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李华波潜逃前留下的书信写了些什么
江西鄱阳县“2· 11”鲸吞国库资金案有了最新进展。19日,鄱阳县政府通报:李华波在逃离前,留下了一份书信,详细讲述了这些年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官员用假公章从国家专项账户中套取资金的作案手段。以这封书信为线索,专案组在2月11日当天在鄱阳县城成功控制了县农村合作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和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副股长张庆华。(2月20日《扬子晚报》)
奇怪,李华波怎么会在潜逃前留下这样一封书信,供认作案手段?按常理,疑犯只有被抓后,在刑侦人员的审查下,才会不得已交代作案详情,李华波却在被抓前,主动交代作案事实,对此反常情形该如何解释?
可能的解释是:李已携家眷成功逃到境外,无须再惧怕法律的制裁了;李用出卖同伙徐德堂等人的卑劣手段向组织邀功:万一被抓,也能以检举他人有功获得轻判;更有可能,李布下了一个迷魂阵:以公开某部分的人和事来掩盖更加核心的涉案人员和事实,因此说,专案组对该书信不可不信却也不可全信。
可以肯定,李留下的这封书信是一封极具价值的反腐举报信。一则它讽刺了当地监管机构的失职、无能,李在长达5年的作案时间内,成功套取近亿元的专项资金,居然“神”不知“鬼”不觉,要不是他潜逃且在逃离前留下这封书信,当地纪检部门根本不可能成功控制徐德堂和张庆华,想想,这是怎样的一种监管机制?二来它是一则反腐教科书,李华波在信中详述的作案经过为今后监管部门发现、破获类似案件提供了生动的案例,可资借鉴;三则它是一封实实在在的举报信,李提供的明线已经发挥了作用(徐、张被抓),那么,其暗线呢?专案组一定要仔细阅读,当会发现更有价值的暗线,说不定“2· 11”案还涉及更多高层官员。
受好奇心驱使,我极想建议鄱阳县政府公开这封谜一样的书信,发动公众参与到解读书信谜底的过程中来。因为此事实在太过反常,要逃便逃,何必多此一举!李华波到底在信里写了些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信是留给谁的?是哪天留下的?所有这些不应该成谜。鄱阳县政府可否全文公开这封信?
http://news.163.com/11/0220/03/6TAA8H0200014A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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