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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1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自文化产业被划定为“十二五”期间发展的重要产业以来,来自税收层面的鼓励措施相继出台,这次减税的指针指向了动漫产业。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营业税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
:动漫企业认定捷报:由文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开展的2011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完成,新疆达雅风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龙喜汇动漫有限公司通过了动漫企业的认定,这是新疆首批获得动漫企业认定的文化企业。通过动漫企业认定的动漫从业公司将在税收、政策上获得支持和扶持。![[good] [good]](http://img.t.sinajs.cn/t35/style/images/common/face/ext/normal/d8/good_org.gif)
![[话筒] [话筒]](http://simg.sinajs.cn/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http://v.ku6.com/show/re5ToRrNAUlfUoNp.html
今日访谈——新疆动漫产业,动起来!专访国家文化部产业司动漫处
处长宋奇慧 新疆龙喜汇动漫有限公司总经理石雨
雨雨,我们会永远支持你的!加油!
2011年4月23日开始,新疆党委政府全力救助新疆籍流浪儿童,承诺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他们在家乡健康成长。为了流浪儿童的美好未来,我们在行动!
感谢伙伴们,感谢虎哥,感谢俺的好朋友小张老师,感谢可爱的朵朵和可爱的小朋友们,辛苦了
衷心祝福我们的家乡越来越美丽
22项重点民生工程之教育保障工程。对家庭困难的19万名大中专学生、8万名高校及职高学生给予助学金补助;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向231万农村小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除64.4万名城市小学生、初中生义务教育学杂费;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22项重点民生工程为了新疆人民更美好的明天!
22项重点民生工程之学前双语教育工程。续建学前双语幼儿园1558所,基本完成2237所幼儿园建设项目收尾工作,新增入园儿童4.38万名;对少数民族儿童给予幼儿伙食和教材费补助,对聘用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实施“双语教学科技服务工程”,开发维汉双语教学辅助语音学习软件产品。22项重点民生工程为了新疆人民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