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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情感诊所 |
小龙女:
你好!
看过你很多博客,很喜欢你的点评,你很知性,讲的也很有道理,今天我想和你分享下我的心路历程。
我今年已经38岁了,做一个男人的小三已经十年,在认识他之前,我也有过几个男人,但都不是我理想中的伴侣,在感情上也有过颇多磨难,离过一次婚,在我认识他以后,我才知道什么才是关心、体贴与呵护。
世纪佳缘小龙女回复:
以前读亦舒的小说《喜宝》,女主角喜宝做了某位大富豪的情妇,富豪为她买苏格兰的古堡,送给她游艇、宫廷珠宝……富豪之女原本是喜宝的朋友,得知这一切后也禁不住愤恨地说:“我们过的不过是普通人的生活,她简直是个公主呢。”
原本我以为亦舒只是编故事,读了这封信才相信天下真有其事。
写信来的这位“小三”,情人对她一见钟情,为她一掷千金;他指点她学到为人处世技巧,使她工作上顺利升迁;两人生活各有自由空间,也有甜蜜的二人世界;他十分温柔体贴,甚至会为她下厨做饭,洗内衣……这不正是天下夫妻梦寐以求的完美境界吗?
讽刺的是,这种夫妻之间的完美境界,这位男士却是和“小三”一起达到的。
不知这位男士的“元配”知道了此事会作何感想?多年来和自己分房睡的丈夫,竟然还有如此充满激情和温柔的一面!
如果像这位“小三”信中所说,“元配”对丈夫有情妇一事一无所知,这也着实令人拍案称奇了——丈夫已多年与她分房睡,他并非豪富却给“小三”买了大房子,他几乎每周都要与“小三”共度甜蜜时光,还双宿双飞出门旅游,而“元配”一无所知?这得麻木不仁到什么程度?
我觉得,天下的“元配”们都应该来看看这位“小三”的信。
婚姻不是靠那张结婚证维系的,维系婚姻的只能是爱情。首先,不管结婚多少年,双方都要对爱情极其敏感,细心呵护,维持“恋爱”的状态。其次,如果对方心已不在,已死的婚姻早散早好。不少人号称“我就是不离婚,不能便宜你,就算不拉屎也得占着茅坑”,须知,对方不见得过不好——君不见,这封信中的丈夫和“小三”活得多滋润?过不好的只能是自己,或者还搭上孩子的身心健康。
至于写信来的这位“小三”,我的回答是:你从情人身上学到许多东西,但有关键一点你没学到,那就是“为自己着想”——这位男士一方面号称“不想伤害”妻子,一方面“爱”你。实际上,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他的爱情和钱都给了你,把妻子蒙在鼓里,是对她最大的伤害。另一方面,你们之间这种关系不可能持续到白头,将来你没有孩子,年华老去,孤独一人何以自处?在这种三角关系中,唯一得益的就是他自己,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总之,舒服的囚牢也是囚牢,如果他不肯离婚与你正式结婚,奉劝你离开这个黄金做的鸟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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