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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2007-05-08 01: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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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方六

刘邦

刘盈

李世民

李隆基

杨玉环

朱元璋

朱见深

强奸罪

性行为

 

七天没有更新博客了,在此向节日期间光顾的博友表示歉意!

今天,我给各位来点历史“边角料”,闲聊封建帝王在性行为上的混乱现象,和相关的中国古代对违反女性意愿的性行为的处罚律例。

 

关注历史的人都比较清楚一个说法,“脏唐烂汉”。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图:喜新厌旧的汉高祖刘邦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图:娶了亲外甥女的汉惠帝刘盈

 

这个说法的由来是因为这两个朝代的上层,特别是宫廷里,性关系、伦理关系比较乱。在汉代,从开国皇帝刘邦起,对两性关系的理解就开始不正统了,刘邦是美女男宠一个不能少,既玩女人,也戏男人;而且刘邦还喜新厌旧,见原配吕雉年老色衰,独宠戚夫人。“人彘”事件的发生看似吕、戚二人争风吃醋所致,根源还是刘邦没有处理好夫妻关系所致。更为罕见的是,刘邦的儿媳是叫其外公的女人,即儿子刘盈(汉惠帝)娶的媳妇是外甥女张嫣,张嫣当时只有10多岁,在今天看来还是未成年人呢。天下美女多多,一国之君竟讨叫自己舅舅的女人做女人,这事情虽然是吕雉为了强化自己的权利,一手导演操办的,但如此之“近”还是让后人觉得恶心。过去流行近亲婚配的习俗,但就算张嫣非鲁元公主亲生,这种关系也是别扭的,不好接受。

 

汉武帝刘彻在性生活上“烂”,从人数上说,后世帝王很少能比过。除了有名的李夫人、赵弋钩等史上著名女人外,当年,刘彻广招四方美色,因为后宫佳丽太多,住房紧张,于是在太初元年修建了“建章宫”。据说,宫长有30里,千门万户,每个房间容置一个美女,首批入驻的是燕、赵美女2000多人。当时各宫中供刘彻淫乐的美女共计在18000人左右,年龄最小的15岁,一般在十八九岁,年满30岁就要遣出宫令嫁。刘彻70高龄时还夜夜不能离开女人,色心不改,终于掏空了身子,一病不起。

 

刘彻的“乱”还没有乱伦的地步,汉成帝刘骜的“乱”则大乱人纲,竟然杀子助兴,取悦女人。刘骜先宠赵飞燕,赵飞燕实姓冯,其母曾嫁于中尉赵曼为妻,但赵飞燕却不是赵曼的孩子,而是其母与叫冯金宝的人私通所生。生下时是双胞胎,赵飞燕是姐姐,还有一个妹妹赵合德。刘骜是先搞了赵飞燕,后又睡了小姨子赵合德。刘骜极爱“玩双飞”,有了赵氏姐妹后,经常是同床共眠,左拥右抱。宫妃许美人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刘骜为讨好赵合德竟然逼许出小孩,装进筐里,带到赵合德处,将小孩亲手扼死,以博赵美人一笑。因为纵欲过度,才过40岁刘骜的背就驼了。看性功能不行了,赵飞燕配了春药供刘骜服用,每次与赵氏姐妹上床前刘骜必服一粒。有一次因为服用过量,竟然死在美人的腹上,成了名副其实的“风流鬼”。可见,“烂汉”一说,并非史家戏说。

 

大唐后宫里男女性关系,则“脏”得让人难以启齿。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图:霸占弟媳的唐太宗李世民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图:挖走儿媳妇的唐玄宗李隆基

从唐太宗李世民开始,宫廷里就开始胡搞了。李世民在“玄武门兵变”中将支持他大哥李建成的弟弟李元吉射死不说,又霸占了李元吉的媳妇杨氏。登基之后,李世民纳她为嫔妃,演出了“哥霸弟媳”的艳史。唐高宗李治娶的是自己父亲、李世民的后宫“才人”武氏,即后来中国历史上唯一女皇帝武则天。这是“子娶父媳”,还有“父娶儿媳”的呢,主角就是唐玄宗李隆基。李隆基与杨玉环之恋堪称帝王艳情史上的绝唱。杨玉环是薄州永乐(今山西芮城)人,父亲叫杨玄琰。一开始她是李隆基儿子、寿王李瑁的妃子。但好色的李隆基硬是从中横插一杠,横刀夺爱,为了平息儿子的怒火,另给李瑁迎聘了韦诏训的女儿。

 

更绝的是,大唐王朝男人很“脏”,女人则更“脏”。武则天还与女儿太平公主“共享”情人、面首薛怀义,这个我在前面文章中说过,这里不多言了。唐中宗李显的皇后韦氏则是第二个武则天。李显与韦氏本是恩爱夫妻,但有了武则天蓄面首的先例,韦氏是寂寞难耐,搞起婚外情,这个情郎叫武延秀。这武延秀也是风流男人,时称“姿度闲冶”,用今天的话来说是很潇洒,他早就与韦氏的女儿安乐公主李裹儿有一腿,李显看女儿如此这般,索性招武延秀做了女婿,这样名正言顺。谁想这却让丈母娘韦氏吃起了情醋,韦氏没有妇道,早背着李显与秦客、杨均等男人私通(这也怪李显,他长期体弱多病,不能满足韦氏的性欲),现在见女婿一表人材,风情飘飘,韦氏欲火顿起。最后,韦氏用皇后的权力“命令”女婿侍寑,像武则天与太平公主一样,韦氏与安乐公主也“共享”一个男人······而李裹儿也同意这样母女共事一夫——“脏唐”,名副其实。

 

李裹儿是在武则天的身边长大的,她承继了这位女皇的个性。实际上再早些时,李裹儿已嫁给武延秀的同族兄弟武崇训。武崇训是武三思的儿子,武三思是武则天的侄子,也就是说李裹儿是武则天的侄孙媳。当初为什么嫁给武崇训?也是因为李裹儿与武崇训先勾搭成奸了,肚子被弄大了,不得不下嫁,结婚六个月后就生下了一个男孩。未婚先孕这在今天来说没有什么,但在当时是很丢人的一件事情。武崇训被太子李重俊杀了后,李裹儿才又与武延秀媚来眼去的。此即《旧唐书》所记载,“武崇训为安乐公主婿,即延秀从父兄,教引至主第。延秀久在外域,解突厥语,常于主第,延秀唱突厥歌,做胡旋舞,有姿媚,主甚喜之。及崇训死,延秀得幸,遂尚公主。”韦氏母女是厉害角色,担心自己的丑事李显不能原谅,又想学武则天当女皇帝,而女儿李裹儿则想当皇太女,这样,心术下良的母女俩干脆把李显给毒死了。据说,当时李显正在朝上批文件,见皇后送来馅饼,爱食的李显一连吃了八九个。李显肚疼倒地时,一旁的韦氏装着惊讶万分,还大声喊来人——再毒不过女人心啊!

 

在“烂汉”、“脏唐”之外,还有一个“乱明”。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图:嗜好纳别人老婆为妃的明太祖朱元璋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图:寡妇也不放过的明武宗朱厚照
大明王朝帝王的性关系之乱让朱氏后人感到脸红。我在以前曾说过,开国皇帝、太祖朱元璋是个模范丈夫,与皇后马氏相亲相爱几十年,马氏死后一直未再立新后,即是证明。朱马夫妻恩爱是事实,但另一方面朱元璋在性行为方面也是收不住的,对女色的贪恋也不含糊。与刘邦的喜新厌旧不同,朱元璋的一大性嗜好是“玩二茬”,以睡到对手的老婆为荣。其战争对手陈友谅的妃子阇氏年轻貌美,朱元璋早就眼馋了。在打败陈友谅后,朱元璋首先想到陈后宫里的几十位妃子,将阇氏揽入自己的怀中,后封其为瑜妃。听说那时阇氏已怀了陈的孩子,此孩子即民间传说的长沙王潭王。传说明成祖朱棣的生母是蒙古女人,也是因为朱元璋纳元顺帝的有孕后妃缘故。


上梁不正下梁歪。其后的16帝多数都是好色荒淫之君。我曾在博客中多次提到的、明朝第一淫君、武宗朱厚照,因荒淫过度,31岁就死了。朱厚照多次到各地巡游,“每夜行,见高屋大房即驰入,或索饮,或搜其妇女”。正德十四年十二月,朱厚照巡幸至扬州“寡妇无人幸免”。因为朱元璋的榜样作用,明军在征讨外族时,掠夺美貌女子进奉给皇帝,也是战争任务之一,当然也是拍皇帝马屁的好方式。宪宗朱见深的妃子纪氏就是俘掳来的。成化三年,西南少数民族作乱,平乱后俘获了不少美女,其中就有纪氏。纪氏之美让对贵妃万贞儿爱得死去活来的朱见深一下子就动心了,少有的召幸,竟然让纪氏怀孕了。纪氏生子后被册为淑妃,在小孩6岁时,朱见深才知道自己龙种早在纪氏体内发芽,有了儿子。但在真相大白后,纪氏让万贞儿毒死了。

 

汉、唐、明,是中国封建朝代的三大鼎盛时期。但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这三个朝代在男女性关系上,就不值得炫耀,用今天流行语来讲是烂一姓、脏一朝、乱一片,其毒负作用很大。不过,在法律方面,这几个朝代对男女关系的定义是相当严格的,特别是家庭、家族内部的性关系、伦理关系十分有讲究,对违反孝道和女性意愿、不合伦理的性行为,处罚很重,却又是十分值得称道的。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和奸罪、居丧奸罪一说,到了唐代出现了“强奸”、“轮奸”罪名。其“犯罪行为”的轻重,依尊卑、亲等来区别。曾任民国时期南京中央大学史学系教授、著名法学家杨鸿烈有过考证,对家族内的违反女性意志的性行为,“脏唐”的处罚就极为严厉。如,诸翁欺奸男妇,诸男欺奸义男妇,居父母丧而欺奸父妾,主欺奸奴(已许嫁良人为妻),均视情节轻重、亲等处以杖、笞,直至处死。对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刑,如强奸未成者处以杖刑,后果严重(折伤者、强奸者)则处以绞刑。三男强奸一妇为轮奸,皆处死。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中国古代处罚“强奸犯”的三种方式之杖刑。上图为清太监受杖刑时的情形,与本文内容不相干,仅作杖刑演示用。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中国古代处罚“强奸犯”的三种方式之笞刑。上图为新加坡尚存的笞刑执罚场面,与本文内容不相干,仅作笞刑演示用。

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

中国古代处罚“强奸犯”的三种方式之绞刑。上图为伊拉克尚存的对前总统萨达姆执行绞刑的场面,与本文内容不相干,仅作绞刑演示用。

 

在唐确立了“强奸罪”,并施以严厉制裁后,这方面的律例就更详细了:

 

后周:夫之妇被人强奸,男犯杀,妇人不坐。

 

元朝:强奸有夫之妇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强奸十岁以上女者,杖一百七。在保护女性免受性侵害的进程上,有了“强奸幼女罪”。规定: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幼女”的标准是“止十岁以下”。

另,诸与奸妇同谋药死其妻者皆处死。

 

明朝: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幼女”的年龄标准提搞两岁,定在十二岁。

另,夫殴妻致死者,绞。以下情况别论,夫有殴骂妻妾,致妻妾自尽身死者勿论;夫殴妻,非斫伤(用刀斧砍)勿论。

 

清朝:处罚在违反意愿的背景下的单方强行性行为,制裁也不含糊,沿用明律。但“夫殴死有罪妻妾不为罪”一条也被继承,对妻因与夫口角而妻自缢,如无伤痕,不予追究。

 

另外,中国古代律例还对受到性侵害的女性在“族礼”和社会地位上给予保护。规定:强奸妻前夫女已成,并杖一百七,妻离之;男妇受翁欺奸,男妇归宗;父妾受欺奸,妇人归宗。

 

如果对照上面的律例,刘邦、刘盈、李世民、李治、李隆基、朱元璋、朱厚照、朱见深等诸多帝王的婚姻行为、性行为,有失人伦是自然的,还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是,一方面帝王们自己随心所欲,宫廷内部乱伦乱交乱来,极尽所能,弄出舅娶甥女、哥霸弟媳、子宠父妾、父夺子爱、横抢人妻的一幕幕失范閙剧;另一方面则强力规范民间的性行为,要求臣民恪守封建礼教,在性行为不得越雷池。

 

实际上,翻开历史书,中国封建帝王的的性行为,都是脏、乱、差。不只汉、唐、明三朝,统治过中原的外族莫不如此。金海陵王完颜亮就是一个与隋炀帝杨广不相上下的淫君,阿里虎是他昭妃,他连阿里虎与前夫所生的女儿重节也不放过,淫了母女俩。元顺帝妥欢贴睦尔喜欢群交,集体于宫中淫乱;还找来西域僧人,学房中术“演揲儿”,又通过妹婿演练“双修法”,召民家良女“实习”。清帝也不能善其身,同治皇帝载淳在北京逛窖子,染“花柳病”而死;慈禧太后是与吕雉、武则天一样权力欲、性欲俱强的女人,有一次还逼儿媳妇与她一起听淫戏;传说慈禧面首有两三个,一姓白的面首竟致慈禧怀孕;慈禧还将一姓史的饭馆伙计留宿后宫“昼夜宣淫”;为了排解欲火,长期与太监安德海、李莲英乱搞。

 

甚至连短命小王朝也不会错过纵欲的机会。如南朝宋孝武帝刘骏不论尊卑亲疏,只要喜欢都要“幸”一下,其叔父刘义宣有四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刘骏全封为嫔妃,都给“幸”了,而且性交时不避母亲路惠男,就当着路太后的面纵欲;更糟糕的是,刘骏把路惠男也给强奸了。《宋书·后妃列传》记载,“上(刘骏)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官掖事秘,莫能辨也。”刘骏强奸亲生母亲,废帝刘子业,则淫亲姐。刘子业青睐姐姐山阴公主楚玉的美色,同食同宿,颠鸾倒凤。

 

如此脏烂,这般丑陋,在今天看来是禽兽所为之事,在封建时代的帝王宫廷中却时时可见,朝朝不绝。这原因在哪?大概就是所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民间点灯”吧。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帝王享有特权——与任何女子性交的特权,法律对帝王、当权者是不起作用的!(作者: 倪方六给作者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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