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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产 |
一, 法律服务的作用:对于一般买卖房屋的人来说,都是人生第一次经历,一般不了解买卖房屋的流程和相关法律政策,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因买卖房屋引起的纠纷浪费当事人大量的精力、财力,苦不堪言。专业律师通过提供咨询、审查权证、参与签订买卖合同、参与过户、参与验收房屋,严把法律关,避免纠纷的发生,使委托人只花少量的钱就能放心完成大额的房屋买卖交易。
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买卖是房产转让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据此,法院认定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认购、订购、预订协议,且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是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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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产 |
分类:购买二手房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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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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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产 |
分类:购买二手房相关法律知识 |
有抵押的房产买卖有效吗
咨询:我在一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付了1万元定金,签定了房屋买卖协议,但协议中抵押条款中并没有填写该房屋仍旧有抵押贷款(实际了解到,该房子仍旧存在抵押贷款,需我这边出首付解押),就想不买了,1万元定金也就算了,现在中介说我违约,要我们支付中介费,协议上其他的证据都对我方不利,就这一点(协议中抵押条款中没有填写实际抵押情况),可以视为协议无效吗?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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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特殊情况 |
分类:购买二手房相关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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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合院 |
分类:购买别墅四合院相关法律知识 |
为买卖四合院提供法律服务
具有为各类四合院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种类涉及有无土地证、产权不清晰、承租人未放弃优先权等各种类四合院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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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产 |
分类:购买二手房相关法律知识 |
二手房禁止买卖的情况
1 期房
2 已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或决定或以其他形式查封、扣押的房屋
3 已抵押的房屋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4 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 权属有争议的
6 未依法取得权属证书的
7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8 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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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产 |
分类:购买商品房相关法律知识 |
09-04-23 坐客中央广播电台都市法宝
案例:定金合同纠纷:刘先生07年交了两万定金,定金合同约定一周内签订合同。刘先生来签合同时有一条款,预期赔偿责任问题,开发商按银行存款利息赔,刘先生不同意,觉得应该用贷款利息赔。开发商说是格式合同,不能修改,刘先生就不签合同了,要求退定金,开发商不退。最后经过协商,退回定金。
律师:定金合同法律规定,签合同时,如果不属于双方过错的原因导致合同没有签成,比如本案的情况,那么定金是要退回的。
主持人: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能改吗?
律师:业主是有权改的,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是有权利改合同的。但是实践中比较难,涉及实际操作问题。
主持人:那如果房款交了,定金合同签了,但是
拆迁中对承租人的补偿
一,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故承租人可以就与拆迁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可要求与被拆迁人就安置房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
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证号:0025292。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会员。在中国房地产报、北京楼市发表论文多篇。新浪房产在线答疑律师、乐居-房博士特邀法律顾问、中国法律信息网法律博客和融资网特邀作家、及时雨房产培训特邀法律课讲师,中国咨询专家联盟特邀法律专家,中央广播电台都市之声节目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