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曾庆鸿刑事律师
曾庆鸿刑事律师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6,486
  • 关注人气:168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博文
标签:

新型毒品

贩卖香烟

毒品明知

贩卖毒品

普通电子烟

分类: 亲办案例
2023年的最后一周,收获一枚无罪#案件。我团队辩护的吴某某贩卖D品(依托咪酯列管 ),无法认定吴某某主观上对D品有明知,加上其为在校未成年,江西省南昌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吴某某当即被释放并回校读书。可见,案件只要有一些无罪辩护空间,我们要全力争取。当然,遇到有良知、公正、担当的司法人员也必不可少!

经会见吴某某,曾庆鸿律师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毒品明知。理由如下:

1.犯罪嫌疑人供述不明知是毒品。吴某某供述称销售的是普通电子烟,并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不知道里面是否含有毒品。
2.销售价格合理。销售的价格140元/支,符合电子烟的中间市场价格;
3.无涉毒经历。吴某某没有吸毒经历,也未被公安机关处理;
标签:

电动二轮车

盗窃犯罪

无逮捕必要

认罪认罚

分类: 亲办案例
2024年1月4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对张某某盗窃二轮电动车案(因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两次,产生报复心理),价值3040元,因张某某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较轻,无逮捕必要,检察院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张某某立即被释放回家,本案是曾庆鸿律师2024年度辩护的首秀。

经验:刑事案件越早介入,在审查逮捕之前救出当事人,是最佳辩护机会。据悉,检察院践行少捕慎押政策,不逮捕率高达50%。因此,朋友们在碰到刑事案件时,尽早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争取把人救出来。
标签:

江西检察

逮捕起诉

公益诉讼

法律监督

认罪认罚

分类: 美文鉴赏


1.丁顺生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标签:

毒品犯罪

贩卖毒品

昆明会议

涉毒辩护

分类: 刑辩实务
贩卖毒品是毒品交易流通环节的行为,是涉毒犯罪中最为常见的客观形态,在法院的判刑通常是重刑,不少的也判处死刑。因此,笔者结合《昆明会议纪要》等相关司法文件,对贩卖的行为定性予以梳理,以便准确适用法律。
一、对于从贩毒人员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一般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
标签:

毒品犯罪

刑事辩护

扣押提取

称量取样

分类: 刑辩实务

根据《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的规定》,侦查人员在勘验、检查或者搜查活动中,发现毒品的,应当及时提取、扣押,为确保毒品的同一性,梳理以下审理要点。
一、有关痕迹、生物物证的提取不规范,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相关物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采集毒品及其内外包装物上的痕迹、生物样本等物证,如指纹、汗渍等,对排除合理怀疑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零口供”的被告人,可确定毒品与被告人的关联性。
标签:

宜春检察

公诉逮捕

公益诉讼

法律监督

宜春公诉

分类: 美文鉴赏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名单与电话


1.院领导:张乐、欧阳琨、王小龙、杨文、刘永超、付慧玲、郭彦斌、钟文凤、易千、姜彬、杨峥嵘、林洪贵、邓新国
2.办公室:丁雁生 郭建国、朱阳、罗杰夫、甘郁玲  0795-3512215

3.干部人事处:江雅蓉 周苏琴、彭轶波  0795-351217

4.政治工作综合处:吴梦芹、黄瑀歆、钟洲平  0795-3512219

5.第一检察部:吴燕 辛丽娟、邓彪、张永胜、占美香  0795-3512226
标签:

毒品犯罪

禁止混同

称量封装

称量范围

分类: 刑辩实务

全文链接:毒品犯罪案件中称量程序的辩点挖掘

毒品犯罪案件的毒品数量关系到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尤其在死刑适用的时候,毒品数量的称量合法性、精准性认定关系到犯罪事实查证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在其中能找到有效辩点,可能就能救人一命。因此,有必要对公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称量程序的辩点梳理与挖掘。


标签:

取样程序

随机取样

检材样本

程序辩护

证据审查

分类: 刑辩实务
曾庆鸿律师按:通过对毒品取样程序的审查,一旦发现检材、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混合交叉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相关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动摇全案的核心证据,直接影响案件的处理。
标签:

吉安法院

司法审判

公正司法

法院院长

分类: 美文鉴赏
邓建辉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尹光宇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欧阳东平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

 
周  慧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军贤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标签:

退赃数额

违法所得

犯罪所得

经济犯罪

分类: 亲办案例


文/曾庆鸿律师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林某某在侦查阶段退赃70万元,其违法所得是否足额退赃?一审中,审判长的观点有反复。第一种观点,按照起诉认定的85万,尚需补交15万,公安冻结的在账资金另行处理。第二种观点,根据林某某实得金额78万退赃,尚欠8万元在公安冻结的资金按比例抵扣,多退少补。对此,辩护律师不同意上述观点。我们认为,根据实得数额退赃原则,林某某已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