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公务员的道德底线理应高于百姓的道德认知错了
新近出台的《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有一大亮点,即制定了对公务员职务之外的18条生活约束,包括观看黄色录像、不见义勇为、搞婚外情、违章搭建等被明令禁止。针对该《规范》是否管得太宽了的质疑,南通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陈珏新处长说,公务员的道德底线,理应要高于普通百姓。(4月20日《扬子晚报》)
对公务员8小时内外的考核,都用“一把尺子量到底”,确实够严格的。如果《规范》能切实推行,相信南通公务员的道德水准会有所提高。至于用《规范》形式限制公务员8小时之外的活动是否涉嫌违法,可以讨论,我暂不予置评。我要评述的是陈处长的上述回应。
公务员的道德底线为何理应要高于普通百姓呢?我不能理解。陈处长给出的解释是,“公务员是党和政府路线方针的执行者,反映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此言差矣!咱老百姓也是党和政府路线方针的执行者(谁敢不执行吗),都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劳动生活,咋就比公务员的道德水准矮一截呢?说什么“反映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太高看公务员了吧?现在谁又把公务员视为党和政府形象的代表了?
结合上述禁令和陈处长的话推论,不可以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吗?身为普通百姓的P民,观看黄色录像、不见义勇为、搞婚外情、违章搭建等不奇怪,也不应受道德谴责和纪律处分,因为他们的道德水准本来就比公务员低嘛。就以看黄碟来说,小老百姓窝在家里夫妻同赏,那是允许的,对此,国人已有共识。2002年8月18日发生的轰动全国的陕西延安“夫妻看黄碟”案,因为向世人普及了公民的私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政常识,早已作为中国当代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和符号性的事件之一,已被载入史册。按照上述《规范》,南通的公务员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他们的道德水准比普通百姓要高。
且不论公务员在家看黄碟不该查,因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就以用是不是看黄碟等为标准区分公务员和百姓道德水准的高下就大成问题。试问,当今中国,谁最爱看黄碟?民工。广东的一个调查表明:超过50%的农民工会在晚上空闲时选择看黄色录像或书刊来打发时间。但民工一不贪,二不包养情妇,谁说他们的道德水准就一定不如公务员了?如拿民工与那些贪官污吏(包括没暴露的)比,比百姓还百姓的民工,他们的道德水准要比后者不知高出凡几?
陈处长的回应正好透露了《规范》出台的初衷,就是要求公务员的道德水准高于百姓。我反感的也恰恰是这点。我不反对规范公务员的道德行为,但不要拿百姓说事,更没必要拿百姓来垫背。这种先入为主的百姓道德水准本就不高的偏见,不但伤害了我等小百姓的尊严和感情,而且人为地加剧和固化了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阶层分化、等级秩序,——我所说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财富、权势、物质待遇上的阶层分化,而是精神分化,道德分化。
虽然,从未有文件明确,公民的道德水准是由其所属的阶层所决定的,但某些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法令和执法中总会基于这样的考量: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准高于普通干部,普通干部高于一般职员,职员则要高于闲杂人众,最不堪的就是无业游民和打工者了,因此往往会将执法对象锁定在后者身上。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根据“三教九流”的阶层划分来认定国人的道德水准并制定治理措施的。这种从道德水准上给全体国民区为三六九等的道德认知一旦成为执政者的施政理念和方案,就极有可能给弱势群体造成权利伤害,譬如深圳正在实施的清理高危人员的行动就是典型一例。
以阶层所属来区别一国公民道德高低的道德认知没道理,也没根据,自然,以这样的道德认知制定法律法规也无法理可言。最后,我想申明一点常识,即鉴定国民道德优劣的最高也是最低的标准只有一个:看其是不是守法,而非看不看黄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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