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如何保证20%的高中贫困生比例不掺水分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发文,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9月26日新华网)
当九年义务教育有了“两免一补”, 当高校入学有了“绿色通道”,甚至连职业高中的贫困生也享受到国家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时候,唯独普通高中的贫困学生,一直没有全面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阳光。如今,这一助学空白终于被弥补上了。在为诸多贫困高中生感到庆幸的同时,笔者最关心的是如何落实这一善政。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全国在校高中生约有2600万人,贫困生超过700万,其中特别困难的学生约占20%,如果没有相应的资助,大多数人根本无法完成高中阶段的学业。(08年4月15日《工人日报》)按特别困难的学生约占20%算,全国约有520万需资助的高中贫困生,刚好是《意见》确定的资助比例。那么,如何确定这20%的贫困生比例呢?我的建议是:
一是学生申报和学校调查相结合。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和经济收入一览表,然后老师通过家长单位、所在社区和村委会核实情况,再参考当地的贫困线,确定贫困生。
二是建立贫困生档案跟踪制度。贫困是个动态概念,每个家庭的经济情况不是一成不变的,读高一时贫困,读高二、高三时说不定就不贫困了;而有的学生在进高一时未达到贫困标准,但在随后的几年里,因遭遇家庭变故,由小康坠入困顿了,故资助对象和标准要随时调整。这就必须建立贫困生档案跟踪制度。
三是将助学金发放与诚信教育和惩戒制度结合起来。鉴于高校助学贷款申请中存在的诸多造假现象,不能排除在申请贫困高中生资助时也可能会出现造假现象,故学校要自始至终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一旦发现某生虚报家庭收入骗取助学金,必须对其处以校纪校规的处分。当然,对于那些权势阶层利用校方和老师的关系为其子女骗取助学金的腐败行为,更不能轻饶,不但要将之曝光,还要处理相关的责任人——校领导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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