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千年家居·非房产 |
手头有一张房契,写的是万历十五年七月,安徽某居民许先生买到一别墅,该别墅占地5亩,有楼房3间,平房28间。
像这样一处别墅,放到今天的北京或上海,没千把万大概买不到吧?即便在安徽,售价也得在300万以上吧?可人家许先生只花了纹银106两。
106两银子是多少钱呢?万历十五年夏天,江南斗米二钱,按粮价折算下来,一两银子相当于今天160元,106两银子还不到人民币两万元,放在今天,这么点儿钱甭说买别墅,买别墅里一间厕所都不够。
由此我想得出第一个结论:当时房子很便宜。
同样在万历十五年,同样在安徽,人们买一斤盐,却要花3钱银子,按每钱银子折合16元计算,每斤盐卖到了48元,而今天的加碘食用盐,每斤只卖一块钱。
由此我要得出第二个结论:当时盐很贵。
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官方向“灶户”(专门负责制盐的农户)征购食盐,每400斤仅支付大米一石。明代一石大米重约190斤,按每斤1.6元计算,一石也就是304元。官方用304元就能征购400斤盐,说明“灶户”生产每斤盐的成本决不会超过一块钱。可是市面上的盐价怎么会涨到48元一斤呢?
毛病出在流通环节。假设您是万历年间一位老板,想弄些食盐来卖,那么你必须向盐运司申请盐引,也就是经销食盐的许可证;凭盐引支到盐后,还必须到批验所接受检查;然后你必须去指定的地点卖盐;卖完了盐,还要把盐引交给当地政府。整个过程不但麻烦,还要花不少钱——当时公务员的福利普遍不高,就等着从别处找补贴了,你主动送上门去,他们自然要用拖着不办的方式提醒你,直到你主动把白花花的银子送进他们的腰包。由此可见,食盐的生产成本虽然很低,附加在运输和销售环节的成本却是非常惊人的,那些卖盐的老板们吃了这么大的哑巴亏,岂能不将盐价连翻几十个跟头?
有朋友会说,既然盐商把盐价定得很高,干嘛不甩开盐商,直接去找灶户呢?这主意不错,可惜不现实,因为明朝实行食盐专卖制度,除了持有许可证的盐商,其他人是不能找灶户买盐的。您要问为什么,明朝的官员会解释道:从盐商那儿买的盐叫商品盐,从灶户那儿买的盐叫小产权盐,商品盐合法,小产权盐不合法。
其实合法不合法是表面问题,经济利益才是核心所在。在万历后期,太常库每年进帐209万两,来自食盐专卖的直接收入就占100万两。换言之,正是因为人们买了合法的盐,才给国家贡献了将近一半的财政收入,国家当然要提倡大家买商品盐,而杜绝大家买小产权盐。
现在可以说说万历年间的房价为什么便宜了。原因很简单:那时候的房子还没搞专卖,全是小产权,小产权房总是很便宜,正如小产权盐总是很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