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家的周星驰真他奶奶的好色。
我今年终于赶时髦养了一只小狗,京叭,五个多月大,是从网上买回来的哦。
这家伙很调皮,从这个房窜到那个房,喜欢到处搞搞震。他能追着蟑螂扑半天,但我赏一个带响铃的彩色圆球给他,他却又吓得周身雪毛竖起,汪汪叫着退缩床、桌、椅底下,死活不肯现形。
这家伙很会擦鞋(拍主人马屁),我回家一打开门,他已蹲在门背后摇头摆尾行欢迎礼,然后扑上来扯我裤脚;我脱鞋,他舔我脚趾。我进洗衣间洗手,他紧追上来在我脚边蹦蹦跳跳。
我看书,他就静静趴在脚边,瞪大只狗眼端视着你。
我习惯仰睡,他也四脚朝天。
我要睡觉,他非要挤进卧室门缝,仰望着你,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那表情无疑投诉我:主人呀,你叹冷气,怎么可以忍心扔我在外面挨热?
无论在单位、在我家大院,他都是备受众人欢迎喜爱的宠儿,至今没找到讨厌他的人。
公司楼下,每到晚饭后,许多居民带着狗爷狗公狗仔狗女狗姨乘凉,那情景热闹极了,什么产地什么颜色什么模样什么品种都有,简直就是八国联军,五花九门,蔚为壮观。
每次聚会,他就雀跃欢欣,别看他是年龄最小的,许多几十斤重、十几年狗龄的巨狗、老狗都给他追着满街跑。他的血液里一定遗传有哈巴耶夫、拉丹这些超级恐怖分子身边护卫宠物的DNA,整个儿就是和谐宠物社会中的不安定分子,专门撩事斗非。
明明是它骚扰别人,却总是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弄得许多狗主人不以为恶憎,反倒格外疼爱他。
这家伙最大的优点,是不挑食,除了人与畜牲的排泄物,他啥都可以塞、咬、吞嘴里。他对生活饮食要求之低,仿佛与主人我一个模倒出来的。
所有的人,不管是朋友、敌人、陌生人、一听到我喊他名字,都乐了。
我给他取了个精英级的如雷贯耳价值好几个亿港币的大名——周星驰。
这家伙最大的缺点,就是“好色”,只要见到靓女(尤其穿短裙短裤,衣服穿得少的),就嗅上去摇头晃尾套近乎。
也难怪它咯,街上太多莫文蔚、张柏芝、朱茵啦,个个都喜欢他逗他抱他宠他爱抚他。这个比陈好还讨“万人迷”的家伙,一旦与靓女沾上了,就会粘粘乎乎勾肩搭腿,非要我大喊大喝“棒打鸳鸯”不可。他摇尾与伊人拜拜,分手时三步一回头,那欲断难断的动作难舍难分的无辜眼神,怎不令靓女靓姨靓婶们肝肠寸断眼含泪光。
周星驰,带给我许多欢乐与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