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
导读:
正文:
在科斯1937年发表《企业的性质》一文之前,企业一直都是经济学中的“黑箱”,也就是当作一个函数来处理,科斯这篇文章开辟了企业理论、组织理论的先河,但科斯的企业理论中没有企业家,这与真实世界中的企业是不符的,引入企业家之后,企业的性质可以重新得到解释,这种新的企业理论对中国当下正在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很有启发的。
我们知道,企业家不是提供知识服务的人,比如管理咨询等,企业家的本质,按照米塞斯、奈特及福斯等人的观点,是对未来的“判断”,这种“判断”是无法在市场上买卖的,这主要是因为他要出售自己的判断,他就要告诉别人自己的判断,而一旦他的判断被别人得知,他
1、“解决外部性”还是“应对外部性”?
您说“难道就因为不能假定政府有权力且有能力去公正地界定产权,我们就干脆不解决雾霾之类的外部性问题了?”
我认为,对于外部性,人们以自己认为最经济的方式应对,我确实不是把外部性作为一个公共事件加以解决的思路,有意把“解决”与“应对”分开,但我也不否定人们会自发地组织起来通过公共治理的方式“解决”外部性,这种方式,由于其自发性,也可以视为“市场的”。这种方式不是首选,当然选择什么方式还是要由当事人决定。
对于于丹,我认为她带有“要求”的意思,比如要求人们如何如何…,而我是说人们会如何如何。
2、财产权与分配权问题
“完全根据政府或经济学家自己的‘成本计算’来确立产权”是指对“物”的产权界定,而不是对您说的“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我当然不否认有关人的权利是由契约、法律等确定的。“把正当性问题变成了一个与当事人的成本无关的问题了”也是指“物”的权利的界定,而不是对人来说的。
“分配权”这个说法有点奇怪,我
“市场过程”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重要且基本的思想之一,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市场均衡”不同,“市场过程”通过对市场行为的动态分析可以帮助人们更真实、更准确地理解现实世界的经济规律。
“市场过程”思想的理论基础是主观性,下面,从几个方面的主观性来讨论市场过程,包括消费与生产的主观性,内部和外部的主观性等,并由此说明两种市场过程与两种主观之间的对应关系,最后,简述市场过程理论的政策含义。
毋庸置疑,只有满足个体需求的商品对他而言才是他的“消费品”。换言之,该商品若不能满足他的个人需求,那就不是他的消费品,这就意味着,消费品本身是个体的主观概念。再看消费的行动本身,传统上,人们一般认为价值是在消费过程中获得的,但这并不准确,因为消费者首先要“发现”什么对他有价值,也即,消费是一个“价值发现”的过程,而不仅是欲望满足的过程。
比如,我们之所以认为“网约车”创造了价值,是因为它为消费者解决了“发现”的问题,这个例子很好地说明了消费是需要“发现”的,而不是生产出了商品之后,消费者的需求就自动得到了满足,而“发现”是非常典型的主观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传统零售业在转型,传统媒体也在转型,而高校,作为知识产品的生产与传播载体,虽说与传统媒体有着类似的性质,但其转型的步伐却非常滞后,至今,依然故我地把自己隔离在知识市场之外,自己生产,自己评价,自己奖励,“自娱自乐”之中完全不考虑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市场所认同的价值,是否具有启蒙大众的实际意义,这不能不让人担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知识市场也相应而生,如今,人们可以通过手机来阅读微博、微信公号与微信群上的新闻、评论与文章,以此获取相关的知识。在互联网上,有大量的知识生产者和消费者(读者),并且大部分产品是可以免费获取的“福利”。可以说,人们每天在手机上消费知识产品的时间已远超消费有形产品的时间,这一现象是前所未有的。犹如电子商务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实体店,互联网上的知识市场取代高校等知识生产的“实体店”也是指日可待的。此外,笔者还发现,从实际效果上说,关心知识市场的学生,其独立思考能力与个人的见识大都要比那些不注重知识市场,只关心考试成绩的学生强得多。
从经济学上说,价值是主观的,能够进行主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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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是“价值中立”的吗?这一直是非常有争议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如“价值中立”指的是经济学家对待研究的科学态度,即不能先入为主,事先就给出立场,那么,经济学毫无疑问是价值中立的。但是,如“价值中立”是指经济学不应该把“价值判断”纳入其研究范围,那么,这样的“价值中立”就难免令人生疑了。为了说明这一问题,首先要区分“仅考察孤立个体”的经济学与“把个体放在真实社会中考察”的经济学,之后,我们会发现,所谓的“价值中立”只适用于前者,然而,那只是一种非真实的状态。
诚然,对于任何一个与其他个体相隔绝的人而言,有无“价值判断”是无关紧要的,对他来说,重要的是满足需求的技术或物质条件,而无需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道德,同时,经济学家也不必考虑他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只需利用效用函数或生产函数计算所谓的“最大化”即可。于是,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学仅仅是有关“目的—手段”的学问。可见,对于孤立地考察个体的经济学而言,由于“价值判断”的不相关性,“价值中立”是可以成立的。
由此,
导读:经济学中既有的结构定义,这一结构概念没有去考虑无数个体主观认识的结构,而是经济学家用他自己设定的结构取而代之。
任何一个生物体都是“结构的”,因为它们都是由不同的细胞、不同的器官构成的。同样,人类社会也是结构性的,我们看到社会中有不同的产品和产业,不同的个体和组织,不同的民族和国家等等,这种不同的组合往往被人们称为“结构”。还有,人们常说的“二八”现象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他们所观察到的结构性特征的一个描述。经济活动经常表现出某种结构性,比如最近的房价上涨的“结构性”就比较明显,即主要是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而不是普遍的上涨。在经济学理论中也经常出现“结构”这个概念,如产业结构。“结构”概念也出现在政府的决策中,如中央提出的“供给侧改革”也是针对结构的,其完整表述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表明中央意识到目前的结构还不合理,需要通过供给侧来改进,但怎么理解结构呢,这显然关系改革的成败。
结构的重要性也许人们都不会否认,但人们普遍谈的是年龄结构、产出结构和产业结构等等,但这种结构是不是关切到现实呢?或者说这些结构概念是不是真正刻画了我们打算据以考察的
在流行的经济学教科书中,经济学被定义为有关“目的与手段”的科学,即如何以成本最低的手段来实现给定的目的,或在给定的成本下如何实现最大的收益,这里,目的对应收益,手段对应成本,因此,经济学也被视为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科学。进而,顺理成章地成为一门有关“资源配置”的学问,因为资源配置的最优恰恰体现在其成本的最低或收益的最大上。我们把这种建立在实现“最优”基础上的经济学称为“最大化”范式的经济学。
长期以来,“最大化”范式都是所谓的“主流”,如微观经济学是关于消费者与厂商最优的,宏观经济学是关于社会总产出最优的,甚至连新制度经济学使用的也是这种最优的方法,如该学派认为:好的制度应该是可以实现交易成本最低或社会成本最小的制度。另外,还需要指出的是,在主流经济学中,“最优”与“均衡”对应,也即,当达到“均衡”时,就意味着实现了“最优”。
无可否认,在现实中,每个个体都是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但这与经济学家(或决策者)的“最大化”完全就是两回事。后者若想求得最大化,则必须充分掌握对无数个体而言什么才是能够实现他们最大化的信息,然而,这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一方面,这种信息不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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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科兹纳是现代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也是企业家理论的集大成者。科兹纳的目标不是就企业家来研究企业家,而是把企业家作为一种推动结构、产量与质量变化的微观因素,为均衡与过程、竞争与垄断、长期与短期、福利、伦理等问题提供一种不同于主流的理论解释。类似米塞斯的“行动学”,科兹纳的“企业家”更多的是一种方法,确切地说,是“发现的方法”。
虽然与熊彼特一样,科兹纳也认为企业家的贡献仅仅是“纯粹决策”,但他不认为企业家的功能是熊彼特强调的“新组合”或“创造性破坏”,而是意识到别人还没有觉察到的新机会的能力。与熊彼特强调创造“新的”相比,科兹纳强调的是发现“旧的”,也就是“警觉”既有的机会。
企业家的“警觉”意味着“选择”的开放性与无限的可能性。企业家不是在给定的条件下实现“最大化”,即企业家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最大化”者,这是奥派企业家与新古典经济学理性人的重要区别。在新古典经济学的世界中,决策者不仅知道自己知道什么,而且“知道自己无知的是什么”,但“警觉”的企业家在这两个方面都是“无知的”。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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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兹纳是现代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也是企业家理论的集大成者。科兹纳的目标不是就企业家来研究企业家,而是把企业家作为一种推动结构、产量与质量变化的微观因素,为均衡与过程、竞争与垄断、长期与短期、福利、伦理等问题提供一种不同于主流的理论解释。类似米塞斯的“行动学”,科兹纳的“企业家”更多的是一种方法,确切地说,是“发现的方法”。
虽然与熊彼特一样,科兹纳也认为企业家的贡献仅仅是“纯粹决策”,但他不认为企业家的功能是熊彼特强调的“新组合”或“创造性破坏”,而是意识到别人还没有觉察到的新机会的能力。与熊彼特强调创造“新的”相比,科兹纳强调的是发现“旧的”,也就是“警觉”既有的机会。
企业家的“警觉”意味着“选择”的开放性与无限的可能性。企业家不是在给定的条件下实现“最大化”,即企业家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最大化”者,这是奥派企业家与新古典经济学理性人的重要区别。在新古典经济学的世界中,决策者不仅知道自己知道什么,而且“知道自己无知的是什么”,但“警觉”的企业家在这两个方面都是“无知的”。某些