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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文字单位做事,也就是红楼梦中一句话: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几十年过来,才发现互联网与博客这玩艺,真正可以说一些自己的话题,别人爱怎么看,又怎么评论,那就不是自己可以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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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联网这个大舞台上,以信息传播为主的网络基本运用一系列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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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可以看见的明天,网民们还会探究出更多更繁的互联网运用。

   类似饮食业:煮、煎、蒸、炸、烤、炒等等

20年,我们又相聚(2009-11-09 12:31)

 20年,对一个国家和团队群体来说,

 弹指一挥间,逄10大庆或成为一种精神寄托;
 20年,对一个人来说,从婴孩长成健壮小伙,
从讶讶学语到精通多国语言,从学业走向事业, 从小山洼融入大世界;
 20年,对一个群体来说,聚会为思念缅怀,
 为曾经同行,为寄托相思,为找回梦想,为兑现承诺;
 20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对一个小家来说,是
两代人的相依前行,帮扶与共;
 20年,对我来说,去过大陆约20个省区市,20国家地区(次);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梦圆渐成真;
 20年,在我的约20个'圈'与'群'之间,在阳光与风雨之中,
 体验并继续太多的人生百味,社会百态;

 20年,只要有梦想,谁都了不起。

舆论监督越位?好笑(2009-10-19 20:00)

 

针对司法与传媒的关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10月13日出版的《人民法院报》撰文指出,传媒监督和独立审判是一对天然的矛盾,纵观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存在传媒监督忽视司法的特性和规律,“越位”现象比较突出等五大方面问题。
 
    据说“司法与传媒之间微妙而复杂的关系逐渐突出”,我看,关系“微妙”不如改成“不妙”;问题也不复杂,要害在于舆论监督缺位而已,并且因关系不妙而问题严重。就在10月9日,国家领导人曾在世界媒体峰会上指出,“我们要始终高度重视媒体和支持媒体搞好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话就是在看清舆论监督基本状况的基础上,针对舆论监督缺位、民权保障不够这个大局面、总趋势而发的,要是问题在于舆论越位、民权泛滥,此话就成了“对空捣蛋”。
 
    或许媒体根据传播规律和公众关注重点会有“选择性报道”,于其间突出某个观点或话题。像这次报道突出司法界官员指“媒体越位”,就有以点带面、引发更多关注、传达“全面精神”的效果。全面、客观地分析景汉朝先生的文章,可以看出他注意到了出自司法方面的对传媒监督的某些制约因素。
 
    “有些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传媒监督还有一种抵触情绪,认为传媒介入就是找茬儿、挑刺儿、帮倒忙,设置种种障碍限制记者的采访”,“司法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妨碍了传媒监督作用的发挥。如实践中还存在应当公开审判而未真正公开或公开不够的现象,这使传媒监督客观上受到很大限制”....这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这就是说,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是主动、强势的一方,而媒体、记者属于被动、弱势的一方。司法不想让传媒监督总是能做到的;传媒和记者对“未真正公开或公开不够”的审判没有任何责任,此责任全在于司法机构一方。还有没说到的,即媒体对司法机构其实非常小心,因为使用司法手段报复记者和媒体的事已发生过多次,一方司法人员在各单位总是“畅通无阻”的现实还没有改变。
 
    “传媒监督不够广泛,传媒对司法的监督大多着眼于极少数具体案件和个别司法人员违法违纪或腐败行为,而对司法机关的全面工作、办案过程中的程序违法、外界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扰等等,则涉及很少”。传媒监督不够广泛,也就是缺位,这话准确;但后面的论据则很不客观、严谨了。
 
    传媒如果报道大多数具体案件和非个别司法人员腐败枉法的话,则形成“司法腐败专刊”,而目不暇接的“负面信息”是“新闻纪律”所绝不容许的。报道全面工作中的成绩部分,起个司法部门内部简报的作用,在这方面媒体并不缺位,信息多多,还嫌少就太不知足、太不应该了。至于“办案过程中的程序违法、外界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扰”,涉及确实不够,这原因主要是暗箱得力,让人摸不清其中的操作细节。再则,传媒不知道那些个能够干扰司法的“外界”究竟是何方神圣。解决这个问题倒也容易:你被干扰的一方“竹筒倒豆子”不就结了吗,如此治标治本,今后就没人敢强行干扰司法了。
 
    司法机构、司法人员不是神,媒体和记者也不是神,司法与传媒都会有不客观、不公正的情况发生,都会产生负面影响。但是,勇于监督、提醒司法和反应公众意见的传媒,无疑比对司法、行政一味歌功颂德的传媒有良心、有担当。媒体对社会和公众不具有强制性,尤其是市场运作特征明显的媒体(比如景副院长特别提到的都市报、网媒等),他们要是昧了良心胡说八道,自有时间和市场对其进行严厉制裁。而司法和传媒却根本不同,它具有强制权和最强的“压迫优势”,又是把持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一次司法腐败、一次不公正裁决,均“污染源头”,胜过十次犯罪。
 
    所以说,即便司法和传媒都是王八蛋,作为被司法所司的“良民”或“刁民”,还是要义无反顾地站在抨击司法腐败的传媒王八蛋这一边。
 
    近年来常见有些酸腐知识人也唠叨“舆论干扰司法”、“干预独立审判”。怎么干扰或干预呢?所谓干扰与干预,其实也就是“说话”或“发言”罢了,除此别无他法。难道大家都不说话就正常了吗?这就没人“干扰司法”了吗?其实,如此则说明司法彻底丧失了公信力,大家对司法乃至社会正义完全绝望了,任你自个爱怎么玩就怎么玩,仅存愤怒而不屑顾及他们的“独立司法”了。
 
    公众和传媒不关注司法、不发言“干预”倒是不可想象的,那不仅是凶兆,它本身就是全社会的大祸事。喜欢说舆论破坏“司法独立”的人总是无视一个事实:不管有没有传媒、有没有社会异议,“司法独立”本来就是不存在的,而来自权力的对司法的干扰或者钳制,才是真实和难以抵制的。
 
    常见外国发生案件或事件,媒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直升机天上俯拍,记者围着办案人员发问,也有记者亲自调查,也发些道听途说的各方信息,更有公开庭审的现场直播.....而他们的官员和文化人,并不大力抨击传媒干扰了侦破和司法,而我们的司法就那么脆弱,“听见风就是雨”,闻声而动摇?找找答案,责任仍然和舆论无关。
 
    社会思潮和民意主流不倾向于司法,公正而明智的传媒也只能如实反映这个倾向,这才符合自身形象需要和传媒内在规律。传媒智力与声响,不仅是传媒业者的智力和心思;所谓的“网民”中间,水平高过某个具体案件办案人的专家、智者比比皆是,优秀的陪审团成员更是成群结队。司法机构从纷纭的舆论中得到启发,被正理与合理设想所影响,进而采纳某些观点、意见,这种情况,当视作舆论帮助了司法公正,说“干扰”,那等同于恩将仇报。
 
    发言或“干预司法”生效,司法一面采纳意见改变了案件处理方式与结果,而后又抱怨“舆论干扰司法”,在否定舆论监督和大众智慧的同时也彻底否定了自己,以懊恼后悔的小样儿亮相,亲自动手狠抽自己的大嘴巴子——这肯定吃错药了。
 
    舆论监督缺位,最明显不过的是地方媒体的监督缺位,一方司法身边的媒体监督缺位。各地市都有比较完整的传媒体系,政法部、社会部、评论部、评论员等等一个都不少,但几乎全都是“国际主义”和为人作嫁的。要是爱国主义和地方主义用到舆论监督权力上,中国人就有福了。现在呢,北京的热衷于监督华盛顿,河北的去监督河南了——这么说就算越位和缺位都有吧,有病!
 
 

    2009年9月13日至20日,来自全国网络媒体的百名网友,行走于彩云之南,参与国庆云南行(昆明市、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其间,众友皆以手机短信, 或赋诗,或对词、文笔各异,群发随感。

    特收录此,留存备忘。

    
滇迤四季唯春深,
浩瀚边关眷彩云。
民风质朴皆好客,
醉后三周歌犹频。
   
滇中秀水地,
路漫晓池新。
云间觅远道,
牧野染香尘。
    
苍山故道解禁风,
悦耳舟歌韵无穷。
饶情更有东巴事,
月映西峰妆犹红。
  

    

云杉坪外看秀峰,
地黯天低兴无穷。
先去束河瞻古韵,
寄情宜在泸湖中。
         (云鹏)

    

古城之畔苍山秀,

洱海源头西湖美。

山水相映稻飘香,

和风佛面醉网人。

        (朱笑语)

     

  《走大理》(2章)

南诏旧貌换新颜,

风花雪月秀人间。

古城来往世界客,

洱海岸边叹江山。

金花阿鹏交杯酒,

惹得西湖水潋滟。
放眼秋稻沉甸甸,

低语鸳鸯不羡仙。
       (石匠)

    
飞花触水顿生情,
摩梭织锦艳众宾。
古镇清幽不亲临,
怎知人间有此境。
         (向良)

    
玉龙雪山束河镇,
弯弯清溪多情意。
小楼举杯邀明月,
和风歌中把君期。
          (石匠)
     
云出深山携手共,
且祝东风四时同。
游园欢梦堪寻处,
雪岭千秋遗玉龙。
          (青铜)
     十一

《纳西古乐》
纳西古乐有大旗,
看若虎皮,
实为悲凄。
宣科一曲缠足调,
叹今生坎坷,
悲青春不再有戏。
网络有大虾

莫笑“三老”荒艺,
中英双语,
不土不洋。
夕阳有所乐,
本是天下一景,
流言蛮语应少许。
         (石匠)
      十二

风在山前染云霞,
花海无边更堪夸。
雪堆玉岭襟怀远,
月照西关写诗华。
        (云鹏)
     十三
《大研古城》
丽水清且涟,
古乐随人飘,
不知身是客,
已过唐宋桥。

     十四

《玉龙雪山》
雪压绝顶亘古冰,
风过莽林逍遥云。
有情可寄云杉坪,
此身合伴玉龙月。
         (边民)
     十五

《送朋友》
山叠翠石,花飞春城;
恐龙洒歌,醉在彝州;
风花雪月,美在苍洱;
玉龙石鼓,梦在丽江;
彩云眷恋你,云南等你回。

山东行  望湖北(2009-08-29 23:12)

 http://www.dzwww.com/2009/sdx/zxbd/200908/t20090830_5041291.htm中国网络媒体山东行采访团团员赋诗赞齐鲁  

望湖北
大江东去望赤壁,
遥望荆州古战场。
神农架寻野人迷,
三峡工程靓宜昌。
洪湖水来浪打浪,
江汉平原鱼米香。
九省通衢大武汉,
荆楚美名天下扬。

 

  山东行五首
     

沂蒙泰岱今漫行,
秀水灵山紫霞生。
黄河巨浪翻新页,
曙日金辉耀太平。
魅力泉城添锦绣,
轻风海阔帆影频。
至圣重游须感叹,
神州浩瀚朗照明。

     

八零后辈少年强,

内敛执着亦争芳。

修为慎重戒轻慢,

看罢精英做栋梁。

 

     

当年马背征战难,

血染风姿志犹坚。

硝烟散尽经年后,

蒙山沂水自多情。

     

七夕鹊倦牛女归,

落入凡乡岛城随。

酒节人欢伴海沸,

好客山东醉几回?

     

同学年少毅从戎,

气贯三山五岳中。

故港帆都瞻胜迹,

如歌岁月且葱茏

    云南禁止媒体随意给民众贴不明真相等标签 
  日前,云南省陆良县发生一起在建煤矿与当地村民因施工引发的纠纷,百余群众与维持秩序的民警发生冲突。28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在报道类似突发公共事件时,禁用“刁民”“恶势力”等称谓,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
  陆良煤矿施工纠纷发生后,当地个别媒体记者在采写新闻报道时,按照惯性思维在稿件中称“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农村恶势力煽动下,围攻煤矿施工人员和公安民警”,“村民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等等。云南省委宣传部及时发现了新闻报道中这些“刺眼”的用语,当即提请有关媒体予以纠正,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新闻媒体在报道和评价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得随意给群众乱扣“刁民”“恶势力”等帽子,禁用、慎用“不明不得随意给群众贴“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标签。

  通知指出,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虽然诱因复杂,但矛盾的焦点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上,往往与党委政府决策不当、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有关。实践证明,人民内部矛盾中大多数群众的共同诉求都有合理的地方,绝大多数群众是讲道理的。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能一味指责群众,甚至给上访群众乱扣帽子。对于没有充分事实依据就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提供的新闻稿或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的说法,新闻媒体也应该拒绝报道。

  通知还要求,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媒体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不能在有关权威调查结论尚未作出的情况下就随意给事件和群众定性,要尽量避免使用定性式语言;新闻报道不仅要禁用、慎用“刁民”“恶势力”“不明真相”“别有用心”“一小撮”等容易激化矛盾、群众反感的用语,在事件尚未完全平息、群众诉求未得到圆满解决时,还应尽力克服“目前群众情绪平稳”等想当然的强加于群众、代群众表达的模式化官话、套话。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告诉记者,新闻媒体是社会公器,应重视改造新闻报道的话语方式。在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新闻报道中,居高临下、判官断案,“官字两张口,说啥就是啥”的官话式表达,不仅无助于疏导公众情绪,无助于公共事件解决,反而时常起到激化社会矛盾、加剧事态发展的反作用;不仅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反而把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距离越拉越远,甚至推到对立面。给群众乱扣帽子、乱贴标签的话语方式,不仅新闻媒体要坚决摒弃,也需要从文件、会议、报告、讲话等官方话语体系中努力清除。

     7月24日,国内著名民企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龙集团)重组吉林通化钢铁集团(下称通钢)时遭到数千名职工反对,7月24日,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军被围殴致死,死时年约40岁。有关方面解释说,“职工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目前的困境不了解”,又因“极少数担心既得利益受到损失”而挑起的事端。通化钢铁停产11小时后,24日晚,吉林省国资委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职工抗议方才结束。

    本文标题,除了以上“国有情结较深”一说外,还因最近看见了一些看似无趣、无关、无聊的“大人物”的小动作中有所感悟。

   所谓“国有情结较深”说,不是一句话就说得明白。好多年了,就好像经常看到的若干场面与口号,从来没有离开过形形色色的各种各样的“大活动”:大革文化命,掀起运动高潮,大鸣大放大字报,大红大绿,大呼大轰大战役、群众运动、歌曲大合唱,回望许许多多的“大场面”“大制作”,许多人更注意的是所谓的轰动效应、是领导的表态、是上面的情绪,是“两报一刊”如何报?怎么说?至于老百姓满意不满意?市场接受不接受?那无关紧要。

    正因此,在这类所谓“国有单位”供职者,其莫名其妙的“国有情结”几乎覆盖了其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分一秒。不但对待一般百姓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就是对相关部门同样“表情”待之。此类人士总以为这个社会,天经地义他就是老大,而其他人只能接受“他”的管辖。恐怕就是昆明人叫的就是'大拽拽'。

  “草根情结”者,相对于“国有情结”,可能不太准确。先这么表述吧。(待续)

    1、从全党办报到全民上网:多少年前,一位伟人告诉报人:“全党办报,群众办报”,但实际上许多时侯,在新闻信息的获取、生产、销售、消费、利用等多个传播链条上,基本是“专家办报,上说下听”单向传播。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走向与基本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大面积使用,人们曾经耳熟能详的“读者、听众、观众”以及“编辑、记者”之流,几乎不约而同“进化”升级成了“网民、网友”。所谓的“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真正成了包括媒体人在内的“网民办报”。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指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包括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移动通信、网络应用新业务等新的传播方式。所谓“管理”也就与过去传统媒体的管理模式有了很大差别。政府总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媒体则期望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宣传部和新闻办就处在这个尴尬之中。

     2、从舆论导向到舆论引导。人们经常听到一句话: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这其实主要针对的是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而互联网时代到来,我们听见了更多的是“引导舆论”,在悄悄取代“舆论导向”。从官方希望左右“舆论”走向上说,强调“舆论导向”是一种主观意识,带有某种强制;而“舆论引导”虽也出自官方文件,但多了一点尊重群众的客观表达。一字之别,表达的是:互联网信息渠道多元化,多样化,带来的所谓舆论,并不再只是一种声音,一个渠道的单向传播了。多元、多样、多变、互动的网络舆论环境,让每一个普通人都成为了“舆论”的生产、传播、消费与再生产的角色,一个词句悄悄演化,实际表明了官方与时俱进,承认了互联网“公共大平台”的定位,以及对媒体生态环境的新认识。这就是:与其单向强制“导向舆论”,不如以人为本提倡“引导舆论”更科学。(所谓“网络五毛”实际是一个伪话题)

    3、从沉默是金到沉默是祸。沉默是金与难得糊涂一样,是官方某些人曾经“顶礼膜拜”的为官之道。如果没有互联网“互动、公开、共享、多元、多样、多变”的媒体生态环境,过去选择“沉默是金”难得糊涂,也是一个官员公务处事不错的选择。但互联网传播新时代的不请自来,人人都成了信息的生产、消费、传播者,所谓“沉默是金”就完全可能演化为“沉默是祸”;所谓“难得糊涂”,完全可能变成“亡在糊涂”。这已被网络新闻传播若干经典例案所证明。公务人员与普通公民在网络信息公开的大环境下,呈现两个相反现象:官方公务人员一般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作为公务活动底线,即所谓“民不告官不究”;而以网民意见领袖为代表的网民群体,则是有事就要表达情绪,就要公开传播,就要官方回应。网络事实上满足了公众的这个基本需求,同时对官方形成了极大的压力。网民对所关注的新闻事件的探索不依不饶,不仅需要知道“是什么”?想知道“为什么”?更想了解新闻背面的一切。因此,某些官方机构和公务员,面对新媒体和网民的挑战,呈现出了“不能适应、不会说话、不敢作为”的三不政策。往往采取“回避、拖延、等待、删除”等新老手段对付网络舆论。由此形成了所谓的“官民冲突”。

    4、从网民自发论坛到政民公共平台。互动、开放、平等、便捷。这就是网络媒体区别于任何媒体传之鲜明标志。互联网的产生应用,与人类历史火的传承、纸的发明、蒸汽机车、水利发电、电报电话的发现普及利用一样,是一个超时空跨时代的新创造。但与前几项发明相比较,互联网不但具有经济产业属性,更具鲜明的文化传播属性,这是一个在更高更新平台上生产并互传思想文化信息的特殊属性。产业经济属性之于意识形态属性,二者同生共进,缺一不可。但对执政党而言,积极有效管控网络传播和意识形态,已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加强网络执政能力建设,公务员学会“与网民说话”,学习“引导网上舆论”迫在眉睫。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已走在前面。

     见新浪博客“翔云之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aba5b90100dwyy.html

夜读偶记(20090710)(2009-07-11 10:12)

   观今年《网络传播》杂志,曲高和寡, 与天下网民高度关注的“网人、网事、网论”渐行渐远。远不及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主媒对“网络”传播现象的关注。

    网行天下风流竞,莫道酸辛实亦甜。

   世态沧桑出人意,祥云火炬聚尘缘。

   广结高人求真谛,但著二三民生言。

   大风起兮南边云,雨林依稀过眼前。

                       (0907--夜读偶记)

网友鱼刺的帖文《从伍皓的前途看改革的前途》拜读再三,感触良多。鱼刺的话说到了我的心坎上。很多政治经验丰富的老领导一再劝诫我,不要在意网络上的东西,根本不必去理会,它伤不到你一根毫毛。他闹腾他的,你不理他,闹腾一会儿也就没劲儿了;你越想着要尊重他、回应他,越把他当回事,他越会疯狂地奔过来咬你。这就是网络,这就是网民。我不以为然,坚持我的观点,觉得对待网络和网民,应该以人格的力量赢得公众、以坦荡的力量赢得网络、以求真的力量赢得信任。在现实生活中,这三条使我赢得了尊重,但在网络上做不到。我愿意冒着风险去试验,但的确如鱼刺所说,未必会有满意的效果。

沉默是金,是千百年来官场总结出来的不二法宝,但我曾天真地放言,面对网络时代,沉默是“祸根”。现在看来,官民沟通的新路还是很艰难。或许,还是选择沉默最稳妥。那么,我暂时选择沉默。但是,这一次的经验仍然珍贵。

也许,还是有路可走的,只是我暂时还不知道哪条路能够走得通。我也不是一个害怕失败的人,我会继续试验、探索。或许在下一个关于云南的热点事件中,只要我没有因此而下岗,我还会以另外的一种什么方式出现,朋友们也不要惊讶和奇怪。所有能走的路,都总是要去闯一闯,才知道哪一条路会更顺畅。

我自己的这次实名回应试验,虽然算不上成功,但并不妨碍我推动“网络发言人”制度的探索。我们会汲取一些经验教训,逐渐提高同网络打交道的能力。

最后要说明的是,我不能够满足大家对全部事实真相的渴求,因为司法的结论只能通过司法审理去做出。法律没有赋予我作为一个宣传部官员可以对司法案件作出评判的权利。我所能做的,只能是提供一些我所了解的事实,帮助公众去思考、去认知、去理解。我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详尽地论述了宣传部门的新的职责观问题,我认为,宣传部门应该把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新的职责,把帮助公众了解真相、探求真相、接近真相作为新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的这次实名回应试验没有超出我的职责范围,你可以不认同我提供给你的事实,但你可以把它作为你了解真相、探求真相、接近真相的一个参考信息。当然,也有网友指责我的回应是把水越搅越浑,本来屠夫、吴虹飞等人已经逼近了真相,被我一搅反而离真相越来越远了。那我只能说,偏离事实和真相一定不是我的初衷,我的初衷和所有关心真相的网民是完全一致的。

(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