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能不能换台标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考验
(2009-02-04 23: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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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央视台标赞成杂谈 |
分类: 随笔篇 |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日前表示,该司表示,在目前国内上星的50个电视频道中,有20个电视频道的台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需要进行修改,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部分频道以及北京电视台。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条消息立即引起热议。据报道,国内一门户网站就此话题对网友展开调查,以“你是否赞成修改CCTV(中央电视台)台标?”为题。截止到4日下午16时左右,投票结果显示,超过六成的网友赞成CCTV改台标,超过三成的网友反对,少数网友选择“不好说”。
这个结果,应该有些出乎意料。
在电视台方面,一是央视多年来使用CCTV已在国内国际形成了自己的品牌标识,人们的接受度应该很高;二是这一标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台前就已经使用的,应当不在必须更改之列;三是央视特殊的地位,连新闻联播换个主播都会引起巨大反响,换标识对央视几乎是颠覆性变革。
而在法律方面,因为语言文字不是僵化的,是发展变化的,这个特点对语言文字法的公信力产生很大影响。要保持语言鲜活,就会不断产生不规范的说法或者写法,约定俗成后,才会被规范起来。所以,规范对于语言文字总是“马后炮”。这似乎有些矛盾。但是,名称、标识等是相对固定的东西,与语言文字是否鲜活无关,是最需要统一标准的。可惜,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效力并不被高度重视。看看运动员穿的运动服就知道了,中国运动员的英译名五花八门,姓在前的有,在后的也有,缩写姓的有,缩写名的也有。北京奥运会期间规范了,但现在又乱了。所以,违反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情况,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正因为如此,愈六成网友赞同央视改台标显得弥足珍贵。这意味着,国人的法治意识在逐步增强。既然有法,不管是谁都应当守法。针对央视个别人表态所谓的“品牌标识说”,有的网友说,人家韩国连汉城都能改成首尔,你央视为什么就不能改?也许还意味着,国人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在增强。过去,我们生怕外国人看不懂,什么东西都要翻译成英语,而随着国家影响力增大,大家的心态发生变化,注意力更多放在服务国内民众上。
央视的影响是巨大的。央视能不能带头更换台标,某种程度上对中国法治建设是一个考验,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