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字,是我新书的后记。每年Kobe生日,我都会写一篇博客。这个博客好像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年一更新。今年的生日礼物很特别,在8月23号这天,我收到了出版社寄来的样书,写这本书酝酿了很久,但真的动笔,时间不长,并且是在我最忙碌的那段日子。那些天,每天晚上忙完手里的工作,我会写一会儿书,有时长有时短,我会为了很多细节去翻阅很多美国的新闻,也会一蹴而就写出那些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这个夏天,市面上大概会有很多本关于Kobe的书,大概我这一本与其他本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中一些事情是我真正见证了的。
我写过很多稿,但从未写过书。当我真正开始动笔,才知道写一本书原来这么难。那段时候鼓励我的,就是一个念头:写完就好(此处无鸡汤)。还好,我终于写完了,还好,现在它终于呈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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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好吧,虽然我其实不过这个节,虽然报社的过节费照拿,半天假照放。
因为这个节,去新浪做了个节目,然后整整一天,收到各种祝福,也有小小的一些被羡慕嫉妒恨。
在评论里被问了很多问题,没法一一回答,干脆写写吧。
其实昨天节目提纲里有个问题:你最喜欢的球员是谁?你为他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是什么?虽然后来大家聊得太高兴,忘了这个问题,但我还是想把我的答案分享给大家:我最喜欢的球员是Kobe Bryant,我为他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是因为他而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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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小姐你们不认识,但是她自己知道我说的是她。全明星期间,螃蟹姑娘和Nikki同学要去LA。给两个小妞儿查查路线,安排一下工作之余的闲暇时间。
两个小妞儿在downtown没订上房间,干脆就把自己一竿子支到了hollywood。还好,Coral Sands Motel这个酒店,旁边就是地铁站,是红线的Hollywood/Western站。往西再坐两站就到了Hollywood/Highland。那里就是著名的柯达中心,柯达剧院旁边的中国剧院,以门前的明星手脚印出名。而在今年的全明星期间,他们会举办仪式,为Kobe留下手印和脚印,没记错的话,这也是NBA球员的头一遭。
从酒店到球馆也是坐地铁就可以了。先搭红线,到7th St./Metro Center站换乘蓝线,一站地,到Pico。下车就能看到Staples。记得买Day Pass。
比赛结束之后,时间会很晚了。如果有人开车送你们回去最好,如果没有,你们俩要小心一些,俩人别分开行事,一定要在一起。身上备一点点零钱,万一碰上要钱的,直接就给他们。地铁的间隔时间会很长,需要耐心。
如果有时间,搭地铁去环球影城也非常方便。从酒店往西北坐三站,就是Universal City了,地铁的这一站的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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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至今都不记得那所学校的名字,只是通过google搜索了:malibu beach和University两个词之后,隐约得出结论,那里是Pepperdine University,一所私立名校。但是站在那所学校的山顶看到的美景和那天的阳光,我到如今都记忆犹新。
这篇博客可能是我这个系列博客里唯一完全没有攻略的一篇,因为,那一整天,我都是被人带着,走来,走去。明明那天的行程一部分是计划好的,也有一部分完全是随机的,可是不知道为何,每每回忆起来,却像是一场精心安排过的约会一样,每个段落,都那么恰如其分。
先介绍一下出场人物——我在LA结识的北京老乡Brian同学。在异国他乡认识个老乡不容易。虽然Brian同学当时已经N年没回过北京了,但是说起小时候在哪儿上学,在哪儿玩儿,还是亲切感倍增。
于是某天,就约好了,一起吃顿饭,是San
Gabriel附近的中餐馆子,叫“京津咱家菜”,馆子不大,比较地道的北方菜系,卤煮炒肝豆汁焦圈神马的就别想了,不过贴饼子熬小鱼还是很好吃的。虽然就住在San
Gabriel附近,但是这家我之前从来没吃过,反而是住在西边、只是偶尔来东边打球兼打牙祭的Brian同学熟知“解放区”美食。恩,所谓“解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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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闺蜜Nikki(@张海彦)今儿要去采访湖人对热火的圣诞大战(湖蜜们快去微博上关注她,今年这么给力的圣诞大战,她在现场哦),比赛之前,住在LAX——洛杉矶国际机场附近的她想去Santa Monica溜达溜达。当然,其实Nikki在美国去过的城市比我多,只是LA我比较熟悉,所以我非常乐于给她些许建议。给她绘制小小的导游图吧。Honey,enjoy LA~
LAX,Santa Monica,这俩地儿我都去过不止一次两次,但是搭公车从机场去海边,我确实没走过。还好我们有万能的Google Map。其实在LA的时候,我一个人独自出门玩,几乎都要事先在家用Google Map查好路线才走——没办法,摩羯座的通病,就是一切事前都要做好准备。这个性格上的特点好处在于,做事儿比较有谱儿,坏处在于,缺少了很多随机性带来的乐趣。不过我还是建议所有打算去米国游玩的同学们把我这个旅行前万事靠google的习惯学习起来。
于是,google之后,我得到路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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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是两年前的事儿,但是时间上已经有些混乱了,我就想到哪儿说到哪儿吧。上次说,我找到了新房子,房东Daniel人非常好。巧合的是,房东的新婚太太也刚刚开始她的美国生活,单从时间上来说,她是10月21日到的LA,而我是24日到的,所以,偌大的LA对我们两个新鲜人来说,都是陌生而充满期待的。于是,在刚开始的一个月,房东常常开车带我们一起出去玩。虽然我知道他们新婚燕尔,但是房东夫妇盛情难却,我也就厚着脸皮当这个超级电灯泡了。
刚刚搬家没几天,某天中午,Daniel说,到LA就肯定要去Santa Monica,趁着今天有空,我们一起去海边逛逛吧,还有Santa Monica三街,是非常有名的步行街。
现在回头翻看那天拍的照片,有很多张,我都在反复想,为什么我会拍。街道的路牌、路边拿着相机张望的游客、途经的警车、甚至路人手里牵着的狗狗……虽然在后来的日子里,这一切都司空见惯,但是那一刻,我就是端起手里的相机,咔嚓咔嚓拍个没完。甚至,我也感谢那个走到哪儿都乐意扛着单反相机的自己,虽然
沉、虽然摄影技术很糟糕,虽然看见什么都拍甚至不考虑构图、光线……至少,此刻的自己,再次看到这些照片,会记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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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A待了9个月,不可能一直住在酒店的。所以我买了电话卡之后,立刻和《篮球先锋报》的王忆琼老师取得了联系。2008-09赛季,是老王驻美的第四个赛季,不过在LA,他也是菜鸟。老王是热心肠,接到我的求助电话之后,就立刻着手帮我找房子,于是,10月30日,在downtown的酒店住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我就搬到了新家,新家在Alhambra,位于LA downtown的东边,110高速再换10号高速,大约10几英里,不堵车的话,20分钟的路程。不过,赶上LA堵车的时候,与北京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对了,先普及一下LA地理。初到LA的时候,以为LA是个很大很大的城市。后来才知道,我们所说的广义上的LA,不是LA City,而是LA County,翻译过来,叫做洛杉矶郡。如果仅仅说洛杉矶市,其实只有downtown那么巴掌大的一块地方。而洛杉矶郡就不得了了,大约由90个市组成,当然,这些市的面积都不算大,有些甚至可能没有北京的一个区大,但是90个城市组合在一起,就让洛杉矶郡的整个面积达到了12308平方公里。12308平方公里是个什么概念?我查了一下维基百科,上海市的总面积是7000平方公里左右,也就是说,整个洛杉矶郡,比两个上海加在一起小不了太多。事实上,它也是美国人口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