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31 12:02)
民主不需要「提线木偶」
-----「后韩寒」时代的话语竞争
彭晓芸
如果问今年以来,大陆最为热门的公共话题是什么,有人可能会想到高层震荡,但论议题持续时长和网民参与度,恐怕没有什么比得上「韩寒代笔门」了。
网络版「倒韩运动」
2011年年末的中国舆情,时值广东乌坎事件引起舆论沸腾,海外热议「革命」。韩寒接连「发表」了三篇博文,与以往「一事一议」的「小文章」不同,这一次署名韩寒的「大文章」试图参与政治表态。分别为《谈革
(2012-05-25 08:42)
人人争当“公知”是一种社会紊乱
彭晓芸
“公知”日益成为一个贬义词,一些人对真正的原因浑然不觉,以为是这个词本身的罪过。其实,“公知”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简称,本无贬义,是与“行知”、“学知”对应的一个概念,泛指活跃于公共领域、通过大众媒介传播意见、思想、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分子,“行知”、“学知”则分别对应行动主义的知识分子以及学院派知识分子。
与生造词汇“母知”涉嫌排斥女性参与公共事务和政治论述的“性别歧视”不同,“公知”声誉降低并非来自社会歧视,而是公知群体的脆弱性在媒介的技术革命之下充分暴露
(2012-05-07 19:19)
此前,我比较了韩寒与方舟子、李承鹏包括我自己的数据。这次用胡锡进的,因为胡总编在微博这样说:
“韩寒每发一条微博,都有至少数万转发和评论,堪称中国真正的“超级博主”。一个年轻人拥有这么大的话语权力,这在全世界都十分罕见。我想对韩寒同学说,他有义务对使用好自己的话语权力表现出相应的责任感。为公众服务,为祖国服务,别的人可以对这些道德信条嗤之以鼻,但他应当予以牢记。”
我的这番数据质疑,旨在提醒 @胡锡进 先生,也请您谨
(2012-05-02 12:46)
“天才少年”之死与父亲的尊严
彭晓芸
一位梦想着成为名利双收畅销书作家的高中教师,却频频遭遇退稿,任教的诗歌鉴赏课也听者寥寥;生活中,他是一位单身父亲,儿子Kyle学习有障碍,多次被校方劝退学,建议转特殊学校,父亲勉力争辩着:“他其实反应不迟钝”。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年失意男形象。
Kyle对学习毫无兴趣,性格内向又处于性懵懂的青春期,热衷的是色情网站。有一天,父亲回家发现,Kyle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意外死去了——“重口味”手淫,操作不当勒死了自己。故事突兀地展开了。
中年文青父亲为了掩盖儿子Kyle尴尬死去的真相,开始极为冷静地制造假象和谎言,他捉刀代笔了儿子的遗书,将Kyle塑造成为一位极富才华的少年——是的,当这位怀才不遇的父亲的文字以少年遗书的方式出现时,人们被深深地震撼和感动了。
这是美国电影《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讲述的一个看似离奇荒诞又悲凉
(2012-04-09 08:46)
测试
(2012-03-14 17:42)
摘要:在两个问题上可以检验一位知识人究竟是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一是性别问题,如果一个号称公知的人,在性别议题上很无知,认知很落后,那么,他肯定从来没有看过任何自由主义的原著,也从来不看外媒,他的自由主义理念,是国内自由派媒体曾经灌输的那三板斧-----最低版本自由观。
微博上的性别生态
(2012-03-12 21:46)
摘要:如果说谁是“真伪韩寒”命题的仲裁者,我想没有比网民运用他们自己的理性表达的民意更加权威、更加有效的了。没有什么公平公开的论辩,比这一次漫长的网络拉锯,更能表达我们对民主的真切渴望了,这种热忱和对真相的执着,比直奔“民主”这个伟大理想长得更像民主。
(2012-03-12 15:47)
摘要:法律条文正在为各种选择性执法以及极权的疯狂肆虐开出一道口子,今天,如果你小看这道口子,明天,也许就是没有人为你的失踪呼号了。
当法律为“活埋”挖坑
关于刑诉法修正案,实际上不需要法律学者才能发言,在这个宣称可以“活埋”两百名知识分子了事的国家,你我都知道怎么回事。
我个人并不喜欢去国的余jie,由于他的知识结构的陈旧,他的许多看法是偏执的,所以在他传出所谓的“活埋”论时,我“冷静”地认为,这是由于他和有关部门发生冲突、争执时,对方情绪激愤的一种表达和威吓。近日还收到短信,问候说:你怎么也成“活埋”分子了?我一直没有回复短信。不想夸大个人的能量,也不想去谈论这个“无聊”的议题。
但是,刑诉法修正案告诉你,有一种“活埋”的确可能以某种名义发生。
(2012-03-12 15:00)
关于刑诉法修正案,实际上不需要法律学者才能发言,在这个宣称可以“活埋”两百名知识分子了事的国家,你我都知道怎么回事。
我个人并不喜欢去国的余杰,由于他的知识结构的陈旧,他的许多看法是偏执的,所以在他传出所谓的“活埋”论时,我“冷静”地认为,这是由于他和有关部门发生冲突、争执时,对方情绪激愤的一种表达和威吓。近日还收到短信,问候说:你怎么也成“活埋”分子了?我一直没有回复短信。不想夸大个人的能量,也不想去谈论这个“无聊”的议题。
但是,刑诉法修正案告诉你,有一种“活埋”的确可能以某种名义发生。
譬如艾ww的家人曾经贴出寻人告示多时。如果书呆子法学家认为“危害国家安全”在哪国都要惩治,且罪名严重得你我普通人不可能触犯,担心完全是杞人忧天。那么,请告诉我,“颠覆政权”、“煽动颠覆政权”指向的是哪些人?都有什么样的言行?就被纳入“煽颠”了?在这个国家,国家安全和政权安全,在某些人眼里,是不是就是一回事?
我再告诉你,我这个经常被革命派骂温和,甚至被改良派骂对环球时报等红色报纸太亲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