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29 9:57:00 云南信息报
截至去年12月,云南省党政机构微博有504个,排名全国第20位,党政干部开通微博355个,位居全国第14位。如何让更多人享受到微博问政服务,搭建更加广泛有效的互动平台,是各个政务微博努力的方向。

政务微博已经成为政府和群众互动沟通的一个重要桥梁。
微博对公权力的运行和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巨大影响,催生了政务微博用户注册量的激增。作为较早利用微博发布政务信息的云南省,如今政务微博已囊括宣传、团委、公安、交通、文教和旅游等政府机构的多个行业。政务微博已然成为城市营销、政民互动、了解民情、舆论监督的重要载体,也是政府机构打造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举措。
近日云南省省委政法委召开的省级政法部门微博建设推进会上,云南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家美要求力争年底前省级政法部门微博全部开通。这意味着在云南,政法部门微博建设将不再局限于公安系统,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和司法系统将全面铺开。
梳理云南政务微博,不少政府机构和个人微博在多家政务微博报告中频频亮相,而政府宣传和政法部门微博建设在信息发布和内容服务性上更为及时有效,形成对比的是,在部分行业,对微博的开通率还为零或者尚未普及,微博使用的现状也参差不齐,从中不难看出政府官员对这一新兴社交媒体的矛盾心理。
成绩 网络执政的云南模式。
2009年11月,昆明市螺蛳湾批发市场发生群体性事件,时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伍皓注册开通了国内第一家省级政府微博“微博云南”。2011年5月,中共云南省委外宣办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宣传部门开通本部门的政务微博。据不完全统计,“微博云南”目前已拥有超过200万粉丝,云南省16个州市中有12个州市的外宣办开通了官方微博;129个县(市、区)委宣传部中有三分之二开通机构微博。与此同时,其他行业的政府机构微博逐渐落户新浪、腾讯网。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今年2月发布的《2011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数据显示,去年12月,云南省党政机构微博有504个,排名全国第20位,党政干部开通微博355个,位居全国第14位。
在党政机构微博综合排名中,除“微博云南”外,昆明市公安局“昆明警方”、昆明市委宣传部“昆宣发布”入选党政机构微博综合排名前百名,共青团云南省委官方微博“青春彩云南”在不含公安系统的党政微博中也入选。
个人微博方面,云南有7人排名进前百。曲靖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郑开斌与红河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分别位于全国党政干部微博第二、三位。此外还有玉溪市易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刘贵德,临沧市临翔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王自荣,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姚志宏,曲靖市人大副主任、市妇联主席李桂珍和西双版纳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段金华的微博也因为发帖数、粉丝量和获得的转发评论众多而位居前百名。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云南省政府新闻办网络新闻宣传处处长李翔昌和曲靖市委宣传部部长何华三人微博在全国党政干部微博中排名也靠前。
公安系统微博中,红河州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红河”、红河州个旧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松,红河州公安局副局长樊同贵与普洱勐马边防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朱绍平名单都曾有提及。
以上述微博为代表形成的政务微博应用和舆论引导格局,被媒体形容为“网络执政的云南模式”。目前,记者在微博可搜索到的云南省级政府机构微博还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文化厅、教育厅、商务厅、地震局、旅游局和省博物馆。市县级的政务微博数量则更为庞大。除宣传文化部门外,在公安厅和商务厅带领下,全省地州市的公安、商务微博也成矩阵纳入各系统微空间之下。
隐忧
政务微博空心化严重
政务微博兴起,并非所有微博运营质量和人气都可观。一些政务机构的微博仅仅转发一些政府公告和地方新闻,有的数天乃至数月不见更新,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曾表示,“这样的微博,还不如不开。”即使官员个人微博,也并非都与政务相关,在党政干部微博中位居第二的郑开斌(文字养心堂)为例,该微博没有认证,内容则是以“原创文字,颐养心灵”为主,几乎没有涉及到当地政务信息。
怒江外宣办微博自2011年10月开通至今,仅发布微博11条。5月19日转发了最后一条微博“折腾是检验人才的唯一标准,市场是检验产品的唯一标准,工资是检验老板良心的唯一标准,美女是检验男人健康的唯一标准。”而怒江州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迄今已有一月没有更新。富宁县政协是目前云南省政协系统开通微博为数不多的一家,但其官方微博自2011年12月之后也未作任何更新。还有一些形式上保持更新的机构微博,面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却视而不见,有的则是千篇一律地回复“感谢关注,感谢支持。”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更有许多政府官员微博是应微博运营方邀请或在两会期间开通,在开通认证后,仅与网民打了一个招呼,从此便扔下数千上万粉丝不闻不问。
李翔昌曾撰文分析云南政务微博,“由于各地政府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对微博的认识程度、实际利用的差异,机构微博发布涉及发布平台建设、维护人员权限、信息审批流程、回复网友质疑等问题,普通网民对此类微博的期待与认可度比较高;对政务机构微博发布动机、管理机制、工作效率等基本持肯定欢迎态度,但对微博的互动交流略感不足。”
伍皓:想建覆盖城乡的微博问政网络体系
红河州在云南微博大格局中显得比较特别,除了红河州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红河”带领下的整个红河州公安系统,从派出所到州级公安局微博问政全面覆盖之外,以红河州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为代表的整个红河州政务微博系统也是一枝独秀。
开微博绝不说半句假话
5月24日,伍皓在微博说,“云南红河州最近事也多,个旧群访、学生中毒、泸西矿难等,这些事别处都最敏感,往往成全国舆论口诛笔伐焦点,而红河没一件引发舆论风波。问我有何奇招?答:所谓无招胜有招,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有啥说啥,有一说一,真话可以不全说,但绝不说半句假话,看起来是笨招,但比所有奇招怪招都保险、都稳当。”
作为记者出身的官员,伍皓已经深谙微博问政之道。他一直坚信话语决定主动权,透明度决定公信度,传播力决定影响力。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2011年底公布的中国首份政务微博年度报告,将公务人员微博第一名给了这位国内首位实名开微博的厅级官员,统计显示其平均每日发微博达19.05条。
官员开微博少谈个人观点
而今很少有人像当初那样质疑伍皓开微博作秀,在经历了“自杀式关闭”后,当年那个喜欢谈家庭,聊美女,话人生,甚至与网民争锋相对微博骂架的“云南伍皓”已变身为“只发宣传信息”的“伍皓红河微语”。伍皓曾为此感慨,“回避谈个人的任何事情和个人观点,虽然少了些趣味性,但织围脖一年多以来,终于找准了官员微博的定位。官员开微博,就不能有自我,虽说很残酷,但在目前的网络环境下,只好如此。等中国网民的素养普遍提高以后,再展现个性吧。可惜觉悟晚了些。”一路走来,对于官员微博,伍皓有了自己全新认识,“官员微博表露太多个人观点不太合适,因为网友无法分清楚个人与政务之间的关系,网友会把官员的个人观点误判成政府的观点。”
让没开微博的人也参与微博问政
尽管在伍皓的带动下,红河州已经建成在全国领先的政务微博群,但伍皓对此似乎并不知足。他透露正在筹划做件有意义的事
,“微博问政是个好东西,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微博。微博反映的问题重视解决,而没微博的诉求上不来。跟新浪商量,从技术上突破,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建一批户外屏,构成覆盖城乡的微博问政网络体系,微博问政内容在户外屏实时显示,方便没开微博的群众也能与政府即时互动。”“以红河州为例,450万人口,开微博的仅有几千人,如果政务微博只是为这几千人服务,显然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如果因为没开微博就失去很多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太不公平。如何使最大多数没开微博的人也能方便、快捷地享有微博问政服务,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
昆宣发布:搭建互动平台 传递权威声音
开通于2011年3月的“昆宣发布”是昆明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两名工作人员承担着“昆宣发布”的运营维护工作。
令很多机构微博难以效仿的是,微博的管理员来自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昆明市互联网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这支新组建的网络信息队伍平均年龄29岁,研究生学历占6成。面对微博新事物,当时没有参加过微博管理培训,摸着石头过河,根据流量统计总结发博时间。
改变官方话语体系 不打官腔
“昆宣发布”将微博定位“昆明新闻和权威信息发布、政务信息公开、为民便民服务、网络问政、城市形象展示的窗口和平台”,划定了包括时讯、人文等方面的10个栏目。宣传部领导在微博开通之初就对微博用语作出要求,既要坚持政务信息的权威严肃,又要符合网络新文体。从语态到心态,都要改变官方话语体系,不准打官腔。
日常运营中,微博管理员可以自行决定所发内容,一般性资讯编辑人员文责自负,重大资讯共同讨论,或报相关领导审核发布。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则直接召开媒体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走宣传部微博这个途径。
“昆宣发布”的时讯类微博消息源以本地媒体为主,然后是转发机构和官员政务微博。网民总不爱看微博中口号式的讯息,对交通、生活类的服务讯息更感冒。“政务互动还是短板,以后争取全市政务微博形成一个微博矩阵,整合资源,搭建互动平台,传递权威声音。”
尚未整合职能部门官博是瓶颈
微博管理员解释,因为目前昆明市市级各职能部门开通政务微博的还很少,“昆宣发布”没有整合到其他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不能及时掌握情况,在一些突发事件的互动上稍显乏力。遇到网民@“昆宣发布”的讯息和投诉意见,工作人员只有转发给开通政务微博的“昆明警方”或“市长热线”,特别重大的问题,则通报相关部门。
2011年8月的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印证了微博发布的这一瓶颈。当时有网媒发布消息,称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在网络上传播的图片为人工拼接修改后形成。昆明市公安局之后则表示没有发布过这一信息。但“昆宣发布”一位工作人员未经核实便转发了云南网的上述消息,经核实10多分钟后删除改微博。事后有媒体报道,造成这一乌龙“因为微博管理员开始以为是官方消息,后来发现这条微博没有官方的确认。”
发微博从碎片化变为系列化
每周例会的总结,与兄弟城市政务微博的不断比对,让“昆宣发布”内容逐渐丰富,栏目碎片化开始变成系列化。从眼下转发量看来,春城记忆、春城艺术、春城景观和昆宣快讯在微博上关注度最高,成功展示了昆明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以及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
与时讯类微博不同,历史人文类微博需要工作人员自己搜集整理。当下正在被置顶的“春城记忆”是“昆宣发布”的一个亮点,一年来,该栏目整合了“巫家坝机场映象”“以云南视角看辛亥风云”、“透过地名看昆明”等多项专题,在连载期间,栏目引起新浪网重视,并主动找到昆宣发布,把该栏目整合在了新浪城市频道并首页推荐。
贴近网民、内容严肃、文风轻快的风格赢得好评。有网民说,自己非常喜欢看“透过地名看昆明”,每天夜里十点多,就等着看“昆宣发布”这天会介绍哪条路。如今,“昆宣发布”在各网站粉丝达48万。被新浪网评为2011年度云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党政机构十大官方微博,是全国政务微博勤奋榜前十;被中国信息化促进与研究网评为2011年中国优秀政务微博;被人民网评为中国十大优秀政务微博。
打消顾虑坚定信心
主动开微博
即使各部门都表达了开通微博的热情,相关领导也作出了开通微博的要求,但政法系统推广微博,似乎底气依然不足。政法委的相关负责人婉拒了记者采访,知情者解释,考虑到目前还有一些单位没有开通微博,政法委目前不宜表态,以免给这些单位造成压力,等到大家都开了,效果不错再说。
然而,上述问题在已经“吃完螃蟹”的姚志宏看来,是有关领导认识不足,顾虑其实大可不必。“不能因为担心网民微博信访就不开微博,我们一直在强调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渠道多一些是我们的追求。”姚志宏认为新媒体的运用是顺势而为,不是要在上级的要求下才开微博,而是要主动。经历了躲猫猫、纸币开锁等一系列事件的昆明市公安局当时开微博也担心被骂,“可以说我们当时的压力和顾虑比谁都大,但现在看来我们笨鸟先飞,最后受益匪浅。”
姚志宏称自己举双手赞成省委政法委领导的决定,他举例称政府机构借助媒体宣传固然重要,但传统的宣传模式还需结合媒体定位要求,且微博平台是免费的,互动又多,何乐而不为?“公安系统微博在云南的确走在了前面,但我们与别人也有差距,现在还停留在摸索阶段,政务微博建设还需各机构自觉自发自愿,因为认识差异,理念跟不上,就造成包括公安系统微博在内地的区建设发展不平衡。”即使官方微博的内容发布,这位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也不完全反对雷人雷语,“我们欢迎有观点的态度出现,很少对微博管理作出要求,就是怕打击管理员积极性,希望大家在微博中发挥,发现自己的乐趣。”“现在开微博不晚,但也不早,我们需要‘打消顾虑,坚定信心,去开微博’。”(本报记者
梁鸿兴 曹红蕾 李俊蓉)
技术的不断变革使媒体传播发生深刻的革命,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正经历着从传播方式到内容的双重变化。新的传播方式使新媒体展现出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对于民众生活、社会结构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从“5·12”汶川特大地震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充分联动,到“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微博发挥的重要作用,新媒体所具有的强大传播功能和舆论影响力,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随着人们对新媒体使用的日渐频繁与广泛,新媒体在满足用户基本信息获取需求的同时,已日渐成长为一个集信息、观点、民意为一身的舆论平台。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不断表明,新媒体对于舆论的影响力正在迅速增强。
新媒体对舆论的深刻影响
新媒体在人们生活中的日益渗透与网民的自发参与,就像正余弦波一样紧密地结合,推动着社会舆论不断向前发展。在新媒体所营造的全新的媒体生态环境下,任意意见领袖所营造的一条舆论的正弦波,就必有一条群众自发参与的余弦波与其相对应。新媒体舆论呈现出迥异于传统舆论的一些特征:舆论主体的匿名性与参与渠道的广泛性、传播空间的无界性与意见汇聚的实时性、议题生成的自发性与舆论发展的不确定性、价值观念的多元性与价值取向的批判性、意见表达的失范性与群体行为的极化性。这些特征,都对舆论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⒈互联网成为社会舆论的集散地
互联网丰富了信息传播的手段和渠道,逐步成为公民参政议政、表达诉求的重要平台。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传播更加顺畅,为民众表达意愿和利益诉求、甚至参与决策制定提供了快捷的渠道,为公民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提供了条件,也为更好地推动社会民主政治进展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民意直通车。
互联网正在逐渐成为消解大众不满情绪的解压阀。随着新媒体的出现,传统媒体解压阀的功能逐渐被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工具所取代。特别是在社会热点事件中,人们利用手机,或者网络媒体,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缓解恐慌情绪,或者利用新媒体交互性与开放性,表达自己的不满与愤怒,从而满足心理上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互联网“社会解压阀”的作用,可以缓解我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结构性压力。
⒉手机媒体成为独特的舆论放大器
无线通信技术以及手机的便携性使信息传播打破了时空障碍。作为离人最近的传播工具,手机已经被很多使用者内化成为自身的一部分。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人们许多时候是通过手机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特别是在危机事件中,受众对人际传播信息的需求比在日常生活中要高出很多。手机的人际传播模式实际上是人借助手机这种媒介,延伸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手机媒体提供的个性化信息,使用户具有高度互动性与参与性。手机的传播模式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人人皆可为传者的前提,决定了手机传播信息主题的多样性与信息的海量性。传播信息不断糅合进传播者的主观意念,使得信息不能够按照既定的规则或者逻辑发展下去,而是以某一关键词为中心,发出另外许多话题,从而造成信息的指向性和针对性更强,传播效果也更显著。手机信息的传播过程即从一点出发,以关键词为节点,从中不断转移到另外的焦点。在整个传播过程中,手机媒体传播点对点的精准性与及时性,决定了信息在每一个传播节点,都可以被全面而准确地发送,并进行及时的交互与反馈,从而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手机媒体独特的传播模式,打破了传统传播模式中,传播主体的权威性,实现了传受双方对于信息接受和传播的对等性。多个传播主体的出现,使得信息节点中的每个人都能深度参与到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因此,手机媒体的传播是一种高度整合的社会性传播。
⒊微博成为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工具
微博迎合了即时网络的发展趋势,缩短了从信息源发布到信息传播的路径和时间,从而实现了信息传播的零时间。正是因为即时性保证了瞬时传播,高度的互动性才成为可能。交互性使信息接收者在传播活动中的地位得以极大提升。网民通过微博真正实现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表感想,其参与热情被极大地调动起来。从国家大事到民计民生,从政治改革到文化创新,从医患矛盾到城管治理,网友可就任意感兴趣的事件或话题提供事实素材或发表意见,这些信息通过微博网络的指数扩散,在短时间内就能得到他人的反馈。这样的机制不仅刺激了发表者的积极性,更赋予了公众更多可以自由选择的议题。
微博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资讯内容与资讯获取的便利,促使我们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微博也带来了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之间的更多互动,甚至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传播、表达的媒体平台,微博为社会与民主的进步搭建起更广阔的平台,成为更多人“参政议政”的有效通道。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舆论的生成、存在与传播方式,不断对既有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现如今,新媒体已成长为社会动员最为重要的力量之一,它以其独特的开放性与匿名性,给新兴的网络民主提供了平等的行动机会与空间。由于低成本、高效率、便捷度高的政治参与渠道的存在,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均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见与利益诉求,甚至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借助新媒体舆论,代表着不同利益群体的各种声音都可以找到自己的社会基础。
新媒体舆论的发展趋势
从新媒体舆论的发展现状及其发展特点可以清晰地看到,新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形成与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同时,也使社会舆论的生成、演化、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变革。可以说,社会舆论的生成与强化,与新媒体的发展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全媒体时代,很难区分不受媒介影响、呈原生态的舆论,也很难出现不产生舆论影响的媒介活动。总之,新媒体与舆论的生成已经天然的交融,新媒体成为舆论的发酵场,而舆论与公众参与行为的互动又推动媒介技术、媒介交互方式的进步。
⒈新媒体舆论形成与传播的载体不断丰富
微传播移动化的传播媒介将成为舆论传播的基本通道。以微博为代表的微内容传播工具以极快的速度和极宽的覆盖被公众广泛接受,这种微内容、微型化的工具特别适合于舆论的传播,成为天然的社会舆论发酵场。同时,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媒体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即时沟通与联络,还使信息获取和信息表达在移动中合一,视觉信息与听觉信息发送和接收合一,因而能够有效连接社会舆论主体,并承担传播信息的功能。
其次,媒介融合将为舆论传播打造更多的发布平台。各种媒介越来越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其终极目标是打破传播媒介的形态差异,而走向媒介形态的大融合。在未来,公众可以通过无处不在的网络、用无所不能的移动化终端,获取各自所需要的服务、传递各自不同的意见。各种不同媒体之间的互动与整合,对社会舆论形成与传播的格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普通网民扮演起了“报道者”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舆论形成与传播的非中心化越来越明显,每一个人都成为舆论的散播源,每一个人都成为搅动舆论海啸的那只蝴蝶。
⒉新媒体意见领袖的作用更加关键
网络意见领袖的“利益无关性”使其更能得到公众的信任。网络的跨地域性质使网络意见领袖与网民有着疏离的距离,正是这种距离使意见领袖不具有得到直接利益的目的,意见领袖发布信息全凭借“一片热心”,这种非功利性使网络意见领袖更受网民信任,从而更具有说服力。同时,身份经历的接近性与认同性使网络意见领袖更易得到公众的认可。网络环境中人们对于网络身份的在意程度以及被网络中孤立的恐惧远远小于现实生活。网民对于网络意见领袖的信任少了权力、利益等外界压力,而更加真实、更加本性、更加天然,这使得网络意见领袖对网上公众的影响也更加有力、更加深入人心。
网民知识结构决定了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将长期存在。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报告,中国网民的主体是30岁及以下的年轻人,这个群体占到网民总数的68.6%;从文化程度看,高中学历比例最大,占39%。这一组数据表明,网民的年龄和文化程度低于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受众,根据传播学中的说服理论,文化程度较低的人更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更容易被说服。同时,网民搜索信息的自主性使网民也更加信任自主搜索获得的内容,因此更容易接受信息,受到意见领袖的影响。
未来新媒体将会更加深刻地嵌入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中,对人们思维方式、行为模式、行为习惯产生越来越深入的影响,网络意见领袖对人们的影响也将越来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甚至会超越现实世界的意见领袖对人们的影响。同时,现实中的意见领袖也会不断利用新媒体传播工具使自己成为成功的网络意见领袖,使得现实中的意见领袖不断与网络意见领袖重合。
⒊网络冲突与网络暴力现象日益突出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以其匿名性与快速传播性极易成为谣言的“助推器”和“放大器”。畅通的言论通道与开放型舆论环境给人们交流思想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一些蔓延于网络的“情绪型舆论”,有时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很大,从而加剧了群众的盲从与冲动,也使网络冲突与网络暴力现象日益突出。
“网络暴力”在未来将会长期存在。低学历的网民在我国网民结构中占有较大比例,这决定了我国大量网民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的认识深度与广度是有局限性的。未来一段时期,网络暴力行为还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在有效管理手段和监管技术没有成熟之前,在相关的规制体系和公民有序参与的各种行为规范没有建立之前,这种“网络暴力”现象会成为一种常态。
“媒体审判”影响舆论导向与司法公正。新闻媒介对审判机关进行舆论监督是一种特殊的民主监督形式,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公众通过新媒体平台行使政治和公共事务监督权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各种新媒体舆论监督“越位”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通过新媒体平台产生的“媒体审判”,给社会公平、公正、平等的司法进程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网络审判会在网民中自发进行,甚至演化为现实中的侵扰,从而影响事件的进程和司法判断,导致不公正的处罚。由于我国法制化建设自身面临的问题,同时公民的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媒体审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会长期存在,对舆论导向和司法公正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⒋虚拟空间对现实世界的影响逐渐增强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影响并且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其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之“中”,而非之“外”,创造了一个新的空间——“虚拟空间”或“虚拟世界”。在观念变化、人际变化和现实社会感知变化上,虚拟空间已经介入到人们常态生活之中,而随着新兴媒体技术的不断进步,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互动性不断增强,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信息传递与现实行动间的时间差急剧缩短。今天,互联网的触角已经伸到了世界的几乎每一个角落,信息在网上的流通已经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网络传播的分众化使受众的反馈行为更加及时,新媒体的传播具有“靶向性”的特点,使得能够达到“精准传播”的效果。这增加了受众对信息的反馈动力,也提升了用户参与行为的频率,使得受众接受信息的反馈行为更加及时,同时也提升了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互动性。
在新媒体环境下,网民可以更容易“群”聚,聚集到专门为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们所建的网上虚拟社区。与此同时,现实世界的各种社群也建立了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社群。这些社群通过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的互动来达到一定的目的。一名叫“信天谨游”的北京网民通过网络募捐在云南贫困山区建造了第一所小学校舍后,其行为受到网友的关注,通过HI-PDA网站,他组建了一个筹款小组,所筹集的款项先后在云南贫困山区建造了六所小学。又如著名的“绿色北京”发源于互联网,至今仍把互联网作为环保志愿者的培养基地。
可以预见,随着社会民主的推进、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未来虚拟社群与现实社群的重叠与交融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从而使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互动越来越频繁。
新媒体舆论管理的对策建议
管理利用新媒体舆论时,首先必须正确认识新媒体舆论的作用;一方面要懂得利用意见领袖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既要建立有效的舆情预警机制,又要加快新媒体舆论法制建设,从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做好新媒体舆论的规范管理。
⒈转变管理观念,有效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
由于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融合日益加深,加之新媒体自身巨大的影响力,新媒体舆论没有局限在自身媒介形式的影响力之内,而是透过传统媒体影响到整个社会舆论。新媒体舆论的关注热点同整个社会舆论的关注热点高度重合。新媒体舆论是社会舆论的发生、发展的重要阵地,也是社会舆论的重要表现形式。由此,新媒体成了公众监测整个社会环境的新通道。在新媒体平台上,任何一种声音都能进行自我表达,任何一个人也能追踪关于特定议题的舆情发展状态。鉴于此,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创新管理观念,主动利用好这一了解社情民意的新渠道。
有效利用新媒体的传播渠道首先要提高使用者的新媒体素养,了解新媒体应用的相关知识,学会利用新媒体快速、便捷、海量的特性搜索信息,了解舆情。同时,要善于利用新媒体参与社会,解读舆论中深层次意义,利用新媒体参与舆论表达,进行舆论引导。此外,要在尊重网络民意的同时,提高对网络民意的甄别能力。既不能阻碍新媒体舆论的传播渠道,又要防止被网络民意所挟持。
⒉充分发挥意见领袖功能,提高新媒体舆论的引导能力
要培养“专业型”意见领袖,改变“大而全”的策略,走精准化路线,集中力量打造特定领域的民意主导者,在保证其拥有基本社会道德的基础之上,更加重视他们在专业的、特定的领域内的权威。要注意提高意见领袖的互动能力。意见领袖的互动能力包括三种类型:同被影响者的互动,同传统媒体的互动,意见领袖之间的互动。同被影响者的互动要求意见领袖在其专业领域要确实有过人之处,有引导力,其权威要经得起考验。同传统媒体的互动要求意见领袖能够持续性地将自身的影响力扩展到整个舆论范围而不是只局限在网络领域。此外,意见领袖之间还要通过互动形成合力,从而对舆论产生更大影响。当“信息流”可以更为畅通地到达受众时,“意见流”的传播就显得更为重要,发挥这些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重视对这些网络“意见领袖”的培养与引导,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⒊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新媒体出现之前,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存在着被动、反应速度慢等制约因素,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新媒体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进程,也对政务信息公开提出了快速及时、准确、权威的新要求。要搭建政府与网民迅速、高效沟通的有效平台。这样不但使公民高效参政议政成为可能,而且可以有效帮助政府尽快向网民公布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与表达权。
同时,管理部门还要与时俱进,及时吸纳新出现的新媒体热门应用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并根据此应用的具体特点,利用其发布特定的政务信息,了解网民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充分了解网络民意,真正实现问政于民。
4.
建设网络事件监测体系,健全网络舆情预测与预警常态工作机制
自2003年起,舆情监测成为各级党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始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阶段。此后,我国陆续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舆情监测体系。2006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要建立由中央至地方、涵盖不同部门的全方位的综合舆情监测体系。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做到从大处着眼,关注全国范围内有普遍影响力的议题,更要有针对性地对自身管理的领域实施舆情监测。同时,要与其他部门建立联系,共享资源,连点成线,结线成面,形成全领域、多角度的舆情监测体系。可以通过设立网络监察员等方式,随时了解网络动态,随时掌握并处理网民共同关注的事件和议题。还可以建立网络舆情分析中心,提高对于网络舆情的处理技术,实现利用信息技术对网络群体事件进行精确的分析与预警。
⒌加强新媒体舆论管理法制化建设,打造公民有序参与的网络环境
完善新媒体舆论的法律法规建设就是要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情况下,有效地规制网络上的言论行为,防止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或社会公益,这是当前我国政府推进新媒体舆论管理的当务之急。要建立健全新媒体舆论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实现新媒体虚拟社会法制化的建设与管理。要加强新媒体管理中网络犯罪、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方面的立法,为虚拟的社会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约束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新媒体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监督共同起作用,打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媒体舆论法制化建设的过程中,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必须随之提升。新媒体舆论的法制建设离不开每个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公民不仅要能遵守新媒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还要能够以自身的力量推动新媒体舆论法律法规的制定。每个网民都有义务配合新媒体舆论的法制化建设。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立法建设,另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执笔人:谢新洲、安静、杜智涛、张悦)
(人民日报2012年2月14日“ 新兴媒体”文)
互联网时代的传播精神可以体现为以下几点:独立思考、兼容并包、理性发言、自律意识和共同维护
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同时,这种新的传播平台上展现出来的新的传播特点值得所有网民重视和思考。
互联网平台较之传统媒体,有几个显著特点:即时性,世界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这一新型平台第一时间内发布到网络上,从而迅速传播;交互性,网民一方面从网络上搜索信息,同时可以针对这些信息展开跟帖、讨论和辩论,信息的作者和读者可以实现有效互动;自媒体,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人人都是媒体;海量性,全球几十亿网民的互动,形成无法估量的海量信息。
对于互联网所展现出的新特点,我们普通网民要有正确认识和理性思考。互联网时代,要倡导一种真正体现新媒体传播意志的互联网传播精神。我认为,这种精神可以包括以下几点:
独立思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站数量达到230万个,中国网页数量为866亿个。网民每天面对丰富的互联网海量信息,习惯了信息的接收和再传播,而省略了思考和辨别。其实,互联网上的信息需要我们加以辨别。一方面,人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每个人的目的和出发点不同,使得互联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分。另一方面,我们面对海量信息,不可能全部接收并消化。
所以,一定要具备一种独立思考的精神,通过客观思辨,独立思考,运用各种知识和能力对信息加以辨识、利用和传播。
兼容并包。社会是多元的,文化是多元的,互联网上所体现出来的一定也是一种多元的文化。商人有经营文化,知识分子有学者文化,百姓有大众文化。只有各种文化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展示、传播并交流,我们的互联网文化才能真正体现出多样性和个性化。
理性发言。网络时代,信息的发布变得简单,传播更为快捷,尤其是在微博时代,只要一次按键,就可以转发一条消息。相比传统媒体,互联网是颠覆性的革命变化。传统媒体时代的媒体把关、议程设置等常规传播学行为,在互联网时代显得力不从心,互联网信息更多体现出突发性、碎片化、聚众效应等特点。
所以,信息发布者出于不同的目的,原创出海量信息,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参与传播过程的人们按照自己的喜好或倾向选择信息,也很容易将自己的见解加入到信息中,信息由此快速传播,源信息的真与假反而难以辨别。这还很容易体现在“意见领袖”身上,由于听众的盲目追随,“意见领袖”的发言相当具有影响力,听众宁愿听信自己所关注的“意见领袖”的声音,而不去真正探源“意见领袖”发言的真伪与是非。
因而互联网时代传播精神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理性发言。不管是“意见领袖”还是普通网民,都要对自己的发言认真对待,理性发言。
自律意识。这包含两个层面,一是针对媒体机构。作为专业机构的媒体,行业自律是基本的职业操守。另一层面,是针对众多的网民。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媒体,都可以发布信息,那么,对于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必须认真对待。
互联网上,人人都可以是把关人的角色。媒介所传递的信息是经过把关人取舍和再现的真实的一部分,而把关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信息进行取舍选择。
共同维护。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积极发言、交流互动的公共平台,每个人的想法,都可以像拿着麦克风一样,在互联网上展现出来。在这样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我们在互联网上希望听到、看到的是积极向上的优秀信息和产品,而不是把网络当作一个虚假信息漫布、谩骂攻击畅行、无赖肆意撒泼的垃圾场。
良好的互联网环境需要全体网民的共同维护。我们提倡全体网民积极行动起来,坚守互联网传播精神,共同打造互联网发展的基础平台。
(作者为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如何打造“健康的网络文化”(新媒观察)
王君超
《 人民日报 》( 2012年02月07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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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管理艺术,寻求善治之策, “有所为”还是 “有所不为”; “大弦嘈嘈”还是“小弦切切”,皆需审慎为之。古人云:“治大国,若烹小鲜”;“不审势即宽严皆误”。治国如此,治网亦然。
对当前文化生态影响最大的是什么文化?是网络文化。
独特、开放、共享的网络文化,在促进民主、张扬人民的表达权等方面贡献甚巨。西方学术界借用“第五等级”一词,指称互联网及其用户对社会的影响,用以区别被称为“第四等级”的传统媒体。由于网络复制和呈现的是现实的社会关系,其文化形态呈现出一定的多元性、可塑性以及与其他文化的共融性。造就更为健康的网络文化,是当前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健康的网络文化有赖于健康的传播内容。在“关系为王”日益凸显的社交网站时代,“内容为王”仍然是网络传播的主旋律。网络能否一领媒体风骚,不仅取决于其旺盛的人气、独特的传播方式和弥漫的民主、自由气息,更取决于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由于网络即时发布、碎片化传播、把关弱化的特性,以及博客、微博等的“自媒体”属性,使其在内容的真实性、教育性方面无法与传统媒体比肩。但是,“公民推客”通过不断的互动与刷新,可使网络努力呈现真实的事件与舆情;网民通过提高媒介素养,对谣言、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加以抵制,有利于保持网络文化的正气;网民通过上载、分享健康信息和有创意的文化产品,则有助于维护网络文化的多元性和创新品质。
健康的网络文化需要创新的管理文化。互联网彻底改变了人类的沟通方式和效率,使得“网络民意”成为时代的强音。但是,由于“扭曲传播”现象的存在,难免会使网络空间滋生乱象:“水军”、“推手”操纵舆论,骇客、病毒无孔不入,“推手造星”泛滥成灾,违法、不良信息屡禁不绝,从而使得网络文化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网络公民”在畅享“信息高速公路”便利之时,个人隐私时有被侵犯之忧;信息超载和“数字鸿沟”的客观存在,也使得网络秩序备受诟病。从全球来看,公众期待的“网络公共领域”和“理想的传播情景”依然只是愿景。因此,造就健康的网络文化需要科学、包容、创新的管理文化护航。网络管理贵在科学决策、艺术疏导。把握管理艺术,寻求善治之策, “有所为”还是 “有所不为”; “大弦嘈嘈”还是“小弦切切”,皆需审慎为之。古人云:“治大国,若烹小鲜”;“不审势即宽严皆误”。治国如此,治网亦然。
健康的网络文化需要崭新的“粉丝文化”。曾几何时,“粉丝”这个网络亚文化现象,一跃成为网上最受关注的“文化奇观”。“粉丝”不仅是明星的拥趸,也是明星的社会符号。以往网络事件中的一些“粉丝”,往往画地为牢、互相攻击,常让口水淹没了真相。须知“粉丝”与明星的关系恰如水之于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造就健康的网络文化,需要构建崭新的“粉丝文化”:不是唯我独尊、党同伐异;而是诉诸理性,彼此包容,尊重对方的表达权、质疑权和批评权。
网络文化植根于互联网,影响全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网络文化构建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只有健康的网络文化,才能让真诚与理性为伴,让民意健康生长。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如何打造“健康的网络文化”(新媒观察)
作者:余 丽《 人民日报 》( 2012年02月02日
07 版)
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对涉及国家利益的各个领域的事务所拥有的管理权和处置权,它具有对内的至高无上性和对外的排他性。1648年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了人类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国家主权是一个历史概念,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内涵。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主权的内涵不断丰富。由于人类活动范围的限制,早期主权概念主要体现于陆路主权。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17世纪海权成为主权的一部分。20世纪初期,航空科技的进步推动人类的活动范围扩展到大气层内部的空间,领空权也成为主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50年代,空间技术的发展将主权的范围扩展到了太空。20世纪70年代以来,高性能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类的活动提供了一个新的、虚拟的网络空间。人类国家的疆域扩大到陆、海、空、太空、网络空间五维格局,互联网主权也随之显现在世人的视野之中。
我们必须认识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它具有扩展和侵蚀国家主权的双向作用。因此,维护我互联网主权任重而道远。
互联网主权是一种新的国家主权形式
网络是一个由计算机终端和遍布各个角落的网线组成的虚拟世界。在此空间中,每一个拥有计算机输入和输出设备的个人以及组织均可以在此获取和发布信息。可以说,计算机网络是一个无中心或者说多中心的信息交换系统。
虚拟性是网络空间的基本特征。在此虚拟空间中,人的思维以信息固化的形式存在和交流。因此,互联网主权主要表现为网络信息主权。互联网主权有别于传统的国家主权形式,其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作用的客体是虚拟的,是以信息形式出现的。尽管如此,维护互联网主权仍是信息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它已经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讨论互联网主权,必须讨论互联网主权的边界问题。在传统的主权领域,主权的作用都是有边界的。但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我们很难对此作出清晰的判断。属于硬件设施范畴的计算机和通讯线缆是互联网存在的物理基础,而不是网络空间的主体部分。对它们而言,我们很容易实现控制和管理,因为从本质上看这属于传统主权的行使范畴。然而,互联网主权行使的重心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其本质是对思维成果的管理和控制。对此,我们面临两大难题:其一,如何进行虚拟空间的主权划界?由于网络空间是一个开放的、共享的、非实体性的虚拟空间,行使互联网主权的客体在此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交织状态,使得传统的主权划界方式在此难以运用,这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其二,如何拥有互联网主权的标志?如传统的陆地巡逻和海上巡航、界碑等是在陆地和海洋拥有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我们看不到这些。这就造成互联网主权的边界难以界定。对此,我们必须突破传统意义上对国家边界的理解。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边界的划分将不再依据物理的存在,网络边界将不再是固化的,而是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国家需要不断地向网络空间注入能量,才有可能保持自己已有的网络疆域的存在。能量均衡的外在表现就是网络疆域版图的基本稳定。一个国家的网络疆域不见得与其陆地疆域相吻合。前者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而后者则保持长期稳定。维持前者的能量来源于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国家网络疆域的大小与其综合国力的强弱呈正相关关系,即网络疆域大的国家,综合国力相对强大;反之,则相对弱小。
互联网扩展了国家主权的内涵
互联网是现实世界的虚拟与延伸。计算机的输入和输出界面对称性地将现实与虚拟分隔为两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世界。虚拟世界的各个行为体及其所从事的活动均可以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对应,现实行为体及其行为在虚拟世界中也可以得到扩展。在现实世界中,国家主权包括政治主权、经济主权、文化主权以及信息主权等,这些不仅可以在网络空间中找到映像,而且互联网扩展了国家主权的内涵。
互联网为国家政治主权的行使提供了一个新平台。政治主权即国家具有在国际国内社会主导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的至高无上及排他性的权力。一个国家政治主权是否巩固,关系国家政权能否稳定地实现对国家内部各项事务的控制与处置。在互联网平台上,各国际行为体有了一个互动的新途径。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不同层次的行为体如个人、国家、利益集团、政党、国际组织等,均可以在网络空间发布信息,都具有利用互联网为自身谋求利益的权力。但是,主权国家仍然是国际国内社会最重要、最强大的行为体,也是互联网最主要的开发者和使用者。可以说,互联网为国家宣传其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提供了一个新平台。但应该看到,互联网的开放性不能与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言论合法性相冲突。因为每一个社会的言论自由都是相对的且有一定的限度。任何国家都具有监管互联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利益、并不与其国家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相悖的权力。
虚拟世界的经济活动是国家实施经济主权的一个新领域。经济涉及国计民生,关乎国运。经济主权即国家对其内部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的独立自主权。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的催生物是经济的网络化和商务的电子化。虚拟经济的出现大大加速了经济的运行速率,扩展了经济的运行规模,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率和规模融为一体。虚拟经济的运行机制与现实世界经济存在着众多不同,它具有交易的快速性和隐蔽性。它可以在瞬间将数以亿计甚至更大规模的资金或者虚拟商品跨越国界进行传输。网络的开放性更是便于各种类型的具有经济能力的行为体参与到虚拟经济之中。金融和经济交易的虚拟化、网络化是当今世界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是一种潮流和发展趋势。与此同步,虚拟经济的出现也对国家的经济主权提出了新要求。它要求国家经济主权行使至对经济交易网络化的监管和对电子商务运行规则的制定。
互联网为国家文化的传播提供了一个新途径。文化是社会文明的表现。文化的繁荣是一个国家强盛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文化主权是国家所具有的文化自主发展权和主导权,文化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诞生前,文化及文明的传播最重要的媒介是纸质的书籍、报刊、口头的语言等,它们具备文化传播的持久性和有效性,在人类文明进步的过程中至今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然而,互联网是文化传播的一次重大革命,互联网为文化的传播提供了一个新途径。互联网可以通过电子技术将各个计算机终端连接为一个系统整体,同时将现实世界中的存在转移到互联网之中,在虚拟世界为现实制造一个映像。网络还可以使处于每个角落的计算机终端中的文化信息在瞬间传输到网络的每一个角落。实践证明,互联网对传播或繁荣一个国家的文化具有重要作用。当然,互联网还创造了新的文化形式。数字技术的进步可以将现实世界中的影视作品、书籍以及建筑等实物制作成电子产品。这些电子产品与互联网的匹配和兼容,令其自身快捷和便利地在虚拟世界中广为传播。互联网作为文化产品传输的新渠道和文化产品的新生产者自然使国家文化主权的触角伸展至虚拟世界。这就要求国家作为国际国内社会最重要的行为体对互联网文化传播以及文化产品的生产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为规则。
互联网是国家信息主权行使的一个新媒介。国家自古就有维护自身文化和意识形态独立性并摆脱国外敌对势力意识形态渗透的行为和意识。信息的传播需要媒介。早期信息的传播媒介无外乎文字、语言等,而互联网使信息的传播有了新媒介,网络信息也随之诞生。互联网以其快速、公开的特质使信息可以在开放、虚拟的空间中得到传播,这就使得国家必须面对网络信息世界这一新的领域。
互联网对国家主权的侵蚀
互联网以开放性特质对国家主权进行着侵蚀。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每一个拥有计算机输出和输入终端的行为体均可以在互联网中发布和获取信息。这些行为体包括个人、国家、公司、利益集团、政党、国际组织等。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使得行为体进入互联网的门槛极低,所有的行为体基本可以在一个对等的平台进行对话,这就为网络空间内国家之外行为体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行为提供了便利。
在政治领域,某些行为体可以利用互联网把对国家政权形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的言论或网络作品以影视、广告、游戏等方式在线传播,从而影响网络受众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这种渗透是长期且潜移默化的,它能够逐步屏蔽受众原有的理想观与价值观,进而逐渐地接受网络媒体所倡导的各种政治理念。
在经济领域,由于虚拟经济的发展,传统国界不再是控制金融以及产品交易的有效界限,构成经济核心因素的金融产品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在国家间较为自由地流动,由此导致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对产业的控制和主导减弱;金融大亨可以较为便利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游走,伺机攻击一些国家的金融市场以牟取暴利。
在文化领域,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得国家无法对所有网络文化产品的品质和内容进行全方位地筛选与过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
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国家信息主权。在无中心或者多中心的互联网世界,国家不再是信息发布的唯一中心,信息可以由互联网上的各个行为体发布,这就削弱了国家对信息的主导权和控制权。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跨越国界较为自由地传播,信息边界不再与国家的领土边界相一致。信息的自由流动有着两面性,一方面为行为体的信息交流提供了便捷,如跨国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召开跨国会议等;另一方面也为国际恐怖分子跨国犯罪的实施提供了沟通的便利。
总之,互联网因其自身特质而具有扩展和侵蚀国家主权的双向作用。两者看似矛盾,实则辩证统一,均具有现实合理性。因此,只有整合这彼此相依又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并结合实际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发展之路,我们才能更好地发展与利用互联网,有效地防范网络风险与化解网络危机,最大程度地保护与实现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
(作者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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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2011年的日历就要翻过。与往年一样,大变革时代的中国,这一年依然是百家争鸣,依然是众声喧哗,依然是此起彼伏的热点变换,几家欢乐几家愁的价起价落,还有不断被创造出、又不断被抛在身后的各种流行语。一连串流行语,就可以将这个大时代的繁杂世象串连起来;只不过,在这个多元分化的时代,你已经很难找到一两个字来概括这个时代的丰富和复杂。
盘点和总结今年的时候,很多人都谈到了一个字:微。主要是微博的蓬勃兴起及其纵深发展,让我们在每个公共事件上,都可以感觉到微博的存在。你不关心微博,也许微博会来关心你;你不上微博,肯定会被人说OUT了,甚至很难与人交流,因为我们谈论的很多话题,都来自微博,很多流行语都是从微博上兴起的——有调查甚至说微博正在成为“主流媒体”。许多官方机构都开了微博,并通过微博与民众互动、交流;很多事业都通过微博去发展,比如微慈善、微公益。无论在什么事情前加个“微”,都好像比较时尚。在公共事件中,微博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觉得,这不仅是一种技术上的时尚,也体现着一种社会变革的方向。我们每个人以微小的力量,融入这个大变革、大变动的大时代之中。每个“微”的后面,都是一个公民,我们的公民社会、公民精神、公民美德,就是由这样的作为个体的“微”所构成的。微博这种技术平台,能把这种分散的“微”彰显出来,并给了这些“微”一个凝聚起来展现自身力量、发出自己声音的制度平台。
我们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并不似某种急剧的转轨和变化,更不像暴风骤雨般狂飙突进,其实恰恰是这样一些微小力量推动、微小进步累积的结果。微博,正因为顺应了这种时代进步的节奏和发展的特征,所以它一出生就风华正茂,并很快在公共事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那些“微”背后,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个体和一股股鲜活的力量。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在微博和我们每个微小的个体的推动下,2011年,我们国家和社会有了很多细微的进步。虽然在历史的长河和改革的大背景下,这些进步还相对微小,却弥足珍贵。比如慈善组织的不断透明,近日某慈善组织表态说“以后哪怕捐一块钱也会开发票”;比如微博打拐,促成了政府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高度关注,有关部门说“争取不让街面出现一个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比如我们的校车标准正在加快完善,我们的贫困标准线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提高了,房价开始下降,保障房多起来了,醉驾因法律修改而得到了遏制,等等。
这些进步虽然细微,却在我们的心中种下了阳光,让我们看到了公民的力量,看到了舆论的力量,看到了政府对民意的重视。“小悦悦事件”尽管让我们备感羞耻,可平凡的陈贤妹阿婆却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当然,我们从微博上也能多多少少感觉到某些负面情绪,然而客观地审视,大多数公众从中感受到的还是一个“进步的中国”。很多时候,我们对社会进步的认同,会放在心里,而不会挂在嘴上。同时,我也相信多数人都会认同这样一种观点:你所站立的那个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黑暗——“你”是谁?就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就是我们身边彼此亲近的公民。有怎样的微公民,就有怎样的大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