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警方 铲除五个高额加盟传销网络(2008-05-26 01:03:20)
【视频】CCTV[法治在线]老总复制的秘密(广西北海传销)

5月22日,记者在北海市公安局大院拍摄的被暂扣的豪华小车。

5月22日,记者在北海市公安局大院拍摄的被暂扣的豪华小车。
交纳6.98万元,发展3名下线,升到一定层级就能坐收1040万元。广西公安机关近日对北海市一度十分猖獗的高额传销案展开专案侦查,一举捣毁5个金融传销网络。在抓获的150多名高级传销人员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达81人,其中博士2人,研究生6人,扣押小汽车37辆。其中,林怡光是澳大利亚籍华人,悉尼大学的教授。一些传销头目牟取暴利后,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汇到国外。
据公安机关日前通报,这起案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统一指挥,经缜密侦查后,利用传销组织内部结算和发薪的机会,警方3月18日和“五一”期间分别在南宁和北海采取集中抓捕行动,
打掉以李芸舒、林怡光、甘晨力、郭军晓和杨俊琴为首的5个高额加盟传销团伙。初步查明,这些被捣毁的金融传销网络,共抓获传销骨干150多人,其中刑事拘留152人,已逮捕12人,取保候审4人;扣押小汽车37辆,手提电脑19台,手机126部,照相机、摄像机16架,银行卡(折)380多张,现金人民币、港币共50多万元;冻结大批涉案人民币账户资金,查封涉案房产一批。
据介绍,由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正式实施,不少传销分子利用国家政策、重大项目引进以及政府人事调整等信息,打着“政策允许,国家支持,地方引进”的旗号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投资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由于北海众多市民长期以来以出租房屋给外地务工人员为副业,也给非法传销一定程度的滋长空间。”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
据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介绍,与过去借助某种商品的传销不同,这种新的传销活动纯粹靠“拉人头”交纳高额加盟费,属于典型的“金融传销”,欺骗性很强。组织者利用“北部湾经济区”为题材,打出“北部湾经济产业发展基金”的旗号,将其说成是“中央支持”、
“有政府背景的民间资本运作项目”。他们冒充中央领导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接见传销人员、签名题词,还请教授、专家给传销人员“上课”,讲授所谓的“资本运作”技巧和知识,以高学历、高素质和经济收入较好的人员为发展对象。被抓获的一名传销骨干曾在中央某知名媒体当过记者和编辑,不少人是曾担任处级、副厅级领导的退休退职干部,社会背景复杂,大有“来头”。
警方披露,上述五个传销团伙的高层人物通过入住高档楼宇、穿华服及开名车等手段刻意“包装”自己,盅惑海内外众多高学历、高收入的包括博士、硕士及具复杂社会背景的处(团)级、副厅级退休退职人员在内的人士,加入非法传销活动。其中,以澳大利亚籍华人、悉尼大学教授林怡光为首的传销体系中,大部分传销骨干均为经济基础较好的经济、文化界等人士,不少港澳籍人士亦加盟其中。
据了解,金融传销高层人员获取暴利后,购置房产、高档汽车,进行大额高档消费,其快速致富效应对其他人员起到很强的刺激和诱惑作用;有人还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往境外。记者看到,被公安机关扣押的30多部汽车,不少是宝马、沃尔沃、奔驰等新款豪华轿车。
周原生说,北海市是北部湾经济区的重要城市,知名度较大,气候、环境宜人,传销组织利用这种特点,将传统传销转型为高额传销,来势凶猛,从去年10月份以来,大量人员涌入北海,分散入住在各高档居民小区,以北海市作为基地发展“下线”,升级以后转移到南宁。由于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强,跨地域活动,案情复杂,给侦查破案带来了较大难度。
周原生说,近年来,北海警方打击非法传销行动卓有成效,但某些市民对此颇有微词,认为打击传销的同时亦减少了其收入。周原生吁请相关部门及广大市民积极与警方配合,提供协助,“让传销者在北海无处藏身。”
据统计,2006年以来,北海市公安机关共侦破传销案件43起,端掉传销窝点217个,打掉14个传销团伙,涉案金额近1.5亿元人民币,收缴涉案资金980万元,对245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拘,解救被传销组织禁锢人员127人,劝返来自云南、湖南、江西等地普通传销人员7000余人。本月9日,由中共广西区委常委、北海市委书记温卡华,北海市市长连友农任指挥长,该市多名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近700名执法人员联合开展的一项名为“雷霆行动”的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大型专项行动,共清理传销窝点100余个,妥善遣返400余名传销人员。
警方表示,下一步将通过采取大造打击传销宣传舆论声势,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机制,开展打击传销房屋清查登记行动等相关措施,坚持打击从源上治理并重,逐步实现北海市区无人向传销人员出租住房、无传销人员滞留、无传销活动的“三无”目标,从根本上遏制传销非法经营活动蔓延的势头。(完)
根据新华社广西频道、中新网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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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传销由于加盟费数额大,提成高,发展较少的“下线”和层级就能牟取暴利
广西公安机关近日打掉一批以“北部湾开发”为名义活动的金融传销体系,抓获传销骨干150多名,扣押汽车37辆。在抓获的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竟达81人,其中两人为博士,6人为硕士。
案件显示,屡禁不止的传销活动呈现“加盟费”从低额变高额,方式由有“产品”变为所谓“民间资本运作”,参与者由乡镇居民、求职或失业人员变为以有稳定职业的中高收入者为主体。它实际上属于非法地下金融活动,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警方两次行动捣掉5个“体系”
从去年下半年起,人们发现大量外地人涌入北海。这些人以高额租金租房,分散入住在各个中高档小区公寓或私人别墅。这些公寓或别墅租金不菲,普通二室一厅的月租金在2000元左右,较高的达三四千元,远超出当地大部分人的月收入。这些人不少是举家前来,有的还开着汽车,像是到北海长期度假,他们的租赁期一般为半年到一年。
这种现象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种种迹象显示这些外来人员在参与类似传销的非法活动。
考虑到案情重大,加上人员在北海、南宁跨地域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由厅长梁胜利为组长的专案组,开展缜密侦查,较快掌握了以李某、林某、杨某等为组织者的多个传销体系的线索和证据,其中李某等人以“高额加盟”形式发展“下线”达380多人。
3月18日、19日两天,警方在南宁、北海两地对李某体系骨干进行抓捕,抓获高层人员18名,查扣小汽车5辆、银行卡(折)158张,冻结账户资金200多万元。
这次行动使其他传销体系如惊弓之鸟。已纳入警方侦查视线的澳大利亚籍华人林某逃回澳洲,其他传销“金字塔”塔尖人物中,郭某率部分骨干逃到珠海、深圳,甘某则从北海逃回南宁藏匿。警方对这些体系的塔尖人物采取“人盯人”贴近侦查,陆续获得传销骨干召开“升总答谢会”、组织“异地培训”等信息。
“五一”期间警方再度出击,对林某、郭某、王某、杨某等4个体系骨干展开抓捕,共抓获涉案人员138名,查扣汽车32辆,以及电脑、银行卡(折)一大批,目前审讯侦查和追赃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方初步查明,这起金融传销大案涉及的5个体系中,参与人员1800多人,涉案金额1亿多元。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这是近年来北海市投入警力最大、一次性拘捕犯罪嫌疑人和缴获财物最多、涉案金额最大、取证最全的传销案件。公安部领导两次批示“堪称范例”“认真总结本案经验,推广全国”。
趋之若鹜的“1040工程”
据警方介绍,与过去交纳数百元或数千元“加盟费”的传销不同,这种传销“加盟费”每份为6.98万元,按1:3比例发展“下线”,如果“下线”的收入赶上“上线”,“上线”就可以从体系中退出,而这时候收入会达到1040万元,成为“千万富翁”,时间仅需1年。
“体系”内部的人还告诉参与者:这不是传销,是开发北部湾经济区的民间资本运作项目。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个项目叫“北部湾经济产业发展基金”。
一名曾接受过“游说”的江西人告诉本刊(《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上线”告诉他,国家支持这种“非正规金融活动”。现在除了银行、保险、证券等正规金融活动外,实际上还有大量“非正规金融活动”,如被禁止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这种“基金”不合法,但也不违法,它是“非正规金融活动”的新尝试。由于民间有大量资金,国家建设需要民间资金的参与,因此对这种“基金”确立了“允许存在,谨慎试点,限制发展,低调运作”的原则,广西要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属于试点的地区,因此建立了这个基金。
这种说法显然成了导致许多人上当的幌子,而他们基本都是一些高学历、高素质、有较高收入的人士,有企业老板,有公司的“高级经理”、“主管”,有大中专教师、机关干部,其中不乏曾担任处级、副厅级职务的退休退职人员。
警方告诉本刊记者,一名姓王的骨干加盟前曾在中央一家知名媒体当过记者和编辑。而在“林某体系”中,组织者林某本人是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华人教授,手下大部分骨干都是有身份、经济条件较优越的经济、文化界人士。
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由于传销组织者把它弄得煞有介事,影响很大,一些外地较高级别的领导也打电话向北海市领导询问,北海是否真的在运作这样的民间资本项目。
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永辉说,除了打着国家批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这种政治幌子,传销组织者还“随机”利用各种信息蒙蔽参与者,北海市市长从玉林市调到北海,他们就在内部称这个项目是市长从玉林引进北海,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为了使加盟的人信以为真,他们还冒充中央领导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接见”传销人员,给他们签名题词,还请专家、学者给传销人员上课。
管理漏洞成政府支持“佐证”
一些参与传销的人员向办案民警表示,他们之所以认为这种活动有政府支持的背景,有三个原因,一是大量外来人员入住各个小区,从来不需要办理暂住证;二是加盟人员用手机互相通话或打长话,均不用缴纳电话费;三是加盟者将钱打入推荐者的银行账户,用自己的身份证实名开设个人户头,交费和奖励都通过银行来进行。
而大量同等款额从银行走账,为什么没有受到怀疑或限制?这恰恰点出了目前社会管理及电信、银行等国有企业社会化服务在防范违法活动上的“困惑”。
朱永辉说,传销都是异地活动,但对流动人口管理现在存在较多难题,虽然仍然要求进行登记,但主要依靠自觉。北海市不少小区入住的外来人口都没有登记,对于这种现象,处理上却无法可依。
他说,案件侦查中发现,传销人员内部通话免费现象的确存在,它使用的是移动电话公司开办的“亲友网”业务。“如果电讯部门对这种业务能落实‘实名制’,用真实身份办理,对于像传销这样与四面八方联系的用户有所警惕,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或提供线索,就能及时查处。”
传销对银行业务的利用也有同样情况。一位办案民警说,传销组织利用银行所开办业务进行活动,并不奇怪,但一个时期大量同样数额的款项往来显然不正常,应引起银行的注意,毕竟这是《反洗钱法》的要求,可惜银行没有这样做。
据本刊了解,由于社会各界对传销反映强烈,在5月份以后,北海市各银行对客户存入大笔款项都要求填写用途,但一些人简单地填写“购房首付”就应付过去。
与传统的传销活动相比,金融传销由于加盟费数额大,提成高,发展较少的“下线”和层级就能牟取暴利;每逢内部有人“升总”,就会举办大型答谢会,宴请所有的“下线”,使得新加盟者更感到“学习有榜样,事业有奔头”。
记者看到被公安机关扣押的数十辆小汽车中,很多是“宝马”、“奔驰”、“沃尔沃”等新型豪华轿车,一些传销骨干还用赃款在北海购买了豪华别墅。这种“快速成功”极具诱惑力,使得公安、工商部门以往对“传销致富是谎言”的宣传难以取得效果。
越来越猖獗的金融传销
去年12月,北海市警方曾打掉以“瑞士共同基金”和“巴菲特基金”为名的两个传销体系,他们共在北海市发展了五十多人参加,涉案金额近100万元,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获刑。本刊记者了解到,以“瑞士共同基金”为名的传销目前在山东、北京、浙江、湖北、福建等多个省(市)均有查处。
北海市这起亿元特大传销案显示,以往以境外基金为名目的金融传销开始带有“本土面目”。
本刊记者获悉,与北海这起“北部湾经济产业发展基金”传销案类似,一些以“西部大开发”、“扶贫”、“助学”为名的金融传销目前在贵州开展得如火如荼,传销组织从异地招徕人员发展“下线”,向贵州当地官方慈善机构捐赠“善款”,并在电视、报纸进行报道,诱骗了十多个省份人员参加。
北海市民宁道平前往贵州“观摩”后交纳了3.35万元,之后醒悟到是“传销”,经多次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威胁,索回2.1万多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在拿到退款后转眼又被北海市的熟人“说服”,将钱投入了“巴菲特基金”。
金融传销的频繁出现,与民间资金难寻出路有关。宁道平说,“上线”对所有参加“基金”的人说这是“有钱人的游戏”。他接触的参与者也普遍认为几万元输得起,这些“闲钱”存在银行利息跟不上物价上涨,炒股股市动荡,“炒房”会导致房价攀升遭国家打压,参加这种国家默许的“民间资本运作”,利国利己,何乐而不为?
北海市公安局局长周原生说,金融传销活动加盟费数额巨大,比以往的传销容易诱发更严重的问题。北海市的金融传销来势非常凶猛,仅几个月时间就涌进了大量外来人员;一些人为了迅速“升级”,不惜欠下巨额债务,网络断裂后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这起传销案中还发现有港、澳和外籍人士参与,有人牟取暴利后通过地下钱庄将其转到境外,传销已成为洗钱犯罪滋生的土壤。
在传销者内部,北海市有“传销大本营”之称。城市知名度较大,气候温暖,交通便捷,空置房多,加上作为新兴城市在社会管理上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政府“严打”不息,传销“屡禁不止”。仅2006年以来,北海市公安机关就侦破传销案43起,打掉14个传销团伙,劝返来自云南、湖南、江西、新疆等地普通传销人员7000多人,有24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其中20人被判刑。
一名审理过传销案的法官说,目前打击传销没有专项罪名,套用的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治罪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或“非法获利1万元”,而且有“情节严重”的规定,由于取证困难,对传销骨干的处罚,往往法院判决之日,就是刑期相当的羁押期满之日。对于金融传销这种新的传销行为,具有金融诈骗的特点,似应按相应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梁思奇)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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