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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让熊猫实行“一夫一妻制”

(2007-11-24 03: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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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变迁

人文/历史

熊猫

赵半狄

立法

时装秀

恶搞

老巢

分类: 老巢随笔

    (据11月14日成都商报报道“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已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法工委报送了《关于对我市大熊猫保护及其相关产业进行立法建议的报告》。如果一切顺利,成都将有望成为全球首个专门为大熊猫立法的城市。今后再有谁恶搞大熊猫,我们会理直气壮地说———对不起,你违法了......关于立法的意义,一位大熊猫保护专家认为,大熊猫是成都的名片,如何规范文化产业利用大熊猫形象的问题,现在没有法律依据可循,容易出现乱用、滥用的情况,如果仅靠道德约束,力度很有限。”)

 

    熊猫要实行“一夫一妻制”了,它故乡的人民政府对此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你理智正常,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天方夜谭”。但现在不是真事,谁敢保证日后就不会发生?在我们这块古老而又充满想象力的土地上,总有一些“驴唇不对马嘴”的情况出现,让我们啼笑皆非。

    近日,行为艺术家赵半狄搞了场“熊猫时装秀”,让芙蓉姐姐、杨二车娜姆等网络明星披挂上场,对二奶、小姐、贪官等社会角色进行了颇具喜剧效果和讽刺意味的“恶搞”。结果被部分专家和有关政府部门认为是对熊猫的“恶搞”,并惊动了立法机构,准备出台相关法律予以禁止。不敢相信,但却是事实。

    这首先当然是赵半狄先生的成功,他在设计这个“行为艺术”时肯定没想到会有政府部门和立法机构出来这么为他“捧场”。一个行为艺术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吸引的眼球和诱发的反响。从这一点上说,此次行为的艺术效果比赵先生预想的还要好。我们应该向艺术家表示祝贺,同时为我们置身其间的现实社会如此缺乏幽默感而悲哀。

    一场以熊猫命名的时装秀就构成了对熊猫的“恶搞”?有人愿意把自己叫做“熊猫人”就是对熊猫的侮辱吗?连“熊猫眼”也不能说了?

    前几天我跟朋友们说过这样的话:猩猩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会不会指着其中某一个说“你看你,长的跟人似的,真丑!”。我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动物有动物的眼睛,我们不能把人类的美丑标准强加给它们。我们一直有拿动物说事的嗜好,比如什么“龙飞凤舞”“气吞万里如虎”,什么“狗眼看人低”,什么“金凤凰”“丑小鸭”等等。其实这只是我们的一面之词,与说到的那些动物无关。它们会因为被人类“抬举”而自豪或者被“贬低”而沮丧吗?

    自人类把自己定义为“高级动物”,主宰这个世界以来,对其它动物不外乎是屠杀、食用、驾驭和把玩。即使被某一种族当成图腾膜拜,在另外的人间仍逃避不了任人宰割的命运。古今中外,人类的餐桌上总是摆满了动物的尸骨。

    人分三六九等,在人类眼里,动物也有高低贵贱。且不是以对人类的贡献大小来衡量的。汉民族千百年来以农耕为生,与耕牛相依为命,但至今,牛也不在我们“保护”范畴内。我们以吃猪肉为主,但对猪从没“好言好语”过。

    我们只“保护”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这本身没什么错。我们把稀少又憨态可掬的熊猫当成“国宝”也没什么不可以,但不该因此就把它抬到必须避讳的位置。在祖宗、圣人都可以拿来“戏说”、拿来“恶搞”的今天,专门立法来规定对熊猫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这戏也太过了吧?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法律还很不健全,许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事,都还无法可依。再说,熊猫再珍贵,也只是一种动物,而已。

    人类的归人类,熊猫的归熊猫。一场“熊猫时装秀”,与一场“雄师时装秀”、“孔雀时装秀”,或者“狐狸时装秀”,没什么质的区别。我们可能更喜欢熊猫一些,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把它们从动物中隔离开来,甚至有一天把人类文明的婚姻制度也包括到它们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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