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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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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晖

私人谈话

隐私

泄露

法律责任

分类: 法律杂谈
近日,足球教练谢晖在朋友酒桌上,吹了点牛,抖了一点内幕,说“成都蓉城不懂球乱烧两亿,海港拿冠军烧了120个亿”之类的话。这本是私人谈话,如果不传出去,说过算过,没啥社会影响。聊天而已,人之常情,并无社会危害性。

但,有个好事者,未经同意,把谢晖偷录并传播传去,引起轩然大波。南通支云俱乐部立刻发出对谢晖的停职公告“8月18日我俱乐部主教练谢晖在私人聚会场合酒后发表了错误言论,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俱乐部董事会研究决定,即日起暂停其主教练职务 ”。谢晖也不得不发布道歉声明“昨天参加朋友饭局,喝了很多酒。不知道对面的人别有用心,进行了偷拍,把一些我酒醉的话发到了网上。并且添油加醋。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对此类人渣深恶痛绝,本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同时在向言语中提及的单位(成都荣城、上海申花、上海海港、南通支云)表示深切的道歉。 ” 

可见,一切的起因是好事者的偷拍与传播。在法理上,酒桌聊天,在座的都可听可说,但录音录像,涉及对方的权利,须经对方同意,否则是不道德的。至于法律责任,则看录音录像所造成的后果,如果只是保存纪念,并无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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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婷

报案

诽谤

分类: 法律杂谈
本次奥运会,女排表现不利,引发了很多议论。其实,胜败本是兵家常事,郎导与女排已经尽力了。有些网友,为了吸引眼球,抛出所谓的女排内幕消息,譬如“私接代言”、“商业代言费分配不均”等,这些信息若是虚构,则已经超过了公论范围,属于“诽谤”,须承担法律责任。

女排队长朱婷为此举起了法律武器,聘请律师在上海报案。《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显示“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显示: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本回执单仅证明本公安机关已经接到报警人所报告的情况,不做其他任何说明;公安机关对所接报的情况,将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后做出相应的处理”。报案的消息传出后,不少账号纷纷删除此前发布的女排“商业代言花絮”“女排队伍不合”等言论。

报案的效果明显,但从报案的专业性来说,报案书还可以写的有弹性点。从《回执》看,朱婷控告的是“诽谤罪”,要求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但实际上,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国家利益的除外,可提起公诉),即要求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非公安所管辖的范围。《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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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炅

名誉权

诽谤

法律

分类: 法律杂谈
吴亦凡出事后,舆论沸沸扬扬,网传案件还涉及多个艺人。其中有一份群聊记录称,吴亦凡被刑拘后供出多位娱乐圈艺人,并提及“产业链”、“同伙”等内容,号称有“400个G的视频资料”。该聊天记录中包括何炅等人。对此,何炅以被诽谤为由报警,并在网上贴出警方的受案回执。

以司法经验而论,上述的传闻并不可靠,因为吴亦凡被拘留的讯问笔录内容,属于侦查秘密,并不公开。如果案件涉及他人,警方会调查取证,但不会把讯问内容传出来,否则岂非打草惊蛇的泄密!何炅自认为被诽谤去报警,是其权利。是否被诽谤,事实也不难查清。以前艺人遇事,发工作室的声明或律师声明来澄清的多,现在因为吴亦凡这一波事态很猛,就直接去报警处理了。

在法律上,公民认为被诽谤,是可以报警的,但报的是治安案件,而不是刑事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诽谤他人,应与治安处罚”

如果诽谤的情节严重,则涉嫌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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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

分类: 新史记传
国朝年间,花花公子无某,面白多金,风流成性,尤喜少女。粉丝少女追星,亦颇亲睐之。公子手下人,知主公嗜好。一日,以挑选演员为名,约一行妙龄女子来家共饮。月影朦胧,通宵达旦。众人离开。唯有一少女留宿,与公子同欢。云雨之后,互加微信。公子赠金三万以为购物。少女心动,愿情长流。

顷之,无公子移情别恋。少女冷落,郁郁寡欢。闺蜜曰,人心难得,良宵不再,不如借此自长名气,弥补损失。少女遂微博发文,控诉公子无情。果然,引来粉丝围观,名声上涨。更有一网络写手,以为公子风流韵事题材绝妙,炒红少女可自任经纪人,于是出十余篇耸人文案,横行网络。

初,公子不以为意,及网络四起,言其诱骗妙龄女子。民意汹涌,欲灭之而后快,各合作代言公司纷纷割席,资金流失,名誉受损。大惊,辟谣不见信。四处寻人灭火,未果。

江南一刘姓男子旁观公子事件,自言商机来矣。公子乃外国人,不谙国情,少女又初成年,阅历浅薄,可周旋其间牟利。于是佯以女性身份,帮助维权之名,经网络联系少女,获悉其与公子交往内幕。再冒少女身份,与公子律师协商索赔。公子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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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学生

诽谤

法律

分类: 法律杂谈
6月17日,中山大学微博发通报称:“近日,珠海警方调查确认,我校学生赵某晨,在朋友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并给当事人造成了名誉损害。6月11日,珠海警方对赵某晨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6月15日,警方组织涉事当事人进行案情通报。6月17日,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我校对赵某晨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这样的通报,并不合格,缺少最基本的要素。譬如捏造的是什么事实?侵犯了多少个被害人?被害人的目前情况如何? 为何只是拘留三日?开除学籍与拘留的因果关系在哪?这些都语焉不详,则背后必有内幕。

果然,网上查到《极目新闻》的报道:“6月17日,一篇名为《当“我们”作为“母狗”出现在朋友圈》的推文引起网友的广泛讨论。在推文中,笔者自述是中山大学的一名学生,现患上重度抑郁,被焦虑和痛苦淹没,无法正常学习生活,这一切都源于一起造谣事件。一位名叫赵某晨的学生,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伪造了大量不雅聊天记录和虚假裸照,并将这些内容在线上线下大肆传阅和分享。这个名叫赵某晨的学生,是该校某院学生会主席。另外,在此事件中还有3名主要传谣者,其中一人为赵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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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象

西双版纳

迁移

野生动物

主动保护

分类: 法律杂谈
近日,网络在直播15只野象北迁的新闻。它们原生活在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现在向北迁移。40余天的路程已长达400公里。迁徙过程中,在元江县、石屏县“肇事”412起,直接破坏农作物达842亩,初步估计经济损失近680万元。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2个无人机监测小组,不间断地对野象群实施勘察、跟踪,,确保沿边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窃以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还不够主动,过于被动。譬如对本次野象北迁,林业部门的信息研究掌握不够。野象为何北迁,是否原生活地西双版纳环境变化?北迁去哪,北边有适合野象群栖息的地方吗?如果有,是否可人工引导及时到位,如果没有,是否要人工干预,运回西双版纳?现在的情况堪忧,野象漫无目的北上,大家都在看戏,对未来没有规划。而越是向北,纬度越高,越难有栖息地,沿途的损失也不可避免地在扩大。

在法律上,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造成的损失也是国家补偿。其第19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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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

误报

袁隆平

新闻

法律责任

分类: 法律杂谈

袁隆平是备受国人尊敬的科学家,杂交水稻研究成果丰硕,利国利民利人类。所以,大家对于袁老的消息都很重视。但是,522日的一场袁老去世的乌龙新闻,伤害了袁老,也伤害了大家。

 

522日上午,CGTN(中国国际电视台)官方微博,突然报道袁隆平因病在长沙去世的消息。消息迅速发酵,传遍全网,无数人因之心情悲痛、叹息、沉重。好在,很快有其他负责任的媒体介入。从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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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上市公司

市值管理

灰色链

操纵证券

分类: 法律杂谈
5月9日,叶飞在微博爆料:“中源家居的董事长曹总和董秘张总,你们公司的市值管理找的盘方太不是东西,3月31日那几天通过好几个中间人找到我,给了不到定金10%,让我的下家一些公募基金经理和券商资管买了你这个票,然后一直跌停,并且盘方蒲菲迪这个人赖账不付尾款。一开始说的是锁仓代持保底给保证金,盘方拉升30%以上,结果呢,不仅不是锁仓,还直接出货给我们。而且,还不付保底的保证金”。

爆料后,证监会介入,对中源家居予以立案调查。中源家居则声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接触或与蒲菲迪、叶飞相识,且就该事已向当地警方报案(案由尚不知)。

根据爆料,这是一个虚高股价以出货的操纵证券事件。上市公司找盘方操作,盘方通过中介找到叶飞,叶飞联系下家接盘。整条链上的各方都有报酬。唯因有人失信,交易失败,下家亏损,找叶飞算账,叶飞找上家无果,遂爆料讨债。

在法律上,此种所谓的“市值管理”,其实是操纵证券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方的约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案发,各方都会被处罚,且追缴违法所得。侥幸没有案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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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伊琍

代言

奶茶

法律

分类: 法律杂谈
近日,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奶茶品牌方出事,被指控骗取加盟费,涉嫌合同诈骗罪。马伊琍微博道歉:“非常抱歉,作为该品牌之前的代言人,我再次向各位加盟商受害者道歉。目前我们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我与工作人员也更要自省自纠,在今后相关工作中必须更为严谨,合作前细致核查,合作中积极监督。”

媒体报道,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是一个奶茶品牌。从去年年底开始,上海警方接到大量该品牌奶茶店加盟商户报警,侦查后发现涉嫌经济犯罪,于今年3月23日将以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抓获。经查,该团伙成立餐饮公司,搭建多个虚假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网站。同时还伪造多个品牌的授权文书,甚至在加盟商实地考察时,还雇佣人员冒充消费者,在奶茶店铺前循环排队,营造生意火爆假象,骗取加盟费。目前,警方抓获90余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7亿余元。

那么明星代言面临何种法律责任?

关于刑事责任
媒体的报道,没有说奶茶本身有质量问题,而是经营模式有问题。加盟商给了加盟费,品牌方却不提供相应的加盟服务,故涉嫌合同诈骗罪。查网上的广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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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事故

听证会

分类: 法律杂谈
今日,成都49中高中生坠亡的视频公开,疑惑亦解开。死者在跳楼前,在水泵房停留,数次割腕,出现伤口。家属的三大质疑,也给出了解释。第一、关于监控视频,案发后公安调取封存,家属向学校申请查看,未能在当晚看到。第二、关于救护车到达时间,是当夜19时06分到达,19时31分回到医院。第三、关于事发两小时后通知家长,是因“这位女班主任(在辨认学生时受到很大惊吓,处于情绪失控状态)当天上班匆忙,手机落在家里了,后来通过翻阅手册才找到了家长的联系方式”。

这三个回应,是在全网舆论推动下才获得的。没有舆论,或就没有回应,事实沉入海中。当初的几个事故通告都是文不对题,忽略了家长的诉求,以及社会的声音,自说自话,最终形成巨大的舆情。其实,这些回应,都没有啥好隐瞒的。无非是在视频中发现学校有点过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怠于通知家长),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已。学校顾虑一点责任,而没顾及悲痛的家属,这种价值观与处事方式是错误的。

总结事件,防止下次,可以得出两点:第一、家属对事故情况有知情权。家属提出合理质疑,校方必须正面清晰地予以回应。如果校方没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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