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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千年楼市》和《食在宋朝》,去年年底出的,我以为早他妈卖完了,哪知道出版方还没开始“大规模推广”,据说“各大书店”的货柜上还剩一大坨嗷嗷待沽呢,靠!
这两本书上市之前,新京报书评周刊、中华图书商报和sohu读书频道的几个哥们儿愿意做些友情推广,我自命清高,拒绝了。现在我才体会到我当时是多么傻逼。
我是撰稿人,撰稿人圈子里有一大票写书评的,可惜我只跟其中四五位相熟,而且我在2008年出第一本书的时候就很牛逼地跟他们说:我拒绝任何人给我写书评,所以你们千万别给我写什么破书评,谁写我跟谁绝交。
现在出版方催着要书评,你说我还怎么好意思找人家呢?
我把帖子发在这里,哪位愿意为《千年楼市》和《食在宋朝》这两本书写评,敬请发邮件到我的邮箱likaizhou@sohu.com,我会把书的电子版给您发过去——很不好意思,我没有样书,不能给您邮寄。
您的书评只要不是太离谱,发表是肯定没问题的,出版方已经在南方报系的读书版面上预留了大量空间。
另外说明一下,您的书评只有稿费这一项报酬,没有什么其他的“宣传经费”。书评稿费好像不怎么高,千字三百,抑或四百?您自己估量着办吧。
希望您怀着愉快的心情来写,而且写完之后没有妊娠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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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董大军尚未开拔,作为讨董领军人物的曹操及其麾下的谯郡曹氏集团已经成了新闻焦点,上至朝廷,下至百姓,无人不在关注曹操的整军动向,无人不在议论曹氏集团的迅速崛起。昨天晚上,谯郡曹氏集团的五个传奇人物当中,除了老大曹操因忙于开会未到之外,其他四兄弟曹洪、曹仁、夏侯渊、夏侯惇一起现身于本报设在陈留的记者站,接受了本报驻陈留记者李小二的独家专访。
小二:非常感谢四位能在百忙之中接受采访,能把你们请来,是我报的荣幸,也是我本人的荣幸!不过让人感到万分遗憾的是曹操先生没有来。
曹洪:你说我们大哥啊?他本来要来的,让城南姓马的那个小娼妇给绊住……咦,曹仁你干嘛踩我?
曹仁:(训曹洪)老三,注意你的素质!(转向记者)三弟的意思是说我们大哥正忙着扫黄打非,你知道我们就要出兵讨伐董卓了,在出发之前,我们大哥想整顿一下本地的社会环境。
夏侯渊、夏侯惇:我们大哥对扫黄打非一向是不遗余力的。
小二:诸位说的“大哥”就是指曹操先生吧?冒昧问一句,你们为什么都喊他大哥呢?
曹洪:大哥的年龄比我们几个都大。
夏侯渊:大哥跟我们有血缘关系。
夏侯惇:大哥在我们五兄弟当中最有威信。
曹仁:(一拍大腿)我曹洪谁都不服,就服大哥。
夏侯渊:大哥很有魄力,就拿上回那个服务员拿修脚刀捅死亭长那事儿来说吧,各地记者都来采访,乌泱乌泱的,负面报道一个接一个都见了报,搞得本地官员脸面尽失,劝吧劝不走,塞红包又怕出事儿,我们都慌神了,问大哥怎么办。大哥不慌不忙,递给我们一个锦囊,说是用钱解决不了的时候就打开锦囊,照上面说的去做。
曹洪:后来有俩记者死活赶不走,我们就打开了锦囊,里面一张小纸条,小纸条上就一个字:打!
曹仁:于是我们就照办了。嘿,你还真别说,大哥就是行,一打就灵!
曹洪:当然,我们大哥上面有人,不然谁敢动你们记者?
小二:(苦笑了一下)看来我们当记者的以后见了曹操先生得小心了。
曹仁:你们早该小心点儿了,整天净报那些不好的,是不是想给本地抹黑啊?告诉你们,你们给本地抹黑,就是给我们大哥抹黑!你们给我们大哥抹黑,我们就一个字,打!
夏侯渊:老三是个粗人,原先在帮会里工作,(对曹仁说)老三,给大记者瞧瞧你的纹身!
曹洪:(看似很诚恳地)李记者,我大汉朝是新闻调查的天堂,可不是新闻记者的天堂。这句话你懂不?
小二:我懂我懂。不过各位应该不是就因为曹操先生敢打记者,就拜他做大哥的吧?
夏侯惇:谁不听话就打谁,除了打记者,我们大哥还敢打阻挠拆迁的钉子户、不按时交红包的小摊贩……不过他从不亲自出面,具体的打人工作由我们哥儿几个去办,或者由老三原先那些手下去办,出了事儿我们大哥担着。坦白告诉你,我哥指哪儿我打哪儿。
小二:那你们跟黑社会又有什么分别呢?——请你原谅,我说话就是这么直。
曹洪:我们当然不是黑社会,黑社会怎么能跟我们曹氏集团相提并论?扶桑国的山口组你知道吧?那才叫黑社会,入会的小弟都得切掉一根手指头,疼不说,还影响打字,什么烂帮规啊!我们大哥从来不定帮规,我们愿意跟他就跟他,不愿意跟他就走人。事实上,跟着大哥好处太多啦,又有钱赚又有官做。
曹仁:所以我们都愿意团结在大哥的周围。(曹洪对这句话击节赞赏,拍了一下曹仁的肩膀:行啊老三,有进步!)
夏侯渊:大哥很仗义,从不让我们吃亏,就拿老三(指曹仁)来说吧,他干过一段城管,在执法时挨打了,大哥迅速带领十几名属下赶到现场,给老三报了仇,然后又赶在公安出警之前迅速撤离了现场。看到小弟吃亏,敢为小弟出头,这样的大哥让我激动,不跟这样的大哥我们跟谁?
夏侯惇:(无言,在哼一首歌)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心依着你。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情牵着你。我是你的一片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地……
曹仁:这就是我们共同的心声,我们的根就在大哥的土地。咦,这么说是不是骂大哥?
曹洪:快闭嘴老三,刚夸完你,你又低俗了。(对记者说)大哥在我们心目中的位置现在你清楚了吧?
小二:嗯,感受很深刻。诸位以后有什么打算?不会就这么打来打去吧?
曹洪:以后?以后还是一个字:打!不过不是打记者打摊贩打拆迁户了,是打天下。有道是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连董卓那死胖子都妄想做皇帝,我大哥做这皇帝实在是当仁不让。今后我们的任务就是给大哥打出一片江山,让他当上皇帝!
曹仁:(怒拍桌子)打!马上就打!再不打,皇帝就让董卓那厮当去了!
采访在曹仁打桌子的啪啪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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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有个李德裕,写过一首五言八句的诗:
初归故乡陌,极望且徐轮。
近野樵蒸至,平泉烟火新。
农夫馈鸡黍,渔子荐霜鳞。
惆怅怀杨仆,惭为关外人。
我一哥们儿受中学语文课本毒害太深,给这首诗作注时,居然说它的主旨是“抒写诗人崇尚自然的心态,表达了厌恶官场、向往田园的心情,折射出诗人不愿在官场上随波逐流、同流合污的高尚情操”。
李德裕是唐武宗时的宰相,这人是否厌恶官场向往田园,我不敢评判,但要说他有什么“高尚情操”,我誓死反对。
别的不说,单说诗里的平泉庄,那是李德裕在洛阳城西购置的一片庄园,占地近两千亩,这么大一片庄园,里面的陈设差不多都是李德裕做宰相时别人送的,所谓“陇右诸侯供语鸟,日南太守送名花”,就是指地方官给李德裕庄园做贡献的壮观场景。换言之,李德裕之所以能建起这片庄园,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受贿。我搞不清楚一个受贿的官员能有什么高尚情操。
明明是受贿官员,偏被我们戴上“高尚情操”帽子的非止李德裕一位。白居易晚年在洛阳建别墅,其间天竺石、太湖石、华亭鹤、青板舫等等单体景观,就是他做市长时收的礼物。另外白居易为别墅搞绿化基本没花钱,因为他在洛阳官场有朋友,朋友一个命令下去,附近的老百姓就得扔下工作,去给白居易老师修桥铺路、栽花种树。
许多看似美好的居所和看似美好的人,都经不起调查。袁枚辞官不做,隐居小仓山,似乎很“高尚情操”,但你可知道这厮为了得到高官的吹捧和资助而猛拍高官马屁?李渔一生不仕,隐居芥子园,似乎也很“高尚情操”,遗憾的是,我眼前总是闪现他把学戏的女孩送给盐商“共享”的镜头。为了发财,李渔成功地把芥子园办成了丽春院。
最恶心的是晋朝石崇,此人金谷别墅非常有名,而他建造金谷别墅的本钱竟然来自对无辜百姓的虐杀和抢劫!幸亏石崇写田园诗不多,不然我们的文学评论家给他的诗作注时,也会非常缺心眼儿的夸他“厌恶官场”、“向往田园”,以及“高尚情操”云云。
还有王维,王维隐居辋川别墅,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似乎也很“高尚情操”,可他屁事不干,靠什么来养活自己和一家老小呢?靠佃户,佃户们劳累一年,收获的四成要归这位摩诘居士。所以王维不光是隐士,还是地主。
唐朝的地主和佃农之间还残存着人身依附权,个别坏地主喜欢霸占佃农的妻女。我不知道王维老师哪天“高尚情操”到乏味的时候,会不会也去学黄世仁,强奸几个喜儿。
别踢我,我就喜欢这么看问题。就像孔雀开屏,你只看到孔雀开屏,我却要看到孔雀的屁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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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新發布的博文中的讀者來信我有一些看法,想說一說。
我不認同那位讀者的看法,我覺得現在中國百姓和中國政府的關係如果比擬成一場拳擊賽,中國政府就像是一個重量級的選手,中國百姓就像是輕量級選手,而且這個輕量級的雙手還被反綁,在這種狀況下還要求輕量級選手要遵守比賽規則,結果已經很清楚了。
台灣在2000年總統大選的時候,基本上國民黨的說詞就和那位讀者的說法差不多,當國民黨敗選後,發現國營銀行的呆帳已經高達一兆台幣,這些錢到哪去了沒人知道。
我覺得有的時候除弊就像是放射線手術一樣,總會殺死一些好的細胞,不過文章上的批評基本上對認真作事的公務員,實質上並不能對他們造成傷害。
但是因為過激批評如果能促使民眾的覺醒,逼迫政府的改革,反而能讓認真守法的公務員得到認可和晉升的機會。
在中國這樣貪污成風的政府體系裡,已經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對這樣的狀況如果還要講仁義道德,反而是種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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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言语,我有赞同的,也有不同意的。
不同意的是两点。
一、在大陆,我怀疑批评(无论是否过激)能否促使民众的觉醒。甚至我都怀疑自己是否觉醒,我很可能只是个情绪化的民粹主义者。
二、我还怀疑批评能否“逼迫”这个看起来很顽固又很弱智的政府选择变革,而不是加重压制的力度。
想起这两点,我就变得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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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侍郎杨砺死了,宋真宗很伤心,前去吊孝。
宋真宗不是一个人去吊孝的,他还带了皇后。太监骑着马在前面开路,宋真宗和皇后坐着车在后面跟着。
像所有趁钱且烧包的豪门夫妇一样,宋真宗和皇后每人坐一辆车。宋真宗的车叫“金辂”,“金辂”宽两丈,长三丈,轮间距一丈五尺二寸;皇后坐的车叫“玉辂”,“玉辂”宽一丈五,长两丈五,轮间距一丈三尺二寸。宋朝一丈接近三米,所以这两口子的车虽然赶不上加长林肯那么长,车宽和轮间距却远远超过了加长林肯。
车队到了杨砺家所在的胡同口,太监翻身下马,打量了一下,跑到宋真宗的车跟前说:“报告皇上,胡同太窄,您的车可能过不去。”
宋真宗不信,让驾车的侍卫只管往前开。咚,车轱辘撞墙上了。还真是过不去。
真宗从“金辂”里出来,钻进皇后的“玉辂”,驾车的侍卫鞭子一挥,“玉辂”开动。咚,车轱辘又撞墙上了。
宋真宗大怒,在胡同两面墙上各写了一个字:拆。然后让车队在胡同口等着,他和皇后步行去了杨砺家。
这件事给官员们造成的震动不小——皇上的车驾竟然进不了胡同,这说明开封府的城市规划已经非常陈旧,大街小巷都得拓宽一下了。
开封府街巷拓宽工程在宋真宗的亲自主持下顺利启动。按照新的规划,主干道要拓宽到五十步以上,次干道要拓宽到三十步以上,所有胡同最窄也得保证可以同时通过两辆牛车。宋朝一“步”是五尺,折合一米五,这么一算,规划中的主干道将近八十米,比现在北京最宽的街道长安街还要宽。
宋真宗还要求拆毁街道两旁的凉棚,逮捕占道经营的摊贩,无论你是“做造酒食,寄放货柜,开设卜肆,停放马骡”,一律问罪,“枷号一个月发落”。城管与公安一起出动,开封城里鸡飞狗跳。
鉴于在拆迁和抓捕时遇到重重阻力,拓宽计划并没有完全落实,但是总体上讲,开封的交通便利了。这是拓宽工程带来的好处。
也有坏处。
比如说,摊贩都赶走了,市民买菜得跑很远的路去集贸市场。
再比如说,道路宽了,车速高了,有个别衙内“无故于街市镇店,驰骤车马,因而伤人”,富家子飙车撞人的七十码事件从此以后层出不穷。
最后,本来街坊们吃过饭还能在胡同里打个牌什么的,现在胡同里总有车马呼啸而过,赶走了深巷的青苔,赶走了斑驳的光影,对门邻居互相串个门都得看红绿灯,昔日的交往空间变成了今天的交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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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宗在位的时候,长安有个窦乂,绰号“窦半城”。为什么叫他“半城”呢?因为整个长安西市差不多都是他的。这个说法涉嫌夸张,不过能说明窦乂这厮着实有钱。
像很多有钱人一样,窦乂也不是生来就有钱的。他本是陕西人,幼年丧父,跟着伯父和舅舅迁居到长安。伯父叫窦文,是个公务员,官拜闲厩使。舅舅叫张敬立,也是个公务员,曾任安州长史,退休后回长安定居。
窦乂十三岁那年,舅舅张敬立从安州带回十几车丝鞋,遍送亲朋好友。窦乂也得了一双,不过他不要,找到舅舅说:“您把没送完的那批鞋全给我好吗?”舅舅答应了,给了他一大车。窦乂拉着这车鞋来到市场上,摆了两天摊,卖了五百文。
有了五百文的微薄本钱,窦乂打了两只铁锹,买了一口袋榆树种子,开始在舅舅家一处闲置房产的大院子里种树。他把种子均匀地撒播在翻耕好的空地上,一场大雨,长出一万多棵榆树苗。第二年,榆树苗长到三尺高时,窦乂剔去五千棵,晒干之后,捆成束,当柴禾卖,卖了一千文。
第三年,榆树苗长到了鸡蛋粗,窦乂又剔去三千棵,晒干之后,当柴禾卖,卖了两千文。
第五年,剩下的两千棵榆树能当椽子了,窦乂卖掉其中一千棵,卖了四万文。
第六年,最后一千棵榆树长到了胳膊粗细,恰好长安城中有个加工马车的老板高价征购榆木做车轮,窦乂把剩下的榆树全卖给了他,卖了十万文。
窦乂的日常开销一直都是伯父和舅舅承担,所以他不花自己的钱,所以他卖树的钱都存了起来,所以到十九岁那年,窦乂已经有了十四万三千文的身家。
二十岁那年,窦乂不种树了,他用很低的价格收购了大批旧鞋、碎瓦和槐树籽儿,又用很低的工资雇佣了大批童工,让童工们把旧鞋、碎瓦和槐树籽儿加工成引火用的“法烛”。这年大雨连绵,燃料提价,窦乂的法烛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半年内卖出一万根,获利八十万(铜钱,下同)。
然后窦乂开始进军房地产业,他在长安西市买下一个十多亩的化粪池,填埋之后盖成店铺二十间,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有几千文的房租进账。此时窦乂二十三岁,身家三百万左右。
三百万身家比起普通市民来说那是富翁,但是跟当时长安城真正的富翁去比,那只能算是穷鬼。窦乂最后是怎么混成长安首富的呢?
他行贿。
《北梦琐言》第十卷记载,窦乂在长安有片空地,价值五六十万,这块地皮跟某个手握实权的监军太监产业相邻,该太监想扩建住房,要买下这块地皮,窦乂听说了之后,主动找上门去,点头哈腰地对那太监说:“将军所便,不敢奉违。”意思是既然您要这块地皮,我怎敢不送给您呢?一分钱没问太监要,直接就把地皮过户给人家了。那太监笑纳了这块地,给窦乂弄了张特别批文——凡是窦乂经手的买卖,各地官府都不许征收流通税。
唐朝后期藩镇割据,那流通税是很厉害的,开发商从江淮往京师运建材,每过一个收费站都要抽税百分之四十,使得运输成本居高不下。建材的运输成本高了,房屋的建造成本自然就高,房屋的建造成本高,开发商的利润自然就少。窦乂很高明,他用一块五六十万的地皮把问题解决了,从此他的建造成本大幅度下降,开发利润大幅度上升,他在长安地产界风生水起,很快就成了“窦半城”。
也有人说,窦乂行贿时送的不是地皮,而是房子;他行贿的对象也不是太监,而是一个手握实权的太尉。
这个不同的版本出自《太平广记》。《太平广记》第二百四十三卷记载,窦乂从事房地产开发后,觉得这一行利润微薄、风险巨大,而且资金回笼的时间特别漫长,干着太没意思,想改行。改行干什么呢?给人跑官。
咱们在前面说过,窦乂的伯父和舅舅都是公务员,伯父窦文,是闲厩使;舅舅张敬立,是已经退休的安州长史。闲厩使是五品官,官阶不算低,但只管御马车驾,没有实权;安州长史也是五品官,官阶也不算低,可惜已经退休。所以窦乂如果改行给人跑官,从亲戚那里是借不了多少光的。
窦乂把主意打到了当朝太尉李晟的身上。
李晟是唐朝后期的名将,号称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唐德宗时期的各路藩镇无一是他对手。可是这人到了晚年,却被窦乂这个小小的房地产商给攻克了。
窦乂百方打探,了解到李晟想在自家院子里建一个球场(原文为“击球之所”),就拿出二百万,把李晟家临近的房子买了下来。等李晟过周末那天(原文为“沐浴之日”),窦乂拿着房契登门拜访,见了李晟先行大礼,然后爬起来说:“某本置此宅,欲与亲戚居之,恐俯逼太尉甲第,贫贱之人,固难安矣。某所见此地宽闲,其中可以为戏马,今献原契,伏惟府赐照纳。”什么意思呢?我买这处宅子,本来是想自己住的,后来才发现这房太高,站房顶上能瞧见贵府的大院,真是无礼之极、冒犯之极啊,我还怎敢在这儿住呢?不过我这处宅子占地不小,要是把房屋拆掉,只留院墙,倒是个不错的球场。我就把它献给您做球场吧,希望您不要太嫌弃。李晟一听,大悦,接着问窦乂:“你想让我办什么事儿,就直说吧。”窦乂说:“无敢望,犹恐后有缓急,再来投告令公。”把房契放下,转身走了。
回去之后,窦乂拆掉新买的房子,在原址上建了个相当大、相当豪华的球场,献给了李晟。然后他找来一批有钱无势的商界同行,拍着胸脯向他们许诺,自己上面有人,能给他们的儿子、孙子弄个官做做,而且明码标价,一个官卖二百万。众同行大喜,纷纷掏腰包交定金,让窦乂去跑官。
过了半个月,窦乂又去拜访李晟,先拍一顿马屁,再给他一张名单,说上面那些人都是我亲戚里的佼佼者,他们志向远大,但却报国无门,希望太尉成全。李晟很爽快地答应了,然后名单上的那些人都做了官,然后窦乂有了上亿的身家,摇身一变,成为长安首富。
《北梦琐言》里讲的和《太平广记》里讲的大不一样,哪种说法是真,哪种说法是假呢?还真不好说。我倾向于认为两种说法都是真的,比如说,窦乂先用地皮向太监行贿,换来特别通行证;再用房子向李晟行贿,换来卖官鬻爵权。这也不是不可能。
我还倾向于认为,不管窦乂向谁行贿以及怎么行贿,他的做法都有害于全体国民。您想啊,唐朝的流通税是有定额的,窦乂靠行贿弄了张特别通行证,把税免了,地方官就得把这笔差额摊派到其他商人头上,其他商人则会很自然地把新增的成本摊派到消费者头上,最终造成消费者福利的下降。坦白说,这个危害还不明显,窦乂帮人跑官危害更大,第一,他破坏了公务员选拔规则;第二,那些通过花巨资上台的新贵少不了要“捞本”。
不过窦乂是商人,商人的天性就是逐利,对他们来说,只要有利可图就可以了,对百姓有害还是有利并不在他们的可行性研究范围之内。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不该指责窦乂行贿,倒应该指责太监和李晟受贿。
太监和李晟接受窦乂的不动产大礼,这叫“受财”;受财之后又为其免税和跑官,这叫“枉法”。按唐朝法律,“诸监临主司受财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绞。”这条法律的意思是,官员受财枉法,按受贿的金额来定罪,每受贿一尺绢,打一百大板,如果受贿十五匹,就判处绞刑。唐德宗贞元二年,一匹绢官价七百文,十五匹才一万文,而窦乂送给太监的地皮价值五六十万,送给李晟的房子价值二百万,都远超十五匹绢,所以按法律规定,那个太监和李晟都犯了死罪。唐朝有八议制度,李晟身为平藩功臣,议功议勤议贤议贵都够格,死罪是能免的,但他的官职、爵位和封地却要鸡飞蛋打。为了区区二百万的房产,李晟还不值得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问题是,太监受贿了,没判绞刑;李晟受贿了,也没丢掉官爵和封地。他们都毫发无损,好像文武百官和全国人民根本不知道他们俩受贿似的。
大伙是不知道他们受贿吗?肯定不是。只因他们官位太高、实权太大,老百姓不敢检举他们,刑部和大理寺不敢审判他们。或者更确切地讲,他们是官,刑部的人也是官,专制社会里的官和官都穿一条裤子,只要不是为了政治斗争,一个官是决不会主动去反另一个官的腐败的。
也就是说,唐朝是专制社会,专制社会缺少一个针对官员的制衡机制,只要官员内部的利益得以平衡,那么不管他们怎么受贿,都不会受到惩罚。换言之,专制社会的反腐败法无论多么完美,都是一张画饼。
让我感到惊奇的是唐朝民众的反应。按理说,窦乂行贿、李晟与太监受贿,最终的受害人是广大群众,广大群众应该感到愤恨才是。可是《太平广记》里的市民见了“窦家店”(窦乂开发的商铺)招牌,都是啧啧称赞,对窦乂的发家史只有羡慕。
专制文化培养出来的国民大体上就是这个样子:当商家行贿和官员寻租没有直接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时,他们就把行贿和寻租的过程当成传奇,把传奇中的人物当成偶像。即使哪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利益已被剥夺,他们选择的也往往是可耻的沉默,或者毫无制衡作用的牢骚。
柏克说,“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者的沉默。”这话太绝对,但要说专制社会和沉默国民相辅相成,应该不会错。
附注:
此文参考了《太平广记》卷243、《旧唐书》卷137、《北梦琐言》卷10、《唐律疏议》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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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谯郡讯 哲人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哲人又曰:“爹是龙,儿是虎,孙子是个二百五。”这两种说法是一个意思,都是指个人能力很难可持续继承,不管多猛的家族,最多只能火上三五代。但是本报记者在沛国谯郡采访时发现,当地的曹家和夏侯家勇猛如初,彻底打破了这个规律。
我大汉没建国那会儿,曹家和夏侯家就在谯郡定居。曹家先祖曹参本是看守所副所长,因为所里屡次发生躲猫猫事件被撤职,一怒之下加入了高祖刘邦的起义队伍,曾北击东阿,南败章邯,攻城百座,战功赫赫,建国后封为宰相。夏侯家先祖夏侯婴最初在某机关开车,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司机,因为揭发领导私分公款,遭到黑帮恐吓,也投奔了高祖刘邦,后来三次击败匈奴,封为太仆。
曹参以下第四代子孙曹襄在武帝时做大将军,第九代子孙曹宏嗣跟随光武帝起兵,用奇计攻下河北,封为平阳侯。曹家传到第十八代时,家世败落,第十八代子孙曹腾为了生存,挥刀自宫做了太监。这曹腾身残志坚,不但在宫里平步青云,做到中常侍一职,还自学葵花宝典,练成一身绝顶武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鸡鸡,就像探囊取物一般。
现在曹家比较活跃的是曹仁、曹洪兄弟。曹仁字子孝,原为斧头帮帮主,小弟上千人,现在已被曹操将军收编。曹洪字子廉,现任蕲春县县长,虽是文官,却有万夫不当之勇。
夏侯家更加了不起。族中第一号人物曹操,本名夏侯操,是夏侯婴第二十代子孙,平过黄巾,杀过董卓,已多次被本报报道,现在全国知名。曹操堂弟夏侯惇和夏侯渊名声不响,但是武功出众,夏侯惇练的是大力金刚掌,十四岁时就曾一掌击毙辱师仇人;夏侯惇练的是铁腿水上飘,跟人干仗时打完就跑,谁也追不上。
据曹氏家族的大管家曹查理透露,目前夏侯惇、夏侯渊两兄弟都在曹操将军麾下练兵,他们计划在陈留郡搞一场联合军演,届时曹操将军将会同其他十七路诸侯前往阅兵。(记者李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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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体类型化然后加以评判,是一种可耻的偷懒行为,而且极容易犯错。
我刚刚犯了这个错误,谢谢下面这位兄弟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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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您更新了一篇名为《吸血鬼》的文章,其中有些比喻我个人认为有些不妥,故斗胆提出一点看法。
首先,从整体来看,公务员的薪酬来自于人民所纳的税,而我国的行政公权力被滥用,大量的税收没有能够换来与之相应的利益。从这点来说,公务员和吸血鬼的确有一定相似之处。但是,并非所有公务员队伍里的人都是只收钱不干活的吸血鬼。相当多的警察,尽管是国家机器,但却在和平年代付出了与之报酬相应的工作量。部分片警、交警甚至常年三班倒工作,工作密度和强度很高,得到的待遇也不算过多。当然,这些东西不能拿去和城市里的外来务工人员比,如果和山西煤矿里的工人比,那么人人都是准吸血鬼了。
其次,作为一个应届毕业还没有就业的大学生来说,公务员也是众多工作中的一种。考公务员也是众多就业渠道中最为稳定和安逸的一座独木桥。整个社会有如此多的人每年报考公务员岗位,他们中有企业员工,有社会人员,有应届毕业生。他们中的多数人,没有背景,没有关系,他们只是想要一份安逸的工作,而不是主观上想要去吸血。如果说找一份安逸的工作就是想要当吸血鬼,那么大量的事业单位,大量的国企,他们养活的那一堆又一堆垃圾,何尝不是吸血鬼呢?我甚至可以说,在这个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存在着吸血鬼。李老师将报考公务员的大学生一棍子打死,这实在是有些让人难过。真正吸血的是那些没有能力,没有文凭,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依靠父母亲戚的裙带效应,一辈子作威作福顺理成章成为公务员的大萝卜。
最后,我有一点要澄清一下。我写这封邮件绝对不是站在什么党什么政府的角度上,也绝不是替他们说好话,赚五毛。我自己本身大四实习都在政府部门工作,没走后门没有关系的我被他们忽悠了近一年后告诉我事业编制已用完,请等明年,当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为什么编制会莫名其妙就用完了。在交代完所有工作后我前几天刚刚恢复自由身,在各大人才市场找寻工作。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我用恨之入骨来形容对政府的感情也不为过。但我依然会找机会进入这样的系统内,因为我讨厌这样的吸血鬼,所以我想改变它们,而我本身不是吸血鬼也没想成为那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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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读港版《苹果日报》,某评论家把大陆公务人员称之为“吸血鬼”,感觉甚为贴切。
想起美国惊悚片《刀锋战士》系列,里面有凶残的吸血鬼、更加凶残的狼人,还有虽然是人、但却希望变成吸血鬼的“哈鬼族”,它们分别相当于公务员、很坏的公务员,以及正在报考公务员的大学生。
如果让我给《刀锋战士》做个小注,我将这么注释:
吸血鬼:大陆公务员。
狼人:很坏的大陆公务员。
哈鬼族:报考公务员的人。
吸血鬼长老:仍然残留吸血鬼信仰的、相对纯洁和高尚的老式公务员。
血清:对各种吸血鬼有抑制作用的物质,如媒体监督、群众上访、行政处分、死刑注射器。
人类:吸血鬼的食物和后备梯队。他们恨吸血鬼,有时也对吸血鬼充满羡慕。
日行者:吸血鬼克星,非人非兽,非公务员,该生物在这块陆地上惨遭公务员和人类的多次围剿,现已绝灭。
无敌旋风刀:传说中的日行者武器,又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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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爱喝酒,还爱劝酒,这厮宴请军官,酒满杯,菜上齐,吩咐一声:“今日都要满饮!”所有人都得跟他一起狂灌。有个曹豹天生不会喝酒,向张飞求情:“将军,我实在不能喝啦。”张飞便发怒道:“违我将令,该打一百!”众军官纷纷劝阻,张飞还是抽了曹豹五十鞭。
客人不喝,主人就强劝,这种酒风在今天大陆的华北和东北地区依旧流行,但是像张飞那样因为不喝就打人,还实在是罕见。或许经过了一千八百年的进化,现代人要比三国人文明多了吧。
三国时酒风确实很恶,非但张飞喜欢通过揍人来劝酒,刘表也喜欢,曹操也喜欢,连貌似文雅的孙权也喜欢。
张飞劝酒见于《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野史,不一定靠谱。刘表、曹操和孙权等人劝酒却主要见于《三国志》,《三国志》是正史,可信度是蛮高的。
先说刘表劝酒。
曹丕在《典论·酒诲》里写道:“荆州牧刘表跨有南土,……并好酒,为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中雅,小曰季雅。伯雅受七胜,中雅受六胜,季雅受五胜。”什么意思?就是说荆州牧刘表喜欢喝酒,专门让人加工了大、中、小三个酒杯,大酒杯取名“伯雅”,能盛七升酒;中酒杯取名“中雅”,能盛六升酒;小酒杯取名“季雅”,能盛五升酒。
据《中国历代度量衡考》第244页论述,汉末及三国时一升相当于今天的0.2升,所以“伯雅”能盛两斤四两,“中雅”能盛两斤二两,“季雅”刚好盛两斤。现在大陆一瓶白酒多为一斤装,一瓶啤酒多为一斤二两装,由此可见,一只“季雅”能盛下两瓶白酒,一只“伯雅”能盛下两瓶啤酒。
汉魏时没有蒸馏酒,只有酿造酒,而且酿造方法较为粗放,按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里记载的酒法,水和米的比例是一比一或者更低,这样如果不经过二次发酵的话,成品酒最多不会超过五度,很像现在江浙一带的江米甜酒,可以用“酸酸甜甜就是我”这句广告词来做广告。
即便这样的低度酒,常人也不会论斤喝。刘表怎么喝呢?他把伯雅、中雅、季雅三个杯子一字排开,统统倒满,咕咚一杯,咕咚一杯,一气喝完,将近七斤酒进肚了。
跟张飞一样,刘表自己狂喝,也让客人狂喝,谁不喝,他就强劝。
前面说过,张飞劝酒的方法是用鞭抽,很粗犷。刘表比较内秀一些,他劝酒的方法是用针扎。曹丕在《典论·酒诲》里是这么写的:“(刘表)又设大针于杖端,客有醉酒寝地者,辄以针刺之。”你喝醉了,我就把你扎醒,让你接着再喝。真好客。
再说曹操的酒风。
曹操本人并不怎么喜欢喝酒,执政以后还一度禁酒来着,但他劝起酒来却很猛。《三国志·魏书》第十八卷有云:“太祖征荆州,至宛,张绣迎降。太祖甚悦,延绣及其将帅,置酒高会。太祖行酒,韦持大斧立后,刃径尺,太祖所至之前,韦辄举斧目之。”曹操在前面敬酒,典韦拿着大斧子在后面紧跟着,曹操向谁敬酒,典韦就用斧子向谁敬礼。那意思很明显:敢不喝?劈死你!
孙权比曹操有过之无不及。《三国志·吴志·张昭传》记载:“权于武昌,临钓台饮酒大醉,使人以水洒重臣,曰:今日酣饮,惟醉堕台中乃当止耳。”当时的场景想必是这样的:孙权在高台上大宴文武,要求大伙一醉方休,某宾客不喝,孙权就让人往他身上泼水,下命令道:“快点儿喝,今儿个必须喝到迷迷糊糊掉下去为止!”这已经不是一“醉”方休了,是一“摔”方休。
关于孙权劝酒之猛,还有一例可作佐证。《三国志·吴志·虞翻传》记载:“权既为吴王,欢宴之末,自起行酒,翻伏地阳醉不持,权去,翻起坐,权于是大怒,手剑欲击之。”孙权劝酒,臣子虞翻装醉,被孙权发现了,孙权大怒,竟然要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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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政府说:正式楼盘都没有倒下,倒下的是临时楼。(网易网友跟帖)
十四、新华社说:周围楼房情绪稳定,纷纷表示此楼倒下对它们影响不大。(网易网友跟帖)
十五、这根本不是豆腐渣,豆腐渣倒地就碎了,现在没碎,算豆腐干吧。(网易网友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