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然尘世的珍宝
很多年了,我一直想写一本《茫然尘世的珍宝》。因为:这句话,就是我写作和身世的概述。
在我的文章里,读者很容易看出“珍宝”,也就是我生命中那些珍藏的时刻,但是,它的底色,其实是“茫然尘世”——淡泊宁静的山水诗,发韧于杀戮频繁的魏晋乱世,看上去酷帅洒脱的佐野洋子,是重度抑郁症患者,擅写田园花草的梅·萨藤,是躁郁症。
作家、艺术家的平静快乐,永远是在摆荡中求衡的平静快乐(那种无痛感的固态平静,通常是因为拥有它的人不敏感,有钝感力护身,这样的人也不会想创作了)。而敏感人士的平静快乐,是在痛苦虚无中厮杀出来的一个片刻……正是我经历过太多痛苦,所以才会那样爱惜每一个发光的瞬间。
在写作中,什么是最重要的?我想,应该是“诚实”。诚实,不仅是一种品质,它更是能力和勇气——眼力好,头脑清明,能对现实做出客观的认知,也勇于直视真实的自我与他人,而不是用最优值理解人事,以此让世界显得不那么尖锐。一个人,当他诚实地面对自我时,他就能坚持走过生命的暗夜。而当他诚实地面对外界时,作为时代的在场者,他就能更精确地去记录世界落在他身上的光影,由自身映射出时代的真实样貌。
技术方面,我惯用水溶式写法,让读者只觉甜咸却不见糖盐。就是用简单的笔墨去写日常人事,不空谈道理,不刻意诗化,而是让我穿过血肉的生命感悟,在读者心中荡开,唤起读者自身沉睡的内在体验……我渴望写出涟漪一样的句子,而这个涟漪的振幅,由每个读者自身的生命体验而来。
我以为:文章像一个任由读者参观的房间,写完后,作者应该关门离去,把理解空间让给读者,不要过度侵占读者的自发解读空间。但是,现在的大环境非常浮躁,就像一个大卖场,人人都在用最大的音量吆喝,为了迅速抓住顾客(读者),作者不得不写出多巴胺满满的句子,像广告牌一样挂在高空。这片发光区域面积越大,就越容易被关注。
可是,如此一来,文学中最迷人的那些山岚微雨,就散逸了——“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当生活被还原出来时,本身就“此中有真意”了,此时,“忘言”才是个重要的技术。
当下,我们每天都活在网络传送的虚拟现实里,从早上起床开始,就陷溺在手机上蜂涌而来的各路信息和段子里。你是否记得,中午吃饭时,你对面那张脸长什么样?你是否感觉到初夏绿叶鲜活的呼吸?上一次你和人面对面深谈是几时?这些具体的东西,都被概念化的信息给隔绝了。所有人,就像被膜状物裹住一样,阻断了对生活的切肤之感,活在头脑风暴的漩涡里。因此,大家才感觉焦虑虚无,无法获取真实生命能量的支持。
我读过两本回忆录,都是写小院生活,平淡之极。就是一边摆桌子吃饭,一边看院子里刚开的晚饭花,天黑了,眼睛看不真切了,饭也吃完了,收桌子。还有一位写五六十年代的,入秋时节,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叫卖“九花儿”(菊花)的吆喝声,鱼、肉是马蔺草捆的,棕子也是,拎手上,下了锅,都沾了草木香气。胡同口的老太,太阳穴上贴着薄荷叶子说沾点凉气。庆祝建国十年,政府号召大家种木芙蓉,政府从城外拖来很多树苗,一毛钱一棵,大家伙儿都种,争相比着谁种得好,这院子都变美了。粮油紧张,香烟更是稀罕物。烟瘾大的人,动脑子找替代品,嘿,就种起了芝麻叶……我对这样的记录者心怀感激,他们让我抚触到生活的声色气味,在那样的时代中,老百姓正是靠着与具体之物的连接,才维系住内心的秩序。这些打动着我。
身处高科技时代,“经验被抽象成无须触摸的形式,我们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去实体化的过程。我们越来越忘记了,塑造着我们的思想的,是我们身处于世的切身体验——空间、质地、声音、气味,在周遭的物质形态和我们的内心思想之间,存在着意义重大的交流”(麦克法伦)……这个世界有太多急切地站队、掐架,太少耐心地看见、感受,我们有必要去唤醒这个世界的物质性。
而我,就是想重现真实的生活流,所以文中我保留了生活的正常流速,没有给它拉进度条,也没有大悲大喜。如果你觉得有些平淡琐碎,那么你可以回想一下,你每天来回穿行其中的生活,它是否就是这样呢?我是可以把枝叶删掉,直奔高潮时刻,端出一个更顺滑刺激的梗概版,可是,生活何时对我做过这种简化处理?那些磨折琐事,我可是一分钟一分钟挨过来的。
我记下了一些琐细的亲子生活,绝非想讴歌母爱的伟大,更不是炖一锅母慈子孝的鸡汤……我是想记录下母职这无法反驳的天命,它的重量落实在具体生活中,被分解成砂砾的那种颗粒感。当代女性不是被饥荒和战乱给摧毁的,而是被日复一日、每日穿行其中的琐碎给慢慢磨损的。
这磨损,本来就是隐形的,所以很多人都不明白,自己是如何逐日变旧的,就是因为它不是大刀迎头砍来,而是混在日常琐事里的颗粒。因此,我也不想把它写成战斗檄文,我只想还原生活的原生态:疲惫无奈,偶有温馨时刻。
我希望读者能静下心来,让那条挟带着很多碎片的河流从你身上流过去,恢复对真实生活的知觉,重新建立与真实生活的联系。这是我希望文本被打开的方式。佩索阿的诗里写:“什么都不想,就是完全占有灵魂。什么都不想,就是全身心体验生活的潮水涨落……”。恩,就是这样。
听书真方便。看书用眼过度时,想歇歇眼,躺床上做拉伸时,怕浪费时间,散步时,还想学点东西,这时它可给力了。听书还有个大好处,就是把语言回归本色。语言,我们往往更注意它的文字层面,但语言其实是有声音的,声音本身也能附带意义,这时音频就显出它的优势了,像老舍、崔岱远、叶广芩、王敦煌、邓云乡、王朔这些北京作家的书,都有人用京腔给你读出来,有的还能把街头巷尾的市声,叫卖吆喝之类的,用北京土话给仿出来,嘿嘿,你别说,这文字一下子就活了,那热闹喧腾的味儿就出来了。
又比如,蔡皋书里的民谣,我去找了长沙话版本来听,“月-亮-粑-粑,肚里坐个爹爹,爹爹出来买菜……”。然后,那个“文稿君”一直在旁边愣着,注解不出来,哈哈哈。我很喜欢川音,爽利喜感,心情不好时,会看四川话配音的电影,“你懂个锤子!”,一锤就锤到了我的笑点,哈哈哈哈哈哈。去年,《繁花》引发了沪语热,其实,中国第一部方言小说,就是以吴语写成的《海上花列传》。为了感受古音,我找了广东话诵读的古诗,广东话保留了入声和某些发音,乖乖,真没想到,一首悲壮雄浑的戍边诗,顿时读得四面生风,寒嗖嗖的北地,冻硬的盔甲,拉弓时的风声,都出来了,普通话版本没有那个壮怀激烈。
但是,我从未想过,这个世界上,会有谁,是用南京话来写作的。我读任何一个南京作家的作品时,脑子里发出的声音,都是普通话。后来,无意读到了一些写老城南的文章,然后,我吃惊地发现:有一群写作者,还真是用南京话来写作的……天晓得!说北方普通话的朋友们,可以直接以口语去写作,灵感从嘴边一路直奔到纸上,这样的畅快浑然,是很多方言区作者难以操作的。
这些作者的年纪,都在七八十岁,就是我爸妈那个岁数,可能平时也不习惯说普通话。严格地说,他们也不是写作者,有些是退休工人,有些是插队落户在外地,写了怀乡的文章,用现在的流行语说,就是“素人写作”。他们也没啥文学素养,写文章就像说话一样。然后,我就乐了,因为,只要一读那个文章,就知道,那是用南京话构思的。哈哈哈哈。
干活时,光着脚巴(jueba,脚)、翘着“小指麻头”(小拇指),“清大八早”(清晨),天还“乌漆麻黑”(黑黑)的,要起火烧煤基(烽窝煤)。也有人去老虎灶(茶水灶)打水。清明前,赶紧吃“河歪歪”(河蚌)。晚上要休息了,快点“挺尸望屋梁”(你别说,还挺形象)。有本事,竖拇指夸你“来斯”,受惊吓,拍拍胸口说:“黑(吓)死我了”。不好好珍惜钱财,就要“喝(huo)西北(be)风去咯”。这些话,一定要用南京话读出来,才能读出那种市井烟火气、粗糙的莽性,和言语间淡淡的奚落。
这些叔叔阿姨,用老南京话写着他们小时候看过的旧物件和老行当,还挺生动。语言中携带着生活流,那口音一出来,城南密密匝匝的小巷子,阴森森的天井,一进进的院子还有老铺子发黑的木头门板,车床上正在车着的日用杂件,如在目下。还有,梧桐树下老店前,排队zan(切)鸭子的人,姑婶聚在井边,一边韶(聊天),一边ci(刮)鱼、过(漂洗)衣服……这些场景通通出现在我眼前。
他们提到的地名:都是老城南才有的,城南自古就是南京的生活区,地名都生猛活泼富生活气息:驴子巷、羊皮巷、白鹭洲、仙鹤街、狗儿巷、螺丝转弯、煤灰堆……天上飞的,地下跑的,煞是热闹。城南旧时还是各路手艺人聚居处,窑湾街(烧砖)、木屐巷、剪子巷、箍桶巷、扇骨营、船板巷、胭脂巷、牛市、牵牛巷、糟坊巷、白酒坊……把这些名字读一遍,老百姓的日子就活过来了,简直就是一幅活灵活现的百业民生图。老南京话很多与城南相关,比如:“马巷的花——没结果!”马巷,是旧时专做绒花的。
我曾试着用南京话读出来的书,是杨步伟,语言学家赵元任的太太。她是南京人,老城南的旧家族,她的书,就像微信语音转文字,真就是拉呱聊天,各种方言都有,有时会看到文中夹杂的南京话(江淮官话)。“说得很热烘”(南京人说一个人爱热闹,就是喜欢“凑热烘”)、照应(照顾)。
她老公赵元任是个超级语言天才,据说能说三十三种方言,他陪罗素在中国巡回演讲时,走到哪里,就把演讲翻译成当地话,各地人都拿他当乡亲,因为方言让他迅速获取当地人的情感认同。有阵子,这对夫妻为了好玩,定了每个星期换一种方言对话,南京话、北京话、湖北话……而杨步伟的可爱之处,正是在于她与口语人格的融合,“脱口而出”的率性。她在回忆里随口聊到的名字,一个个都如雷贯耳,全是顶级学者,而她那个完全不经营的口语表达,说明这对人家只是家常事而已。“随便韶韶”和“如雷贯耳”造成了强烈的对比效果。
读书时,有时会碰到角落里的南京话。比如,《红楼梦》里,黛玉说:“你的意思不叫我安生”,安生,就是安静。说秦显家的女人“孤拐”,就是指女人颧骨高。又比如yiguai,恶心的意思。说一个人碎嘴,叫“嚼蛆”,比如:“就你们这些人嚼蛆”。还有shaodao,就是南京人常常喜欢说的“韶”,指一个人太啰嗦,“贾芸听他shaodao得不堪”。《儒林外史》中也有 “因怕董老太太shaodao”。程乙本里凤姐说:“我来迟了,没得迎接远客”(“没得”是南京话)。曹雪芹家族在南京做官生活六十多年,他本人也出生在南京,长到十四岁才迁回北京,吴敬梓则是在南京待了多年的安徽人,带点口音都是正常的。
世界名著中,也会遇到到南京话。许渊冲版本的《包法利夫人》,里面写到包法利夫人站在楼梯拐角上看着赖昂,“她就站在楼梯高面。天慢慢的黑了”,“高面”指上面。又比说那个男人“真夹生”。“夹生”好比是饭煮到一半,半生半熟,世故人情都不通达的意思。
小说里,常看见以语言造势的情节。比如在奥兹的书里,他是以色列犹太人,他爷爷是俄籍犹太人,即使迁居以色列,骂人时还是用俄文,不然就没快感。外婆外公年轻时在波兰开磨坊,所以只用意第绪语吵架,妈妈被父母不合搞得童年阴影,由此觉得希伯来文更高级。犹太人流亡各地,都能操上几种外语。 犹太人的书里,常会看到一桌子亲戚说着不同语言,在茨威格和斯坦纳的回忆录里,都有这种场景。
意第绪语是德系犹太语。希伯来文才是犹太人自己的语言。奥兹本人在集体公社长大,自诩为新一代以色列青年,他们看不起德国犹太人(说意第绪语),也疏离二战后流亡来的犹太知识分子(说外语),所以奥兹说希伯来语。二战前,波兰犹太人的窘境,也是用语言这个细节承载的。犹太孩子被谆谆教导:波兰语一定要说得明晰精确,这样波兰人就觉得你尊重他的文化,但是绝对不可以比波兰人说得更精致,那样就显得有图谋发展的野心,使他们有危机感。语言尺度上的进退求安,最终恶化成奴性,象铁锈一样,腐蚀了犹太人的自尊心。不管你怎么努力溶入,语言都会提醒你,你在别人的地盘上。所以,犹太人拼死要让希伯来文复活,那是他们自己的精神母土。
语言还携带着思维和行为模式。有些双语人士切换频繁,成了结巴,比如博尔赫斯,他奶奶是英国人,但是他周围都说西班牙语。萨义德也是,和爸妈他说阿拉伯文,然后上贵族学校,必须得说英语。自传里,他就说自己老是用一种语言思考,用另外一种语言说话,一不小心思路就断了,他也是结巴。还有纳博科夫,他的家教是法国人,青少年期待在俄国,十月革命后逃亡英国,毕业之后移居德国,然后再搬到美国,晚年定居瑞士——他的结巴是不定时的,上课一紧张就发作。
语言,落在个人身上,就是文字加乡音。对此,我爱恨交加。以中文作为母语,这个让我觉得很幸福。中华文明非常古老,汉语的成熟度很高,听说某个非洲部落的语言,统共只有几百个词汇,连“飞机”都得说成“能飞的大鸟”,又有些武力孱弱的小国,亡国时连母语都被灭了,没有语言何来文化的保存?这让后代都成为精神上的流亡者。而在汉语中,光是形容绿色就能随手找出几十个词吧,语言是思考表达的工具,充沛的语汇资源,才能锻造出精细的思想和审美,一个词汇非常贫乏的语言,不可能有深广的思想和健全的审美。更何况中国书法本身就是高妙的线条艺术。
不过,以南京话作为乡音,这事让我伤心。据说,在西晋以前,南京还在吴方言区呢,一直到永嘉丧乱,晋王室偏安江左,九十万北人南迁,南京才变成北方方言区。北方士大夫诵读的口音,被称之为“洛生咏”,雅士的洛阳话代表中原文明,备受推崇。宰相王导为了亲民,说几句老百姓的吴语,还被士族讥笑了。这是方言地理学上的一场南北之战,洛生咏大战吴语,可怜的吴语节节败退,一直撤退到镇江以东。
语言上的转变,常常是慕强,趋向于政治或文化上占优势的一方。常看俄罗斯小说的朋友一定知道,俄罗斯贵族也不说俄语,他们说法语。“精神上我们都是法国的居民。对这些欧化的俄罗斯人来说,“欧洲”自然并不仅仅是一个地名,而是心灵之乡,他们通过教育、语言、信仰以及对待事物的共识而生活于其中。(《娜塔莎之舞》)”
南京话比较浊重,就是很善意的建议,给南京话一说,都会变得冲头冲脑。比如让小孩少吃点凉性瓜果,怕引发腹泻,就说:“香瓜甜如蜜,MAOSI(厕所)在隔壁”。那是我能听懂,但永远不会去说的那种南京话,老南京的南京话,侉里侉气的。连“干么四?没的四!”(干什么?没事)这种基本款南京话我都不说,我差不多就是把普通话发音揉进南京话的调子而已。
我讨厌老南京话,和城南的气场也不投,城东山水的开阔萧然为我所深爱。站在夕阳下的古墓公园,比吵吵嚷嚷人挤人的夫子庙感觉好太多了。城北下关并入鼓楼之后,开发得很好,滨江一带江景优美。城西的高楼林立也算是现代文明。我对城南的老旧房子也毫无怀旧情绪,一直到九十年代,我城南朋友因为家里太小,还在老房子的楼阁子(louguozi 阁楼)上睡,去她家玩的时候,还要跑公厕,简直是心理阴影。
语言就是一个人的设置,我对着书比对着人的时间还多,脑子里全是普通话,内心翻涌的心潮也都是普通话,南京话只供与亲友谈事,普通话才是我的灵魂栖息地。我的普通话词库比南京话大多了,普通话模式的我,更加言辞通达、抒情流利,像是个手握精兵强将的将军。
词库的储备,只是一个方面,事实上,我是滑入了另外一重人格。小时候,周围只有本地人,大家都说南京话,随着城市发展,高校扩招,网络交友普及,说普通话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了。渐渐的,我的朋友几乎都是说普通话的,我离我的南京话人格越来越远。一说普通话,我读过的书、写过的文,都回魂到我身上了,整个人都被精神化加持了。一说回南京话,我就是春运短视频里,那个从外企回乡的安娜、杰克,瞬间变身为披着花棉袄歪在炕上的春花、二狗子,谈笑间,优雅灰飞烟灭,很快融入亲友。
南京话属于江淮官话,官话语系无论哪支,基本上都和普通话差不多,只是音调不同,落在纸面上看不出效果,只有听读时才有鲜明的地方色彩,这大概也是南京方言很少拿来写作的原因。如果你熟练掌握了老南京话的骂人语系,也能说个痛快。有次我看见过一个城南老太的精彩骂架,然而那些老南京话的词汇,我听都没听过,感觉比我的南京话毛细血管丰富多了。我的南京话骂人语汇非常贫乏,顶多是“甩货” “二五郎当”。随着城市发展,人口流动,很多方言也被普通话冲淡,走向凋亡。齐如山《北京土话》中的很多话,现在已经没人说了。不断新生的方言,应该是“网络用语”吧。我们的父辈只会说老南京话,难听但混着旧时记忆,还是觉得亲切。现在我们的孩子完全不会说老南京话了,方言已经随着长辈死去了,这么想着,又有些怅然。
一
昨晚又开始重读劳拉·英格斯·怀德的小木屋系列(之前,我写过这个系列的第一本《大森林里的小木屋》)。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国颁发《宅地法》,开荒者可以获取公有土地。然后,就出现了很多像劳拉这样的拓荒家庭。他们拖家带口,在马背上寻找水草丰美的定居点,然后开垦安家。劳拉一家,一开始是在威斯康辛的大森林,然后驾着篷车经过堪萨斯、爱荷华,呆过明尼苏达,最后定居在达科他的放领地。怎么没有人给这套书画一条路线图呢?
这个流动的垦荒者之家,它有很多异质的冲突与调和,比如:自由与责任、物质贫穷和精神富裕、规矩和大自然中的放养。
再读的时候,突然有点害怕。妈呀,那是美国的大草原啊。没有电子地图,也没有行程规划,没有警务人员,没有医疗设施,万一来个流窜犯,或是有个啥急病怎么处理啊?他们安家也挺随性,看着土肥水近,就停下盖房子。这也太任性了吧。而且,拓荒者真是高危职业,有一次,爸爸被五十只狼围住,一直跟了他四百米,可能当时狼是饱餐过,才没有攻击爸爸。解开马缰绳后,马跑出了鞭子都抽不出的史上最快速度。除了狼,还有豹子、毒蛇,以及,被比喻成“狼”的印第安人。
而且,拓荒者真的很穷啊,劳拉只有一个玉米棒包着布充作娃娃的玩具,两姐妹共用一个锡杯。爸爸驾马两天才到镇上,带回来一些日用品,让大家惊喜万分的礼物,是一小包白糖,大家轮流尝了一口,就收起来了。那是招待客人用的。圣诞节收到了蛋糕,她们实在舍不得吃,就在底部舔了一下,这样蛋糕看上去还是完整的。
这才越发意识到作者的高妙 ,作为一个六十五岁的老太太,她确实是保留了童年的视角。我的顾虑,完全是成年人的思维,而在孩子的视野里,只有长满紫罗兰的草原,眼前窜过的大灰兔。她不能意识到危险,因为对每个被爱的孩子来说,父母的卫护就是坚不可摧的。劳拉好奇的,是草原中的一条不知通往何处的路,她珍爱的,是家里养的狗,当她以为它被溪流冲走时,她非常伤心,这就是她的价值观,完全是儿童式的。在她眼中,草原上空的星星会跳舞,早晨的喇叭花在唱歌,这可不是中国小学生在好词好句手册里摘抄来,准备涂抹在作文上骗分的矫情句子,这是劳拉的真实感受。
爸爸从小镇带回了给家人的礼物。小姐妹俩得到了露出星星的发梳,其实就是最廉价的塑胶产品。妈妈把姐妹们的头发梳好,戴上发梳,姐姐戴的是蓝星星发梳,印象中,妈妈总是给姐姐配蓝色服饰,因为姐姐是金发碧眼吧。即使拮据,妈妈对美也不苟且。还记得么?她拆旧裙子给窗帘做花边,冬天的奶酪不黄,妈妈刨了胡萝卜丝进去,让它的颜色更好看。
“姐姐的金发里出现了一颗蓝色的星星,劳拉的棕发里也出现了一颗红色的星星。姐姐看着妹妹的星星,妹妹也看着姐姐的星星,她们都笑了”……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每次读到这里,我都想哭,只有小孩才有这种不关乎物品价格,直见本体的满足感。不然怎么说童心通神呢?这种用最低文字成本直指人心的表达效率,是童书作者必备的,安徒生、林格伦、杨松笔下也常见。
二
劳拉是在不断的搬家迁徙中长大的,但是妈妈对她们有严格的要求:接人待物要温柔,吃饭时不许说话,基督徒周日不能工作,不可以接近粗俗的铁路工人。即使在不见一人的草原上,小姑娘们都是换上干净睡衣睡觉的,这都是清清楚楚的规矩,她们是得体洁净的孩子,并不是没有教养的野孩子。她们有对文明的坚持。下暴雪时,她们在屋里安安静静地缝被子,妈妈说她们必须做淑女,我们中国古代的闺秀,也是通过做女红来养静气的。劳拉被富家女纳尼欺负羞辱时,她仍然恪守妈妈的教诲,对招待她的富家女妈妈说谢谢。谁穷谁富?看教养,看心灵。
这真是一种很神奇的教育。大自然教会她敬畏天地,“溪水会退下去的,但没有人能命令它这么做,劳拉知道了有比人更强大的东西”。相爱的父母活体演示了人伦,《圣经》指示了她怎样作息。她是自由放任的,她也是懂规矩的。在流离的生活中,她不害怕,她的安全感来自稳定的家庭秩序和对信仰的依傍,以及自律之后的自信。
以劳拉为例,幸福的孩子需要的是:承担责任并相爱的父母,大自然,信仰。劳拉的父母都在努力工作,爸爸打猎、种地、打短工,在风大雪深的日子里,就在家给妈妈做床架、编摇椅,至于妈妈,简直是双手万能,炼黄油、做窗帘、做小姑娘的衣服帽子,她能瞬间把一个帐篷变成家。在大草原这种地方,她都把孩子们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在这样一个颠沛流离的生活中,这个稳定的家庭秩序从哪儿来的?就是爸爸和妈妈的手在维护啊。
孩子们身处秩序之中,也就习得了自我管理能力,会帮助爸妈干活,妈妈做饭时,一个递柴火,一个摆餐具,一起带小妹妹。完成家务责任之后,才会去玩耍。别说孩子,就是老狗杰克,都视自已为家庭成员,会在男主人不在家时,自行去巡视马厮和牛栏。爸爸说,上帝创造了我们,让我们生而自由,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自己照顾好自己——自由的赠品是责任,这是爸爸骑在马上的脚和爸妈不停劳作的手,教会她们的。
三
事实上,这个满是野兽的荒野,只靠爸爸的猎枪和猎犬去保护的安全,是很脆弱的。但孩子们不觉得,就是因为松驰的父母。爸爸自由不羁,对某地生出好奇心,妈妈立刻收拾跟随。夜宿在大草原上,爸爸拉小提琴,妈妈洗衣服,没有身处流浪生涯的恐慌。就连前几本书里的狼,也挺松弛的,敢追着爸爸的车子跑。劳拉的爸爸也打猎,但他只为糊口,他不惊扰繁殖期的动物,超过食量的鱼会扔回水里,他有朴素的环保意识。那时,人和万物之间的关系,也是松驰的。
每次,爸爸找到定居地,就砍木头,盖房子,砌壁炉。入住时,妈妈会把一个瓷做的牧羊女放在上面,这是妈妈的珍物,追随她走过了千山万水。瓷是易碎品,可是她稳稳地端坐在壁炉上,在散发着新鲜松木香气的新屋里。这个牧羊女,在跨越几个大州的颠簸之中,被爸爸妈妈保护得那样好,她也贯穿了整个小木屋系列。
这个瓷质牧羊女,易碎又坚强,就像这家人——易碎的,是生活:随便一场蝗灾,就毁掉了爸爸整年的耕耘。辛苦盖好了房子,装好了家具,犁耙出耕田,政府却改变了分地政策,他们被迫再次搬家。坚强的,是对家与爱的信念。爸爸颗粒无收,只能去打短工。可是他拉起了琴,一家人合唱着:“游遍各地宫殿,享尽富贵荣华,可没有任何地方,比得上我的家”。
四
重读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作者的了不起。就像《红楼梦》,你仔细看,就会发现黛玉无论是肉身还是精神,都是在成长的。好书会呈现动态变化的人物形象。小木屋系列里面的劳拉,也在不断迁徙的过程中,慢慢长大了。她从荒野之子,成长为肩担责任的社会人。
当印第安人的宣战鼓声响彻午夜,爸爸不眠不休地做子弹时,劳拉知道了爸爸也会害怕。当老狗杰克死去时,她感受到死别的悲伤。当她开始疑惑,我们都来开荒,那印第安人去哪儿呢?她慢慢明白了人类的侵占掠夺。当姐姐因为猩红热而瞎掉时,她懂得了人在命运前的无力。当富家女纳尼讥讽她的寒碜外套时,她第一次有了身为穷人的羞耻。当她决心给失明的姐姐做眼睛,把看到的一切都分享给姐姐时,她习得了观察和描述的能力。当她强忍着反感去上班,挣工钱供姐姐上盲人学校时,她的肩膀告诉她爱的沉重。
姐妹俩的差别,也越来越明显。姐姐玛丽沉静乖巧,妹妹劳拉调皮好奇,妹妹对盲姐姐描述一个在日落时路过她们的牛仔:“黄褐色的草原环绕着他,他一直跑进了太阳里,他会随着太阳环游世界”,姐姐纠正妹妹:“他不会跑到太阳里的,人只能在地上……”,她们是形影不离的姐妹,可是她们分居在两个国度:凡人的,和诗人的。而这世界上,从此诞生了一个作家。
五
系列里的书,越到后面我越不忍看,小姑娘劳拉来到了小镇——美国当时在修横贯铁路,很多拓荒者在沿线开垦定居,一个个小镇成形。劳拉的眼睛慢慢地蒙尘了,是生活本身的尘土。世事艰难,不是说小时候就不存在,而是,那时她是个小孩,她看不到。这个视野的慢慢拔高,能写出来,很棒。这个系列的第一本《大森林里的小木屋》,是最广为人知的一本,其实它也是童心最明亮的一本。包括我自己, 也是反复读第一本。
接着看剩下的八本,我们通过一个十九世纪小姑娘的眼睛,看到了工业大时代的到来。最初,劳拉不喜欢吵闹的小镇和醉酒粗口的铁路工人,不喜欢到处都是敲凿铁路的巨响,她非常怀恋威斯康辛的大森林,哪怕是银湖岸边一只披满月光的大狼。而在第二本书里还敢围观他们的狼,在第五本里已经逃往西部了,连雁群都被盖房子的噪音吓得掉头飞走了。当年,爸爸之所以离开大森林里的小木屋,也是因为“人越来越多,动物纷纷离去。爸爸也不想呆在这里了。他喜欢动物能安心生存的地方。他喜欢小鹿和妈妈躲在树影里啾着他”。
小木屋系列里至为感人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书里很多写景写动物的篇章,就是优美的自然随笔。小木屋系列,我认为可以当成自然文学来看。自然文学家都有敏锐的官能感受力,长于描绘景色,以亲近山川鸟兽来获取慰藉,劳拉正是这样——拓荒主题和自然文学,本就有天生的血缘关系。写《乡村时光》的苏姗·库珀和她爹,也是描写拓荒生活的自然文学家。另一位拓荒小说作者,写《拓荒者》的薇拉·凯瑟,她书中的景物描述,已经是作品重要的结构性部件了。因为:拓荒者与之爱恨厮磨的爱人,就是土地啊。
十九世纪时的自然文学家,约翰.巴勒斯(1837年出生)、约翰·缪尔(1838年出生)、梭罗(1817)纷纷记录了荒野给予他们的精神启示。而在后来的自然文学作者中,在西进运动开展了一百多年,工业突飞猛进,荒野不断被碎片化之后,利奥波德在二战时期开始写作的《沙乡年鉴》中,开始讨论恢复土地健康,蕾切尔·卡森则提出工业化对生态的破坏。而这些,在怀德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始写作的小木屋系列里,其实已经隐隐呈现。只不过,她不是用理论研究或生存实验,而是以一个小孩的真皮层感受力,体验出了这些。
六
单看《大森林里的小木屋》,是田园牧歌,而整个书系看下来,是一曲离别的骊歌。劳拉告别了童年的草原和大森林,也告别了被文明驯服的荒野,告别孩童天真的快乐,迈向成人的责任。
劳拉18岁结婚,丈夫因感染白喉而瘫痪,22岁生子夭折,23岁家被烧毁。27岁,劳拉买了农场,开始养殖耕作。她像爸妈一样手脚不停,18岁的她用双手缝制嫁妆,结婚第二天就给打麦工人烧饭,辛苦种出的麦子被冰雹打坏了,没时间哭,得赶紧耙田准备下一轮播种。孩子死了,可是干草仍要割,工人仍要吃饭,她还得干活——在“天地不仁”这事上,古今中外都差不多。但她仍在窗台上种了一盆天竺葵,仍然觉得日子是辛苦又快乐的。这不就是把牧羊女放在壁炉上的妈妈吗?
劳拉离开爸妈的小木屋,又失去丈夫的小木屋,最后建造出新的小木屋。小木屋,就是“家”。九本书里,其实有好几个“小木屋”,这个意象,它是物理空间,更是心的栖居处。冬天大雪封门,但是劳拉一点也不寂寞,“她喜欢她的小屋,她喜欢做家务,她喜欢猫狗陪着她,她有时去牲口棚看马,就像去看朋友一样。”
43岁,劳拉在女儿的鼓励下开始写作,65岁,她开始创作小木屋系列,她频频回望一生中最美好的童年时光。“在并不计算的天真之美中,它只见到深度,见到生命独一无二的浓郁”。自由独立的女拓荒者劳拉,和大森林里的小劳拉,在这九本书里,一次次拥抱——她终于成为她羡慕的那个勇敢的牛仔,“他一直跑进了太阳里”。
老北京每天早起,这边打扫除尘,那厢就开始扇风起火,炉子上架上茶壶烧水,等水滚了,家里也拾掇干净了,那眼也静、心也静,停了手,滚水入杯,美美地享用一壶热茶……这种场景,我常在老北京民俗或小说里读到,以至于,我觉得这接近于评书的开场白,那个响板,早起,是一天,也就是每个生命小单元的开启,是有仪式的。
我当然也有,我习惯性地煮咖啡、烤面包,摊开书抄一段,过去在家里囤了很多纸,是给皮皮打印卷子、画画用的,现在她们学校直接发讲义,画室都是用专用画纸,这些纸就成了占地方的冗物,我拿它们练字。早晨把一摞纸从沙发下搬出来,用打格器划出一道道隔线,摊开书——一开始我抄字帖,后来我即兴抄书,抄各种好玩的书:花谱(我喜欢古代花名)、民俗志、草木书、茶经、香谱等等。前阵子我在阁楼上理书,翻到一本小时候看的赏花辞典,循月收了很多写花的诗词。
我努力追赶日月的脚步,现在真的已经抄到五六月了,差不多和我的日子同步了呢。这样我放下书本,就能去楼下看书里提到的栀子或蜀葵。这本书有一半的厚度都给了春天,毕竟,宋人最爱的早梅(正月、二月),唐人最爱的牡丹(三月),还有最宜入诗的海棠、梨花、杏花、桃花、杨花,通通都集中在春天。今天早晨,我抄到了夏天,一上来就是一老拨子《采莲曲》,全是南朝人写的,南朝乐府民歌中,写得最多的就是荷花。南朝定都在南京,我感觉她们都是在玄武湖里采莲(错觉,采莲是江南旧俗,遍布吴楚越三地)。
南朝时,没有经历过后代若干次围湖造田,玄武湖的湖面还是很开阔的(十五平方公里!),所以,六朝时常以玄武湖作为水军的泊地和操练场所。宋代时,中国气候变冷,写梅花诗的都挪到淮河以南了,江南水位也降低了,熙宁八年,湖中淤堵,当时的江宁知府王安石,奏请在湖中“开十字河源,泄去余水……使贫困饥人,尽得螺蚌鱼虾之饶,此目下之利。水退之后,分济贫民,假以官牛官种,又明年之计也”,不疏溲,却挖河泄水,围垦造田,为了获得短时的荫溉之利和政绩。
地表变化,再加上这类缺少生态环保意识的人七搞八搞,如今的玄武湖水面,只剩下六朝时面积的三分之一(四点七平方公里)。你说领导是时代导致认知的局限性吧?那同时代的杭州知府苏轼,碰到同样淤堵的西湖,人怎么就知道挖出湖泥造堤,疏通湖道呢?西湖是多么幸运啊。
现在的瘦身版玄武湖,是开放景区,常有人在那里跑步溜弯,但也仅限于环湖逛悠,我读程千帆回忆录,据说在三十年代,玄武湖的樱花谢了以后,每每还能买到应季樱桃,满湖都是荷花,湖上有游船,不是划桨,是渔家女撑船,听着颇有野趣,不知能不能“误入藕花深处”。现在划船都是局限于小块水域,想“度手牵长柄,转辑避疏花”,在荷风碧涛之中穿花而过,衣袂生香,那是不可能的。
然而,那天我路过玄武湖,非常吃惊地发现:湖里多了一条路!我眼神不好,以为是清理水藻临时搭建的竹桥啥的,走近一看,居然是一条新建的入湖栈道。走上栈道,我第一次离荷花这样近,现在开花的是睡莲,但真正的荷花,它的荷叶已经亭亭出水了。我看见昨天下的雨落在那荷叶上,映着天光,那些穿过我午梦的巨大雨声,变成了荷叶托住的水洼,像是贮存在这些个荷叶杯里的时光。
看着荷叶,我想起来,还真有一种荷叶杯,它源于唐代的碧筒饮,就是采刚出水的荷叶盛酒,将叶心捅破,然后从茎管中吸酒,“言酒味杂莲气,香冷胜于水。”这荷叶就被称为"荷杯"、"碧筒杯"。如果是在临水的场景里,就更添趣味。“花的忽闻敲双桨,逡巡女伴来相访,酒盏旋将荷叶当。”写的就是渔家女在采莲时,摘下荷叶盛放自酿的农家米酒对饮。人工的荷叶杯,有金银的、竹雕的、瓷的、玉的,举杯时,好像真的就沾染了荷的清气。苏轼贬海南时,手边最后一个舍不得卖掉的爱物,就是一只白玉荷叶杯。
我见过用作茶具的荷叶杯,多是淡雅的青瓷,边缘微皱,卷拢如嫩荷叶,但是,只有大自然才能调出眼前这新叶的绿,比岚色、竹青、水绿都深,但又比柏绿要浅的芰荷绿,它只能是为初夏淡碧的天、新荷的红而生——荷花是难得的花叶倶美的花:“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此花此叶常相映,翠减红衰愁杀人。”荷花的花与叶,会同时用来形容美人,荷叶罗裙正好配绣面芙蓉。只有莲花,诗人会专门为它的叶子写《看叶》诗:“看花应不如看叶”,他们觉得,荷叶染露的香气比花更有清韵,“藕叶胜花香”。
接着,我看到惊飞的白鹭,掠过了娇黄的睡莲,就和诗里写的一样。
身处湖中,和立于湖畔,感觉迥异。远眺的湖,只是身外物,和四面八方包围过来的湖,是不一样的。有了这么条栈道,现在,我一伸手,真的就能摸到翠生生的荷叶了。玄武里的荷花和睡莲混植在一起,睡莲的叶子,贴水平平一片,有个V字缺口,而荷叶是高高出水的……荷叶手感毛毛的,梗上有细刺,难怪,博物馆里常见的粉彩荷叶吸杯上,有模拟成叶梗的吸管,那吸管上确实有黄瓷烧的小刺。
入湖栈道让我走进湖中,走近真切的荷花,更直接走入采莲诗的情境之中。
天啦噜!早晨我抄《采莲曲》时还在暗笑,那么多“荷丝傍绕腕,菱角远牵衣”、“露花时湿钏,风茎乍拂钿”、“锦带杂花钿,罗衣垂绿川”,淡妆、罗衣、锦带,又是钿又是钏的,这是仕女游湖还是采莲啊?
采莲,在古代,有时是劳动,就是采莲藕和莲子供出卖和食用,后来,它也是一种娱乐性活动。采莲女,在汉代是劳动妇女,到南朝,是宫女和仕女。采莲曲,一开始是“劳者歌其事”,就是采莲女在干活时群歌互应(类似于《采茶舞曲》?),到南朝,成为贵族宴乐的轻糜艳歌,一直到唐代,才从宫体诗重新变为民歌,恢复了健朗活力。随着南风北渐,北方的宫廷里,也常常有拟江南生态的荷花池,皇帝也会听这些江南民歌,对了,《甄嬛传》里的安陵容,就是唱着《采莲曲》踏歌而来的。
我把荷花诗一路抄下来,发现六朝的荷花,多是夏日盛开的红莲,采莲人是着罗衣的宫女,再往后,从唐代开始,有了晚荷、残荷、凋荷、月下荷、雨中荷,荷花的精神意味,开始从艳丽芬芳变得高远清贞。
但是,《采莲曲》中,不管是渔家姑娘还是宫女,人与湖,都是一体的。她们摇橹采花,唱着小曲,穿行在荷香莲影、叶卷花舒之中,双桨剪开波光,荷花玉面交映相照。荷花花型大,会把人遮住,所以才能“笑隔荷花”“莲花乱脸色”“莲花过人头”,和情郎嬉逐,衬出少女的娇羞。江南水网密布, 遍植莲藕,“莲”又通“怜”,“丝”通“思”,“藕”通“偶”,“芙蓉”(荷花)又暗指“夫容”,在古代常用来象征爱情,采莲多半和兰舟、桂桨、娇憨的少女、思君联系在一起,都是那样美好鲜洁的意象。
但其实东晋、南朝是个战乱频繁的乱世,朝代更迭,充满了刀光血影的杀戮,而正是这血色弥漫的时代,欢唱着《采莲曲》,清幽淡远的山水诗也开始发轫,《陶渊明传》里,有小半本都是军阀交战史,如果看不见前半本那些夺权的惨烈,就无法理解他对平静生活的渴望。“悠然见南山”,悠然(松弛)、见(没刻意寻找)、南山(大自然),每个字都是踩着血脚印走过来的。
那我为什么要天天抄这些东西静心呢?不就是因为眼前的世界越来越戾气深重吗?不就是因为到处都是吵骂不休的人,每个角落都叉腰站着思想和语言的暴徒吗?
我虽然爱着深秋之隽永,但也觉得,春夏之交的时光,是一年中,体感最舒适的日子:空气中有薄薄的云层可以蔽曰,早凉中去买菜,一点也不晒;时不时落点小雨,把浮尘都洗尽了,天地一派清明,视野像是擦干净的镜头,万物纤秀可爱。
任何时间段,空气都是香的,紫藤的粉香、楝花的甜香、香樟的清香、槐荫的幽香,还有满墙蔷微葳蕤生香。书桌上白色的风铃草,一颗颗鼓涨起来,隐隐有皂香。草头嫩时,炖好一锅河蚌汤,撒一把上去添香。等草头老了,蛤蜊就肥了,清早去菜市场买一斤,打一盆清水,搁了油盐让蛤蜊们吐沙,中午拿来做韩式海鲜汤,吃个痛快。
春夏之交,美如绝句。绝句都不长,像抓拍,有很多绚丽的时刻,一晃而过的情绪,隙中火般的视觉瞬间。春夏之交,随手掐个瞬间,都是绝句。绝句短而有味,嚼来余韵悠长。
比如:早起送小孩出门,窗外有稀落的雨声,天色被雨云遮住了,老也不亮,也没有睛天那种银质明亮的欢快鸟鸣,于是,我昏沉沉地,又睡过去,脑子里想着有一句诗挺应景,总也打捞不出来,睡醒了,那句诗突然浮上来,是“雨暗初疑夜”。
又如:春天的风很大,洗了衣服都不敢晒出去,怕被吹跑,入睡时耳边还是风声猎猎,做梦,梦中也刮起极大的风,头发被吹得盖到脸上来,然后我被吹醒了,一时不知是醒是梦……现实的风吹进梦里,与梦境连成了一整块。
还有:两棵野树间,有人随手给牵了绳子晾衣服,后来又不用了,那根被遗忘的绳子上,悄悄地爬上来一枝野蔷薇,热油嗞啦地开了一路,轰轰烈烈拉开一面花幕。虽然花期短促,但每一朵开得都认认真真,不敷衍。春天,就是草木一笔一划写给天地的,阅后即焚的情书。
再有:河边,晚樱碎英满地,青枫绿意满涨,一只小野猫趴在桥栏上,静静地看着河水。它转过脸来看着我,它知道春天很快就要过去吗?它知道自己猫生短暂吗?至少这一瞬间,它是快乐的。
又有:有一天我在树下走,听见雨声淅沥,却没有雨水落下来,是被道路两侧树叶交织成的叶子层顶给挡住了。它们真能长啊,我穿过这树叶的骑楼,想着:春天是这样年轻热烈的季节,等到冬天,树们会还给我一个完整的天空。
读诗集,在黄州,冬天落了雪,苏轼一大早就急急去赏雪,他不让牛羊踩踏,“未许牛羊伤至洁”。又有一个春天的晚上,他喝酒喝多了,在回家的路上,醉意昏沉,干脆下马解鞍,在桥上枕鞍小歇……他本想策马到草地上睡的,但“可惜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他直接睡桥上了,怕马前行踏过溪水时,踩碎了水里如美玉般的一溪月华。
月色,雪,分文不花却又无比珍贵,不须买却又不可久留,一颗敏感的诗心,遇见了美,是那样的喜悦珍惜,才会说出“莫教踏碎琼瑶”、“未许牛羊伤至洁”这样的话,就是因为对美的爱惜,而美又那样不可据,他才会写了那么多诗,“欲将诗句绊余晖”吧。文学的功能,原是对美好时光的不舍与挽留。诗,就是不忍之心。
生命中,会偶遇这样的片刻。无心而来,无法经营,飞临在尘俗的日子里,完美却又易碎,只是瞬间之旅。春夏之交这些美如绝句的瞬间,就是这样,它们让人生出“不忍”之心,哪怕只是短时的,也想留住它们。朋友圈里,每天都有人都爬山涉水,赴春日之约,赶着花期拍花,写春天笔记,赶着喝新茶、吃春菜,都知道这种日子像掐出的一点茶尖,一年也没多少天。原来,大家都有一颗不忍之心啊。数码时代,信息影像储存易如反掌,但如果没有进入生命体验的层面,就只能留下事物的躯壳。每个瞬间,在初见心动的时候活一次,想起的时候,再活一次,成诗之后,活无数次。
年前,去驿站取书,老板娘对我说:“月底快递就要停了,你想买什么快点买”,紧张感骤然降临。那两天,我急急囤积火腿、羊肉、咖啡豆、奶酪、洗面奶、隔离、我妈的药、给皮皮买的简忠威水彩书和杨柳青年画集……我是独女,同辈不是在外地就是在国外,父母辈的长辈日益凋零,即使尚存于世,也乏于脚力,顶多打个电话拜年。由此,我家的年,完全没有迎来送往,基本与常日无异。说实话,近年来,传统的年味益发稀薄,届临年关的“年感”,全靠这个“快递快停了”。
但“年”还是蹑着脚步来了。腊月二十七、二十八的时候,街上尚有不少人,拎着大红盒子装的年礼,二十九,公车上遇到两个花木市场买花归来的,捧着蝴蝶兰和郁金香,像捧着一个春天。三十那天,车厢里只余我一人,平日寂寂静的住宅楼里,却充满了声音和气味:邻居在砰砰开门关门,是在换春联,另一家溢出糖醋带鱼的香味,年,真的来了。
炖了一锅牛肉(平日我就是这么对付过日子的,三天烧一大锅牛肉或猪肉,加白菜粉条是一锅菜,加胡萝卜土豆又是另外一锅,最后的边角还能用来下面),买条大青鱼,鱼片做了香煎鱼,鱼头炖一个豆腐汤(“年年有鱼”是最后坚守的一点传统)、拌了老南京十样菜(菠菜、荠菜、胡萝卜、干丝、香菇丝、豆芽之类蔬菜豆制品,汆熟以后用盐、味精、麻油杂拌,这个菜健康又百搭,我平日也常做一大锅,每天取食一些,以各类应季蔬菜、豆制品,补充肉食所缺营养)。
一切如常。
草草吃完三菜一汤,算是过完除夕。灯下,继续看没看完的书。春节前后,看了四版苏轼传。风味各异:
李一冰版是以苏轼这滴水,对北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党争做了详尽的水文考察。苏轼身兼川人、文人、士大夫多重属性,本人又热爱交游,历经宦海浮沉,以他为中心辐射编织出一张网,自然能打捞出各路政治和文学界的风云人物。
《孤星之旅》口语化一些,他搭建了苏轼的关系网,做了视觉景观丰容,把苏轼像游鱼一样,放游在具体的人际和大宋烟火中,让他自己出川考科举、在朝堂上斗嘴、趁酒兴和书画知己挥毫互和、贬东坡,和老妻一起给病牛喝蒿汤。让他四处冶游、设计房舍、种树赏花、收藏文物。让他起,让他落,让他张扬,让他淡然。还有一个洪亮版。这三本都是循年谱写的,开阖纵横的大传记。
另外有本是王水照他们编的《苏轼诗词文选评》,选篇很好,点评精当,是以作品分析串连的小传记。
前年,小孩备考,整个春节都顶着冻雨和暴雪去补课。有暖气的等候区坐满了家长,我在冷风嗖嗖的楼道里,来回踱步取暖,听各种版本的红楼梦解读——穿着赘重的冬衣,鞋子已经被雪水浸湿,左手拎伞,右手拿包,连捧阅读器的手都空不出来,又实在舍不得这时间白白流逝,只能听书。那年的春节,我是在贾府过的,听她们过年前整饬有序地漆桃符、焚香柏,除夕行礼、散压岁钱、献椒盘、喝屠苏酒,然后抹牌游戏,能出门的爷们都去逛琉璃厂和庙会,不能出门的女眷在家里喝年酒、看戏。
今年,我是随着苏大学士四处升谪:某年初一,开封大雪,在暗如井底的囚室里呆了四个月,”魂飞汤火命如鸡”,乌台诗案终审结束,被贬黄州,余悸在心的苏学士,踏上远谪之路。之前的某年初一,当时他还在杭州做通判,在赴外地出差的驿站,接到一封散发着香气的回纹情诗,苏学士写下“欲卷重开,读遍千遍与万回”。这是情窦初开的家伎还是欢宴上相谈投契的官妓,我不太确定。但那是轻盈香艳的一缕绮丽梦思。又有某年元宵节,和皇帝一起坐在城楼上,皇上赏了个橘子给他吃,“传柑归遗满朝衣”。又有某年,快过年了,一代书圣苏学士,笔墨几已用尽,困窘到自己拿松脂烧墨丸,结果引发失火,他老人家从火中抢救出五百个墨丸。荣宠之极,风雅之极,困顿之极,又落魄之极。他的诗里喜欢用“鸿”字。他的人生也确实起伏不平……我跟着他高高低低地飞了一个春节,纸游了他“兹游奇绝冠平生”的生命风景。
看着看着,夜就深了。这个冬夜,和往日又有什么区别呢?皮皮上学的日子里,每天吃完晚饭,在她下晚自习前,我还有三个小时,煮点白茶,看冬日书:红楼梦考据、魏晋尺牍研究、南斯拉夫史(为了深入理解用塞尔维亚语写作的乌格雷西奇)、宋代香谱……。看累了,我起身,做点肩颈和腰腹瑜伽,预防颈椎病和下肢血栓(伏案工作者的职业病),顺便给皮皮烤一份烟薯,这是她最爱的夜宵。屋里暖如春天,红薯的香气漫溢出来,外面是化雪的滴答和被冻住的风声。
“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 ”。这样简素平淡如平日的年味,何尝不是幸福。书桌旁的相框里,过年前,我给换了一张画芯,这张画,仔细端详,就能发现:它不是书房清供水仙,而是常在碗盘储案上出没的韭菜,我喜欢这脚踏尘泥还开出花来的,最最渺小平凡的家常菜蔬,又如豌豆花、葱花、荠菜花、芹菜花,也很美。黄永川、川濑敏郎和雨宫由佳都插过油菜花。雨宫还曾经把院里的南瓜花、紫花菜薹、苦瓜花,还有做菜用的青椒拿来插……插花不在于花艺、花道、花材的高大上,更重要的是,用植物抒发和记录此时心境,家常日子配家常菜花,挺应景。
所以,何为“俗”又何为“雅”呢?
苏轼贬惠州,给弟弟的家信里,写的是啃羊脊骨的快乐:“恵州市井寥落……(买其(羊)脊骨,骨间亦有微肉,热煮漉出,渍酒中,点薄盐,灸微焦,食之……意甚喜之”。他自嘲自己把肉吃得很干净,连狗都没法再找到肉。“此众狗不悦矣!”此处安心是吾乡?更大的浪头还在后面,苏轼刚刚盖好准备养老的白云居,就接旨贬儋州,此处无屋无米无友,但他也很快随遇而安了,食芋饮水,走街串巷交朋友,作诗云“但寻牛矢觅归路,家在牛栏西复西”。我家在哪里?顺着牛屎一直往前走呗……无论是《羊脊骨帖》(我胡扯的)、还是牛屎入诗,都很活泼生动,写羊骨牛屎和“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大雅又大俗的,正是同一个东坡居士。无论清风还是牛屎,无论是江南玉骨幽香的寒梅,还是海南一路旖旎的木棉道,无论是玉指吹弹箫管的杭城歌姬,还是吹葱叶口哨逗他的海岛顽童,都是日子,当然也都是诗,诗不在日子,而在生机。死掉的生活没有诗。
沈从文晚年从事文物研究,他收集的文物,多是民间的工美作品,为生活服务的家常物什,不是雅士文玩或宗庙礼器(博物馆专门为他办了“内部浪费展览会”,就是讥讽他买来的“废品”),他的研究路数,也不是学者式的抽象理论,而是切身感知的研究散记,他关心的,是什物中的“人”。“我对制作过程充满兴趣,对制作者一颗心,如何融会于作品中,他的勤劳,愿望,热情,以及一点切于实际的打算,全收入我的心胸。一切美术作品都包含着那个作者的生活挣扎形式,以及心智的尺衡。”他的学生汪曾祺说在昆明时,沈和他谈陶瓷、漆器、挑花布比谈文学还多,这些日用杂器,都是日子,当然也都是文学。沈的文物研究与文学创作,是一脉相承的。
我常见喝茶、买花乃至年节民俗,高悬在日常之上,被奉为奢侈的生活美学或讥为矫情的小资情调,而事实上,它是老百姓捱苦时的一口糖,是读书人修养已心、锻造人格力量的东西——旧时北京的穷人过年,置不起啥子案头清供,就用一个红萝卜,削头去尾挖个洞,内种大蒜,用铁丝挂起放在朝阳窗下,红红绿绿的煞是热闹喜庆。苏轼贬儋州,食芋头、戴藤帽、穿蛮服,仍从容记录找到的一处可烹茶的好水。张充和、查阜西在流亡途中和诗喝茶弹古琴,这些,哪是什么小资情调?它是平民艰苦民生里一点喜色的生趣,是由精神力量带来的一种宠辱不惊的气度。它和生活是一体的,它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它是生活自带的审美品质。无需高奉也没啥好讥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