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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以人为本 滑向那“巴别”的错谬

 

  我们已经知道,圣诗创作的目的是歌颂神、荣耀神,以神为本,只要能体现这目的就好。可以体现在文字上,可以体现在作品的整体上,也可以体现在诗歌所产生的效果上。当作品的整体在主题上见证神的公义、慈爱、信实、圣洁、伟大、丰富、智慧、能力、救赎、奇妙,或是见证我们的软弱、可怜、失败、贫穷、忘恩、亏欠、不可靠、离不开主等等时,都能达到这个目的。如果诗歌不能达到这目的,就算不上是圣诗了。

  凡是以人为本,歌颂人是如何刚强、有能力、能得胜等,都会有意无意地偏离方向;使神得不着荣耀,教会受到亏损。

  历史上的巴别塔,是圣经记载的第一个对抗神的建造(参创11:3/4)。神造人的目的是要荣耀神的名(参赛43:7)。人被造后,神在他们身上有一个旨意:“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1:28)。巴别的口号是:“为要传扬我们的名”,目的是:“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这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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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文学修养 损毁了圣诗的尊严

 

  上一章中,已讲到圣诗的创作,要以各样的智慧,来表达心中所领受的感动,以人听得懂的话,用最精练的语句,藉诗章的形式发表出来。在这方面,《迦诗》存在着严重的欠缺。圣诗对作者在文学上的要求,是确定的,我们不可轻忽。

  首先来看《迦诗》在体裁上的问题吧。为了减少篇幅,就以本章上一节中《迦139》关于亚伯拉罕事迹的诗为例,这是一首说不准体裁的作品。若把这个作品放在一个初中以上文化的人面前让|他看,然后问他体裁,“记叙文?”答:“不是。”“散文?”“不是。”“诗歌?”“不是。”“散文诗?”“也不是。”“那么算什么?”答曰:“不知道。”

  像这样乱七八糟的诗,在《迦诗》中不胜枚举。写诗,就应该有诗味,否则就算不上诗。虽然没有必要去写“七律”、”五绝”等格律严谨的诗,但也得稍有规律。如《三百首》第五首中,它的规律是一、三、五、七句中每句八字,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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