出,强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应严格执行20%个税征收。因当天是星期一,且月底“大限”降至,给人“不得不为”的感觉。即便如此,此新政一经推出仍被冠以“率先”,由此可见人们对地方新政出台关注的程度。

 

    通读“粤五条”,首先给人“国五条”的“影印版”的感觉,等于从中央到省级下了一个台阶,具体落地细则还需再下一级---市级。从内容看,除了重申“新国五条”精神外,还提出调控的指导意见,并明确要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纵观“粤五条”,给人有“不得不为”的感觉,所强调的都是中央强调过的,所不同是提出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四个城市,令人疑惑的是并未明确上述四市是房价上涨过快城市。这种提名与“点名”有着本质区别,但旁敲侧击显然不如单刀直入,刚性政策本就应该棱角分明。

 

   “粤五条”在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方面强调“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笔者认为,随着各地细则落地个税开征,满五年且唯一住宅出售才能免征个税。从这个角度讲,为规避今后以套数征税,卖掉小房子后,一步到位将是居民未来购房选择。所以,一味强调“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又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当然,“粤五条”也不乏亮点: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这条实际道出了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在地价,“限地价”能够起到限房价作用;“竞房价”应该是竟低价,低价先行;加上竞配建保障房,三者有机结合且能有效推进,必能束住房价上涨笼头。

 

关于“新国五条”本人相关文章链接:

卖房征20%个税:直接重创二手房市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2b5d30101h60x.html

20%个税之下 西安二手房交易低下成因探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2b5d30101hez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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