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的确定是教学设计的基础。要清晰明确地表述教学目标,在叙写时至少应包括行为和内容两个方面:既要指出学生养成或形成的行为,又要明确这种行为能在其中运用领域或者内容,如:“在讲完元素与原子的概念后,有90%以上的学生能举例说明二者的区别。”这里的“举例说明”即为行为动词,而“二者的区别”即为该行为运用领域或内容。这样才能明确指出教学的目标是什么,而且所用动词必须能对所表述的具体不同特征的行为作出区分,如:说出、背诵、辨认、回忆等属于了解水平;而解释、说明、比较、概括等属于理解水平。不要用概括化的表述方式,如“使掌握元素的概念……”等来叙写。
一般而论,“知识与技能”主要采用结果性目标的叙述方式,明确告诉大家,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所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明确、可测量、可评价,如:“能运用模式图说明气压带与风带的形成原因、分布和移动规律”。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较多采用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的叙述方式,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体验或明确安排学生表现的机会,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如:“重视大气环流对环保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