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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冰雪王国:美国军舰珍妮特号的极地远征》;汉普顿·塞兹著;马睿译。


187978日,一艘名为珍妮特号的三桅船缓缓穿过金门海峡,离开旧金山,向着北极方向驶去。船行极为缓慢,因为船里装载了太多的煤和补给。船员们相信,这次航海至少需要两年以上时间才能归来,大部分时间,他们会在没有人迹的地方行进,无法得到任何来自文明世界的支援。这些补给,将是他们生存的重要依托。


他们行进的目标是北极,那时,大航海时代早已在一个世纪前结束,西方探险者已经涉足了地球的大部分地区,但北极大部分地区,仍是人类完全不曾了解的禁区。在当时的地图上,北极部分往往只是一片巨大的空白。也有人在地图上画了一些想象中的北极地区情景,依据仅仅来自一些曾航行在北极边缘的船员,他们经常会描述一些他们听来的,或模模糊糊远远看到的神秘场景。


德国人奥古斯特·波德曼拥有“哥达的智者“的称号,被认为是当时顶尖的地图制作者,地理学的权威人士。在他公司绘制的地图上,北极核心区域是一片无冰的海域。当时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理论,还经过了不少专家的论证,他们确信有两股温暖的洋流,分别从大西洋和太平洋一路向北,在北极中心融汇,为北极带来一片温暖开阔的无冰水域。尽管人类被冰原隔绝,迄今无法进入北极,但在这个理论中,那仅仅是围绕北极周边地区的一片宽阔冰带。如果有人能趁着温暖的夏季,部分冰原融化之际,驾船找到一条通路,穿过这个冰带,就能进入北极无冰的开放水域,甚至可能发现与世隔绝的各种珍惜动物,未知的人类种群。尽管在今天看来,这种理论荒谬无比,逻辑错乱,但在当时却言之成理,且看来有各种证据能为这种理论提供支持。


珍妮特号的远征正是基于这种理论,船长德隆四处游说政府和企业家,最终得到了美国《先驱报》老板,大亨贝内特的资金支持,同时,美国海军部也加入进来,珍妮特号成了美国海军的军舰,承载着美国国民在北极发现新天地的憧憬,驶入了太平洋。


珍妮特号船员们在船长德隆的率领下,满怀希望,设想着两三年后,带着伟大的地理发现,自豪地回到旧金山,接受无数人的欢呼。然而,刚刚驶过白令海峡,进入北极圈,97日,珍妮特号就被困入冰中。这一困,就是两年,船一直被囚禁于冰中,看来寸步难移,却又一直在移动,因为困住他们的冰层在随着洋流漂移。16个月的时间里,珍妮特号在冰中一路向西,移动了一千多英里。幸好,为了适应北极的环境,对这艘船进行了加固,虽然经历了多次浮冰挤压的危险,德隆差点就准备下令弃船逃生了,这艘船居然奇迹般扛住了来自冰层的巨大压力。船上又有着足够的补给,加上船员们可以在冰面上走很远去打猎,北极熊、海象、海豹都成了他们餐桌上的重要食物,让船员们暂时不必为生存忧心。当船漂浮到一座岛屿附近时,他们甚至穿越冰面,登上了这座人类从未登临过的小岛,把它命名为亨丽埃塔岛,在上面插上了美国国旗。


漫长的时间就这样在冰面上度过了。直到18816月,北极地区的又一个仲夏,困住珍妮特号的冰层终于开始出现融化的迹象。611日,珍妮特号忽然从冰牢中被释放了,落入海水之中,船员们兴奋不已,探险之旅终于出现转机,又可以扬帆起航了。然而,福兮祸所伏,612日,冰面又一次挤压而来,这一次,在浮冰中历尽折磨的船身再也支持不住了,四处破裂。船员们只能争分夺秒,把船上的物品抢运到冰面上。几个小时后,船沉没了,没来得及带走的东西,随着船身一起沉入冰冷的北冰洋深处。沉没的地点距离北极极点不到700英里,距离最近的大陆边缘却有1000多英里,而他们只剩下能维持60天的补给。


如何让一部非虚构作品如虚构作品一样,具备戏剧化的冲突、曲折多棱的剧情,一直是一个难题。估计有不少人都觉得,现实的人生过于平淡,无法创造出非虚构作品那种激烈的戏剧冲突。其实我们忘记了一句很多人说过的话:现实往往比小说更精彩。因此非虚构比虚构更生动,应该不足为奇。但现实却是,很多非虚构作品都乏味冗长,充满令人头晕的细节,像一个老人讲述自己的记忆,啰嗦、重复、线索庞杂,让人昏昏欲睡。


汉普顿·塞兹的这本《冰雪王国:美国军舰珍妮特号的极地远征》,材料扎实,史实严谨,很多内容都来自当事人的记录、彼时媒体报道,汇聚了来自各方的历史档案。但作者却没有让这部书成为一部资料罗列的著作,反而造就了一部惊心动魄、气势恢宏的探险史诗。即便熟悉这段历史的读者早已知道故事的结局,却仍然被牢牢吸引着,跟随着探险队,在皑皑无垠的北极漂流跋涉,感受着希望与失望、艰难与勇气,心灵如同骇浪狂涛中起伏的航船。


材料的选取,结构的设计,本书都给了一个极好的范本。书中人物,无论是主要人物还是一些重要配角,作者都没有试图通过简单定义的方式来描述,或者做一些拔高,创造出一个所谓高于生活的理想化形象。汉普顿·塞兹只是在不疾不徐地铺陈,在一个个事件推进中,让一个个人物走上前台,表现他们的个性,展示他们的处世方式。在这中间,把历史的背景、环境,一点点掺入故事。当读者被人物的性格和思想牵引,走入那个探险事件后,便欲罢不能了,仿佛读者已成为书中人物的命运共同体。


珍妮特号沉没了,面对近乎绝望的处境,33人的探险队表现出巨大的勇气。在起伏的冰丘间,不停断裂的冰面上,冰块搅动、碰撞,暴风雪扑面,他们如牛马一样拖拽沉重的物资,还有三艘准备航海的小船,挑战着生理极限。更让人绝望的是,当他们以为自己是向着南方大陆的方向跋涉时,却发现自己走了几天之后,身处的方位竟然比沉船点更加向北了,因为冰面向北移动的速度超过了他们向南行走的速度!穿过冰原后,他们又得在浮冰带中往来盘旋,寻找出路,当终于来到无冰的开放水域时,他们还要凭借几艘小船去挑战北冰洋冷冽刺骨的巨浪,而这里距离西伯利亚最近的海岸还有100英里。即便穿过这段凶险的怒涛,还要面对勒拿河三角洲纵横如迷宫的河道,密布的沼泽。而在当地寥寥无几的土著,由于北极的冬季即将到来,已迁往南面,探险队将在食物耗尽的情况下,独自跋涉,争取逃出生天。由于要迂回穿越,他们不可能选择最近的直线距离,实际上,他们凭着自己的力量,从珍妮特号沉没之地开始跋涉,最终在北极的酷寒中走过了四千多公里的路程。我不想剧透这部分的内容,这是全书最震撼心魄的部分,一定要留给读到这本书的读者自己去体验。


战术的勇敢无法弥补战略的错误,荒谬理论引导下的探险注定失败。如果把探险队的行为放在今天的网络上,可能会得到“找死”“活该”之类的评论,但结果难道是判断事物的唯一标准吗?尽管这次探险收获甚微,只发现几个人类之前不曾知道的小岛,验证了所谓北极温暖洋流和开放水域理论的错误,但探险队成员们在整个探险过程中表现出的勇气,对未知强烈的渴望,建功立业的雄心,都不该由于探险的失败而被湮没。因为他们为我们展示了,在这冰雪肆虐的王国,人如此渺小,而人的生命、人的尊严又如此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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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枕边书
、《在中国大地上》;保罗·索鲁著;陈媛媛译。

去年在荐书里推荐了保罗·索鲁的《老巴塔哥尼亚快车》,文章里和大家说了,我当时买了刚刚出版的《在中国大地上》,准备看看这位“毒舌”旅行家在中国旅行的观感。虽然我也知道,考虑到索鲁的尖刻,简体版本一定会有删节。


原本准备买这本书的台版,但目前正版台版书很难买到,网上能见到的,都是影印本。与其买一本粗糙的影印本,不如买本简体版,尽管有删节,仍然是这本书第一次在中国大陆亮相,虽然已经是三十多年前的一部作品。我又去网上下了一本台版的电子版,可以参照简体版一起阅读,这样就能一窥全豹,不至于有太多误解或缺憾。


我有一个从事旅游业的朋友,说外国游客经常去的不过是北京、上海、西安这些城市,连知道杭州的人也不多。除了长城、兵马俑这些已经成为中国象征的景点,张家界、桂林这些风景奇诡之地,外国人能有所耳闻,其他,即便如敦煌这类,中国人可能觉得如雷贯耳之地,在不少外国人听上依旧很陌生。所以尽管中国如此广大,国外游客经常驻足之地却并不多,再加上有些地方还属禁区,不允许外国人踏足,外国人即便有好奇心,也不得其门而入。


索鲁却决不会像一个普通外国游客一样,他的中国之行不仅有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大城市,还包括大同、呼和浩特、兰州、长沙、哈尔滨、长春、大连、烟台、青岛、厦门。西宁、拉萨等城市,桂林、峨眉山也是他的目的地,索鲁甚至专门去了一趟毛泽东的故居韶山。加上旅途上路过的,繁多的城市与乡村,索鲁这一趟旅程称得上是南北东西。新疆、西藏、黑龙江的郎乡等地,不仅那时刚从封闭中走出来的中国人不曾去过,即便时至今日,一些见多识广的人,也大概不曾涉足。尤其是不少地方当时还不允许外国人进入,好在政府人员知道索罗是一位美国著名旅行作家,为他提供了不少特许。他甚至坐火车到了昆明的宜良,那里靠近中越边境,当时中越之间战事不断,宜良属于绝对禁止外国人进入的地区。虽然索鲁只被允许坐火车到宜良站,然后马上就被气喘吁吁地拽上返程火车,但仍旧称得上对他格外优待了。


但索鲁从来不是一个热衷描述风景名胜的作者,他的焦点总是移向人,即便笔涉风景,也经常是与人相关的风景,或风景中的人。尤其在中国,人口如此众多,那个年代的每一列火车都拥挤不堪,从不缺乏的就是人,索鲁得以恣意地观察人,与人交谈。即使不在火车或汽车上,索鲁也总是挤入人群,在上海,他走进上海市民自发组织的英语角;在西安,他观察那些蜂拥而上的商贩们;在北京大学,他和学生们交谈对最新事件的看法(简体版删除了谈话内容),中国的社会状况显然比风景更吸引他。


这本书中记录的是1986年的中国,中国的改革开放开始七年多后。十年前刚刚结束的那场噩梦,在当时不少中国人心中残影仍重,余悸尚存,生于改革开放后,与中国经济一起成长的的8090后恐怕很难了解那个时代人的心态。尽管仍残存着不少十年多前浩劫时代留下的痕迹,但新生命已在劫后的土地上蓬勃成长,恣意蔓延。


索鲁也感受到了这种变化,尤其是他之前曾在1980年来过一次中国,短短六年后,尽管他看到中国人还在生产很多早已被时代淘汰的东西,像蒸汽机、老式自行车等等,但中国显然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正在加速成长。在索鲁走过的一路上,不断有不同的中国人,向他讲述自己的经历、叙述自己的想法。他们中的不少人带着一种对未来的憧憬,尽管中国那时的物质生活在索鲁看来,仍旧贫乏衰败,但我们仍能从这些人的谈天中感受到对未来的憧憬。索鲁感受到,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和毛泽东时代的一大不同是,他们喜欢崭新的事物。


但如果你因此希望在索鲁的叙述中听到许多惊奇的赞美,那一定要失望了。索鲁在中国南北东西乱转了一通,从不曾准备夸赞这个国家的巨大变化。他想尽办法走到那些外国人很少去的地方,观察那些容易被旅游者忽视的角落,不停地和各种人物聊天,不惜用故意挑衅的语调招惹对谈者。你可以认为,他是希望由此看到一个没有被装扮,粉饰的中国,了解中国人真实的想法,也可以认为,他不过是在展示自己刻薄、挑剔的眼光,为自己的偏见搜集证据。


索鲁从来不是一个受欢迎的旅游者,他自己也深知这点,第二次到西安的时候,他在一段议论中说:“对待游客,中国奉行的是速战速决的策略——把他们运过来,陪着转一圈,再赶紧把他们运走。至于那种流连徘徊、不但要找便宜房间,而且只愿意四处乱逛、偷窥别人窗户的人,他们是不喜欢的,他们真的一点也不想我待在那里。”不讨论他的这些看法是否正确,至少他对自身行为描述得非常准确。


为了限制他在中国的游踪,铁道部特意排了一位官员一路跟随。这位铁道路官员在跟随索鲁走过大半个中国后,对火车旅行简直厌倦透顶,不知道有没有留下后遗症,如果一位铁道部官员从此对火车产生心理阴影,以后工作还是挺难开展的。


尽管各种当地官员对他做了种种限制,索鲁还是闪转腾挪,想尽办法,把自己的中国之旅四方延伸。在北京,他在美国驻中国大使夫人组织的宴会上,和董乐山一起谈论乔治·奥威尔的《一九八四》;在去往上海的火车上读没有《金瓶梅》英文版,大段引用其中的性爱段落;在韶山,面对寥寥无几的游客,他追忆着毛泽东的历史;在厦门,他在街头看人打架;在烟台的船上,观察中国人吐痰;在黑龙江朗乡的原始森林中,随行的中国司机随意打死一只野鸟的行为,让索鲁大加斥责;在去西藏的路上,他遭遇车祸,却在离开拉萨时,对着群山合十祈祷,希望能再次回来。索鲁永远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存在,他的个性让他笔下的旅行,和我们习见的旅行文学,以及更等而下之的旅游攻略,截然异趣。


对比繁体版,文中的删节并不算很多,但对文章的影响却不小,因为除了简单的删节,译本中还有一些部分内容严重曲解了作者的原意,有些地方简直就是颠倒黑白。虽然不能排除繁体译本有些地方可能也有误译,但有些地方的不同一眼可知,绝非理解不同,而是刻意地改篡。如果只是删掉一些敏感违禁的段落,还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要符合规定,才能通过审核,才有机会让读者看到,出版者也算苦心孤诣了。但违碍之处,删掉可也,何以要整容?这些高超的再创作,我不知该归功于译者、责任编辑还是某个背后的人,我只能一声叹息。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推荐的其实并不是这本《在中国大地上》,我向各位推荐的是《骑乘铁公鸡》,如果你们有途径能看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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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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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

读书

分类: 雪泥鸿爪

女儿琪琪忽然问我:“艾青是谁?”


我一听,心中暗喜,孺子可教,小小年纪想了解现代诗歌了。


虽然我不是太欣赏艾青的诗,但以此为引子,开个蒙倒未尝不可。


赶紧解释,艾青是中国现代诗人,刚想继续说明艾青都有什么诗,女儿堵住了我的话头:“哦,原来是诗人。我听见艾青,就想起青团了。你知道吗,青团是用艾草汁拌糯米做的,我好想吃青团啊。“


艾青就让你由艾草想到青团,闺女,你是个吃货呀。


清明前,还是买了青团来吃,满足闺女的饕餮。


当然,也为了满足我体内的馋虫。


我对糯米做的东西,尤其是甜的,完全没有抵抗力。年糕、汤圆、粽子、青团,糯米做的,我都喜欢。据说青团和粽子一样, 南北也有甜咸之争,作为一个纯正的北方人,我必须占甜的这一边。


青团是南方的食物,糯米、艾草,都是南方常见的东西。艾草辟邪,端午节插在门上,据说可以驱邪祛病。但北方很少有人把艾草当食物,艾草在北方不算野菜,更没有用艾草榨汁混在食物里的习惯。就我所知,北方以前似乎并没有清明吃青团的习惯。至少我小时候从没吃过,清明节前后开始吃青团,不过是几年前的事。


清明吃青团,如果你要查国内某些网上百科,都会告诉你,青团的产生和太平天国的忠王李秀成有关。说他被清兵追捕,饥肠辘辘,有保护他的农民采了些艾草,煮烂挤汁,揉进糯米粉内,做成一只只米团子。李秀成靠着这东西逃了一命,从此要求太平军都学会做这种团子,这就是青团的由来。


照这种说法,青团是清朝后期才有的东西。但实际上,青团何时起源虽然和很多食品一样,很难考证出来,但至少从明朝时,青团就存在了,至少比李秀成的时代早几百年。网上的百科是个好东西,但因为源自不同人的贡献,中间有些知识难免会有讹误,用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青团其实是寒食节要吃的东西。如今不讲究过寒食了,倒不是说我们现在对古代文化传统不重视,事实上,因为寒食节的日子和清明相距很近,大概从唐朝开始,这两个节日就一起过了。


宋人王禹偁的诗《清明》里说: 


“无花无酒过清明

兴味萧然似野僧

昨日邻家乞新火

晓窗分与读书灯” 


诗叫《清明》,可“昨日邻家乞新火“是何意呢?那是因为宋朝时,清明前一日就是寒食,这天禁止用火,吃不了热东西,也点不了灯。过了寒食之后,要重新生火,故称“新火”。王先生去邻居家求了个火种,回家来,点灯读书。


寒食节不举火,东西还是要吃的,就只能吃冷食。青团就是一种冷食,都是提前做熟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青团后来成了清明的食物,实因大家逐渐不过寒食节了,寒食节又离清明极近,火是照生了,但当年的冷食却没放弃,继续传承到清明节里了。应该是到了清代,青团在南方就成了清明祭祀的常见物。


青团不但味道好,颜色也青绿可喜,像春天下的一枚蛋,拿来敬祖先,很有样子。


如今,青团也传到北方了。虽然自家会做的人很少,但一到清明前后,满街都能见到青团售卖,不愁没得吃。青团与渐暖的风,次第开放的花一起,也算是春天里的一味。


吃着甜糯的青团,想着艾青,你为什么要取个笔名叫艾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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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朝鲜战争

历史

分类: 枕边书

六、《最寒冷的冬天》;大卫·哈伯斯塔姆;王祖宁、刘寅龙译。


在我看来,《最寒冷的冬天》这本书谈不上特别出色,描述过于琐碎。作者的观点又倾向性太强,常见意气之语。虽然观点鲜明,是本书的重要特色,但有时不免有诛心之论,材料证据的选择上都有偏颇之嫌。而且,这本书的中文版经过了删改,并非原貌。


这两年朝鲜战争题材的影视作品很热,以前长期无人提及,也不让提及的这场战争,最近忽然登上了各类媒体,拍摄了大量影视作品。而据我所知,《最寒冷的冬天》 2010年就有了中译本,我手头读的这个kindle版本,也是2017年出版的。这时候拿出来推荐,颇有点蹭热点之嫌。


但犹豫再三,我还是把它列入了2021我个人的十本推荐书单内,因为一度被遗忘、无人敢提及的朝鲜战争忽然像网红店一样顾客盈门时,从另一个角度审视一番,可能有其迫切的现实性。


大卫·哈伯斯塔姆是记者出身,他的成名源自越南战争,因为在西贡对越南战争的现场报道,他赢得了1963年的普利策奖,那一年他39岁。据说,为了写这本《最寒冷的冬天》,哈伯斯塔姆耗费了十年时间,这本书成了他晚年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也是他的遗作。在这本书即将印刷时,哈伯斯塔姆死于车祸,享年73岁。


也许因为作者的记者身份,《最寒冷的冬天》带有新闻记录的现场感,细节描述深入,故事结构精巧。更像一部口述历史。在本书注释中,标出了诸多资料来源,从中可以看到,书中内容很大一部分都来自战争亲历者的回忆,其中有口述,有著作,再辅以当时的历史文件,构筑成这部七百多页著作的主要基础。


宏大的叙述就像大场面的特技,有壮观的视觉效果,极具冲击力的氛围,但我们很难注意到其中的细部。在这种大场景中,一个单独的个体只是一个模糊不清的像素点,可以忽略不计。《最寒冷的冬天》的叙述方式,可以让我们从诸多普通人的视角,直接进入战争的现场,见证一个人面对枪林弹雨时的反应。这种方法,在本书对战役过程的描写中尤其常见。开头不久,哈伯斯塔姆就通过几个不同参战者的眼光,重现了云山战斗的细部:战前的态势,不同人的心理,美军部署的状况,在人物的行动中一点点铺陈开来。战斗开始后,作者的笔就像导演的镜头,紧紧跟随着某个演员,借助人物的实现,将战场上惊心动魄的场景摄入书中。后面,洛东江战役,长津湖与军隅里的战斗,双铁隧道、原州和砥平里的战斗,哈伯斯塔姆都用了类似的手法,通过几个参战士兵的经历,铺陈开整个战斗场景。


但这样的写法也有它的弊病:叙述过于琐碎,主观色彩过强。对战役中的军事部署,战术应用,双方的运筹谋略,力量的对比,本书的叙述就显得过于简略,更缺乏分析总结,对整体的把握不够。然而,也不宜过于苛责,你选择了某一个角度,另一个角度必然会有所缺失,七百多页篇幅看似庞大,但对于复杂的朝鲜战争,能照顾到的也只是一角。


除了通过参与者视角对现场的还原,《最寒冷的冬天》另外很大一部分篇幅用于对各派政治斗争的描述,这些内容来自大量的政府资料、新闻报道。而其中的重头戏是美国人内部的斗争。杜鲁门和麦克阿瑟的明争暗斗,军方内部不同派系的意见分歧,乃至朝鲜战争对美国国内选举的影响,都在战争背后发挥着种种作用,影响着策略的实施。美国人对朝鲜的态度,最初是漠不关心,战争爆发后,又迅速上升到对抗共产主义威胁的高度,看似转变巨大,背后有着分明的逻辑。国内政治分歧在内部的消长,对外部各种威胁,冷战态势的判断,都在影响着美国政府的策略,并导致朝鲜战场上的风云变化。


哈伯斯塔姆尤其对麦克阿瑟浓墨重彩地加以刻画,可谓极尽口诛笔伐之能事。掘地三尺,从麦克阿瑟老爹的生平开挖,分析父亲的性格和行为对他的影响,再讲麦克阿瑟个人经历。讲他性格的虚荣、狂妄,讲他在军中排斥异己,屏蔽异见,在政治上,玩弄权谋,欺瞒上级,翻云覆雨。朝鲜战争中,因为他的偏执,美军前线将士与情报官员得到的大量中国军队已参战的信息被忽略,他一意孤行越过三八线,分兵两路,逼近鸭绿江,最终导致惨败。失败后,又不愿反思自己的错误,不顾政治态势,想要投入更大资源与中国决战。在本书中,麦克阿瑟就是一个最大的反派,除了仁川登陆这唯一的闪光时刻,几乎就是一个完全生活在错误中的人。为了衬托他的错误,哈伯斯塔姆特意对接替麦克阿瑟任统帅的李奇微大加褒奖,对美军的对手彭德怀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个人对麦克阿瑟也没什么好感。主要原因倒不是因为他在朝鲜战争中的表现,而是从二战菲律宾战役开始,我就对这位表演欲极强的将军印象不佳。麦克阿瑟原本在菲律宾拥有较强大的陆空力量,却惨败在日本人手中,葬送了巴丹半岛的几万美军。自己的士兵成了俘虏,走向充满死亡的长途,他自己却坐着潜艇逃到了澳大利亚,继续当他的将军,吹他的牛。麦克阿瑟在朝鲜战场失利后被解职,却被很多人包装成失败的英雄,回到美国还在国会发表了他著名的演讲,说什么“老兵不死,只会慢慢凋零”,似乎充满壮志未酬的悲怆。但麦克阿瑟好像忘了,1932年,美国正值经济大萧条,数万名美国一战老兵去华盛顿请愿,希望政府能够将承诺给他们的补贴提前发放,以解燃眉之急。而当时,政府用坦克、马队、刺刀、瓦斯回答了他们的请愿,上千人受伤。指挥这场镇压的,正是时任美国陆军参谋长的麦克阿瑟。他那时表现出了充分的心狠手辣,老兵不但在他的大棒下凋零,而且有三个老兵在镇压中死去了。


然而,我仍然认为,本书对麦克阿瑟的描写有失客观。好像美国军队的失败全要归罪于他一人,连仁川之战也是一次军事冒险,不过是侥幸获胜。哈伯斯塔姆对麦克阿瑟的叙述含有强烈的情感色彩,虽有引证的资料,却大部分都是对麦克阿瑟不利的证据,很少看到不同意见的评述,像是一群反麦克阿瑟派在自说自话。就连那些麦克阿瑟的亲信,在作者笔下也是一群趋附讨好的小人,好像麦克阿瑟就是一团乌云,所到之处,天昏地暗。作为统帅,固然要对战场失败负最大责任,但毕竟在前期,麦克阿瑟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成就,将他贬斥的一无是处,面貌如此丑陋,很难说是公允的治史态度。


不管美国人如何分析规划,统帅是麦克阿瑟还事李奇微,朝鲜战争也不会亦步亦趋跟着美国政治的指挥棒演变,它的爆发和发展,背后是大国的博弈:苏联对朝鲜军事冒险的态度,中国内部对是否出兵朝鲜的意见分歧,中苏之间的讨价还价,正是各类力量的共同作用,决定了这场战争的起承转合。本书内,哈伯斯塔姆对几方背后的运筹谋划也做了较深入的论述,但一则,他对其他国家的资料未必能搜集得很详备,二则,他毕竟是以美国人的视角看这场战争,涉及其他国家的笔墨,细致度就略逊一筹了。(而且,这部分内容,大陆版本显然还有删节)


常有人说,朝鲜战争是一场错误的战争。然而,哪一场战争不是各种错误的组合呢?战争本身不就是人类犯的错吗?一次次的错误行为,一次次的误判,将无数人拖入战争深渊:美国人对亚洲的忽视,造成了一个有口无心的声明,让苏联错判了美国的态度。以为美国的声明意味着,一旦朝鲜半岛发生战争,美国不会介入。金日成的勃勃野心,加上美国的暧昧态度,使斯大林认可了朝鲜的军事冒险;麦克阿瑟误判了中国的态度,以为中国的警告不过是虚声恫吓,一心要打到鸭绿江边,彻底解决朝鲜问题。各方都在犯错,而承受这些错误的,是战火中的士兵与民众。


而战争的结果又是什么呢?开始于北纬三十八度线,又结束于三十八度下附近,三年的时间,好像回到了原点。但是,几百万人的生命永远消失了,历史的进程被大幅改写。参战国家的命运,东西方力量的格局,各自发生了巨大变化,最终形成今天我们看到的样貌。


如果不关心战争中的个体,甚至不关心人,只着眼于宏大的叙事、激昂的口号,那所有的牺牲只能是无谓与荒诞,战争的错误将一代代延续。读一读《最寒冷的冬天》,关注一下战争背后的政治逻辑,审视一下战争中的普通人,还有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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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哲学

希腊

苏格拉底

分类: 枕边书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记录了自己老师苏格拉底的很多言行,对苏格拉底之死的整个经过有着尤其详尽动人的描述。虽然苏格拉底的另一位学生色诺芬对老师的回忆,和柏拉图的记述颇为不同,让后人很难判断两个人究竟谁说的更接近事实,但至少对苏格拉底之死这件事的经过,两个人陈述的事实基本一致。


苏格拉底说自己是没有知识的,柏拉图评价说“惟有像苏格拉底那样知道自己的智慧实际上是毫无价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对后来者而言,这句话的重点是前面半句,但对于和他同时代的人,重点在后面半句。苏格拉底听说了一个素有智慧之名的政治家,于是去讨教,结果发现对方并没有智慧,于是苏格拉底向他指出了这一点,苏格拉底说:“结果是他恨上了我。”一个稍通一点人情世故的人就不难懂得,不要说是在和一个政治家如此交流,又在几千年前的希腊,就是在现代,你和一个非常熟悉的朋友这么说,对方也会恨上你。你可以承认自己是无智慧的,别人会认为那种一种巧妙的谦虚,虽未必恭维你,至少不会太讨厌。但如果你在说自己没有智慧后,说别人也没有智慧,那才是真正缺乏智慧,至少是缺乏世俗的智慧。


苏格拉底是不屑于世俗的智慧,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胸襟。当他遭到雅典人的审判,最终决定判处他死刑的人中间,并不都是无知无识的蠢人,容易为公众的舆论所左右,不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根据柏拉图的记载,这些人中有民主派政治家安尼图斯、诗人美立都等等,都是一时俊杰,显然应该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现在很多人认定民主制度杀死了苏格拉底,留给后人的印象是一群庸众用蒙昧杀死了智慧。实际情况是,当时雅典的精英分子和贵族对于苏格拉底之死才该负有最大的责任,他们才是最仇视苏格拉底的一批人。不是愚氓的民众,而恰恰是和苏格拉底一样的知识精英们杀死了他。在苏格拉底之死这件事上,雅典民主制度的弊端虽然起了决定作用,但苏格拉底个人的性格一样是他命运悲剧的重要肇因。


但苏格拉底毫不畏惧死亡,他说:在另一个世界里,人们不会因为一个人提出了问题,就把他处死的,绝对不会的。而且除了比我们更加幸福而外,他们还是永远不死的“。苏格拉底本可以通过要求支付罚金的方式逃过一死,他却故意提出一个极低的罚金额度,来表明自己无罪。苏格拉底坦然饮下毒酒,他说:雅典人啊!我尊敬你们、爱你们,但是我将服从神而不服从你们。而且只要我还有生命和力量,我就决不停止实践哲学与教导哲学,并劝勉我所遇到的每一个人。”对苏格拉底而言,寻求知识和清明的思想比生死更重要。正由于此,我这样试图用人情世故批评苏格拉底太不智慧的人,也许正该是苏格拉底嘲笑的对象。毕竟,当一个人连死生都看透,人间的那点苟且又算得了什么,孔子不是也说:“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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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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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历史

死刑

文化

分类: 没有真相的历史

 




梅尔·吉普森导演和主演的《勇敢的心》已成为影史上的经典之作,如果你不过于在意好莱坞对历史的一贯随心篡改,这还是一部很能唤起观者激情的热血之作。影片最后,苏格兰起义领袖华莱士在刑场上受尽酷刑,仍大呼“自由”的段落,令人热血贲张。但影视毕竟要考虑多数观者的感受,还有分级制度的限制,对于血腥暴力不能做过于直露地展示。实际上,中世纪英国的酷刑,比电影里遮遮掩掩地展示要残忍得多。


《空王冠》是一部描述英国玫瑰战争的历史书籍,书中有一段叙述了英王亨利六世时,一位被指控诽谤国王的人物,被处以刑罚的过程。此人先是被装在囚车里示众,然后被捆在马尾上,拖着行进,几英里的路程,车辙和坑洞摩擦着他的身体,令他鲜血满身。接着,他被带到绞刑架下,套上绞索。当他被绳索扼住咽喉,奄奄一息,即将离开痛苦的尘世时,刽子手把他放了下来。绞刑的目的并不是让受刑者死亡,而是令他窒息,加长他死亡的痛苦。之后,按照程序,刽子手会切开他的肚子,让他看着自己的内脏被掏出来,割掉他的阳具,在他面前烧掉,最后,他将在斩首后被肢解。


但是在《空王冠》中,这个因为对国王说了两句牢骚话被处刑的倒霉蛋,结局没那么惨,在被吊了许久,经历了濒死体验后,他被赦免了,免除了后面剖腹分尸的刑罚,被重新关进了监狱,后来还得到了释放。但华莱士不会得到这样的宽恕,所以上面提到的刑罚他全部经受了,描述过这段过程,我相信大家已经能够了解,《勇敢的心》中的场景经过了多少浪漫改编。


从目的论上讲,向公众展示酷刑,是统治者宣示权威的重要手段,杀鸡儆猴,让小民见识自己的威权,让胆敢挑战的人知难而退,让心存侥幸者望而生畏。但是,除了公开展现力量,惩戒违抗规则者,酷刑恐怕还有另外一种大家都不太愿意提及的目的——为公众的生活提供一些调剂。


对于酷刑的嗜好,源自人类最原始的基因。尽管很多人都在口头斥责残忍的杀戮,但内心深处,人类血液中绵延不绝的残忍似乎得到了释放。毕竟,杀人的胆量不会人人都有,上战场虽然可以合法地杀人,但有可能被杀的是自己,平白无故地杀人是犯法,搞不好要偿命,但观看别人杀人、折磨人,毫无风险。在满足自己内心深藏,难以启齿的欲望之余,也许还能获得道德上的升华。因为被杀之人不管真假,至少都背负着某些恶名,为他们的死去喝彩,可以表现自己嫉恶如仇的纯良性情。


鲁迅的小说《示众》,随意采撷一段街景,像一部镜头客观冷静的纪录片,却将看客的种种形貌刻画得入木三分。北京城酷热的夏天里带着百无聊赖的味道,巡警牵着一个犯人示众,仿佛为沉闷的空气注入了新鲜的清风。胖孩子、小学生、秃头老头子、工人似的粗人,各色人物一下围拢过来,争相围观,你推我搡,自然而然形成了一派热闹景象。示众尚且如此热闹,观看死刑犯游街就更有狂欢的性质了。《阿Q正传》里阿Q的游街,而未庄人对此的反应是“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阿Q正传》内的看客是把死刑看成一场戏,因为沉闷而不满意,假如死刑犯可唱一出大戏,死刑执行的又格外花样翻新,触目惊心,看客们恐怕就会得到满足,还能在在酒楼茶馆之内大肆宣扬一番。鲁迅在《药》里说到“人血馒头”,这些看客虽然没有人需要用“人血馒头”来治疗自己的沉疴,但又何尝不是在分食呢?


沈从文在早年的自传里,说到自己在湘西当兵时,曾随队伍到怀化清乡,军队和当地乡团以剿匪为名,抓来许多乡下人,也不细细审判,就拖到日常乡民往来的桥边杀掉。一年多时间里,沈从文亲眼所见,就杀了多达七百余人。沈从文说:“由于过分寂寞,杀人虽不是一种雅观的游戏,本部队文职幕僚赶到行刑地去鉴赏这种事情的实在很不乏人。”一个轻描淡写的“鉴赏”,却令读者心为之一寒。人命如草芥,旁观者已漠然,甚至带一种欣赏的味道来看待。不但如此,若被杀的人有些不同的表现,军官们“总有许久时间谈到被杀的人有趣味地方,或有辗转说到关于其他时节种种杀戮故事”,成了日常闲谈中的趣闻轶事。


我读的第一本莫言长篇小说是《檀香刑》,酣畅淋漓地描述酷刑,种种极尽渲染的死刑,成了贯穿全篇的筋骨:刺杀袁世凯未成的钱雄飞,被判凌迟。袁世凯特意从京城刑部请来行刑经验丰富的刽子手赵甲,要准确无误地割够五百刀,还要保证受刑者在割够刀数之前不会死去;组织高密东北乡民众袭击德国筑路人员的孙丙被施以檀香刑,用一根檀香木棍,从肛门插入,自口中探出,贯穿身体,再把人戳在刑台上示众,并且要一直坚持五天,确保受刑后的孙丙要在火车通车时才能死去。不管莫言写得如何恣肆,如何将它描述得如一门死亡的艺术,精确,甚至似乎还要从文字间让人感受到某种诗意,这些描述都渗透出浓浓的恶,像一阵黑雾弥漫,饱含原始的残忍,充满对死亡残酷地玩味,令人毛骨悚然,


莫言把历史背景放在了满清,民国之后,随着西方思想的涌入,酷刑似乎减少,虽然在民间仍有匪夷所思的各类刑罚,但至少在政府层面收敛了许多。然而,在公众面前渲染死刑的行为,却一直延续了很久。死刑犯在众人面前被公开宣布罪行,五花大绑,胸前挂着姓名与罪名的大牌子游街,街面上人山人海地看热闹,仍是各地常见的景象。死刑执行在很多地方不但允许人围观,有时候还是任务,有人组织,要求必须参加,甚至不能展现出恐惧或怜悯的神情。那时死刑倒没什么花样,大概都是让犯人跪在地上,对着后脑勺一枪,脑浆迸裂,血溅当地。


我们这代人是没什么机会目击这样的盛景了,但文明再怎么发展,人类只要仍是动物,就甩不掉身上的兽性。人类发明了种种酷刑,当看客们屏息静气,带着某种恶心,又暗暗激昂、兴奋的情绪观看濒死者的痛苦时,他们心中的兽得到了餍足。所以只要有机会,我相信仍旧有人会愿意去围观这样的场景,并从中得到一种狂欢般的满足。不管我们自认为如今已多么具有爱心,多么害怕血腥暴力,只有有机会,让人类的兽性,和权威的行为彼此应和,酷刑就可能翻开新的一篇,反对者的声音可能仍旧盖不住看客的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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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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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文化

情感

分类: 脱口而出



北岛有一首短诗《传说的继续》,最后的诗句是:“只要有落日为我们加冕/随之而来的一切/又算得了什么/——那漫长的夜/辗转而沉默的时刻”。诗人的话只能当做传说,那漫长的夜,辗转沉默的时刻,对很多人是难以挨延的。尤其对失眠的人,连个噩梦也得不到的长夜,是难明的折磨,即便真有国王的冠冕,也未必肯用失眠的夜去交换。


博尔赫斯就曾饱受失眠之苦,为此专门写过一首名为《失眠》的诗,诗中说:“今晚的宇宙具有遗忘的浩渺/和狂热的精确”,博尔赫斯对失眠的特征描述极为精准,当深夜难眠之际,一个人的头脑真可以如宇宙般浩渺,生命中所有遥远的细节纷至沓来,一个念头连着另一个念头,鲜活又纷繁,全然没有规律。思如泉涌,完全不受约束的恣意。大脑就像野外的音乐节,填满不用门票,不请自至的客人,一个个兴高采烈,狂呼舞蹈。


有人感觉失眠时时间过得格外慢,就我个人体验,并非如此,失眠的时间往往显得比白天更快。似乎思想刚刚跑开,一看表,一个小时竟然已经过去了。因为时间快,担心夜即将过去,愈发想要赶紧入睡,然而,愈焦灼就愈发睡不着,于是,一个小时又在焦灼里飞快逝去了。


博尔赫斯说:“我徒劳地期待/入梦之前的象征和分崩离析”,但这样的时刻总是来得分外艰难,有时会和黎明同时到来。博尔赫斯诗里也说:“酒渣色的云使天空显得粗俗;/为我紧闭的眼帘带来黎明”,双眼紧闭,黎明已临,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那些教你属羊的方法并不管用,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更深夜静,一只羊一只羊的数下去,数得风吹草低数得畜牧兴旺数到东方泛白。我也在夤夜中宵露冷风息之时玩过此类游戏,只是数的不是羊,而是一滴滴的水。数羊是英语国家的玩意,“sheep”(绵羊)和“sleep”(睡觉)发音相近,不断的数下去,暗示中给予催眠。中国人应该想像一个没有关紧的水龙头,或阳光下冰川的冰溜,水一滴滴的渗出跌落,谐音,音调又轻柔平和,这才是西学中用的典范。不过这方法也未必奏效,直待一滴滴水汇聚成长河滚滚,涛声激荡,反而格外神智清爽。


思想总是奔马,在羊群中冲撞,即便用羊群填满整个草原,也拦不住它横冲直撞。我自己曾尝试过背古文和古诗,曾经一度背上几篇,脑子就迷糊了,重拾当年学校上课时昏昏欲睡的感觉。但这种办法用了一段就失效了,一篇篇背下去,头脑越来越清醒,有时背得卡壳了,记不住后边的内容,还打开手机搜原文,于是更睡不着了。


失眠就像和浩瀚的长夜对话,你有说不完的话,它有沉默的耐心,可以一直聊下去。最怕的是你的心中不仅有你一个人在说,还有人和你争辩打趣,四海八荒,古今中外,能从原始人一直聊到公司的同事,那就真是绵绵无绝期了。


想要沉入睡眠深邃的星空,一定要等到对话终于索然乏味,心情趋于淡漠,语声寥寥,心中的烛焰缓缓暗淡,于是意识渐渐模糊,思想缩退到角落,总算停歇下来,一个沉沉的、没有梦的睡眠出现了。这个时候,闹钟往往粗暴地响起,提醒你,该起床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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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读书

历史

分类: 没有真相的历史

      

    环境保护的观念逐渐为人类所重视以来,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造成地球动植物的大规模灭绝,已成为共识。但在大多数人印象里,工业时代是对自然环境破坏最大的,在此以前,尽管人类对大自然进行了诸多改造,但整体上,人和自然是和谐并存的。动植物的大量灭绝,应该是工业革命之后才愈演愈烈的。


       但是,尤瓦尔·赫拉利所著的《人类简史》给出了不同的结论,这位以色列历史学者从最新的研究中得出结果,自从距今大约7万年前,“智人”的认知革命开启之后,地球动植物的大规模灭绝就出现了。“智人”,是远古多个人类物种中的一种,现代人类的祖先。所以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早在工业时代前就已很严重了。


考古证据表明,大约45000年前,“智人”第一次登上今天的澳大利亚大陆。在这之前,因为远离欧亚大陆,澳大利亚自成独立的生态系统,产生了许多其他大陆没有的动植物种类,这其中包括袋狮、双门齿兽、无尾熊等大型动物。但随着“智人”的到来,几千年内,澳大利亚曾经拥有的24种体重超过50公斤的动物中,有23种灭绝了,许多较小的物种也随之消失。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新西兰、北冰洋的弗兰格尔岛、北美洲、加勒比海的古巴岛和伊斯帕尼奥拉岛等诸多地区。随“智人”一起来临的,是动植物灭绝的灾难。美洲大陆的剑齿虎、重达三吨、高可至6米的地懒,马达加斯加岛上高可过3米、重约半吨,却不能飞翔的象鸟等,都在人类脚步踏上那片土地后相继消失。


《人类简史》中指出,甚至不必等到人类从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转入农耕文明,地球上曾经有过的200属体重超过50公斤的大型陆生哺乳动物,就只剩下了大约100属。注意,这里提到的生物概念是“属”,而不是如今我们在谈灭绝生物时一般提到的“种”。生物学将生物按界、门、纲、目、科、属、种来进行分类的,“属”是比“种”更大的生物学分类。一个“属”中可能包含多个“种”。


这样看来,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尽管大幅度提升了人类的技术水平,使得人类有能力对自然造成更大破坏,但仅从对动植物灭绝这一件事上看,尚未掌握先进工具的人类一样具有巨大的毁灭力。《人类简史》中说:“有些环保人士声称我们的祖先总是和自然和谐相处,但可别真的这么相信。早在工业革命之前,智人就是造成最多动植物绝种的元凶。人类可以说坐上了生物学有史以来最致命物种的宝座。”知道了这一点,人类不知是该有更深的负罪感,还是会愈发顾盼自雄。原来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并不都是随着枪支、机械的强大,而仅仅凭着人类社会简单的协作和原始的智谋,就足以毁灭许多看上去无比强大的对手。这种战胜使得人类成为地球的主宰,直到人类发现,可供挥霍的资源在减少,环境恶化使得生活变得不那么美好了,才转而对自然界心生恻隐。不知物竞天择的规则,在人类理智和情感的双重作用下,是否能够在未来发生某些改变。以社会组织毁灭物种的人类,能否通过同样的组织能力拯救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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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金庸

分类: 枕边书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自己读的第一本金庸武侠小说是《倚天屠龙记》。


忘了是初中还是高中了,也记不得是某个同学,还是院子里哪个同龄人借的。记得只借了第一册,结果还没看完,我就给还了。因为之前没读过《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连翁美玲主演的著名电视剧也没看过,对于小说上来就出场的郭襄,文中提到的郭靖、黄药师、一灯大师诸人,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落英剑法“”一阳指“”妙手空空“,完全不明所以。读了没有两章,张君宝就被逐出少林,觉远也圆寂了,好像故事都结束了,无趣得很,就撂下不读了。


再读《倚天屠龙记》已是多年后,记得是某年的“十一”国庆,当晚天安门举办庆祝典礼,施放礼花。我母亲那时在白云观附属的一家旅社做会计,租了一间房子,就在白云观后身。(现在那排房子早已拆除,变成绿地了)我晚上在白云路道边书摊上看见一套《倚天屠龙记》,老板热情向我推销,说这套书便宜,才十五块,现在已经快绝版了,我就买了一套。白云观的后身紧邻西护城河,河上有桥,向东望去,视线不受阻挡,可以远眺天安门上空,于是聚了黑压压一群人,挤在桥头看远方礼花一朵朵绽放。那是没有手机,没有数码相机,没几个人会自拍的年代,一群人只有一边看一边赞叹议论。我远离人群,站在河边路灯下,借着路灯的光读自己的《倚天屠龙记》,偶尔抬头看一眼树梢上漏出的几片礼花。

 

“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苞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溶溶月。人间天上,烂银霞照通彻。

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

 

《倚天屠龙记》起首就是丘处机这阙词,金庸说,这是丘处机形容小龙女的,这当然只是小说家的杜撰。不过,读着丘处机的词,我脑子里却一点也没想到,身后的白云观就是丘处机曾住持的道观,是全真派第一丛林,这可是实实在在的真实历史记载,绝无虚构。


又过了若干年后,我买了一本《雪上飞狐》,以前在一篇文章里谈过这件事,那还是一本盗版书。我买的那套《倚天屠龙记》严格说也算盗版,据金庸说,大陆早年间只有一套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书剑恩仇录》是经金庸授权的,其余能读到的金庸小说都没经过授权,全算盗版。但我买的那套《倚天屠龙记》出版时大陆还未曾加入国际版权保护公约,大家没有正版的概念。到我买《雪山飞狐》时,大陆早已有版权保护法规出台,金庸授权的三联书店版《金庸作品集》也已上市,我买到的那本,从封面到排版,都仿三联版的模样,但里面不但有错别字,甚至还有错页,把《飞狐外传》的几页挪到了书中,纸张也极差,显然是盗版。


不过,这本盗版《雪上飞狐》还是严格按照正版,除《雪上飞狐》外,也收入了《鸳鸯刀》和《白马啸西风》,读到《白马啸西风》时,我忽然发现,这部小说我读过啊!


追溯起来,该是上初中时,有些很畅销的杂志,如《今古传奇》《武林》等,为吸引读者,经常登一些武侠小说,梁羽生、王度庐、平江不肖生,全看得到。我也囫囵读过一些,但我有一个坏毛病,至今未改,就是能记得文章内容,却常常不记题目。看杂志,更是连作者名字也不注意。直到在这本盗版书中读到《白马啸西风》,才忽然发现,这个小说多年前我就读过,却想不起来是在哪本杂志里了,原来这才是我读过的第一本金庸武侠小说。


我第一套完整读完的金庸长篇武侠也不是《倚天屠龙记》,而是《笑傲江湖》,当然,也属盗版,印刷质量远不及《倚天屠龙记》,书中一幅插图也没有。那部《倚天屠龙记》则是当时颇有些名气的宝文堂版,全部采用了香港明河社的老版插图,印刷精致,比今天不少正版书还要好,可惜后来不知被哪位亲属或朋友拿走,不知所终。这里要顺便说一下,宝文堂版的金庸小说都可算在盗版之列,未得到金庸授权,但当年市面上还有很多盗版宝文堂版的书,算是盗版的盗版。


希望读到这篇文章的人不要说我欠金庸几本正版书的钱,这笔债我已还过了。今天我买的金庸作品都是正版,而且有的还有不同版本,连《雪山飞狐》我都重新再买了一本广州出版社的新版。但今天买书是带点珍藏的意味了,已不复当年初读时的酣畅淋漓。但从好处说,也许能看出更多门道了,能发现妙处与瑕疵,读出构架的巧妙和敷衍,品读文字的韵味,辨识作者境界的转化变异。然而,情怀这东西,到底不能纯用理性去称量。


前年买了一本金庸的散文选集《寻他千百度》,曾写过一段评论文字,可以当做我心态的注脚:“《寻他千百度》后半部分则多数和武侠小说有关。有各版小说的序言后记,以及谈武侠小说创作和自己小说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对金庸小说非常熟悉的读者,这部随笔集谈不上有多少吸引力。我特意买了一本珍藏版,只不过是情怀作祟。如果你不是一个金庸武侠小说的拥趸,或者对武侠文学有研究的兴趣,这本随笔集可能很难引起你阅读的兴趣。但对于金庸的粉丝而言,听他谈谈创作的心得,引发自家的回忆纷纭而至,也就值了书价了。毕竟,情怀这种东西不好以市价估量。”


说一件有点奇特的事:新家装修完,十月末,去收拾旧书,从一堆纸箱里把书一本本搬出来,放入新家具,这中间当然少不了金庸作品。因为这些年辗转租房,不便携带,只能封存箱中暂置别处,今天终于得以让它们重见天日。忙活了半天,晚上累了,早早躺下,却做起梦来,梦见自己要买一本《射雕英雄传》,梦中还在考虑是买未修订的旧版,还是近年新修的版本。醒来后,想想,可能是收拾书时看到了一套多年前买的口袋本《射雕英雄传》,才生出这种梦来。


第二天,20181030日,晚上到家,刷了一下微博,忽然看到金庸辞世的消息。先是不敢信,怕又是网络谣言,又转去微信朋友圈看,满屏都是转发和悼念的文字,可惜,竟然不是假新闻!金大侠到底走了,昨夜的梦竟仿佛某种预兆。


金大侠走了,只剩下著作历历仍在,情怀依旧延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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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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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读书

绘画

艺术

分类: 脱口而出

 


世界总在不断改变,艺术也该变动不居。有价值的艺术家不断尝试新的手段,如一次次蝉蜕,破茧而出,作品常常呈现出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欧文·斯通在《渴望生活——梵高传》一书中写到梵高的弟弟提奥去海牙看望梵高时,有一段叙述,说提奥尽管认可哥哥绘画的价值,相信他总有一天会成为一位伟大的画家,但他看梵高的作品一直处于形成的过程之中,似乎从未甄于完成。这其中部分原因,我想是因为当时梵高尚处在自己绘画生涯的早期阶段,更多的是练习和模仿。但同时,这种不确定性也是一个艺术家应有之义。


梵高一生画作风格多次变换,似乎始终动荡如他画面中纷乱的线条与奔流漫溢的色彩。梵高的求变并不都是成功的,在巴黎初识印象主义绘画时,他曾试图通过拙劣模仿,获得风格的突破,但一个忘掉自己风格的画家,注定只能是个匠人。尽管求变会失败,但我们却不能认定求变本身是错误的。永远丰富多变的生活中,一个敏感艺术家也该有千变万化的手段,捕捉吉光片羽,装饰自己的艺术之堂。当一个艺术家不再变化,呈现出一种稳定的状态,很可能也是他江郎才尽之时。


毕加索一生有“蓝色时期”“玫瑰时期”“立体主义”“古典主义”“超现实主义”等多个时期,如变色龙,一段段地颠覆自我,画笔似魔杖,随意点化。看似毕加索是一个如此没常性的人,过一段时间就面目全非,但毕加索不断革自己的命才带来无穷的艺术活力,永葆其魅力。


艺术家的恒心,只该是对艺术永恒的追寻,而不是对形式手法的株守。但艺术风格的不断变化并不意味着对潮流的攀附,很多人把对时尚的追随,误认做艺术的求新求变。我一直不太喜欢“与时俱进”这句话,背后体现出亦步亦趋的心态。艺术上的和同随俗绝不会带来创新,艺术家的变动是对潮流的引领,而不该变成对潮流的跟随,一个趋炎附势无法在人前展现自己的个性。如果有人因为某些评价而沮丧,修改风格取悦大众潮流,他只会离艺术女神越来越远。


梵高的弟弟提奥供职于欧洲著名的古比尔公司,公司主要经营艺术品买卖,但老板只认可当年的学院派作品,对于刚刚出现的印象派作者一律拒之门外,认为这些作品充满孩子气,完全不讲技巧,不符合大众审美。于是,当年一些年轻作者便被拒之门外,这些人中包括莫奈、雷诺阿、高更、毕沙罗、马奈、塞尚、德加、西斯莱、修拉、图卢兹·劳特累克,当然,还有梵高。这些名字将如阳光照耀未来的美术史,当时却无法在辉煌的画廊内获得一瞥之地。今天我们大概人人都会嘲讽古比尔公司老板的短浅目光,但今天的我们是否一样对很多新鲜艺术表现形式和内容本能地拒绝呢?我们能确定自己的目光真的是准确深邃吗?


想起电影《泰坦尼克号》中一个小插曲:富豪子弟卡尔看不上未婚妻罗丝钟爱的画家,嗤之以鼻地说:这画家叫什么毕加索,相信我,他混不出名堂的。此时镜头中赫然出现的,是毕加索的名作《亚维农的少女》和《卡思维勒像》。这当然只是导演詹姆斯·卡梅隆设计的一个电影桥段,如果毕加索的真迹当年在泰坦尼克号上,我们今天恐怕再没有机会在美术馆看到它们了。但在真实人生中,像卡尔一样离谱的错误判断却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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